煤矿各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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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一章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有主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实施。2、主扇风机必需24小时全天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关停风机。3、每月有通风工作作业计划和通风工作总结。4、对井下各种通风设施按计划施工、按设计施工。5、有通风系统图、有局部通风管理牌板、有通风设施管理管理牌板、通风仪表管理牌板、有通风设施检查记录、测风记录。6、测风报表要及时、准确、数据要齐全、上报要及时。7、各种通风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要定期校正、保证用好。8、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第二章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局部风机的吸风量应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2、采掘工作面要采取独立通风、严禁微风,无风作业。局部扇风机应有专人看管,保证经常运转不得任意关停,并实行挂牌管理,发生无计划停风有追查。使用局部风机的掘进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3、局部风机及启动设备附近10m内风流中沼气浓度低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风机。4、风筒到掘进面头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明确规定。5、局扇要安排人员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停开, 6、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0.1m处感到不漏风、耳听无漏风声音),无破口。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快速接头除外),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丝。7、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8、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9、所有局扇必须安设“三专两闭锁”装置。 10、局部通风机要按规定进行检修和维护要确保使用正常。第三章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每月要有通风工作作业计划和通风工作总结。2、各种通风设施按计划施工,按设计施工。3、有通风系统图,防尘洒水系统图,瓦斯监测系统图。有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通风仪表管理牌板。4、有调度值班记录,瓦斯检查记录,通风设施检查记录,测风记录。5、上报各种报表准确齐全,上报及时。6、各工程都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7、各种通风仪表要有保管、检修、保养制度,定期校正,保证用好。第四章 测风制度1、必须做到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要做专门记录并填写测风地点的记录牌。2、改变通风系统或调节风量需事先做好计划,每次所测结果必须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查,而后方可实施。3、每次巷道贯通后都要及时调整井下系统和各工作地点风量。4、做好用风地点及各机电硐室风量分配工作,井下风流速度应符合以下要求井 巷 名 称允许风速高低运输机巷道、采区进、回风道60.25回采工作面50.25掘进工作面40.25掘进岩巷40.15其它人行巷道0.15第五章 通风仪表校正保养制度1、由于本身存在着机械磨擦,所以所有仪器仪表必须要定期检查、检修。2、但通风及安全仪器仪表在使用一段时间以后,由于因各种原因造成磨损,生锈及进入矿尘而不准,所以各种安全仪器仪表在使用规定检查校正时间后,都必须重新校正。3、仪器要专人管理,不准乱扔乱放或碰撞,以免损坏内部机件,以确保使用正常。第六章 瓦斯检查制度1、井下每班按规定配备足够瓦斯员,瓦斯员要有从事井下五年以上,有实践经验,勇于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有特殊工种合格证书,持证上岗。2、瓦检员每班必须在所有采掘工作面进行规定地点按规定在进风流中和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3、瓦检员对在本班内没有工作的其它检查点和矿上规定的检查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4、瓦斯检查员必须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制度。5、瓦检员如因病,出差不能上岗工作时,必须事先通知矿技术负责人并及时按排备用人员值班,不得出现空班漏检。6、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检查瓦斯,瓦斯不超限方可通知工人进入工作面工作。7、瓦斯员必须遵守安全规程,瓦斯超限时,责令现场工作人员,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到安全地点。第七章 瓦斯日报审批制度1、瓦斯员必须把每次检查结果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人员。2、出井后必须认真如实地填写出瓦斯检查班报。3、瓦斯超限时,瓦检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调度室通知通风科及时处理。4、调度室及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每天要及时审阅瓦斯班报,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通知通风科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立即向矿长汇报。