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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三章 公司公司的设立的设立本章分为五节:本章分为五节: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设立概述公司设立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设立条件公司设立条件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设立程序公司设立程序第四节第四节 公司设立效力公司设立效力第五节第五节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节 公司设立概述一、公司设立的概念【公司设立】是指公司【公司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发起人为促成公司成立并取为促成公司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得法人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条件和和程序程序所进行的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 二、公司设立的条件( (要件) )发起人要件发起人要件 组织要件组织要件 物的要件物的要件 行为要件行为要件第第2323条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50个以下股东个以下股东) )( (二二)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2013(2013年年1212月月2828日修订日修订) )( (三三)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四)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五) )有公司住所。有公司住所。第第7676条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2200人)人)( (二二)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2013(2013年年1212月月2828日修订日修订) ) ( (三三)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四)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五)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 (六六) )有公司住所。有公司住所。 第第7979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一)发起人要件1.1.发起人的概念:发起人的概念:公司发起人,也称公司创办人或设立人,是指出资、筹划、实施公司发起人,也称公司创办人或设立人,是指出资、筹划、实施公司设立,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并承担设立责任的人。公司设立,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并承担设立责任的人。享有特殊权利享有特殊权利, ,承担特殊义务承担特殊义务 发起人的判断发起人的判断a发起人之间具有共同设立公司的意思表示。发起人之间具有共同设立公司的意思表示。b发起人须有出资行为。发起人须有出资行为。(我国我国)c发起人须实施设立行为。发起人须实施设立行为。d发起人须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发起人须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一条:第一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 2.发起人的限制发起人的限制(1)人数限制人数限制我国公司法我国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个以下股 东出资设立东出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人以下为发起人.(2)对发起人对发起人(股东股东)资格的限制资格的限制国家党政机关、军队一般不能成为公司发起人国家党政机关、军队一般不能成为公司发起人和股东,特别授权的例外;国家公务员、法官、和股东,特别授权的例外;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不能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和有限公司的股东,检察官不能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和有限公司的股东,但是否可以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法律规定不明,但是否可以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法律规定不明,一般应视为允许。一般应视为允许。 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的发起人限于国有独资公司的发起人限于国家授权投资的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授权的部门构和国家授权的部门或公司法实施前已设立或公司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国有企业(改建)。的国有企业(改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它行业投资设立公司。构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它行业投资设立公司。 (3)住所要求住所要求股份公司发起人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有住所股份公司发起人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有住所(二)财产条件 1. 对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已经取消)对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已经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3万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500万万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按特别法设立的公司应符合特别法对公司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按特别法设立的公司应符合特别法对公司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 2对资本构成的要求对资本构成的要求资本是否划分为股份,即是否由股份构成。资本是否划分为股份,即是否由股份构成。股东出资方式及其所占资本总额的比例。股东出资方式及其所占资本总额的比例。 (货币(货币30%)(已)(已经删除经删除) (三)组织条件 组织条件包括公司的名称和组织机构等。