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楼宇按揭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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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楼宇按揭合作协议甲方: _乙方:_ 农村信用联社 (合作银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 ( 合作银行 )JIANGXI RURAL CREDIT UNION( COOPERATIVE BANK)楼宇按揭合作协议甲方: _乙方: 月湖区 _ 农村信用联社 (合作银行 )为了促进双方业务的发展,提高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互相支持、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开发“时代广场 ”的有关信贷事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承诺只选择乙方一家金融机构作为联社营业部房产按揭抵押贷款办理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已办理按揭贷款总额10%的违约金。第二条 乙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人购买甲方开发的上述商业用房提供不超过总房价60 %的贷款。住宅不超过房价70%的贷款,地下室不包括在按揭贷款范围内。第三条 在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抵押前,甲方同意作为借款人按期归还乙方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如借款人未按约归还乙方贷款本息,甲方协助乙方催收,借款人连续_3 个月未偿付贷款本息时,由甲方垫付代偿,同时授权乙方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任一账户上或保证金内扣划。第四条 甲方同意乙方向购房者提供的按揭抵押贷款款项、所属物业的租金收入、管理费收入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上。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购房者(借款人)取得房屋产权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前,为购房者(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并在乙方存入按揭贷款金额的 10%的担保保证金,在保证期内,购房者(借款人)不能清偿债务时,由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应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1 个月内办妥房屋产权及抵押登记手续,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办理按揭贷款万分之_5_的违约 金,乙方有权在甲方开立的任一账户上划收。第六条甲方将乙方发放给购房人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所指房地产项目建造,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对甲方使用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享有监控的权利。第七条 乙方对该项目提供的住房按揭抵押贷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万元,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两 年,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合作期限。第八条 贷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付乙方保管,以保证乙方利益。第九条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费用、房屋保险费用由购房人承担,如甲方擅自将房产证交给购房户,影响乙方贷款本息的收回,甲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第十条 如甲方为取得按揭贷款而提供虚假资料时,一房多售, 多头担保;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项目未按时竣工,影响借款人正常 还贷,形成逾期贷款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和借款合同,直接 从保证金中冲还贷款本息,同时按每发生一笔贷款违约行为收取 卫仟元的违约金。第十一条 如果甲方能全面适当履行本合作协议的,乙方在甲方 全部解除担保责任时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第十二条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 密的义务。第十三条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和未尽事宜,双方承诺友好 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确因客观原因 需要解除协议时,一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 乙方(公章) 负代理人: 地址:责人:(签字) 委联系电话:托代理人 :地址:联系电话:签约地点 :月湖区联社签约时间:年月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 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 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 。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责任由乙方负责。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 每月 25日至次月15 日 )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2. 国地税户3. 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年 月至年 月,付款方式:每,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年 月 日合计收取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 日至次月1 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 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 ,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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