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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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为深入打好我市2022年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 质量,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按照中、省蓝天保卫战 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22年,持续巩固“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完成省 上下达优良天数比率、PM2. 5平均浓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 率目标任务,将大气污染治理模式从应急性管理向全程精细管控 转变,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二、工作任务(一)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 同治理。坚持“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原那么,强化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精细化管理。围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缺乏、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 理整顿和原辅材料达标情况检查,加快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原辅材料替代,推进油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管控。进一步加强石 油、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治理。加快推进石 化、煤化、焦化、农药、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 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产业 名单”。加强渣土车上路管理,运输过程要到达无扬尘、无遗漏、 无抛洒要求;未到达改造升级要求的渣土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 输活动。运渣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定位系统,杜绝超高装载、抛洒 泄漏行为。严格落实施工场地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境 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联网互通。(市住建局牵头,市公安局、市 交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县(市、区)政 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19 .强化城区道路扬尘治理。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 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 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推广主次干道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 作业模式,有效降低道路积尘负荷,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 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的治理,减少 道路扬尘污染。(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运局牵头,各县(市、区) 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20 .强化交通扬尘治理。加强对全市渣土车、货运车、农用 三轮车通行管理,严格限定渣土车通行线路和通行时间,坚决查 处不按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不密闭运输、带泥上路、随意抛洒 等行为,一经发现严管重罚。市交运局负责,各县(市、区) 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21 .强化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拆迁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先 喷淋、后撤除,撤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的原那么作业。各拆迁 工地实施撤除作业前,必须制定扬尘治理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 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在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拆迁行业 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 发区管委会落实)22 .强化堆场扬尘治理。严格落实物料堆场抑尘措施,各类 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盖措施,配套收尘和密封 物料仓库及围挡、喷淋、覆盖等抑尘设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 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严禁露天装卸 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确保防尘设施正常使用。(各县(市、区) 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六)严格落实禁燃管制措施23 .结合区域现状,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根据大气环境 质量状况,及时优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限煤区,高污 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生产、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各县(市、 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24 .结合季节特点,防治秸秆燃烧污染。组织开展秸秆禁烧 执法检查,按照“定区域、定时段、定人员、定职责”管控原那么, 严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燃烧,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 合利用率。(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 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25 .结合行业职责,严格管控烟花爆竹。优化禁燃禁放区域, 强化烟花爆竹制造、销售、禁限放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 步加大巡查管控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禁燃禁放的知晓率 和参与度。(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 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 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26 .结合源头控制,减少燃杂燃非现象发生。要严格管控废 弃木材、废塑料、橡胶、各类包装物等可燃物,强化处置过程管 控,提高综合利用能力,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从源 头上减少燃杂燃非现象发生。(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拆迁 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 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七)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27 .修订重污染天应急预案。以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导向, 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更新污染天气应急 减排清单,夯实应急管控措施。完善污染天气启动、响应、解除 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落实)28 .落实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指导重点区域、重点县(市、 区)严格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根据预警提示信息和空气 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启动预警,做好应急响应, 坚决防止“一刀切”。做好污染过程信息发布,积极争取企业、 公众理解和支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落 实)(A)继续增加绿地面积29 .实施城市增绿工程。有效利用城市空间,着力推进立体 绿化。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到达40%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 不低于30机(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住建局配合,各县(市、 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30 .实施绿色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 和退耕还林工程,不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植被恢复治理。扎实开 展城镇社区、绿色廊道、重点区域绿化美化建设。持续推进庭院 绿化、村庄绿化、路渠绿化、一村一片林等“三化一片林“绿色 家园建设。(市林业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 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运用通报排名、预警、提醒、公 开约谈等措施,催促各县(市、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落 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切实可 行的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到乡镇、街办、 村组(社区),全面推行工程化、清单化、数字化管理,扎实推 进大气污染治理有效开展。(二)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要专门安排预算大气污染治理 专项资金,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支持重点涉气行业深度治理,加强 大气监管能力建设提升,鼓励支持企业实施提标改造,持续推行 “一市一策”科研团队跟踪服务,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 用。(三)强化科技支撑。“一市一策”专家团队要充分发挥作 用,依托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监测数据对PM2.5、03、VOCs等 治理难度大、污染成因复杂的疑难问题,及时进行研判预警,提 出治理建议,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四)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并定期通报督查考核情况。市 铁腕治气办要按照“形势研判-指令发布-任务落实-响应回复- 核查督办-考核追查”的工作程序,完善督查、巡查、暗访、交 办、曝光和追责机制,定期督查督办,及时交办问题,对重视不 够、履职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 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通报,并向市纪委监委移送追责问 责。集群整治,全面提升行业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夏季臭氧 污染区域联防联控。2022年,全市臭氧浓度稳中有降。(二)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颗粒物污染治理,以秋冬季(10月-次年3月)为重点时 段,全市持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着力降低污染天气发生。围绕“清洁取暖、散煤治理、燃杂燃非、扬尘污染、烟花爆 竹燃放”等重点领域,坚决遏制两高工程盲目开展,推动产业 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开展传统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工 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严格控制石化能源总量,优化能源供给结 构,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持续做好冬季清洁取暖,深入开展锅炉 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脱硫脱硝治理设施运维监管,加快实施重 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坚持联防联控、协同应对,进一步强化区 域协作机制,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落实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完善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体系,有效应对污染 天气。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稳中提升。