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园林工程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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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浙江省园林工程施工规范Code for Landscape Architectur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of Zhejiang Province(报批稿)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74前 言根据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2008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建设发200834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先进标准和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方及地形整理工程、绿化种植工程、假山叠石工程、水景工程、园路铺装工程、园桥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供电工程、附录和条文说明。本规范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请注意收集意见,并及时反馈给主编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百家园路61号昆仑工坊A楼;杭州大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邮编:310007或地址:临安环城北路88号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学四205室;邮编:311300;电子邮箱:ylgcsggf)。组织单位: 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 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主编单位:杭州大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参编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杭州西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伟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天香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人文园林有限公司杭州天开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滕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楼建勇、张万荣、蔡淇、余昌明、李胜、龙松亮、杨晓勇、李寿仁、刘建荣、李欣、徐汝法、郭益欣、曾科、汤书福、吴光洪、宋敏敏、张圣杰、黄耀坤、王志成、陈剑鹰、徐大龙、宣天民、陈胜洪、缪生华、冯再新、刘斌、陈春斌、杨云峰、吕超麟主要审查人员:施奠东、冯祥珍、张晓明、金石声、赵宇宏、唐宇力、唐小敏目 次1 总 则32 术 语43 基 本 规 定64 土方及地形整理工程64.1 一般规定64.2 种植土要求74.3土方及地形整理施工85 绿化种植工程95.1 一般规定95.2 施工准备95.3 苗木质量要求105.4 绿化种植施工116 假山叠石工程206.1 一般规定206.2 施工准备236.3 堆叠施工246.4 塑山、塑石工程施工256.5 GRC假山施工277 水景工程287.1 一般规定287.2 园林式驳岸和护坡297.3 瀑布、跌水施工307.4 河、湖、溪涧施工308 园路铺装工程318.1 一般规定318.2 园路施工319 园桥工程359.1 一般规定359.2 施工准备369.3 园桥施工3610 园林给排水工程4410.1 一般规定4410.2 给排水工程施工4511 园林供电工程4511.1 一般规定4511.2 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4612 附 录49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49条文说明50 CONTENTS1 Profile.32 Terminology.43 Essential provisions.64 Earthwork and Topographical Reform Engineering.64.1 General Provisions.64.2 Quality of planting soil and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74.3 Topographical Reform.85 Planting and Green Engineering. .95.1 General Provisions. .95.2 Preparation of Construction.95.3 Seedling Quality Requirements.105.4 Planting Engineering .116 Rockery and Artificial Rockwork Engineering.206.1 General Provisions .206.2 The preparation of construction.236.3 Rockery stone construction.246.4 fake Rockery production construction.256.5 GRC Rockery construction.277 Water feature of Garden Engineering .287.1 General