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安全教育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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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公司级安全教育我们建筑业和其他行业不同,有自己的特点:产品固定、施工作业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施工现场变换不定、临时工多、工期不固定,特别是现今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建筑业开放劳务市场后,建筑队伍不断地壮大,而且又多为年轻新手,安全知识极为贫乏,不安全因素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靠侥幸心理过日子,伤亡事故必然会发生。所以,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的重要方法,开展安全教育更显出其重要意义,以确保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和主要形式是:一级教育由公司负责进行,二级教育由项目部负责进行,三级教育由班组负责进行。一、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就是要把国家和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它表明在进行生产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首位,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2、我国安全工作管理的原则是: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它是企业管理安全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它体现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明确要求我们的生产必须是安全生产,应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也就是说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杜绝那种只顾生产、不重视安全、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恶劣态度;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调度及安排。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安全知识1、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劳动保护的规定 2.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写入了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2.2“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组教育。对新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主要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学习,介绍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和施工环境,使之达到正确使用安全用具,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重新上岗、转岗应再次接受安全教育。转换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允许上岗工作。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时,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气候变化和重大节假日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2.3特种作业安全生产法第32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劳动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特种作业是指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建筑施工中的电气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爆破作业、锅炉与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中小型机械操作及场内机动车驾驶等为特种作业。2.4发生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安全生产法第51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70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施工队、项目部领导)报告,在按照应急预案程序组织救援、保护现场的同时,由领导向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2.5自我保护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定全生产法第47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建筑法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的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有权检举和控告”。2.6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三不伤害” 3、中华人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保护的规定3.1建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等。建筑施工单位一般与新工人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3.2女工保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规定:女员工由于生理原因不宜从事某些危险性较大或者劳动强度较大的劳动。具体为:不宜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在月经期间不宜从事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间劳动,在哺乳期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延长工作时间和夜间劳动。4、其他法律法规对劳动保护的规定 4.1必须佩戴上岗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胸前都必须佩戴安全上岗证,证明己经受过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4.2杜绝“三违”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是对事故教训的经验总结,统计表明70%以上的事故者是由于“三违”造成的。“三违”行为是违法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3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意处伤害保险由工人所在的企业办理,并支付保险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处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但是不在建设工程范围内或者在工程建设范围内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醉酒导致伤亡及自残或自杀的不在保险范围之列。5、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而制定的法律。主要内容分为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三、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四、安全生产形势及重大事故案例教训- 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413752起,死亡91172人,比2007年减少92456起、10308人,分别下降18.3%和10.2%。年度事故死亡人数1995年以来首次降到10万人以下。- 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与上年相比,亿元GDP事故死亡率由0.413降到0.312,降幅24.5%;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3.05降到2.82,降幅7.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5.1降到4.3,降幅15.7%;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1.485降到1.182,降幅20.4%。- 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实施情况较好。全国各类事故死亡总数控制在全年指标的91%。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30个单位没有突破年度事故死亡总数控制指标,27个单位没有突破工矿商贸事故人数控制指标。28个产煤省份中,23个省份没有突破煤矿事故死亡控制指标。五、发生事故后采取什么措施?事故现场处理有三个方面: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救护受伤害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3、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4、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项目负责人,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应遵守四个基本原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现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其目的就是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中接受教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项目部安全教育内容一、事故形成机理“事故”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共同偶合而成的,客观上一经出现事故隐患,人主观上又表现为不安全行为,就会立即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是,造成“人失误”和“物故障”的这个直接原因常常是管理上的缺陷,后者虽是间接原因,但它是背景因素,而且是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从事故的形成机理看,我们要保证安全生产,把伤亡事故降下去,除必须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尚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须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国家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二、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1、 参加本企业生产的职工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2、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3、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和质量的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4、听从班组长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5、特种工人(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等)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6、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光脚上班;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7、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临边防护、安全标志、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动,要移动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8、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9、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10、施工现场设的交通指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场内工作要注意车辆来往及机械吊装;11、不得在工作地点开玩笑、打闹以免发生事故;12、上班前应检查所要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上高空作业所携带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随用随取。