我国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组织条件包括公司的名称和组织机构等。我国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三会三会”制度。制度。 (四)设立行为条件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协议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认缴出资认缴出资 确定公司确定公司机关机关 申请注册登记等申请注册登记等问题: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1)发生阶段不同。)发生阶段不同。 公司设立和成立体现公司依法取得主体资格的连续、完整公司设立和成立体现公司依法取得主体资格的连续、完整的过程。的过程。 设立发生于营业执照签发之前;成立发生于公司被核准登设立发生于营业执照签发之前;成立发生于公司被核准登记并签发营业执照之时。记并签发营业执照之时。 因此,公司设立是过程,公司成立是结果,但不为设立的因此,公司设立是过程,公司成立是结果,但不为设立的必然结果。必然结果。 (2)法律效力不同。)法律效力不同。 设立是成立的前提条件,公司设立之前因设立行为而产设立是成立的前提条件,公司设立之前因设立行为而产生的对外债务,由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成立由公司生的对外债务,由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成立由公司承担责任。承担责任。 (3)行为性质不同。)行为性质不同。 设立行为以发起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成立行为必须向政府设立行为以发起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成立行为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以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为要素。有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以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为要素。 (4)行为人不同。)行为人不同。 设立的当事人是发起人和认股人,成立行为的当事人是申请设立的当事人是发起人和认股人,成立行为的当事人是申请人和有权批准成立的政府机关。人和有权批准成立的政府机关。(5)解决争议的依据不同。)解决争议的依据不同。 设立行为以设立协议为解决争议的依据,成立行为以有关行设立行为以设立协议为解决争议的依据,成立行为以有关行政法规为依据。政法规为依据。 问题:设立中的公司的法律地位? 参考法律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设立中的公司的法律性质属于无权利能力的经济组织,其不能以自己设立中的公司的法律性质属于无权利能力的经济组织,其不能以自己名义对外从事活动,也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名义对外从事活动,也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公司法公司法 司法解释(三)司法解释(三)设立中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 其一,对外关系,按照合伙对待。其一,对外关系,按照合伙对待。无论公司设立成功还是失败,也不问发起人的无论公司设立成功还是失败,也不问发起人的行为是否与公司设立有无关系,其对外合同,行为是否与公司设立有无关系,其对外合同,不因此视为无效。不因此视为无效。其二,对内关系,按相关性原则处理。其二,对内关系,按相关性原则处理。(1)(1)如果发起人的行为与公司设立有关,原则上应如果发起人的行为与公司设立有关,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最终责任或享有利益。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最终责任或享有利益。 (2)(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如果发起人有过错或过失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如果发起人有过错或过失给公司造成利益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给公司造成利益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责任。 (3)(3)如果发起人活动与公司设立活动无关,则应由如果发起人活动与公司设立活动无关,则应由其个人或团伙自行承担责任或享有利益。其个人或团伙自行承担责任或享有利益。(4)(4)发起人的行为是否与公司设立有关,应由公司发起人的行为是否与公司设立有关,应由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会认定,发起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创立大会或股东会认定,发起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诉讼解决。的,可通过诉讼解决。三、公司设立的法律政策 1自由设立主义自由设立主义2特许设立主义特许设立主义3核准设立主义核准设立主义4准则设立主义准则设立主义 1自由主义原则自由主义原则又称放任主义原则,即创办人可以自由设立公又称放任主义原则,即创办人可以自由设立公司,国家完全不予干涉。这一原则极易造成公司的司,国家完全不予干涉。这一原则极易造成公司的任意滥设,有害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很快被特许主任意滥设,有害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很快被特许主义原则所代替。义原则所代替。2特许主义原则特许主义原则是指公司只有经过国王或国会的特许才可设立。在这是指公司只有经过国王或国会的特许才可设立。在这一原则下,成立公司是一种由国家元首或法令赋予的特权。一原则下,成立公司是一种由国家元首或法令赋予的特权。虽然这种作法杜绝了滥设公司的现象,但公司设立过于严虽然这种作法杜绝了滥设公司的现象,但公司设立过于严格,特别是从格,特别是从19世纪以后,实行特许方式设立公司已不能世纪以后,实行特许方式设立公司已不能适应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因而导致了西方国家适应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因而导致了西方国家的公司由特许设立向核准设立的转变。的公司由特许设立向核准设立的转变。3核准主义原则核准主义原则又称许可主义原则,即公司设立除符合有关又称许可主义原则,即公司设立除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外,还须经有关行政机关审查批准。在法律规定外,还须经有关行政机关审查批准。在这一原则下,公司的设立能够得到有效地控制,这一原则下,公司的设立能够得到有效地控制,但由于其设立程序的严苛,有碍于公司的发展。但由于其设立程序的严苛,有碍于公司的发展。4单纯准则主义原则单纯准则主义原则是指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由法律作出统一规定,是指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由法律作出统一规定,凡是公司创办人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不需经任何凡是公司创办人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不需经任何行政机关的审批,公司即可设立。