Provisions.287.2 Revetment and Slope Protection .297.3 The Waterfall and Drop Water Landscape Construction.307.4 Waterbody Construction.308 Landscape Architecture Road Pavement Engineering.318.1 General Provisions.318.2 Landscape Architecture Road Construction .319 Landscape Architecture Bridge Engineering .359.1 General Provisions.359.2 The Preparation of Bridge Construction.369.3 The Bridge Construction.3610 Landscape Architecture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Engineering. .4410.1 General Provisions.4410.2 Landscape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Construction.4511 Landscape Architecture Power Engineering.4511.1 General Provisions.4511.2 Lighting and Accessory Device.4612 Appendix.49Appendix A: terminology application.49Article Instructions.501 总 则1.0.1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浙江省园林工程施工水平,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园林工程的施工。1.0.3园林工程施工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4园林工程包含园林施工过程中的全部要素,其中“园林建筑工程”在本规范中不单独编制,另行参照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多孔砖砌体结构规范(JGJ137-200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等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施工。2 术 语2.0.1园林Landscape Architecture在一定地域内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优美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2.0.2园林工程Landscape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 园林工程是在一定地域运用具有园林特色的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优美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2.0.3种植土Planting Soil 是指植物栽植地的土壤。2.0.4客土Alien Planting Soil是指原种植土不符合植物栽植要求,由外运入的具有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2.0.5绿化种植工程 Planting Engineering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水生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2.0.6大树移植Big Tree Transplanting将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移栽到异地的工程。2.0.7边坡 Side Slope岩体、土体在自然重力作用或人为作用下而形成一定倾斜度的临空面。2.0.8边坡绿化Side slope greening土质或石质边坡的坡面实现生态植被恢复。2.0.9地形整理Landscape Architecture Topographical Reform 对园林场地进行填、挖、堆筑等技术、艺术处理,为园林工程建设整造出能够适应各种项目建设、有利于植物生长的地形处理方法。2.0.10假山Rockery, Artificial Rockwork园林中以造景或登高览胜为目的,用土、石等材料人工构筑的模仿自然山景的构筑物。2.0.11置石Monolith, Standing Stone以石材或仿石材料作独立性或附属性的造景布置,主要表现山石的个体美或局部组合景观,而不具备完整的山形。2.0.12掇山Piled stone Hill, Hill Making用自然山石掇叠成假山。2.0.13塑山Artificial Stone, Man-made Stone用艺术和技术手法将人工材料塑造成假山。2.0.14假山石Rocks简称山石,指用于掇叠假山、叠石的石材。2.0.15水景Water Feature园林中水体景观的总称。2.0.16园林驳岸 Landscape Architecture Revetment 在园林水体边缘与陆地交界处,为稳定岸壁、保护河岸不被冲刷或水淹所设置的构筑物。2.0.17园路工程Landscape Architecture Road Pavement Engineering指园林中的道路工程。2.0.18园桥工程Landscape Architecture Bridge Engineering园林中为跨越河流、山谷、道路等天然或人工障碍而建造的兼具实用和观赏功能的架空建筑物工程。2.0.19园林给水工程Landscape Architecture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园林中使用水的取集和处理以及成品水输配的工程。