操作前检查操作地点或工作场所是否安全,道路是否畅通,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应将所使用的工具收好,以免掉落伤人;13、遇有恶劣气候,风力在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14、暴风雨过后,上岗前要检查操作地点的脚手架有无变形歪斜;15、凡患有高血压症、心脏病、癫痫症以及其他不适于上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16、不得站在砖墙上或其他危险部位安模、砌墙、划线、刮缝等;17、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成堆成垛,搬运材料、半成品等应由上而下逐层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毁物事故;18、吊运零星材料应用吊笼,吊运砂浆应用料斗,并不得装得过满;19、用斗车运送材料,行走中两车辆距离应大于2米,坡道应大于10米;20清理安全网,如须进入安全网,事先必须先检查安全网的质量,支杆是否牢靠,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安全网清理,清理时应一手抓住网筋,一手清理什物,禁止人站立在安全网上,双手清理什物或往下抛掷。清理什物时,地面应设监护人、禁人入内,或在周边加设围栏;21、在建工程清理的建筑垃圾余料应集中运至地面,禁止随便由高处往下抛掷,以免造成尘土飞扬和掉落物伤人;22、不准在临时工棚内使用电炉、火炉、煤油炉及煤气炉等,不准任意设灶;23、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严禁明火、吸烟等;24、消防器材、用具、砂袋、消防用水等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25、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电源线要架空;26、货运井架严禁乘人,若违章乘人,将按有关规定罚款;27、起重机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从起重臂或吊物下通过;28、吊篮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头、手、身体等伸入吊篮内,吊篮升空后不得从吊篮下通过,吊篮未停稳前,任何人不得入内取物;29、砂浆机在运转时,机筒口的砂浆不准用砂铲、扫帚刮扫,砂浆机料口的防护棚要完好,不准站在砂浆机的防护棚上倒水泥,以防工具或脚滑进砂浆机造成事故;30、砼搅拌机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口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方通过去或停留;31、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灯具应架高使用,室内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线路应架空,导线绝缘应良好,灯具不得挂或绑在金属构件上;三、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1、 施工现场的事故类别主要表现为五大伤害:(1) 高处坠落;(2) 物体打击;(3) 触电事故;(4) 坍塌事故;(5) 机械伤害。2、 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1) 工人违章作业;(2) 违章指挥;(3) 随意破坏防护设施;(4) 工人的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防护能力,思想麻痹大意。四、事故的预防措施:1、 一般要求:(1) 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及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操作;(2) 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3) 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4)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5) 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6) 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7) 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8) 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9) 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应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10) 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2、 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四项基本安全要求(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2) 登高作业都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杆、井字架或利用绳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随同运料的吊篮上下;(3) 在高处或脚手架上行走,不要东张西望;在休息时不要将身体靠在栏杆上,更不要坐在栏杆上休息,不准在脚手架上午休;(4) 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5) 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6) 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体坠落;(7) 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8) 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9) 钢架板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断裂或缺小拼板;竹木跳板使用前要检查有无腐烂、断裂,不得用50100模骨当架板使用;(10) 在外脚手架未搭设前,或在外墙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不得从事外墙安装模板、砌墙作业;(11) 脚手架、脚手架的防护栏杆、连墙点、剪刀撑以及其他防护设施,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动。如因施工需要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的批准方可拆除或移动,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完毕或停歇时要立即恢复原状;(12) 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以及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13)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14) 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有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3、 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1) 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2)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3) 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4) 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5) 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6) 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7) 禁止在电线上晒物料;(8) 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9)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10) 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4、 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1) 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2) 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3) 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4) 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5) 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6) 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7) 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8) 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9) 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一、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一)、挖土方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大纪律。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问距离不应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法。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10、电缆两侧1.0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11、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12、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公尺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扶梯。13、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14、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15、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16、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17、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损坏。(二)、回填土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装载机作业范围不得有人平土。 3、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开关保护,按一机一闸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4、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二、 挖孔桩作业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2、人工挖孔桩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下孔作业前,应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新鲜空气或氧气。3、每日作业前应检查孔桩及施工工具,如挖孔桩施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坑下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并有防坠落措施。