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账单位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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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2010年6月底,由支付中心管理的单位帐务及会计档案退回原单位,由各单位自己进行会计核算并保管档案。为保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现将退帐后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业务核算和帐务处理如下:一、会计的概念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会计的基本职能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会计核算职能是会计最重要的职能,是各项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是经济管理必不可少的工具。会计监督职能是对经济活动加以促进、控制、考核和指导。核算是监督的前提,监督是核算的保证。二、会计工作组织会计工作组织,主要是通过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与执行会计规章制度,实施与会计工作的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进行会计工作与其他经济管理工作间的协调,形成一个高效运行的会计工作体系。会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政策性、严密性都很强的工作,科学合理的组织会计工作,具有很重的意义。(一)各单位应按照会计法规定和业务规模、会计工作量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会计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单位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财政改革和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四)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五) 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不得在本单位从事资金审批管理等业务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六)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移交人员要整理移交资料,编制移交清册,接交人员要按移交清册逐项核对点收。办理移交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三、 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1、各单位应按照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对会计核算的要求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2、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二)原始凭证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写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2、职工因公外出借款时,应由本人按照规定填制借款单,由各单位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并签名或盖章,然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收回借款时按规定进行结算,另开收据入帐,不得退回原借款欠条。3、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要将批文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在原始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4、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三)记账凭证1、 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作为记账凭证依据或附件的,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以科目汇总表作为记账凭证依据或附件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2、记账凭证除结账和更正错误可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3、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重新填制;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错误,应视具体情况分别采用补充登记、红字冲销等方法更正。4、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5、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以及科目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四)会计账簿1、单位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启用、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并定期进行对账、结账。2、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3、单位应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做到登记及时、摘要清楚、数字准确。账簿记录发生错误,要按规定的更正方法进行更正,保持账面整洁。4、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5、各单位应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6、单位应按规定定期结账。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本期发生数、本期累计数和期末余额。年度终了,要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年终清理结算,结算后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 (五)编制财务报告1、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支出明细表。2、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相互衔接。3、各单位应定期将财务报告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加盖公章。四、 会计档案1、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定期整理、立卷、归档。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存储在硬盘和磁盘、光盘等介质中的会计数据和打印输出的会计数据,作为电算化会计档案进行归档。2、单位应确定专人或者兼职人员保管会计档案,设档案室的单位,会计机构应在一年保管期满后及时将会计档案移交档案部门保管。3、会计档案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为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期限为2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期限均为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保管期限为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限为永久。4、会计档案的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按程序销毁:首先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己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然后由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必须说明的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里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五、日常收支会计处理(一)、增设会计科目在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行政单位编号107,事业单位编号103,建设单位编号234)会计总账科目,用来核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在收入类科目下增设“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个二级科目。 本科目用于核算单位在财政下达授权支付额内办理的授权支付业务。借方登记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和因特殊原因退回该账户的额度;贷方登记授权支付的支出数和年终未用注销的额度;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未支用的授权支付额度。(二)、帐务处理1、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打印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区别预算内、外资金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预算内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等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等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建设单位: 借: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财政直接支付预算外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 贷:预算外资金收入财政直接支付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贷:事业收入财政直接支付建设单位: 借: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预算内/外)贷: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财政直接支付如果财政直接支付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2、对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国库股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区别预算内、外资金登记入账,会计分录为:预算内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建设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等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外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预算外资金收入财政授权支付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事业收入财政授权支付建设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财政授权支付其他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3、预算单位从单位零余额账户转账支付时,会计分录为: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建设单位: 借: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和支用时,会计分录为:行政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经费支出 贷:现金事业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账户用款额度借:事业支出贷:现金建设单位: 借:现金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预算内/外)贷:现金六、工资发放的会计处理(一)、增设会计科目在负债类科目下增设“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工资或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各类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除“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以外的其他个人收入。