5、通风科长每天必须审阅瓦斯日报,并分析瓦斯变化的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八章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有培训合格的专职瓦斯检查员,每个瓦斯员配备一台完好的瓦斯检查仪器,瓦斯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不准空班漏检。2、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签字”“三对口”,即瓦斯员、班(组)长、矿长,对瓦斯日报签字,原始记录,瓦斯牌板和瓦斯日报数据要对口。3、井下一切工作地点,每班都要检查瓦斯,工人在进入工作地点之前,必须先检查瓦斯,确认瓦斯不超限时,方可作业。4、井下空气成分应符合以下要求:在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风,按体积计算,氧气不降低于20%,沼气或二氧化碳不超过0.5%。5、总回风或一翼风流中CH4或CO2浓度不超过0.75%,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CH4浓度不得超过1%,CO2浓度不得超过1.5%。第九章 防尘管理制度1、每周必须清扫和清除巷道中的浮煤,工作面巷道要在每天进行一次洗刷,采掘工作面50m范围内要班班冲冼,不得使煤尘飞扬或堆积。2、在有煤尘飞扬的地点,如运输机头、装载点等转载点要安装喷雾洒水装置,进行喷雾降尘。3、放炮后要洒水灭尘,放炮使用粘土炮泥。4、矿井主要巷道要每年进行一次刷白。5、任何地点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m的煤尘堆积。坚决消灭煤尘堆积现象。6、必须填写好煤尘报表,做好各项地点中的粉尘浓度中。7、认真执行“三大规程”中有关防尘方面的规定。 第十章 防灭火管理制度1、井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备足灭火器、沙箱沙子、铁扦等灭火消防器材,储存的材料工具备有明细卡片。2、每个工人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3、任何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5、在灭火工作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风流中沼气,一氧碳化、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的变化,还必须制定并采 取防止沼气、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6、井下火灾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并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并采取防止沼气,煤尘爆炸的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第十一章 监控室管理制度1、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坚持二十四小时不失控。不得在工作时间随意离开监控室。2、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更换拖鞋,必须注意机房内卫生,并保证机房内干净、整洁。3、不准在微机上使用自带磁盘,特殊情况必须经矿领导同意,并注意防毒、杀毒。4、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闲谈、逗留,不准随意操作机房内微机。5、工作人员应严格按规程操作,不准私自通过网络发送信息、聊天,干扰他人工作,不准在微机上玩游戏。6、不准在微机上随意安装或删除程序,不准改动微机内系统目录和所用程序。7、除机房内应有电器以外,工作人员不准在机房内使用其它与机房无关的大功率电器。8、没有特殊情况,不准在微机上随意安装和拆卸打印机、扫描仪等计算机辅助设备。9、监控室微机不准随意承揽与煤矿监控无关的打印、扫描等业务。10、机房应专房专用,不准兼做仓库及其它办公等场所使用,机房内不得堆放其它物品。第十二章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一)管理人员守则:一、五要:(1)要提高警惕,严防坏人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2)要接受公安机关及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3)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并立即采取处理措施。(4)保管员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5)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民爆条例。二、五不装:1、运输工具不合格不装。2、没有运输证不装。3、没有押运员没有合格证不装。4、运输工具上装有其它物品不装。5、产品变质和逾期失效不装。三、五不入:1、没有公安局爆炸物品运输证不入库。2、数量不清产品变质不入库。3、超量,混存不入库。4、杂品不入库。5、不是指定经销单价的货物不入库。四、五不发:1、没有领料单据不发。2、停产班日不发。3、数量不清,品种不符不发。4、领料人运输工具不当不发。5、炸药、雷管损坏变质不发。五、五不准:1、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区。2、不准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3、不准在库区打猎、放牧、放炮。4、不准装卸、领料人员独自进入库区。5、不准随便在库区参观游览。六、五禁止1、严禁在库区内抽烟生火、住宿、集会。2、严禁外包工、付业队和非专职人员接触爆炸物品。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4、严禁爆炸物品混存。5、严禁私销、私购、私借爆炸物品。(二)爆破工守则:1、使用爆炸品要严格遵守实报实销,剩余当班退库,禁止乱存乱放、混放。2、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窃、短少要立即汇报。