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集团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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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依据1.1.1国务院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1.2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1.3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1.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1.1.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1.6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1.1.7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1.2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核电站除外)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2.主要危险源与风险分析道路交通主要危险源:道路、桥梁、涵洞、隧道等设施出现故障和损害,驾驶员超速、超载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组织体系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组织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专家组各有关部门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3.1.1 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集团公司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指挥集团公司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有关决定事项。承担集团公司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口联系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上级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3.1.2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负责集团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承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接收和记录、信息核实与汇总、信息分送和报告任务。3.1.3集团公司各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集团公司办公厅和涉及涉外、火电、水电新能源、煤炭物流、铝业、高新产业等各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职责范围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和协调,研究解决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职责范围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传递、报告,具体承担所负责领域职责范围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集团公司各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3.1.4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集团公司发生符合本预案设定的应急启动条件的突发事件时,成立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应急响应启动后,根据赋予的职责,指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1.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受地方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指导,全面组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具体组织现场应急处置、救援和信息报送工作。3.1.6其他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负责相关应急工作。4 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与风险监控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应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危险源与风险辨识、分析、评估,制定应急救援预案。4.2预警行动4.2.1预报预测4.2.1.1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急值班室主要通过政府新闻媒体发布的大雾、台风、暴雨雪、泥石流、沙尘暴等获取预警信息。4.2.1.2预警信息发布预警等级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为级,表示为红色;重大为级,表示为橙色;较大为级,表示为黄色;一般为级,表示为蓝色。级为最高级别。红、橙色预警由集团公司发布,黄、蓝色预警由二级单位发布。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预警信息。4.2.1.3预警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后,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应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以下预警措施:(1)达到事故级标准时,做好应急准备各项工作。(2)达到事故级标准时,启动集团公司应急响应。5.应急响应5.1事故分级集团公司将道路交通事故划分为四级:I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事故。 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5.2响应程序发生、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按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事故应急响应程序(见附件3)响应。5.2.1应急报告5.2.1.1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主管二级单位报告。在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车辆类型、是否载有危险品、危险品的种类。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5.2.1.2二级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报告,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可同时向集团公司有关应急组织机构、集团公司领导报告。5.2.1.3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在接报后立即向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5.2.1.4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立即通知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会同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5.2.1.5核实情况后,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立即向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汇报,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向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事故应急报告程序、内容见附件4、附件5。5.2.2应急行动5.2.2.1集团公司(1)迅速了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2)根据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的指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请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应急预案启动令(见附件6),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外出时,授权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返回后补签应急预案启动令。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3)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请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召开首次应急会议,应急管理委员会全体人员参加。首次应急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救援组、新闻组、善后组,确定指挥长,明确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救援组、新闻组、善后组的救援职责。研究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决定派赴现场人员、专家人选。明确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告知的要求。提出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的原则。(4)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救援组、新闻组、善后组按照职责开展救援工作。(5)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负责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发生级突发事件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研究确定是否派出人员赶赴现场。(6)有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公司赶赴现场的人员,负责落实集团公司应急指令和专项预案要求,根据实际需要或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需求,负责调配公司内部的专业应急队伍、应急物资。(7)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应急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8)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或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召开后续的应急会议,研究解决应急处置有关问题;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落实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的工作事项。 (9)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日整理应急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向国务院国资委、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电监会、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国家有关部门报告。5.2.2.2二级单位(1)启动本单位相应的应急预案,指令相关三级单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2)指派人员立即赶赴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按照集团公司指令或授权,协调和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保持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5.2.2.3三级单位(1)启动本单位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上级单位指令及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各救援小组开展应急处置。(2)根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救护部门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对未受事故影响的车辆、物资的隔离防护工作。(3)转移周围人员和物资,紧急处置或转移危险品。(4)做好伤者的救护工作以及亲属的抚慰工作。(5)保持与地方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5.2.3处置措施5.2.3.1现场初步处理(1)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2)首先保护现场,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同时抢救伤者。如有人员被困不能及时救出或者车辆着火时,应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3)重特大道路交通有烧毁、爆炸或其他污染等危险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的要求设法处置,最大限度缩小危害区域。(4)做好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对受威胁的各种物资、车辆,采取可行的保护措施,或对其进行转移,尽量减少损失。