2.0.20园林排水工程Landscape Architecture Water Drainage Engineering园林中收集、输送、处理和处置雨、污水的工程。2.0.21园林供电工程Landscape Architecture Power engineering园林中产生或利用电能并供应和输送给用电设备的工程。3 基 本 规 定3.0.1园林工程施工应充分体现浙江省及工程项目地的地方特色,充分反映其固有特征和品质。3.0.2 从事园林工程施工的企业须具有相应资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3.0.3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会同建设、设计单位核对施工图进行技术交底,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联系。3.0.4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内容单独或单项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凡涉及古树名木按相关要求执行。3.0.5施工前应对工程计量器具、施工机械进行设备完好率的核查工作,做好现场供水、供电、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等的准备工作。3.0.6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测量控制桩、水准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测量方案,建立测量控制网、线、点。3.0.7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3.0.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或相关规定施工,保持场容整洁。3.0.9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4 土方及地形整理工程4.1 一般规定4.1.1土方及地形整理工程施工应做好土方调配计划,综合考虑土方运距。4.1.2土方开挖施工时,应做好地面排水,必要时还应做好降低地下水位工作。4.1.3 土方施工时,应有效利用表层种植土。4.1.4土方开挖施工时应防止对附近已有建筑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产生安全影响,发生下沉和水平位移时必须采取措施。4.1.5场地平整坡度不应小于5。4.1.6 土方地形整理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标高和边坡坡度。4.2 种植土要求4.2.1种植土宜无白色盐霜、无建筑垃圾、杂草、树根,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4.2.2园林绿化种植土按用途分为草坪用土、花卉用土、地被用土和乔灌木用土。4.2.3对种植土应进行土壤理化性质实验分析,pH值宜控制在5.57.5,喜酸性的植物pH值应控制在56.5,其他要求详见表4.2.3-14.2.3-4。对不符合植物生长要求的土壤,必须经过改良或用客土置换土壤,达到种植要求后方可使用。表4.2.3-1 草坪用土项目有机质(g/kg)通气孔隙度石砾粒径(cm)石砾、瓦砾等杂物的含量指标一级20615%二级15表4.2.3-2 花卉用土项目有机质(g/kg)通气孔隙度石砾粒径(cm)石砾、瓦砾等杂物的含量指标一级256无无二级20表4.2.3-3 地被用土项目有机质(g/kg)通气孔隙度石砾粒径(cm)石砾、瓦砾等杂物的含量指标一级23101.55%二级18表4.2.3-4 乔灌木用土项目有机质(g/kg)通气孔隙度石砾粒径(cm)石砾、瓦砾等杂物的含量指标一级2310310%二级18 4.2.4种植土土层厚度和块径应符合本规范表4.2.4-14.2.4-2的规定。表4.2.4-1 种植土土层厚度项次项 目土层厚度要求(cm)1有效土层厚度大、中乔木深根性150浅根性90小乔木和大、中灌木、大藤本60小灌木、宿根花卉、小藤本40棕榈类90竹类大径80中、小径50草坪、草花、地被30 表4.2.4-2 种植土块径项次项 目块径要求(cm)含量1种植土块径大、中乔木810%小乔木、大中灌木、大藤本、大竹类610%中小竹类、小灌木、宿根花卉、小藤本45%草坪、草花、地被25%注:此表不适用于大树移植、屋顶绿化工程4.3土方及地形整理施工4.3.1土方开挖及地形整理工程应及时核对其位置、宽度及深度;挖方的边坡坡度应根据土壤的物理性质确定。4.3.2施工区域内应设置排水设施,遇山坡地时则宜在坡地上方(离边坡上沿56m)设置截水沟,沟底纵坡应不小于0.3%。4.3.3在山地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及场地状况。4.3.4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在离坑边1.2m 内严禁堆土。4.3.5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坑内的杂物和积水,分层夯实,厚度以300mm为宜,相对密实度0.9以上。4.3.6填土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填方的强度和稳定性,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碎石类土,砂石和爆破石渣应用于离设计地形顶面标高2m以下的填土层。 2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土。 3 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可用于水生植物种植区的填土。4.3.7填土应严格控制含水量,控制在18%22%。4.3.8种植土施工标高应考虑土壤自然沉降因素,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4.3.9原土种植应对土壤进行深翻细作,翻地深度不小于30cm,土质符合4.2的要求,并进行杀虫和灭菌处理。