然而这种单纯的行政机关的审批,公司即可设立。然而这种单纯的准则主义一经实行,即造成滥设公司现象的严重后准则主义一经实行,即造成滥设公司现象的严重后果。为此,各国开始寻找一种新的公司的设立方式,果。为此,各国开始寻找一种新的公司的设立方式,以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以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5严格准则主义原则严格准则主义原则是指在严格规范公司设立条件、加重公司设立是指在严格规范公司设立条件、加重公司设立责任的同时,增加了法院判定设立或行政机关设立责任的同时,增加了法院判定设立或行政机关设立登记的监督公司设立的程序。这种设立原则既不像登记的监督公司设立的程序。这种设立原则既不像特许主义与核准主义繁琐严格,限制公司发展,又特许主义与核准主义繁琐严格,限制公司发展,又不像自由主义和单纯准则主义那样放任自由,造成不像自由主义和单纯准则主义那样放任自由,造成滥设公司,所以自滥设公司,所以自19世纪末,大多数国家均采用世纪末,大多数国家均采用这种原则设立公司这种原则设立公司公司法公司法第六条: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应当提供查询服务。”公司设立基本采取准则设立原则,个别公司设立采取核准设立原则。公司设立基本采取准则设立原则,个别公司设立采取核准设立原则。 须核准的特殊行业:须核准的特殊行业:涉及公共安全和特种行业的,如生产和经销爆破器涉及公共安全和特种行业的,如生产和经销爆破器材、烟花爆竹、消防器材、管制刀具、气枪等,经营材、烟花爆竹、消防器材、管制刀具、气枪等,经营复印、刻字等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复印、刻字等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开办烟厂,经营卷烟、雪茄烟、烟丝的,须经烟草开办烟厂,经营卷烟、雪茄烟、烟丝的,须经烟草专卖局批准。专卖局批准。开办旅游企业或涉外旅游企业,开发营业性旅游项开办旅游企业或涉外旅游企业,开发营业性旅游项目须经旅游局批准。目须经旅游局批准。开办印刷业、书刊出版和发行业须经新闻出版局批开办印刷业、书刊出版和发行业须经新闻出版局批准。准。制作录像带、经营录像制品的出版发行须经电影电制作录像带、经营录像制品的出版发行须经电影电视部批准。视部批准。开办建筑企业须经建委批准。开办建筑企业须经建委批准。销售国画须经文化局批准。销售国画须经文化局批准。经营文物须经文物局批准。经营文物须经文物局批准。开办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须经畜牧局批准。开办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须经畜牧局批准。食品经营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食品经营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对于银行、保险、证券业须经银监会、保监会、对于银行、保险、证券业须经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批准,并适用专门的审批程序。证监会批准,并适用专门的审批程序。 四、公司设立的法定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是指设立公司采取何种方法和公司设立的方式,是指设立公司采取何种方法和程序。程序。 在大陆法系,公司设立的方式依据公司设立时在大陆法系,公司设立的方式依据公司设立时资本募集的方式不同可分为资本募集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两种。种。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采用发起方式设立;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采用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则既可以采用发起方式设立也可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则既可以采用发起方式设立也可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募集方式设立。 1、发起设立概念:发起设立又称共同设立或单纯设立,是指概念:发起设立又称共同设立或单纯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或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由发起人共同出资或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一种方式。设立公司的一种方式。特征:特征:公司资本或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不向社会公司资本或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不向社会公开募集,而由全体发起人出资或在全体发起人范公开募集,而由全体发起人出资或在全体发起人范围内认购全部股份。设立公司时的发起人是未来公围内认购全部股份。设立公司时的发起人是未来公司的全部股东。司的全部股东。 适用:适用: 此种方式对社会公众利益影响相对较小,法此种方式对社会公众利益影响相对较小,法律规定的程序比较简单,设立期限短、成本低;律规定的程序比较简单,设立期限短、成本低;成立后的公司股东也具有稳定性和封闭性,因此成立后的公司股东也具有稳定性和封闭性,因此较为适宜中小型公司。较为适宜中小型公司。 2、募集设立概念:募集设立也称为招股设立、渐次设立或复概念:募集设立也称为招股设立、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杂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按法定程序向社会公开其余部分按法定程序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设立公司的方式。 类型:类型: A社会社会募集: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募集: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部分应向社会公众募集。其余部分应向社会公众募集。 B定向募集(私募):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定向募集(私募):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部分可向特定法人或特定自然人人认购外,其余部分可向特定法人或特定自然人(如内部职工)发行,但不公开向社会发行。(如内部职工)发行,但不公开向社会发行。适用:适用: 募集设立适用于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不可采取募集募集设立适用于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不可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方式。评价:评价: 与发起设立相比,募集设立有利有弊:与发起设立相比,募集设立有利有弊: 其利在于:便于筹集资金。