4、挖孔桩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有异常情况,如孔、地下水、黑土层、有害气体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5、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6、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深度超过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层时,要进行强制通风。每个施工现场应配有害气体检测器,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7、挖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人孔时,不得碰撞孔壁。8、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冒险作业。9、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1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10、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高度不超过1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11、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三、钢筋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2、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操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3、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禁止用胸、肚接触推杆;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4、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牢。5、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6、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下且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7、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操作规程摆放钢筋支架(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8、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 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9、点焊、对焊钢筋时,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焊机要有防护罩并放置平稳牢固,电源通过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10、电焊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胶木板或木板上。电焊前应先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停工时,确认无火源后,方准离开现场。11、钢筋切断机应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是15cm。电源通过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12、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断钢筋要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13、使用卷扬机拉直钢筋,地锚应牢固坚实,地面平整。钢丝绳最少需保留三圈,操作时不准有人跨越。作业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14、电机外壳必须做好接地,一机一闸,严禁把闸刀放在地面上,应挂1.5m高的地方,并有防雨棚。15、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16、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17、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18、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19、新工人进场应具有四证,即:劳动技能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外来人口暂住证。四、模板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应系牢。3、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4、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扎脚和空中滑落。5、安装与拆除5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6、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7、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8、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9、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抛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加围栏,暂停人员过往。10、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11、支撑、牵杆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m高以上。12、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杆、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附落。13、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地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上的预留,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14、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的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拆除人员要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下伤人。15、在组合钢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用36伏低压电源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16、装、拆模板时禁止使用小楞木、钢模板作立人板。17、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18、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19、拆模必须一次性拆净,不得留有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20、在钢模及机件垂直运输时,吊点必须符合要求,以防坠落伤人。模板顶撑排列必须符合施工荷载要求,尤其遇地下室吊装,地下室顶模板、支撑还另需考虑大型机械行走因素,每平方支撑数,必须根据荷载要求。21、拆模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砼板上的预留孔,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就做好作业交底内容(预设钢筋网架),以免操作人员从孔中坠落。22、封柱子模板时,不准从顶部往下套。23、禁止使用2040木料作顶撑(支撑)。五、混凝土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2、铺设车道板时,两头需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车道板下面每隔1.5m需加横楞、顶撑,2m以上的高空架道,必须装有防护栏杆。3、车道板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行车受阻、人仰车翻。4、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5、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m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8m宽。6、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的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7、到终点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把卸料,严禁双手脱把,防止翻车伤人。8、离地面2米以上浇灌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9、使用振动机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10、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应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11、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可进入吊篮内工作。12、使用振动机的工人应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橡胶鞋。13、严禁酒后上班。14、严禁安全帽放在一边不佩戴。15、所有的工人都不得从高处向下扔掷模板、工具等物体。16、在楼板临边倾倒混凝土浆时应注意防止混凝土浆掉到外架中而弹伤人员。17、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18、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19、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20、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六、砌砖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2、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符合要求才可施工。3、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4、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5、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三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二人。6、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7、不准站在墙顶上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8、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容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小楞木作立人板。9、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10、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11、用起重机吊砖要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杆回转范围不得有人停留。12、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米,坡道上不小于10米。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13、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檀条等)放置在各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加固措施。14、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15、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16、人工垂直向上或向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mm。17、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七、抹灰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2、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3、高空作业时,应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特别是大风雨后作业。