5 绿化种植工程5.1 一般规定5.1.1绿化种植现场负责人应至少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或中级技能等级资格。5.1.2 树木与架空线、地下管线以及建筑物应保持的距离应符合下列的规定:1 树木与架空线的距离1) 电线电压值380V以下,树冠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均不小于1.0m;2)电线电压3,300V至10,000V,树冠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不小于3m。2 树木与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间距参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规定执行。5.1.3 道路交叉口及道路转弯处种植植物应满足车辆的安全视距要求。5.2 施工准备5.2.1植物材料依据种植设计施工图的要求进行提前准备。5.2.2特殊苗木应事先了解来源和可供应情况,保障材料质量。5.2.3进场植物材料应按植物检疫规定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5.2.4种植工程施工应在建筑物、地下管线等工程基本完工及查清地下管线情况后进行。5.3 苗木质量要求5.3.1苗木质量应符合下列质量标准: 1乔木树干挺直(特殊情况除外),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至少保留三级以上自然分叉,常绿树叶色正常;根系发育良好;无明显病虫危害。移植时切根幅度或土球规格,应为苗木胸径的68倍。2 灌木生长茁壮,枝条分布合理,灌丛匀称,有主干的灌木主干明显,根系发达,无明显病虫危害。 3 绿篱苗木应冠型丰满,枝叶茂密,根系发达,发育正常,无明显病虫危害。4 草本地被应株形饱满,株高整齐,叶色亮丽,无黄叶及泥土污染叶片,不脱脚,花朵丰满。5 藤蔓植物应有健壮主蔓,苗龄2年以上。6 铺植草坪的草块或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cm。7 播种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5.3.2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株高统一,花期一致,叶簇健壮,色泽明亮。2 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腐烂变质。3 球根花卉:球茎完整饱满、无损伤。4 观叶植物:叶色鲜艳,叶簇丰满。5.3.3水生植物的根、茎、叶应发育良好,植株健壮,无病虫害。5.3.4竹类:生长健壮,鞭芽饱满,鞭茎健全,枝叶繁茂,无明显病虫害或开花迹象。其中鞭芽不小于2颗,来鞭不小于30cm,去鞭不小于40cm,竹龄12年,散生竹12支/株,混生竹24支/株,丛生竹35株/丛。5.3.5棕榈植物:主干挺直,生长健壮,顶芽保护完好,无病虫害,根茎部无明显损伤,其潜伏根的萌发点未受损伤,土球符合要求。5.4 绿化种植施工5.4.1定点放线按照以下条款执行:1 定点放线要以现场提供的测量标准点或固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为依据,进行样线、点的定位,其位置要准确,标记要明显。 2行道树定点、定位必须准确,规则式种植应保持株行距一致。3孤立树定点应用木桩标识树穴的中心位置,木桩上写明树种名称和规格。4绿篱和色带、色块放线应在种植边线处用线标明。5自然式种植应按设计意图定点放样.6树丛的植物配置应疏密有致,高低错落,不得成规则状,三点不得呈行,不得呈等腰三角形。5.4.2开挖种植穴、槽的质量标准应符合以下标准:1 开挖种植穴、槽前,应查明附近地下管线及掩蔽物,避免损伤地下设施。 2 种植穴、槽应垂直下挖,穴、槽壁基本平滑,挖出的表土和底土分别置放。3 种植穴、槽的规格按乔木、花灌木、竹类、绿篱分成四类,其规格大小有伸缩幅度,各地区可根据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在幅度内调整。规格应符合表5.4.2-15.4.2-4的规定。表5.4.2-1 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胸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胸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2-330-4040-605-660-7080-903-440-5060-706-870-8090-1004-550-6070-808-1080-90100-110表5.4.2-2 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cm)冠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10060-7070-9020070-9090-110表5.4.2-3 竹类种植穴规格(cm)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盘根或土球深20-40比盘根或土球大40-60表5.4.2-4 绿篱类种植槽规格(cm) 种植方式苗高 深宽单行双行50-8040404060100-12050505070120-150606060804开挖种植挖穴、槽后,宜施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在穴底平铺基肥再覆土10cm,以防根部直接与基肥接触,烧伤根系。5.4.3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翻耕深度不小于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5.4.4装运、卸苗和假植应符合下列规定:1 装、运、卸和假植苗木的各环节均应保护好苗木,不得损伤苗木或造成散球,必须保证根系和土球的完好,严禁摔坨。2 裸根苗木应摆放整齐,装车时将树干加垫、捆牢,树冠用绳拢好;裸根苗木必须当天种植,当天不能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或进行根系覆盖保护。