5.2.3.2现场隔离和警戒(1)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尽快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警戒,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安全位置放置发光或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和车辆,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2)当发生运输危险品化学品和爆炸品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控制危险区域,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封闭、隔离、警戒、洗消措施,处理险情。(3)事故得到基本控制后,应保护好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5.2.3.3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有效组织事故抢修,为参加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充足合格的工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参加应急处置人员,在救援时应做好防止受烧伤、烫伤、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等伤害的措施。遇到有害气体燃烧,救护人员要戴呼吸器,以保护救援人员的安全。(3)不得强令救援人员冒险作业或违章作业。5.2.4应急指挥与协调5.2.4.1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指导、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协调事发单位、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专家和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和实施抢险救援方案,协调集团公司有关单位调度应急资源和提供应急保障,协助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5.2.4.2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5.2.4.3事发单位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指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5.2.5应急联动5.2.5.1集团公司内部各协作企业应建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企业在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程序时,应明确本企业与协作企业的联系方式和处置程序。5.2.5.2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和配合当地公安交通、消防管理部门组织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消防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签定应急联动和协作协议,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5.2.5.3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事发单位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能满足应急需求时,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寻求支持。5.2.6扩大应急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扩大到超出集团公司处置能力时,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请求兄弟企业或协作单位支援,必要时请求国资委调度临近中央企业应急资源支援。需要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集团公司报请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5.3应急终止5.3.1终止条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事故隐患基本消除,事故道路得以疏通,人员得到救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5.3.2终止程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应急处置达到终止条件,报请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后,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应急预案关闭令(见附件7),宣布应急处置终止,同时报告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5.4 保险理赔应急处置完毕,事发单位应获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警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及时向承保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配合保险理赔机构做好相关工作。5.5二、三级单位应急响应启动:发生级、级突发事件和其他需要二、三级单位启动应急响应的事件,由二级单位、三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6.应急保障6.1通信与信息保障各单位应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并完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重特大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时的通信畅通,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之间应至少保证移动、固话等二种以上相互独立的通信联络方式。6.2应急队伍保障各单位应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应急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6.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6.3.1二级单位和三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与装备的管理制度,储备合理的应急物资与装备,定期检查、试验,保证应急物资与装备处于完好状态。6.3.2应急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使用方法、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应一目了然。附件: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名单 和联系方式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各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事故应急响应程序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报告程序5.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报告单6.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启动令7.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关闭令12附件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姓名机构职务单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韩连富主任主任6629869118943190801hanlianfu田 钧副主任副主任6629858713910856558tianjun黄冬松副主任副主任6629801313911783868huangdongsong李辉副主任副主任6629809218601098896lihui原 钢副主任主任6629812113911783811yuangang毛国权副主任副主任6629875218669061866maoguoquan周博潇副主任副主任6629827313681116088zhouboxiao吴连成副主任副主任6629857313995034103wuliancheng聂毅涛副主任副主任6629870218601098277nieyitao朱士祥成员处长6629801813911783878zhushixiang罗小华成员处长6629808913910197920luoxiaohua岳乔成员处长6629817113910197902yueqiao袁 蕊成员处长6629877213910197911yuanrui鲁杰为成员处长6629824713911827315lujiewei葛贵君成员副处长6629878513811254834geguijun王延斌成员副处长6629850718601098369wangyanbin谭本刚成员处长6629865718811059972tanbengang卫 东成员处长6629866113269815522weidong王 元成员处长6629866513910197910wangyuan19附件2集团公司各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姓名机构职务单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涉外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刘 占办公室主任主任6629809113911783831liuzhan 罗晓华联系人处长6629808913910197920luoxiaohua火电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原 钢办公室主任主任6629812113911783811yuangang韩 放联系人处长6629817818611397832hanfang水电新能源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胡建东办公室主任主任6629829118601098836hujiandong袁 蕊联系人处长6629842113910197911yuanrui煤炭物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钟耀坤办公室主任主任6629827113705717007zhongyaokun鲁杰为联系人处长6629824713911827315lujiewei铝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郭耀德办公室主任主任6629870913901003366guoyaode葛贵君联系人副处长6629878513811254834geguijun高新产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杨金光办公室主任主任6629859613910069953yangjinguang王延斌联系人副处长6629850718601098369wangyanbin国家有关部门应急值班电话:安监总局:64463100;应急指挥中心:64463765;国资委:63192000;电监会:66058800、66597388、66597310。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010-66298166、66298167、66298168、 66298169,微波:918688166、918688167、918688168、918688169。附件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发生级事故二级单位请求启动发生、级事故中央政府启动应急预案集团公司合资企业请求启动二级单位请求启动中央政府要求启动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先期处置应急报告程序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签发预案启动令启动预案首次会议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否应急处置与应急行动否现场判定是报告集团判定是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终止附件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应急报告程序事发企业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终 止核实否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政府部门和机构附件5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报告单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事故发生地点省(区、市) 市(地) 县(市 ) 乡(镇)事前状态事故过程报告时事故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人员伤亡受影响人数、影响情况和范围设备设施损害生态环境破坏其他影响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已经实施或正在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事件发展趋势判断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应急职务姓名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指挥长联络人现场指挥长信息报送情况本单位领导 上级单位 政府部门报告人有关信息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电子信箱报告单位报告时间附件6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启动令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启动令经核实, 发生集团公司 级突发事件,令即刻起启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应急预案。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附件7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关闭令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关闭令经核实,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达到终止条件,即刻起关闭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应急预案。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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