其利在于:便于筹集资金。 其弊在于:其弊在于: A.监管严格,程序复杂;监管严格,程序复杂; B.股权分散,不利控制;股权分散,不利控制; C.易生欺诈,易损公益。易生欺诈,易损公益。法律限制:法律限制:针对募集设立方式的弊端,各国的公司立法多采取一定针对募集设立方式的弊端,各国的公司立法多采取一定措施予以限制。例如我国公司法规定:措施予以限制。例如我国公司法规定:A.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35%;(第;(第84条)条)B.发起人的股份自公司成立发起人的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等。年内不得转让等。并且公司法还规定资本募集须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须并且公司法还规定资本募集须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须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须由银行代收股款,以及募集失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须由银行代收股款,以及募集失败时发起人的返还责任等。败时发起人的返还责任等。【案例】 张某是一位个体商人张某是一位个体商人, ,他与另一位个体工商户共他与另一位个体工商户共同发起成立了一家丽华服装贸易有限公司同发起成立了一家丽华服装贸易有限公司, ,并且该公并且该公司买下了他的全部产业司买下了他的全部产业, ,不过公司并没有给他现款不过公司并没有给他现款, ,而而是给了他股份和债权(即公司承认欠他的钱)。张某是给了他股份和债权(即公司承认欠他的钱)。张某几乎拥有了公司的全部股份(除几乎拥有了公司的全部股份(除1010股外)。由于经营股外)。由于经营不善不善, ,该公司最终解散。张某声称自己是公司的债权该公司最终解散。张某声称自己是公司的债权人人, ,有权要求公司偿还他借给公司的钱。但公司的其有权要求公司偿还他借给公司的钱。但公司的其他债权人主张:既然公司成立后的业务与公司成立前他债权人主张:既然公司成立后的业务与公司成立前的完全一样的完全一样, ,而且张某拥有公司几乎全部的股份而且张某拥有公司几乎全部的股份, ,所以所以实质上丽华公司几乎就是张某的私人企业实质上丽华公司几乎就是张某的私人企业, ,张某就是张某就是公司。因此,张某与公司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因此,张某与公司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张张某无权要求公司偿还所欠的债务某无权要求公司偿还所欠的债务, ,而只能由其他债权而只能由其他债权人共同分配公司的财产以清偿债务。为此双方发生纠人共同分配公司的财产以清偿债务。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纷, ,并诉诸法院。并诉诸法院。问:张某是否可以向公司追讨欠款。问:张某是否可以向公司追讨欠款。 第三节 公司设立的程序本节分为两个问题:本节分为两个问题:一、公司设立程序概述一、公司设立程序概述二、我国公司设立程序二、我国公司设立程序一、公司设立程序概述1、概念、概念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指设立一个公司必须完成的一系列具体设立行为的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指设立一个公司必须完成的一系列具体设立行为的步骤与过程。步骤与过程。设立公司分为两个阶段:发起人筹建阶段和申请注册登记阶段。设立公司分为两个阶段:发起人筹建阶段和申请注册登记阶段。2、筹建、筹建3、注册登记、注册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何为公司设立登记?何为公司设立登记?登记有何意义和法律效力?登记有何意义和法律效力? 公司设立登记的含义公司设立登记的含义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在设立时,由申请人依法在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在设立时,由申请人依法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公司注册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予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公司登记的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的法律依据 我国公司法;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的机关公司登记的机关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登记的意义和法律效力公司登记的意义和法律效力A.确认公司法人资格,赋予其商事行为能力。确认公司法人资格,赋予其商事行为能力。B.确认公司的注册地及住所,明确行政管辖和诉讼管确认公司的注册地及住所,明确行政管辖和诉讼管辖。辖。C.利于交易安全。利于交易安全。D.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监管。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监管。二、我国公司的设立程序二 我国公司的设立程序阅读法律法规阅读法律法规公司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一)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1、发起人发起,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发起,签订发起人协议。2、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3、订立公司章程。、订立公司章程。4、报经有关部门审批。(非必经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批。(非必经程序)5、缴纳出资并验资、缴纳出资并验资。(已经取消)。(已经取消) 6、申请设立登记。(提交法定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提交法定文件*)7、登记发照、登记发照 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日期。自成立之日起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可以公日期。自成立之日起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可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司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 *在申请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规定的文件:在申请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规定的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第条第2款的规定:款的规定:“申请设立有限责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三)公司章程;(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取消)(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取消)(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六)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六)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九)公司住所证明。