3、严禁爆炸物品拿回家中私用。4、不准爆炸物品转让、转借、转赠。5、酒后不准进行爆破作业。(三)使用清退制度1、专职爆破员在使用民爆物品时,要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制度。2、在现场使用时,班组长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规程要求作业。3、班组长和安全员要以当班消耗的炸药和雷管予以清点,认真同爆破员填写“民爆物品使用消耗三联单”,不得漏填,不得徇私。4、爆破下班后,严格将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5、保管员对清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四)爆炸物品使用制度1、爆炸物品炸药、雷管必须分箱存放,且箱与箱的间距不少于20米。2、炸药箱和雷管箱必须上锁,严防被盗,发现丢失要立即汇报。3、严格按操作规程装炮。4、放炮时要有警戒信号,在确认无人的情况下放炮。5、放炮时要清点好炮装数量和响炮数量,如有瞎炮,要按规程进行排除。6、爆破员要坚持当班炸药和雷管的清退制度。第十三章 盲巷管理制度1、扩散通风距离不得超过6m,超过6m则为盲巷,要严格按规程规定对盲巷进行管理。2、消灭盲巷要把好设计、计划、施工关、盲巷一经出现,要及时密闭并设置栅栏。3、对通向采空区的巷道的废弃巷道要永久密闭。对暂时不能用的巷道要进行临时密闭。对临时停工的停风的巷道要在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入内。密闭或栅栏的位置应在距离巷道口5米以内的地方全断面设置,栅孔规格不得大于200mm,质量要牢固可靠。4、已封闭或打栅栏的盲巷,都要编号挂牌和在井上设管理台账,并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任何人不得破坏密闭、栅栏和其它通风设施严禁擅自打开密闭和栅栏。6、临时停工停风的地点要恢复工作,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四章 巷道维修制度及安全措施在时间较长因顶板来压和支护材料损坏的巷道内支护维修时要遵守以下规定:1、因支护失修空顶和存在隐患的地点,重新支护时要先护顶再施工。2、巷道替换支护架时,必须先支新架,再拆旧架。3、支架要有足够的支护强度以抗衡围岩压力。4、漏顶、支护失效巷道顶部存在的游离岩块,要用长工具除理干净,确认能保证安全时进行施工。5、要严格按工序质量进行支护,并特别注意背帮要紧,背顶要实,杜绝支架与围岩间的空顶空帮现象。6、在易发生推垮型冒顶的巷道中,架棚之间要用拉撑件连接固定增加其稳定性,以防推倒。倾斜巷道架棚间拉撑件的强度要适当加大。7、在断层破碎带附近,巷道交叉点附近,冒落处附近,支护时要先观察顶板。打临时护身柱方可进行支护维修。并要相应缩小棚距。8、施工时要由外向里,从绝对安全的地方开始进行支护维修。第十五章 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制度一、设备定期检查制度1、设备使用和管理人员在上下班交接期间要认真交接,逐项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检查和处理情况要留有纪录。2、对提升设备,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必须组织人员检查一次,检查和处理结果要有纪录。3、采煤队长、安全员在上下班时要认真巡查各系统的运行情况,生产过程中要不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有关人员快速解决,并做到有布置有验收。4、逢五排十是矿法定的安全检查日,全体安委要深入坑下进行检查,对各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好纪录,在安检评议大会上,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处以相应的处罚。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1、矿长及其副矿长必须对设备进行不断地巡查。矿长每月巡查时间不得少于10天,副矿长、机电矿长每月巡查不得少于20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上级领导和驻矿安检员在巡回检查过程中,指出设备存在的问题时,班或矿领导必须认真虚心接受及时责令和组织人员进行处理。三、设备在定期巡回检查中指出的问题,不能久拖不解,在二次检查中发现仍没有解决的,对有关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要从重处罚。第十六章 “一炮三检”制度1、打眼前必须由瓦斯员进行瓦斯测理,在瓦斯员允许的前提下,打眼工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打眼。2、放炮前必须由瓦斯员进行瓦斯测量,在瓦斯员告知瓦斯浓度不越限时,爆破员方可连线放炮。3、放炮后,工作面瓦斯猛聚,在瓦斯员没有进行瓦斯检测时,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和开机工作。通过瓦斯员进行瓦斯测量告知瓦斯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工作面人员方可开机和工作。4、瓦斯员在放炮前后的三个不同时期检测的瓦斯数据,要记录在随身携带的瓦斯本上,并在瓦斯公布牌上进行认真填写,以示他人。瓦斯浓度的记录、填写和汇报要真实可靠,并做到三对照。第十七章 探水钻孔日报表及矿长审阅签字制度1、掘进工作面必须遵循有掘必探和先探后掘的原则。2、探水时必须由安全员、瓦斯员和爆破员三人在一起。3、探水的数目和探水深度情况要公示在探水防治水公示牌,并认真填写探水钻孔日报表。4、矿长必须认真审阅探水钻孔日报表,根据探水情况,在探水钻孔日报表上进行签名,并做出正确指示。第十八章 瓦斯排放制度1、矿井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2、矿井每年在79月份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对核定的数据报上级审批备案。3、采区工作面布置必须合理,有进风巷和回风巷,各通风巷道断面应符合规程规定的风流速度。4、井下总回风巷或采区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5、采区回风巷、采区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工作面的风流控制必须可靠附合规定。