在“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和“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下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二)、工资统代发单位会计处理1、各工资代发单位凭支付中心打印的“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根据代理银行打印并加盖“工资己转存”章的工资发放表,按所列实发工资数、代扣公积金、代扣医保金、 代扣个人所得税、其他扣款作会计分录: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 各明细项(金额为月工资总额)贷: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同时做分录: 借: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金额为实发合计数)暂存款代扣住房公积金代扣医保金代扣个人所得税暂付款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 -各明细项(金额为月工资总额)贷: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同时做分录: 借: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金额为实发合计数)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代扣医保金代扣个人所得税其他应收款2、凭住房公积金、医保金、个人所得税扣缴单据,做分录行政单位: 借:暂存款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事业单位: 借: 其他应付款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3、代扣职工个人欠单位款项的账务处理: 各工资代发单位依据支付中心按照发放表上代扣个人款项数额打印的授权额度通知单做会计分录:行政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事业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二)、自行发放工资单位会计处理1、预算单位凭本单位编制的工资发放表,按所列实发工资数、代扣公积金、代扣医保金、代扣个人所得税、其他扣款作会计分录: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 各明细项(金额为月工资总额)贷: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同时做分录: 借: 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或银行存款(预算外)暂存款代扣住房公积金代扣医保金代扣个人所得税暂付款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 -各明细项(金额为月工资总额)贷: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同时做分录: 借: 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或银行存款(预算外)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代扣医保金代扣个人所得税其他应收款2、凭住房公积金、医保金、个人所得税扣缴单据,做会计分录:行政单位: 借:暂存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或银行存款(预算外)事业单位: 借: 其他应付款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或银行存款(预算外)3、代扣职工个人欠单位款项的账务处理:自行发放工资单位依据工资发放表上代扣个人款项数额开具的收款收据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七、备用金的会计处理 (一)、提取备用金时,会计分录为:行政单位: 借:暂付款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或银行存款(预算外)事业单位: 借: 其他应收款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或银行存款(预算外)(二)、冲销备用金时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等 贷:暂付款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等贷:其他应收款八、往来款的会计处理(一)、借入款项预算单位依据收款收据和支付中心打印的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及有关收款凭单作会计分录:行政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暂存款事业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二)、偿还借款预算单位依据付款收据及有关付款凭单作会计分录:行政单位: 借:暂存款 贷:银行存款(预算外)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事业单位: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预算外)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九、政府采购会计处理(一)、资金直接拨支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将资金付给劳务或货物供应商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贷:拨入经费直接支付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贷:财政补助收入直接支付采购物品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同时还应作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二)、1、采购单位将单位自筹资金或授权支付资金划转到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物资采购时: 行政单位: 借:暂付款-政府采购款 贷:银行存款(预算外)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事业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款 贷: 银行存款(预算外)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 2、物资采购后: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 贷:暂付款-政府采购款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款3、款项不足补交时分录同1。4、款项多余退回时:借:银行存款贷:暂付款(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款5、采购物品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同时还应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三)、采购单位将资金划转到商品或劳务供应商进行物资采购时: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预算外)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预算外)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采购物品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同时还应作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十、对账(一)、预算单位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应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提供的对帐单及时对帐。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数、授权支付数、授权支付额度结存数和备用金余额。 (二)、对帐确认无误后,由报帐会计及财务负责人在对帐单上签名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十一、年底额度注销会计处理(一)、增设会计科目在资产类增设“财政应返还额度”(行政单位编号115,事业单位编号125,建设单位编号235)会计总账科目。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时,本科目借方登记单位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实际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实际支出的冲减数;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零余额账户注销额度数,贷方登记下年度恢复额度数。(二)、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注销账务处理各预算单位年终依据支付中心打印出的“用款计划结余汇总表”,注销额度:行政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事业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建设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等财政直接支付(三)、财政授权额度注销账务处理各预算单位年终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相关注销额度的会计账务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十二、下年度恢复及使用额度账务处理次年初,各预算单位依据作相关恢复额度的会计处理:(一)财政直接支付,下年度恢复额度时,不作处理;使用额度时: 借:有关支出科目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二)财政授权支付,下年度恢复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使用额度时: 借:有关支出科目,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十三、年终结账会计处理(一)事业单位:1、无经营性收支的事业单位借:财政补助收入等收入类科目贷:事业结余 借:事业结余贷:事业支出等支出类科目借:事业结余贷:结余分配借:结余分配贷:事业基金注:事业结余无论正负均需转入事业基金,若为负数则借贷方向相反。2、有经营性收支的事业单位借:经营支出等支出类科目贷:经营结余 借:经营结余贷:结余分配注:经营结余若为负数则不转入结余分配。(二)行政单位: 借:拨入经费等收入类科目贷:结余 借:结余贷:经费支出等支出类科目(三)建设单位:若该建设尚未竣工决算,则年底不需结转,直接将所有科目余额代入下一年度即可。若该建设若己竣工决算,应于竣工决算日依据决算表、审计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增加审批表等有关资料作会计分录:借:其他资本性支出 贷:拨入专款等同时: 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十四、专项资金年终结转会计处理(一)事业单位:如果项目未完工,其项目结余资金跨年使用。将“拨入专款”账户的贷方余额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账户对冲,对冲后的“拨入专款”账户的贷方余额为拨入专款结余数。借:拨入专款贷:拨出专款、专款支出若项目完工,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事业单位使用借:拨入专款贷:拨出专款、专款支出 事业结余专项结余(二)行政单位:如果项目未完工,其项目结余资金跨年使用。将“拨入经费”科目下“专项经费”账户的贷方余额与“经费支出”科目下“专项支出”和“拨出经费”科目下的“拨出专项经费”账户对冲,对冲后的“拨入经费” 科目下“专项经费”账户的贷方余额为拨入专款结余数。借:拨入经费专项经费贷: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拨出经费拨出专项经费若项目完工,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行政单位使用借:拨入经费专项经费贷: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拨出经费拨出专项经费结余专项结余十五、支付中心业务指导(一)、原定单位预留印鉴签字字样为法人代表,对部分单位财务审批授权主管财务领导签字的,应另外提供其签字字样,中心将依法人代表或主管财务领导的签字字样办理手续。(二)、更换单位负责人或报帐会计,应提前通知国库支付中心,并提交新领导印鉴和报帐会计审批表。(三)、凡政府目录所列货物必须严格执行在中标单位进行政府采购,不得擅自采购,否则中心将不予办理资金支付。(四)、中心对各单位的备用金实行定额管理,按照单位资金支付量大小确定金额, 一般为20000元。(五)、支取备用金时手续应完善,批准栏内应由领导签字并盖章,也可只签字不盖章,若仅盖章则不予受理。(六)、每取一笔备用金,借款申请单上应批注支取前累计备用金余额,若累计余额超过核定金额应履行审批手续。5万元以下由组长审批,5万元以上由中心主任审批。(七)、各单位在中办理心付款业务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凡单笔业务支出超过2000元,油修费超过5000元以上的,必须进行转帐,不得提现;若收款人与票据不符,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办理5万元以上的现金提取业务,还必需持有相关合同。(八)、因特殊情况单位需提取大额现金应履行审批手续。提取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组长审批,10万元以上的由中心主任审批。宝丰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0年6月16日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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