(九)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程序1、签订发起人协议。、签订发起人协议。 发起人协议是发起人之间以书面形式表发起人协议是发起人之间以书面形式表达的共同设立公司、各自承担一定设立义务的达的共同设立公司、各自承担一定设立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其仅规范发起阶段发起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其仅规范发起阶段发起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性质上被认为是合伙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性质上被认为是合伙协议协议。发起人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发起人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发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所、国籍、)发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所、国籍、职务和他们将要设立的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经营范职务和他们将要设立的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等;围等;(2)设立方式;)设立方式;(3)资本总数及发行的股份总数、注册资本、每一)资本总数及发行的股份总数、注册资本、每一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数额;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数额;(4)出资方式、期限、每股的金额等;)出资方式、期限、每股的金额等;(5)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6)发起人内部职责的分工;)发起人内部职责的分工;(7)协议适用法律、纠纷解决办法;)协议适用法律、纠纷解决办法;(8)协议生效、终止的时间和所附的条件;)协议生效、终止的时间和所附的条件;(9)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等。2、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3、行政审批。、行政审批。(非必要程序非必要程序)4、制订公司章程。、制订公司章程。5、认购股份。、认购股份。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认购程序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认购程序(法(法84条)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认购程序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认购程序*(法(法85-90条、条、95条)条)6、建立公司组织机构和申请设立登记。、建立公司组织机构和申请设立登记。7、公告、公告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认购程序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认购程序*:先由发起人认购法定数额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先由发起人认购法定数额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然后公开募集股份。然后公开募集股份。主要程序是:主要程序是:A.报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证券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证券法12条)条)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件:(一)公司章程;(一)公司章程;(二)发起人协议;(二)发起人协议;(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四)招股说明书;(四)招股说明书;(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B.公告有关信息。(法公告有关信息。(法86条)条) C.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法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法88条)条) D.签订协议,由银行代收股款。(法签订协议,由银行代收股款。(法89条)条)E.验资并召开创立大会。(法验资并召开创立大会。(法90条)条)“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F.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法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法93条)条) (三)其它情况1、国有企业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原则上应、国有企业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原则上应依据公司设立程序办理。依据公司设立程序办理。 预先程序:预先程序: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并获批准;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并获批准;清理资产与债权债务,评估资产,界定产权。清理资产与债权债务,评估资产,界定产权。2、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或公司设立子公司均须按公司设立程、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或公司设立子公司均须按公司设立程序办理。序办理。