7、风机保证正常运转,风筒悬挂整齐,不准任何人随意关停风机。8、一旦工作面瓦斯浓度超限时,由安全员和瓦斯员立即按规定进行排放。区域瓦斯积聚时报指挥中心和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人排放,排放时严禁一风吹。9、在排放瓦斯期间工作面不得从事其它与瓦斯有关的工作(开溜槽、动铁质工具等工作)。10、排放瓦斯巷内风速每秒不得低于0.5米,由通风技术员负责。第十九章 备用材料管理制度一、风筒管理制度1、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2、风筒必须环环吊挂,做到“两靠一直”(靠邦、靠顶、平直)。3、风筒接头要严密,软质风筒接头要双反压边。4、风筒分叉要有三通,拐弯要弯头且要平缓。5、末节风筒距工作面的距离, 不得大于5米。6、风筒出口风量必须根据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确定,保证无瓦斯超限和积聚。7、风筒破损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断开要及时衔接。8、煤矿要储存足量的风筒。每个掘进工作面要备有两节好风筒,以便续接和更换,备用风筒要叠放整齐,不能用的风筒也叠放整齐并及时回收。二、木料管理制度1、煤矿必须有专门的木料存放场地,场地距井口要具有一定的距离。大于40米。2、木料存放必须有足够的数量,保证坑下供给不得低于10天。3、木料堆放要整齐,根据材质、长短和用途不同要分类分别存放。4、木料场周围不得有明火存在,也不得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5、每班必须下运足够的木料数量。6、下木料时一定要轻而稳,长木料的上部还必须用麻绳或铁丝将其拴牢。7、井下运料车运送木料时,木料必须低于运料车边缘,以免木料掉落伤人伤物。8、木料一定要及时运到用料地点。木料堆放一定要紧靠一边,摆放整齐,不得对其它造成任何影响。9、支架等工作完毕后的剩余木料一定要及时运走或就地摆放整齐。第二十章 安全员交接班制度1、安全员必须提前一个小时入井,进行交接班。2、交接班必须面对面交接,接班安全员跟随交班安全员逐巷逐面逐点进行检查,并主动询问一些情况。如发现当班遗留有隐患和其他等一些重要问题,将不接班。问题处理后,方可接班。3、交班安全员如发现接班安全员有酗酒现象和精神异常时不交班。4、交班安全员到交接班时不见接班安全员到岗,将不得下班。5、交班安全员在坑下交接以后,还必须在矿调度室向调度值班人员汇报本班情况,并填写有关表格和纪录后方可下班。第二十一章 班(组)长交接班制度1、接班带班长必须提前一个小时到矿调度室查阅上一班工作情况,根据上一班各方面情况安排本班的工作。2、上下班时,接班带班长要在工作地点等待交班带班长,并询问工作情况。3、发现遗留问题或本应上一班完成的工作而当班没有解决和完成的,接班带班长有权不予以交接。4、接班和交班带班长彼此交接后,到调度室进行交接班手续登记,双方互相签字后,交班带班长才能下班。5、交接班带班长填写和交接的内容要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欺骗行径,一经查出,矿上将根据其不同情节和不同情况做出对其相应的不同处罚。6、交接班时一定要交接清楚,交接不清的,后果将由自己自负。第二十二章 机电工交接班制度1、机电工必须提前一个小时入井,进行交接班。2、接班机电工在入井接班的途中,发现机电问题要及时处理。3、交接班要到现场面对面交接,接方要紧跟交方将所有工作的机电情况检查一遍,并主要询问当班的有关机电各方面的情况。如发现当班遗留有隐患或应该做而没做的事情,接方可以不接班,等问题和事情处理之后,方可接班。4、交方如发现接方有酗酒现象和情绪不正常时不交班。5、交方交接班如不见接方的踪影,将不下班。交接双方互相签字后,交接班事宜才算完毕。6、交班机电工在下班的途中,要将发现的机电问题及时进行处理。7、交班机电工出井后必须到矿调度室进行汇报,当做相关纪录后,方可下班。第二十三章 瓦斯员交接班制度1、瓦斯员必须在工作地点或指定的地点交接。交接班人要以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把本班的工作情况和可能发生的问题详细告诉接班人,接班人除认真听取交班人的意见外,还要主动询问上一班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2、交班人如发现接班人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时,应拒绝交班,并向领导汇报。3、交接要做到口对口、手交手、你不来,我不走,新情况要吃透,交接班不遗漏。4、接班人发现交班人有以下情况时,有权拒绝接班。并向领导汇报请示。(1)、瓦斯登记牌上记录瓦斯检测结果的次数不够。(2)、检查瓦斯所记录的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且悬殊过大时。(3)、瓦斯检测器有损坏时。(4)、不按时办理交接班登记手续。5、交接班双方要互相签字。第二十四章 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1、接班的绞车司机必须提前510分钟到达机房,便于查询物品、机器运行和各项记录等情况。2、交接班时,双方要本关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交接,交班司机要把本班的工作情况详细说明,接班司机要积极主动认真地听,并查询掌握存在的问题。3、交接班必须做到面对面、手交手,如有一方不在不交接。4、交班人如发现接班人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时,应拒绝交接,并向领导汇报。5、交班司机在一点不漏地交待了本班的工作情况和填各项记录,并双方签字后方可下班。第二十五章 掘进探放水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配备探放水设备,探放水设备要具有探放水设计的探放水能力。2、每个掘进工作面都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制度。3、探水前必须加固好工作面支架。4、要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防治水制度。5、在掘进工作面的正前方和两侧沿不同方位进行钻探,探水深度不得低于30米,坚持探三进一,保持20米安全距离。6、掘进至疑有积水区域时,钻探提前距不得少于60米。7、每班安全员负责监督先探后掘的进度执行情况。8、探水情况必须进行登记,本、牌、表要三对照。9、探水情况要真实可靠,决不能探而不填,不探乱填。探水孔以米计酬,驻矿安检员进行监督。