(三)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聚焦石油、煤炭、矿石、渣土等重点运输通道,深入打好柴 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围绕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领域,加强煤矿、电力、 焦化、煤化、炼化等重点行业运输通道及专用线建设,持续提升 绿色交通运输能力;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 放,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开展,持续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开展,强化重点工矿企业移动源应急 管控,全面供应国6b车用汽油,停止销售国6a及以下标准汽油; 坚持过程防控,完善生产、销售、使用、检验、维修和报废等全 流程管控,落实重点用车企业清洁运输主体责任,健全重点企业 用车管理制度;坚持协同防控,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 门联合监管和执法。2022年,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 碳程度明显提高。三、工作重点(一)深入开展大气环境综合管理1 .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大气治理问题导向。根据中、省下达 的目标任务,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重点任务分解到各县(市、 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压紧压实责任。全力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 治工作,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 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2 .依托信息平台,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生态环 境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数据会诊、科学研判、统筹调度、发布 指令、整改落实等环节,进一步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 新格局,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由传统治理方式向信息化管理方式的 变革。(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 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3 .加强调度通报,建立灵活有效的大气治理机制。定期调度 通报县(市、区)空气质量状况,对空气质量明显恶化、年度目 标任务进展滞后等主要污染因子反弹严重的县(市、区)实施预 警提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二)稳步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4 .深化石化、煤化等重点行业整治。持续推进工业涉气污染 源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对焦化(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炼化(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炼油厂、陕西延长石 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坪炼油厂)、石化(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石油化工 厂)、采油(联合站、选油站、井场)和采气(净化厂、集气站、 采气井场)等涉气行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实施“一企一档”管 理制度,加大超标排放监管力度,从严落实达标排放举措。(市 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 开发区管委会落实)5,深化工业炉窑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 批”的原那么,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以建材、焦化、 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涉及水泥、砖瓦、石灰、防水建筑材料的企 业,要按照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燃)烧炉、加 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类型, 分别制定治理方案,建立管理台账。(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6 .深化重点区域“散乱污”企业长效治理。不断完善监管体 系,依法依规持续对“具有固定设施、有污染排放特征的规模以 下企业,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存在安 全隐患的生产性工业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管,坚决遏制“散乱污” 工业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市工信局 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落实)7 .深化VOCs专项治理。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建 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在煤化工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 对石化、煤化工企业和大型储油场涉VOCs产污环节及时进行监 测。开展VOCs排放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公布违法企业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 (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加大对汽修行业、外表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治理。喷绘、喷漆、印刷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行业 必须在密闭环境中作业,责令其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 行、达标排放。(市交运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 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 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餐饮行业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凡达不到排 放限值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建立管理台 账,定期对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维护和监测。营业面积1000平方 米以上的餐饮业须安装VOCs (油烟)在线连续监控系统,并与 生态环境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联网。严格划定夜市、露天烧烤集 中经营区域,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1 ,深化油品储运销监管。持续开展储油库、汽油油罐车、加 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工作。推动夏季错时装卸油。严格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油品运输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209522020)。市商务局负责,各县(市、 区)政府落实)(三)加大散煤燃烧治理力度9 .强力推进清洁取暖。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 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优化热源点规划 布局,扩大集中供暖范围,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点。新增供 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等 可再生能源,优先采取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加大现有燃煤集中供 热站清洁化改造力度,确保采暖季期间已完成清洁化改造的集中 供热站稳定运行,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的燃煤集中供热站执行 超低排放标准。年底前,延安城区清洁取暖率达9296以上,县区 清洁取暖率达88%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52%以上。(市 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 区管委会落实)10 .全面完成锅炉拆改。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巩固燃煤锅炉拆改成效、燃气锅炉 低氮改造成果,对保存的供暖锅炉和新建的燃气锅炉进行全面排 查,实施“冬病夏治”,确保采暖期稳定达标排放。推动65蒸 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 造。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到2022年10月,县级及以上城 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市发改委、 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11 .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对商品煤生产、销售领域进行定 期、不定期监督抽检。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增加 检测频次,采暖期对商品煤销售单位保证每批次抽检1次,保障 辖区煤炭经销单位销售优质低硫煤。组织开展商品煤治理专项检 查行动,保障生产和销售煤种符合标准。1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四)持续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12 .加强机动车综合管控。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 度,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建立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在重点路段、 区域对柴油车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以上集 中执法行动。禁止轻型柴油载货车、农用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进 入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区。(市公安局牵头,市交运局、市生态环 境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 管委会落实)13 .从严落实禁限行措施。着眼于淘汰更新,延安城区、各 县(市、区)要重新修订禁限行范围。加大机动车路检力度,逐 步将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禁行纳入交通违章电子监控系统,禁止超 标车辆上路行驶。市公安局牵头,市交运局配合,各县(市、 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14 .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着眼于科学严谨,认真落实在用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 机构在检验设备计量检定、标准执行以及检验检测行为等方面的 监管力度,确保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真实、准确。严格机动车环 保检验机构年度督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 暂停或取消其检测资格。(市市场监管局、市交运局、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5 .推广新能源汽车。着眼于洁能环保,在城市公交、出租 以及环卫、物流等领域,加快推广和普及新能源车。城市新增公 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延安市区及各县(市、区)城 区现有燃油公交车、出租车更新为新能源车。加快推进新能源车 辆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市交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16 .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着眼于油品品正质优,全面加强 油品质量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 的车用燃油行为,确保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全市覆盖。切实 维护燃油市场供销秩序,每月至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坚决杜 绝黑窝点、黑市场。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 理局、市公安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区、南 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17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着眼于不留盲区,开展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督性监测,禁止不达标机械在划定并公布 禁止使用区域开展作业。持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 码登记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 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高 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五)提升面源污染防治水平18 .强化施工扬尘治理。2022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 筑占比提升到60%、装配式建筑占比基本到达24%。严格落实建 筑施工工地周边围挡、裸露地表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 业、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 个百分之百。建立扬尘治理征信制度,将扬尘管理的不良信息 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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