宜昌市万瑞达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公告 荆楚网消息荆楚网消息 (三峡晚报三峡晚报) 根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经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本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核准登记注册,本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名称:宜昌市万瑞达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宜昌市万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宜昌市胜利四路住所:宜昌市胜利四路54-4号号 法定代表人:陈锋法定代表人:陈锋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50万元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工程工发、设计及施工;低压电器、电子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工程工发、设计及施工;低压电器、电子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阀门管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阀门管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消防器材、金属材料及制品、电线电缆、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消防器材、金属材料及制品、电线电缆、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矿产品、电子产品、防水材料、包装材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矿产品、电子产品、防水材料、包装材料、密封材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销售料、密封材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销售+ 注册号:注册号:420500000022926 营业期限:营业期限:2008年年3月月25日至日至2028年年3月月24日日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2008年年3月月25日日【案例】 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称“金鹏公司金鹏公司”)与其他六家国内企业共同)与其他六家国内企业共同筹划建立振龙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筹划建立振龙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龙公司振龙公司”)。资本总额确定为)。资本总额确定为1200万万元,七家发起企业认购其中元,七家发起企业认购其中500万元的股份,万元的股份,其余其余700万元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同年万元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同年10月,发起企业认足了月,发起企业认足了500万元的股份,其出万元的股份,其出资方式有现金、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资方式有现金、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 由于发起人作为投资的厂房需要装修,由于发起人作为投资的厂房需要装修,因此,由发行人共同协商成立的振龙公司筹因此,由发行人共同协商成立的振龙公司筹建处向紫金装潢公司洽购一批装饰材料,包建处向紫金装潢公司洽购一批装饰材料,包括墙纸、保丽板、地毯、吊灯等和成套办公括墙纸、保丽板、地毯、吊灯等和成套办公用品若干套,货款总计人民币用品若干套,货款总计人民币7979万元。双方万元。双方商定振龙公司一经成立立即向紫金装潢公司商定振龙公司一经成立立即向紫金装潢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1 1周后,紫金装潢公周后,紫金装潢公司按约将货物运至筹建处指定的仓库。司按约将货物运至筹建处指定的仓库。 在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完成的情况下,经国在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完成的情况下,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金鹏公司等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金鹏公司等七家发起企业在当地报纸上发布招股说明七家发起企业在当地报纸上发布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开募股。但书,进行公开募股。但4 4个月募股期限过后,个月募股期限过后,仅募集到仅募集到420420万元。公司无法成立。紫金装万元。公司无法成立。紫金装潢公司向金鹏公司等七家发起企业要求偿潢公司向金鹏公司等七家发起企业要求偿付装饰材料及办公用品货款付装饰材料及办公用品货款7979万元。七家万元。七家企业以种种理由相互推诿,拒付货款。紫企业以种种理由相互推诿,拒付货款。紫金装潢公司遂以七家企业为被告向当地人金装潢公司遂以七家企业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问题】(1 1)振龙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是否符合公司法)振龙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2 2)金鹏公司等七家发起企业认购的股份比例是)金鹏公司等七家发起企业认购的股份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3 3)振龙公司在筹建期间是否可以对外发生法律)振龙公司在筹建期间是否可以对外发生法律关系?为什么?关系?为什么?(4 4)振龙公司在筹建期间所欠紫金装潢公司的)振龙公司在筹建期间所欠紫金装潢公司的7979万元货款应由谁承担偿还责任?为什么?万元货款应由谁承担偿还责任?为什么?【案例】 2008年年4月,月,H省复德船务有限责任公省复德船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司(以下简称“船务公司船务公司”)与)与J省利华饮省利华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华公司利华公司”)在在J省省N市共同发起设立尚古矿泉有限责任市共同发起设立尚古矿泉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尚古矿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公司。作为尚古矿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简称“矿泉公司矿泉公司”)的发起人,船务公司)的发起人,船务公司与利华公司签订了一份发起人协议。与利华公司签订了一份发起人协议。 双方约定:双方约定:利华公司投入价值利华公司投入价值350350万元人民币的万元人民币的厂房等生产必需设备,船务公司投入流动资金厂房等生产必需设备,船务公司投入流动资金250250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为公司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出资各方按投资比出资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公司筹备具体事宜及办公司筹备具体事宜及办理注册登记由利华公司方面负责。