10、三班必须搞好交接班,将本班出现的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情况。11、如果探水时发现有异样情况或疑点,要及时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指挥中心。决不能将实情隐瞒不报,盲目瞎干。第二十六章 矿灯管理制度1、矿灯必须采用固体锂电池双光源矿灯。2、三个班的矿灯必须用三种不同的符号数码进行标识。3、保证每班下井人员所佩带矿灯的完好。4、矿灯的领取和收回必须严格执行填表登记制度。5、发放和收回的矿灯要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人为破坏造成矿灯被毁或丢失,必须及时告知有关领导和调度室。6、矿灯充电一定要按照说明书进行。7、矿灯和充电架要每天每班进行擦拭。矿灯和灯架要保持清洁,确保充电架完好,正常使用。8、矿灯和充电架(触头)发生故障后应及时检修,确保矿灯和充电架的正常充电。亮度不够的矿灯要及时更换。9、矿灯充电时按位入座,保持矿灯的整齐性。10、充电房要经常保持清新整洁。11、矿灯必须随身携带,佩戴不得随意将矿灯弃放和碰摔,也不得将矿灯当坐垫用。12、矿灯不得随决打开,有问题必须更换矿灯,并且将坏灯及时返回矿灯房进行修理。第二十七章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通风工程质量由通风科长负责,监督检查三班的工作情况。2、掘进巷道时必须严格把关,巷道规格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中线误差不得大于0.1米,巷道要保持平直规整。3、巷道支护要及时,支护质量要符合规程要求,支架保持平直,便于风筒悬挂。4、通风机要安放在距回风口大于10米处,通风机距底板的高度不低于0.3米。风筒接法要正确,接口要严密,风筒悬挂于棚柱的上半部分,且风筒要保持平直。风筒距工作面迎头不得大于5米。5、风筒破损要及时修补,每个工作面都必须有2节备用风筒,便于续接和更换。6、采区巷道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设施的需要,巷道净高、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不低于2米,采区上下山平巷不低于1.8米。回采工作面出口20米内不低于1.6米。7、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8、采煤工作面至少有两个畅通的,分别通往进回风巷道的安全出口。9、每天对所有密闭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10、彻筑密闭墙时要四面掏槽,砂浆抹面,进行编号。11、有关通风工程的问题,当班问题当班解决,决不准遗留于下一班。12、加强对通风工程质量的严格检查,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正。第二十八章 主付井口管理制度一、副井口管理制度1、副付井口必须有专人管理。调度室监督。2、把钩工必须严格执行入井出井检身制度。清点出井入井的工种人数,并将出井入井的人数、工种以及检身情况造册登记。3、上岗证必须整整齐齐挂于带有玻璃罩的专用柜内,柜子必须上锁。4、井口20米内不得有明火,也不得堆放其他任何杂物。本范围要天天打扫,保持清洁卫生。5、把钩工必须听清信号和准确地转送信号。6、要准确地传送和发送电话指令。7、上班时,把钩工要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检查提升罐笼及其附件设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运行。8、下料时要轻而稳,长料入井时还必须将其上部揽好。9、下班时,把钩工必须将人数清点清楚,并且将本班工作情况向下班交待清楚后,方可下班。二、主井管理制度1、井口要有专人看守。2、井口附近20米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存在。3、防爆门必须保持完好,密封要严实,开闭自如。4、主扇风机风硐要处于良好的通风状态,不得有漏风和聚风现象,有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5、未经领导通知和同意,非有关人员不得从主斜井随意出入。6、看守人员实行“三八”工作制,全天24小时不得间断人。7、看守人员要不间断在井口周围巡查,防止他人破坏。第二十九章 自救器管理制度1、三班的自救器必须和矿井一样用不同的符号数码进行标识。2、自救器的领取和收回必须严格执行填表登记制度。3、发放和收回的自救器要逐一仔细检查,发现自救器无故而损坏,必须强制其进行赔偿。4、自救器要根据编号的不同分档存放,并且每天要将自救器的外表擦拭干净,整整齐齐摆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源的台架上。5、自救器必须随身携带,佩戴不得将自救器随意摔落和碰撞,不许当坐垫用。6、不得随意打开自救器外壳,以防漏气失效,凡开启过的自救器,不论使用时间长短,都予以报废。7、备用自救器要放在通风良好,干燥而无腐蚀源的室内仓库,防止受潮腐蚀。8、自救器要定期进行校验检查。第三十章 提升机房管理制度1、工作人员实行“三八”工作制,不得在上班时间离开和早退。2、每天机房要打扫,提升设备要擦拭干净,窗户每隔10天擦拭一遍,确保机房的清新整洁。3、机房必须挂贴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机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4、机房内不得堆积和存放其它物品。5、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不得有他人在旁边闲聊和逗留。6、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书籍刊物、针线活儿、电脑游戏机和其它音响设备进入机房。7、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开动机器。8、工作人员严禁离开机房。提人绞车在启动运行时,必须有副司机在旁盯守。第三十一章 敲邦问顶制度1、上班前,上班前班组长、安全员要坚持先进入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2、在进入工作面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3、敲邦问顶必须由外及里,如发现隐患,要及时予以处理,如发现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矿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支护工在工作之前,也要敲邦问顶,经检查没有隐患时方可进行工作。