4、对脚手架不牢固之处和跷头板等及时处理,要铺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手推车运灰浆时的安全。5、在架子上工作,工具和材料要放置稳当,不准随便乱扔。6、用升降机上料时,要有专人负责开机,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作业。7、砂浆机应有专人操作和维修、保养,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并接地,并做到二级漏电保护。8、严格控制脚手架的施工负载。9、不准随意拆除、斩断脚手架的软硬拉结,不准随意拆除脚手架上的安全设施,如妨碍施工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妨碍部位。10、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11、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12、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13、新工人进场应具有四证,即:劳动技能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外来人口暂住证。14、严禁铺设探头板。15、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往下和向上抛掷物体。16、每日上班时应先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当确认没有存在安全隐患时,方可进行操作。八、架子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2、脚手架搭设前应先在基础上弹出立杆位置线,并按设计尺寸正确安放挡板、底座,严禁在未夯实的回填土上搭设落地式脚手架;脚手架搭设选材必须严格按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3、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板上,立杆、纵向水平杆接头应错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连接必须用扣件并应拧紧螺栓。4、脚手架的底部应考虑排水措施,防止积水后脚手架步层的不均匀沉陷。5、脚手架开始搭设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6、为了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固,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按立杆总数对等交错设置,同一跨里、外立杆的小横杆应上下对直,不应扭曲。7、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8、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9、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增添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施工员报告。10、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11、新工人进场应具有四证,即:职业资质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外来人口暂住证。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登高作业。12、严格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13、大风、大雨、下雪天气、严禁室外作业。14、拆除区和须设置警戒范围,应设明显的警示标记,非操作人员或地面施工人员,均不得通行或施工,安全员应配合现场监护。15、高层脚手架的拆除,应配备通讯装置。16、物件拆除时,应有垂直运输机械安全输送至地面,吊机不允许设在脚手架内。17、脚手架拆除时,建筑内应及时关闭窗户,严禁向窗外伸挑任何物件。18、高层脚手架拆除,应沿建筑四周一步一步递减。不允许二步同时拆除,或一前一后踏步式拆除,也不宜分立面拆除。如遇特殊情况,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书面批准,并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分立面拆除。19、作业人员进入岗位后,应先进行检查,如遇薄弱环节时,应先采取加固后方可拆除。对表面存留的物件,垃圾应先清理。20、按下列顺序进行拆除工作:安全网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挡脚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横杆顶撑立杆。21、立杆、斜拉杆的接长杆拆除,应有二人以上配合进行,不宜单独作业,否则易引起事故。22、连墙杆、斜拉杆、登高设施的拆除,应随脚手架整体同步拆除,不允许单杆件先行拆除。23、翻掀垫铺笆应注意站立位置,并应自外向里翻起竖立,防止外翻将笆内未清除的残留物从高处坠落伤人。24、当天离岗时,应及时加固未拆除部位,防止存留隐患造成复岗时的人为事故。25、悬空口的拆除,应预先进行加固或设落地支撑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九、电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2、 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3、 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电气布置图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4、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5、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6、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7、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8、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9、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线路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10、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线路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1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1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13、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14、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15、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16、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17、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塔吊和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塔吊和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闸刀开关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18、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19、架空线路的干线架设 ( 380220V ) 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小于0.3m。 20、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绝缘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0mm2,在跨越管道的档距内,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导线不得有接头。 21、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过路线的最下一层不低于6m。多层排列时,上、下层的间距不小于0.6m。高压线在上方,低压线在下方。 22、干线的架空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导线截面积在16mm2以下时,零线和相线截面积相同。支线零线是指干线到开关箱的零线,应采用与相线大小相同的截面。 23、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见表一):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架空线路地区线 路 负 荷 1kV以下 110kV居民区 6 6.5交通要道(路口) 6 7建筑物顶端 2.5 3特殊管道 1.5 24、架空线路摆动最大时与各种设施的最小距离(m):外侧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离: 1kV以下时为1m; 110kV时为1.5m。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 1kV以下时为4m; 110kV时为6m。25、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6、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7m。 27、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10cm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28、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30、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31、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2、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间距大于10m时,必须采用铅丝或钢丝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十、普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2、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3、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4、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5、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6、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7、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9、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挂设安全密目网。10、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空底脚和挖“伸悬土”的方法,防止塌方事故。11、从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12、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13、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14、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15、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16、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17、用塔吊、龙门架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砖夹、灰盆、料斗;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并有防滑落措施。18、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车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19、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吸烟。20、休息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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