3 带土球苗木装车时,树冠应向后摆放整齐,排列紧密,土球稳固。4 长途运输应特别注意保持树冠和根部湿润,可采取沾泥浆、喷保湿剂和用苫布遮盖等方法。5 苗木运输装车高度必须满足交通运输对限高的要求。6 带土球小型花灌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应紧密摆放整齐,当日不能种植时,应喷水保持土球湿润。7 卸车时应有序进行,按品种规格摆放整齐。8 使用吊车装卸乔木时,必须保证土球完好,采用土球、树干两点起吊法,树干上的起吊点须绕草绳或用其他材料进行保护。5.4.5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树木移植应因时因树进行适度修剪。2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具有明显主干的落叶乔木的树冠和根部均应在种植前进行修剪,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一般剪去枯、裂、断、病虫、徒长枝和过长、断、病虫根,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方短截,可剪去枝条1/52/3,剪口处留12cm斜面小木橛,不得紧贴枝条基部剪去。2) 常绿乔木一般轻修剪,需剪去病、枯、劈、裂、断枝条和疏剪过密、重叠、轮生枝。3) 常绿针叶树只疏剪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枝。4) 珍贵树种的树冠宜在植物休眠期疏剪。3 灌木、绿篱、花篱或需造型修剪的树木,除根部修剪在种植前进行,树冠部分修剪应在二遍水扶直后进行。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分枝明显、新枝着生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修剪;整型栽培的灌木,可在种植后按树形要求进行修剪。5.4.6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1 种植应根据树木的习性和当地的气候条件,在最适宜的季节进行。一般宜在春、秋季和梅雨季进行。 2 种植的程序和方法:1) 散苗时将苗木按定点的标记放至种植点,行道树应与道路平行散放。2) 回土时根系、土球与种植穴应符合要求,扶苗定位后,向种植穴内回土至合适的高度并捣实。3) 裸根苗种植应将根部顺向舒展、铺平,不得窝根,填土至1/2时,将树干向上提动,使根与土壤密接,沿穴壁踩实,再将土回填到位。4) 带土球苗木种植时,苗木入穴后,土球放稳,树冠定向,树干直立,随后拆除并取出包装物。如取出包装物确有困难时,应将包装物压埋至树穴底部,随填土随踏实。种植绿篱苗木时,土球完好的应在入槽前拆除包装物,再置于槽内种植。5) 种植后应在苗木四周筑成高1020cm的灌水土堰,土堰内边应略大于树穴。筑堰应用细土筑实,不得漏水。6) 胸径5cm以上树木需要支撑。可采取单支柱法、双支柱法、三支柱法、四支柱法,支撑应牢固,一般支柱立于土堰以外,深埋30cm以上,支柱的方向一般迎风设置。树木绑扎处应垫软物,严禁支柱与树干直接接触,以免损伤树皮。7) 浇水前须确定乔木支撑牢固。新植树木栽后24h内浇第一遍水,三日内浇第二遍水,如天气干旱十日内浇第三遍水。浇水水量要以浇透为原则。3 非种植季节种植,应采取以下措施:1) 苗木应提前采取疏枝、断根或用容器假植处理。2) 非容器栽植的落叶树必须采取强修剪和摘叶措施。3) 选择当日气温较低时或小阴雨天进行移植,宜在下午五点以后移植。4) 必须采取带土球移植,宜在土球外露根部处涂抹生根剂。5) 各工序必须紧凑,缩短土球暴露时间,随掘、随运、随栽、随浇水。6) 移植后宜采取搭荫棚、喷雾、降温等措施。4 苗木种植时除符合本规范5.4. 6中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大规格苗木种植时应尽可能按照其原有朝向种植。2) 成块种植或群植时,应由中心向外退植。坡地种植时应从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色块丛植时,宜分区分块种植。3) 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鲜、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5 干旱季节种植裸根树木应采取根部喷洒生根激素,增加浇水次数,树冠可喷洒抗蒸腾剂等措施。6 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l015cm砂砾或铺设渗水管、盲沟,以利排水。7 对于易被踩踏的树池,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设置透气格栅。8 攀缘植物种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5.4.7大树移植应符合下列规定:1 移植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属大树移植范畴。2 大树移植前的准备工作:1) 移植大树操作人员须持有园林专业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有经验的园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2) 大树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情况、立地条件、交通运输等周围环境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胸径50cm以上特大树须制定专项移植方案,并由专家认证通过,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3) 对需要移植的树木,应办好审批、植物检疫等必要手续,同时要排除施工障碍,做好施工所需工具、材料、机械设备等准备工作。4) 特大树木应在树干南侧做出明显标记,标明树木的朝阳面,同时建立树木卡片。内容包括:树木编号、种类、规格、树龄、生长状况、树木所在地、拟移植的地点等,并保留照片或影像资料。5) 待移植大树宜在移植前12年分期断根、修剪。3 大树移植除符合本规范5.4.6中的规定外,还应遵循下列规定:1) 常绿树、珍贵树、生长季移植的落叶乔木必须带土球移植。