5、敲邦问顶工作未做好以前,采工有权禁止其他工作人员入内。6、敲邦问顶工作未做或者未做好之前,其他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入内。7、饭前、饭后、炮前、炮后、班前、班后都要不定时地进行敲邦问顶。8、工作面发生异常时要敲邦问顶,如煤炭爆跌、煤岩爆跌,爆岩干裂和折柱断梁。9、工作面后路30米以内是采工的责任区,要不断地巡加检查和敲邦问顶。10、其他巷道或工作地点发现邦顶异常时,采工必须在班干部的指引下进行敲邦问顶。第三十二章 安全装备管理制度1、全装备要有经过有关部分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2、安全装备要专人挂牌管理。3、管理安全装备的人员要爱护好装备和保持好装备。4、安全装备的管理人员,要按操作规程和其它的相关规定认真管理安全装备。5、装备如果有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抢修,要时时检查。6、较常搬迁的安全装备一定要及时搬迁,以免损坏。7、机电矿长要勤巡查安全装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8、安全装备实行记分插红旗制度,好的要表扬奖励,坏的给予批评和处罚。9、矿长及其副矿长要巡查监督各安全装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予以追究。第三十三章 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管理制度1、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要适时搬移。2、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主机要安放在一个安全适当的地点。3、正常情况下,传感器要挂在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5米处,在采区要挂在回风口处。4、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除专职电工外,其他人不能随便移动。5、通风员要不停观测瓦斯传感器瓦斯显示的含量,及时调节局扇及其附件设备,使传感器始终处于一个安全值内。6、因瓦斯超限和出现故障而断电,要及时检查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便于恢复其正常工作。7、要及时填写传感器在不同时间里所显示的含量,分析工作瓦斯含量的情况和动向及时调节通风机。8、断电仪和闭锁装置由专职电工管理。9、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一个工作面配置一套。10、坚持每十天对断电仪进行一次闭锁测试。第三十四章 静压洒水管理制度1、静压洒水设备装置必须始终保持完好的运作状态。2、地面浇水池必须始终保持有足量的水源,确保坑下洒水使用。3、静压洒水装置一定要发挥其应用的作用,该使用时必须使用,不能将此装置当作摆设,只供人看而不去用。4、静压洒水系统环节多管线长,必须班班有人对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静压洒水喷头要视情况合理布局,一般按30米50米的距离安装一个喷头。 6、码头、工作面和各转载点必须配有洒水喷头,且要经常处理运作状态。第三十五章 警卫看守炸药物品制度1、警卫看守员必须政治可靠,思想好,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经公安机关审查后持证上岗。2、坚持昼夜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3、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4、进入库区人员严禁动用明火。5、要经常对库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漏洞要及时排除,同时向领导报告。购买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制度1、购买爆破器材时,专职人员持公安机关购买证进行购买,任何人不准无证销售和购买。2、运输爆破器材的司机必须持证开车运输,专人押运,动输时不准将性能相抵的爆破器材和其它物品混运,运输途中不准停留,不准进入城区、城镇。3、爆破器材在储存时看守员要认真查验,点清数量,数量不符,不准入库,爆破器材变质不准入库,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接触爆破器材要专人保管,专库存放。第三十六章 井口验身制度1、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选拔一名政治可靠、大公无私、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担任验身员。2、建立坑口验身登记薄,对每班入坑出口人员逐人验身检查,炸药、雷管箱是否上锁,不准无箱入坑,出口剩余数量严格登记,月底和保管员清退数量核对,查出个人私带雷管炸药当场收缴登记。3、单位领导对不执行规定,私带、私藏雷管、炸药,根据本单位的规定严肃处理,并登记造册。 4、坚持使用测酒仪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酒精测试。第三十七章 瓦斯监控审签制度1、监控工作人员必须确保瓦斯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2、监控工作人员必须时刻注意瓦斯监控系统网络的瓦斯变化情况,并将瓦斯监控数据进行查询统计。3、每班监控工作人员必须将瓦斯监控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及时上报给各分矿有关领导。4、各有关领导,根据监控室上报的各种数据资料和坑下瓦斯员上报的数据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分析,然后在上报的瓦斯报表上进行签字,并写出正确的处理意见。5、监控室和坑下有关工作人员必须根据各有关领导签字和做出的反馈意见进行工作,始终保持监控室和坑下一致正常工作。7、监控系统如发生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必须上报分机电科,请求处理和解决8、机电对监控系统运行负有全面维护和检修责任。第三十八章 提升运输机电管理制度(一)提升设备管理制度一、提升设备配套管理制度1、提升设备(绞车)必须具备工作制动、紧急制度、过卷、限速和松绳等保护。2、提升设备(绞车)必须有从井底信号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声光信号装置。禁止越过井口信号工由井底直接向绞车司机发出信号。井上下信号应有统一规定,具体情况是:一停、二上、三换罐、四下、五抽水。3、井口、井底和绞车房相互之间有通信联系装置电话机。4、提升绞车司机、井下把口工必须有固定专人。5、提升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后持证上岗,上岗之前还必须经过老绞车司机带培35天后,方可正式单独工作。二、提升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制度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2、绞车司机必须按照规程认真操作。3、绞车司机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按时仔细认真填写各种交接班记录。4、交接班时,绞车司机必须认真检查绞车各部位及其附件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每班绞车开始运行时,绞车必须进行一至二次的试车,用以检查提升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6、各班井口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提升篑笼、钢丝、连接装置、过卷装置、防坠器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修理工,及时处理。7、提升绞车在运行当中发现了问题,自己能解决的自己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要上报机电负责人(机电矿长)或其他矿领导等候处理,问题解决后,方可重新开启绞车。8、新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进行试验,使用中与钢丝绳每隔半年进行一次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更换。9、早8点班主要提升钢丝绳每天以每秒0.3米以下的速度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并记录断丝情况和钢丝绳直径缩小情况。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同钢丝绳总断面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1) 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2) 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和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为10%。(3) 罐道钢丝绳为15%。10、升降人员的提升容器必须有断电保险装置。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使用中立井罐笼防坠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一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11、机电负责人(机电矿长)必须教育绞车司机和坑口负责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不擅离职守,未有信号不乱开,机器不带病运转。12、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机器的型号、规格、使用范围,了解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注意事项等基本知识。1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前班司机必须向后班司机交待清楚和机器运转情况,需要紧固和润滑的地方以及加油等有关事宜,方可下班。14、绞车司机必须保持机房和机器的清洁卫生,坚持每天一打扫,一擦拭,保证机器良好动作。15、提升设备的机关责任人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有大的问题及时向机电负责人(机电矿长)或他矿领导汇报,严禁带病运转,以防发生事故。16、每星期进行一次设备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大型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机器在良好的情况下运行。(二)运输设备管理制度刮板输送机管理制度一运转1、刮板输送机应安设可靠的信号系统,开机时,必须先发出信号,待回铃后,先点碰两下,等5秒钟后正常起动,信号为一停二开三倒,乱铃为事故信号。2、在按刮板时,必须在支护完好的地方进行。3、在接刮板时,必须稳拿稳放,小心谨慎,以防伤人。4、在接刮板时,要接严密,链条拉紧,防止脱链卡链。5、操作时,司机应站于机头一侧,集中精神,严禁人员在机头正前方停留。6、人工攉煤时,要能在顶板完好的地方,注意输送机情况,机头机尾应设完好的保护装置。7、攉煤时应将机尾清除干净,防止压溜。8、煤溜启动时,要由外及里,依次起动。9、煤溜起动时,不可一次性起动,要连续起动几下方可。10、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两头应有专人看管。11、严禁人员有溜槽上走动,避免事故的发生。12、回采工作面移溜要使用液压推溜器,不得强行移溜,移好溜好,要达到平直稳的要求。13、如遇特殊情况,要立即发出停溜信号,处理后方可开溜。14、在每班开始运转前,在工作面上巡视一遍,检查各部及其联接处有无不正常现象,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车。15、机器起动前,应先点动试车检查各运动部分有无刮卡和闷车现象,正常后即可正式开动。16、根据满负荷运转试验和工作面实际情况确定分段爆破落煤长度。爆破前,输送机应先空转一段时间。爆破时一般应停车。17、机器运行时,司机和跟班维护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注意观察机器运行情况,随时检查电动机,减速器各部轴承的温度、音响等有无不正常现象,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作进一步详细检查,排除故障。