2) 落叶树在休眠期裸根移植时应带护心土。根系直径为胸径的810倍。挖掘时根系应全部切断,切口要平滑不得劈裂。带土球移植,必须保证土球完好,并且封底。裸根移植的苗木根系应采剪口平滑,用生根剂、保湿剂、蘸沾泥浆、湿草包裹等措施,保持根部湿润。3)大树的装卸和运输必须使用大型机械车辆,严格按安全规定作业,运输过程中应覆盖密封或加湿,避免失水。4)种植穴大小应较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加大6080cm,深度增加2030cm。挖出的弃土应及时运走,而将所需回填的种植土和腐殖土置于种植穴的附近待用。5)种植土回填宜添加腐殖土,其比例为7:3,混合均匀。6)种植时原土球应高于地面515cm,然后在土球上覆土。7)大树定植后须设立牢固支撑,防止树身摇动。树干应进行卷干。8)大树定植后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喷雾、叶面施肥、浇水、排水、设置风障、搭荫棚、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养护管理工作。9)大树移植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实施方案、施工和竣工记录、照片或录像资料、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和验收资料等。5.4.8 草坪、花卉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1 草坪种植应根据地区、地形、土壤选择播种、植生带、铺草块和草卷等方法。2 各种草种种植的适宜季节: 1) 冷季型草播种宜在秋季进行。2) 暖季型草采用茎枝栽植时,宜在夏季和多雨季节进行。3) 植生带、铺砌草块或草卷,四季均可进行。3 草坪播种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选择优良种籽,不得含有杂质,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和催芽处理,确定合理的播种量。2) 播种前应先浇水湿地,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土耙细耙平,进行撒播,均匀覆土后轻压,覆盖无纺布,适量喷水。3) 播种后养护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10cm。发芽成苗后拆除无纺布。4) 植生带铺设后缀土、轻压、喷水,方法同播种5.4.8-2中规定。5) 坡地播种宜采用喷播法,喷播法应符合本规范5.4.11“边坡绿化工程”规定。4 混播草坪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播草种选择应具有季节互补性、伴生性好、增加美观的功能。2) 混播应根据播种气候、场地条件,选择冷暖混播、冷暖双播或冷季多品种混播方式。5 铺设草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草块应选择无杂草、生长势好的草源。在干旱地起草块前应适量浇水,待渗透后起取。2) 草块运输时宜堆放整齐,装卸车时应防止破碎,运输时间不宜过长。3) 暖季型草块铺设可采取密铺、间铺、点铺的方法。密铺应互相衔接,缝宽12cm;间铺、点铺可撒填适量种植土,滚压后使草皮平整,及时浇水。4) 冷季型草块修剪后起取,铺设应以满铺为主,不留缝。6 花卉用苗应选用经过12次移植,根系发育良好的植株。起苗应符合下列规定:1) 裸根苗应随起苗随种植。2) 带土球苗应在圃地灌水渗透后起苗,保持土球完整。3) 盆育花苗去盆时,应保持盆土不散。4) 起苗后种植前,应注意保鲜,花苗不得萎蔫。7 各类花卉种植时,在最高气温25以下时可全天种植;当气温高于25时,应避开中午高温时间。8 模纹花坛种植时,应将不同品种分别置放,色彩不宜混淆。9 花卉种植的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 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种植。2) 坡式花坛应由上向下种植。3) 高矮不同品种的花苗混植时,应按先矮后高的顺序种植。4) 宿根花卉与一、二年生花卉混植时,应先种植宿根花卉,后种植一、二年生花卉。5) 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6) 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10 花苗种植的株行距,应按植株高低、分蘖多少、冠丛大小决定。以成苗后不裸露出地面土壤为宜。11 花苗种植深度宜为原种植深度,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球茎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12倍;块根、块茎、根茎类应覆土35cm。12 草坪、花卉种植后,应及时浇水,保持植株完好。5.4.9行道树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1 植物材料宜选择树干挺直、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优质树木。2 起掘包扎参见浙江省园林树木建植技术规程(试行)(DB33/T1009.12001)第2.5节树木起掘包扎。3行道树定干高度宜大于3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具有轮生侧枝的,可剪除基部23层轮生枝和下垂枝。4 种植季节与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落叶乔木宜在春季萌芽前、秋季落叶后。2) 常绿乔木种植应避开酷暑、严寒季节。3) 行道树种植株距应树而异,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5 种植除应符合5.4.6条款中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干略有弯曲的苗木,种植时其弯曲面应与道路走向平行。