18、在运行中应随时注意刮板链与链轮的啮合状况,如发现刮板链过松或过紧,须拆开刮板链重新紧链。19、机头与下顺槽载机搭接处,应保持适当的卸载高度,避免卸载高度过小,使刮板链拉回或卸载高度过大将煤抛在底板上。20、每天要检查一次刮板链螺栓的紧固状况态,松动的须拧紧,弹簧垫圈失效后应及时更换。维护时,新换的刮板螺栓、螺母强度等级须符合说明书的要求。21、运转中刮板遇到刮卡等异常情况,而保险销被切断时,应先检查原因并排除故障,然后更换新保险销。22、经常检查电动机减速器、盲轴、机尾轴的温升、密封及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检查或更换。23、定期检查各运转部位润滑情况,定期向减速器输入轴、输出轴、盲轴、机尾轴轴承处加注规定的油脂。24、减速器检修重新组装时,应利用调整垫圈重新调整各轴的轴向游隙。二日常维护、注意事项1、在运行中经常注意各传动部件是否安全可靠。刮板链的紧张程度、各连接口处是否有松动或错口。刮板链有无刮卡现象。2、传动链轮的滚筒螺栓应每日检查一遍,确保紧固状态,松动的须拧紧,如发现螺栓等紧固损坏应立即更换。3、刮板链在运行期间应每日检查一遍螺栓的紧固状态,松动的须拧紧,弹簧垫圈失效后应及时更换。维护时,新换的刮板螺栓、螺母强度等级符合说明书要求。4、保险销、刮板、调节链等在井下应有一定的数量的备件,并妥善保管,做到随用随取。5、相邻中部槽的弯曲角度应保持在允许的3度范围内,遇断层或底板起伏较大时,应对底板作适当的处理,以免溜槽折弯过大导致刮板卡阻,推移溜槽时,不得有局部过分凸出超前,以免溜槽脱节。6、各密封部位和轴口应经常检查其密封状况。如发现渗漏状况,严重时需在维修班内更换,一般的在计划内更换。7、输送机采用整体人工推移。由于中部槽较轻,一般可用撬棍推移。机头部较重,可用工作面内小绞车或其它推移设备,使其移至新的工作位置。推移完成后,机头、机尾均要打好固定支柱。(三)机电管理制度一、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1、设置有全矿坑下变电硐室的供电系统图,设置坑下配电系统目的是为了便于管理人员掌握各器设备的位置、性能、运转动态,分析机电事故隐患,同时能控制机电事故的发生。2、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电器设备管理台帐(1)防爆设备的搬迁、安装、回收,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安装工作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保证其防爆性能良好。(2)包机制:包机制是加强防爆电器设备在生产运行中的日常维护,对所负责的设备包运转、包管理、包检查、检修的制度,实行专人专机,挂牌留名,责任落实到人,加强责任心。二、提升设备相关责任人的考核制度1、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考核对象主要是:提升绞车司机、电工、发电工、机修工、通风工五种人员。2、考核内容:“四会”、“一懂”、“责任心”。“四会”指会操作、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会保养。“一懂”指懂得自己操作的设备型号、规格、性能和结构原理。“责任心”指按照操作规程和岗位规定,认真负责精心操作、维修和保养。3、考核在一个月内是否有违章操作,损坏和机件,机器失修、不润滑,不紧固,性能下降等。4、考核时间为一月一次,月底进行。5、机电矿长负责实施。三、提升设备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制度1、对于机器精心操作,遵章守纪,班班检查,天天保养,月月检查,卫生整洁,无任何事故的提升设备相关的责任人,年终参加总评,发给每月和全年的各种奖励(包括安全奖、生产奖、出勤奖等)。2、私自让非操作人员操作机器,发现一次罚款10元。3、机器开动时,私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私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机器损坏、断绳坠井、掉道等经济损失事故的,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分别给予赔偿1020%的经济损失的处分,情节严重的,除赔偿损失外再罚款。5、机修工粗制滥造,不负责任的,一经发现,除责令其立即改正后,还必须根据程度的不同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6、由于不检修,不润滑等原因造成机件损坏的,根据情况赔偿修理费用的一部分和全部。7、机器表面灰尘油垢,发现一次罚款5元。8、通风工任意关停风机,造成停风,每停风一次罚款20元,如果造成井下瓦斯积聚,造成停产的罚款100元。因此造成事故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九章 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制度1、煤矿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班。2、培训班要根据工种的不同和形势的需要对干部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3、每年定期组织全员安全培训,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4、煤矿七长必须有经过省级监管机构、监察机构培训并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和特殊工种人员都必须经过县级监管机构和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6、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7、新工人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位,还必须跟随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队共同工作一段时间,最少为半个月,最多为3个月,经矿检查合格后方可单独工作。8、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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