2) 苗木种植后的泥球高度应与地表持平。树池覆土高度宜低于树池围护面35 cm。3) 树穴规格尺寸,长宽深(内径)不得小于1.0m1.0m1.0m。树穴周围及穴底能自然渗水,否则应采取渗水措施,行道树根部与各地下管线距离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1997)标准要求。4) 树穴周围宜设保护树穴的侧石,行人频繁的道路宜铺设树穴格栅。6 卷干与支撑除应按照本规范5.4.6中相关条款执行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卷干应在支撑之前进行,卷干高度必须保证与分叉点齐平。绑扎整齐、密实。2) 落叶乔木行道树可用单支柱或双支柱支撑,如单支柱应朝盛行风向倾斜。桩基位置与主干间距为3040cm。3) 常绿乔木宜用三支柱或四支柱法支撑。4) 护树桩的定位应与行道树走向平行,整齐统一。5) 树木主干和主枝必须用草绳卷干包扎,但不得影响树梢。5.4.10 水生植物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原水系宜以原有淤泥作为种植基质;新水系应更换种植基质,种植区如是坡面,坡度须控制在20以内,并作相应围栏。种植基质宜选择粘性较高的淤泥或水稻土。流质和半流质底泥作为客土,须经一定时间的沉降和硬化。2 回填的种植基质不得含有严重污染水质的成分,增施肥料时不能造成水质污染。3 种植槽有防渗要求的,采用的防渗材料和施工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4 种植槽内栽培基质厚度应25cm。5 主要水生植物适宜水深,应符合表5.4.10规定。表5.4.10 水生植物适宜水深类 别代表种类适宜水深(cm)备 注沿生类菖蒲、千屈菜0.5-10千屈菜可盆栽挺水类荷花、水蜡烛、再力花55以内荷花可达100cm浮叶类睡莲、芡实10-150睡莲可水中盆栽漂浮类浮萍、凤眼莲浮于水面根不生于底泥中沉水类苦草、金鱼藻、狐尾藻、黄花狸藻、水车前、黑藻水体透明度的2倍,10m部分种类根系不发达或退化5.4.11 边坡绿化工程施工须符合下列规定:1 边坡绿化工程包括各类安全稳固的岩石边坡、混凝土边坡或坡度大于土壤自然安息角的土质边坡的绿化施工。2 施工材料准备及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种植土条件要求参照本规范4.2执行。2) 腐殖质可选用符合种植要求的酒糟、醋糟、干燥细锯末、干燥稻壳、草炭土、菌苞、植物纤维等。3) 工程所用的保水剂、着色剂、复合肥、镀锌铁丝网、锚钉、钢筋、无纺布、遮阳网等辅助材料应具备产品合格证。3 种子质量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出具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报告。4 裸根苗、容器苗应达到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DB33/177-2005)规定的、级苗指标。5 坡面存在明显渗水处,应钻孔并安装排水管,钻孔的孔径、孔深、排水管的长度均应符合排水要求。6 坡面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清除施工坡体表面的浮石与杂物,必要时进行削坡处理,确保坡面基本平顺,消除落石隐患。2) 对于比较光滑的顺坡,应在坡面上横向开槽,适当增加粗糙度。7 机械喷播法进行边坡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厚层基质喷播适用于坡度65以下的边坡。 铺、钉网:宜采用镀锌钢丝网铺设,铺网在坡顶须延伸50,固定后自上而下铺设,两片网之间搭接长度不小于10;锚钉必须作防腐处理。 基质设计要求不明确时,可选用以下配方:重量百分比为泥炭20%、种植土67%、植物纤维8%、保水剂0.05%、粘合剂0.1%、复合肥1.5%、多功能添加剂3.35%。2) 客土吹附适用于坡度50以下的泥质边坡。 基质混合材料在专用机械内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min,用水量应根据喷射情况做出调整,以达到既能粘结在坡体表面又不至产生流淌为宜。 基质容重要求0.81.4g/cm,当设计要求不明确时可选用以下配方:重量百分比为泥炭27%、种植土62%、植物纤维10.3%、保水剂0.06%、粘合剂0.1%、复合肥0.08%、多功能添加剂0.46%。 机械喷播法要求基质与种子的喷附顺序应自上而下,左右方向来回分次进行。基质喷播厚度应均匀一致,不漏喷。表面无蚀沟、裂缝、剥离等现象。8 挂笼砖法适用于坡度65以上的岩石边坡、混凝土边坡,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网笼应具有抗腐蚀性。2) 石质坡面上镀锌锚钉的安装应自上而下打孔并作固定处理。3) 笼砖与边坡间不得留有空隙,两幅笼砖间搭接处应进行压埋处理,以防雨水冲刷掏空。9 筑坑种植法适用于中等程度以上风化的岩石边坡及缓坡地段。10 人工撒播法适用于风化的低缓边坡、土质边坡、落石台及坡脚回填土。11 生态袋绿化法适用于90以内的各类稳定边坡。1) 生态袋内种植土或碎石的装填应符合要求,封口严实。2) 开挖的基槽(坑)底要进行整平夯实,地基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基础表面不得留有杂物。3) 生态袋堆放时外观整齐、平顺。4) 回填料应分层夯实:人工夯实时分层厚度应不大于20cm,密实度应达到85%以上;机械夯实时分层厚度应不大于30cm,密实度应达到94%以上。5) 采用的复合土工格栅、加强筋等辅料,应附有厂家的送检合格报告。12 边坡绿化施工期间养护要求如下:1) 在播种完成后应立即覆盖并固定苫盖物,保持湿润,苫盖物搭接长度不小于10,坡顶和坡底预留长度不少于30。2) 种子发芽及幼苗期养护不应少于45d,养护以浇水喷灌为主,宜采用移动喷洒方式,禁止采用高压水栓直接喷射。13 边坡整体植被覆盖率应95%,出苗均匀,生长健壮,无病虫害。6 假山叠石工程6.1 一般规定6.1.1假山叠石工程包括假山、叠石、置石、塑山、塑石、GRC假山等工程内容。6.1.2假山按照使用材料分为土山、石山、土石相间山。6.1.3 假山主体造景类型和施工工艺分为自然山石假山、塑石假山、GRC假山。6.1.4 叠石按照园林造景形式分为水体驳岸、水景石矶石岛、土山点石及护坡、自然式花坛、园林建筑抱角镶隅、园路铺地点缀、自然式山石台阶等造景类型。6.1.5 置石分特置、群置、散置等不同布置形式。6.1.6 塑山、塑石、GRC假山工程是用自然山石以外的材料,通过不同的制作工艺手法,进行掇山叠石,由于材料、结构特性的限制,不能以塑山、塑石、GRC假山为结构主体替代挡土墙、护坡、承载式墙体等功能。6.1.7 假山工程的规模分类标准:1 小型假山:高度4m以下,用石量500t以下。 2 中型假山:高度4m7m,用石量500t1200t。3 大型假山:高度7m以上,用石量1200t以上。6.1.8 叠石工程规模分类标准(高度2米以下):1 小型叠石:同一工程累计用石量800t以下。 2 中型叠石:同一工程累计用石量800t1500t。3 大型叠石:同一工程累计用石量1500t以上。6.1.9 塑山工程规模分类标准:1 小型塑山工程:山体展开面积500以内,高度2m4m。2 中型塑山工程:山体展开面积5001000,高度4m7m。 3 大型塑山工程:山体展开面积1000以上,高度7m以上。6.1.10 塑石工程规模分类标准:1 小型塑石工程:同一工程塑石累计石体展开面积500以下。2 中型塑石工程:同一工程塑石累计石体展开面积5001000。3 大型塑石工程:同一工程塑石累计石体展开面积1000以上。6.1.11 GRC假山工程规模分类标准:1 小型GRC假山工程:山体展开面积300以内,高度2m4m。2 中型GRC假山工程:山体展开面积300800,高度4m7m。3 大型GRC假山工程:山体展开面积800以上,高度7m以上。6.1.12 假山叠石基础施工放样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经复核无误后,方可施工。6.1.13假山叠石基础土方开挖参照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执行。6.1.14假山叠石基础施工参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执行。6.1.15属本规范中所规定的大中型假山叠石工程,需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设计施工图并附有必要的设计说明,具备完善的开工条件,办理好相关施工手续。6.1.16施工前应与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施工图交底,充分了解设计造景意图,熟知设计图纸中所标注的技术参数和造型上的明确要求。6.1.17施工前应编制假山叠石工程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6.1.18对造型艺术要求高、结构类型复杂的大型假山叠石工程,可制作定比例的模型,经设计人员和专家讨论审定、业主确认后施工。6.1.19大中型假山叠石工程施工涉及交叉作业时,应在主体建筑结构、地下设施管线敷设等工程完成后方可施工。6.1.20假山叠石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假山工技术等级证书。大型假山叠石工程的施工叠山主持人,必须持有二级以上假山工技术等级证书,严禁无证上岗操作。6.1.21假山叠石工程的施工人员须进行上岗前的专项施工技术、工艺流程、质量控制、安全防范措施的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装备。6.1.22施工前需对场地的基准点、标高进行复验,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施工作业。6.1.23施工操作机具应配备完整,施工脚手架搭建、机械起吊设备选择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定,使用的各种定制铁构件宜经热镀锌防锈处理。6.1.24假山叠石工程严禁冰冻雨雪天气强行施工作业。6.1.25施工区域应满足作业所需的材料堆放场地、机械进出施工通道、安全作业空间、水电供给等设施须满足安全施工规范要求。6.1.26假山叠石要充分利用场地有利条件,“因地制宜、巧于因借”地组织空间布局;对山形石貌、峰峦沟壑、岸崖池潭、溪涧矶滩进行艺术提炼再创作,把握和控制好造景尺度,创造出源于自然而高于自然“有真为假,做假成真”的意境和艺术效果。6.1.27工程中配置植物的品种和形态选择应与整体造景风格、意境、艺术效果相协调。非正常种植季节宜选用盆栽或经苗圃移植培养的植物。6.1.28有关造景植物材料的起掘、包装、运输、种植、支撑、养护等技术要求,参照本规范园林绿化种植工程的相关要求执行。 6.2 施工准备6.2.1假山叠石工程常用的自然山石材料种类有湖石、千层石、龟纹石、英石、黄腊石、砂积石、石笋石(虎皮石)、黄石、紫砂岩、石灰石、斧劈石等。6.2.2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指定的山石品种和相关技术参数、造景特点、艺术风格等要求,到产地选石。6.2.3选用的山石应外观整体性强,单块结构稳定、纹理统一,无破损裂痕、断口开裂及风化等现象,符合假山叠石的结构安全要求。6.2.4孤赏石、独立峰石选材应自然完整、结构安全,块面大小高度、造型姿态应符合造景艺术要求。6.2.5大中型假山叠石工程的山石材料选购应按山石的质地、纹理、石色同类集中的原则进行挑选,并按山脚、山身、山顶的不同使用部位依次存放,并做好分类标记。6.2.6山石在堆叠施工前必须去除表层污垢杂物、石缝中腐根、孔洞内积泥,清洗石面。6.2.7山石在装运过程中应轻装、轻吊、轻卸、轻放。6.2.8特殊造景用途的山石如独立峰、孤赏石、碑刻石、斧劈石、石笋石等,须在起重运输时采取保护措施。6.2.9机械起重搬运山石作业应注意以下几点:1 起重作业时,山石应绑扎牢固,重心点准确,受力均衡,移动平稳。2 机械起重时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3 机械搬运行走时被吊山石离地不宜超过50cm,应平稳缓行,不得使山石过度晃动,注意山石受重断裂和绳索滑动移位,防止坠石伤人。4 山石吊卸安放应定位准确,严禁山石安放完毕后横向拖扯被压绳索。 5 机械吊装堆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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