同年理注册登记由利华公司方面负责。同年6 6月月1111日及日及7 7月月1919日,船务公司方面依协议约定分两次将日,船务公司方面依协议约定分两次将250250万万元投资款汇入利华公司账户。此后,双方制定了公元投资款汇入利华公司账户。此后,双方制定了公司章程,确定了董事会人选,并且举行了两次董事司章程,确定了董事会人选,并且举行了两次董事会议,制定了生产经营计划。然而,上述程序完成会议,制定了生产经营计划。然而,上述程序完成后,矿泉公司迟迟没有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和开展业后,矿泉公司迟迟没有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和开展业务活动。务活动。 在此过程中,船务公司曾向利华公司在此过程中,船务公司曾向利华公司多次催问,仍然无果。多次催问,仍然无果。1999年年10月,由月,由于矿泉公司一直未注册和开展活动,且于矿泉公司一直未注册和开展活动,且船务公司根据其经营情况的需要,要求船务公司根据其经营情况的需要,要求利华公司归还其投资款。为此,双方发利华公司归还其投资款。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船务公司遂以利华公司为被告生争执。船务公司遂以利华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船务公司诉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船务公司诉称:由于利华公司负责办理登记事宜而一直由于利华公司负责办理登记事宜而一直没有办理,致使矿泉公司不能成立,因没有办理,致使矿泉公司不能成立,因此所订协议无效,利华公司应退回其投此所订协议无效,利华公司应退回其投资款资款250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利华公司辩称:双方签订协议,缴纳出资,制利华公司辩称:双方签订协议,缴纳出资,制定章程,成立了董事会,至今已逾一年半时间,即定章程,成立了董事会,至今已逾一年半时间,即使未办理登记手续,只是形式方面有欠缺,事实上使未办理登记手续,只是形式方面有欠缺,事实上公司已经成立;而且双方所订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公司已经成立;而且双方所订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协议中并未规定利华公司办理注册登记的期限,所协议中并未规定利华公司办理注册登记的期限,所以,该协议至今仍为有效;船务公司要求全部退还以,该协议至今仍为有效;船务公司要求全部退还投资款,属于违约行为。因此主张双方应继续履行投资款,属于违约行为。因此主张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由利华公司方面尽快办妥注册手续。合同,由利华公司方面尽快办妥注册手续。 【问题】【问题】(1 1)船务公司与利华公司发起设立矿泉公司的方)船务公司与利华公司发起设立矿泉公司的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2 2)船务公司与利华公司发起设立矿泉公司的程)船务公司与利华公司发起设立矿泉公司的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3 3)矿泉公司在事实上是否设立成功?为什么?)矿泉公司在事实上是否设立成功?为什么?(4 4)如果矿泉公司没有设立成功,船务公司要求)如果矿泉公司没有设立成功,船务公司要求退款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退款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1)船务公司与利华公司发起设立矿泉公司的方式符合)船务公司与利华公司发起设立矿泉公司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因为的有关规定。因为矿泉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船务公司与利华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符合有限矿泉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船务公司与利华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方式。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方式。 (2)船务公司与利华公司发起设立矿泉公司的程序不符合)船务公司与利华公司发起设立矿泉公司的程序不符合公司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因的有关规定。因为双方没有为预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中开设临时账户,船务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为双方没有为预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中开设临时账户,船务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是以货币出资,直接汇入另一发起人利华公司的账户内,在程序上有瑕疵;利华公司一是以货币出资,直接汇入另一发起人利华公司的账户内,在程序上有瑕疵;利华公司以实物出资,存在资本不实的疑问;协议规定由利华公司办理设立登记而迟迟未办。以实物出资,存在资本不实的疑问;协议规定由利华公司办理设立登记而迟迟未办。(3)矿泉公司在事实上没有成立。因为其没有办理注册登记,不符合法定的程序。)矿泉公司在事实上没有成立。因为其没有办理注册登记,不符合法定的程序。(4)船务公司要求退款并不构成违约。因为利华公司长时间不按协议约定办理登)船务公司要求退款并不构成违约。因为利华公司长时间不按协议约定办理登记,经船务公司多次催问仍不办理,构成迟延履行的违约行为,船务公司的投资因而不记,经船务公司多次催问仍不办理,构成迟延履行的违约行为,船务公司的投资因而不能发生任何效益,而且自身经营情况又发生变化而急需资金。在此情况下,船务公司有能发生任何效益,而且自身经营情况又发生变化而急需资金。在此情况下,船务公司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返还其投资款。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返还其投资款。第四节 公司设立的效力本节包括三个问题:本节包括三个问题:一、公司设立成功一、公司设立成功二、公司设立失败二、公司设立失败参考法律参考法律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一、公司设立成功1、设立成功对公司的效力。、设立成功对公司的效力。取得法人资格。取得法人资格。承担发起人设立行为的后果。承担发起人设立行为的后果。2、设立成功对发起人的效力、设立成功对发起人的效力(1)资本充实责任资本充实责任公司登记时其财产不能满足章程所规定的数额时公司登记时其财产不能满足章程所规定的数额时,发起人有义务填补这部分发起人有义务填补这部分差额差额.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任。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原则上应承担损害赔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原则上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因设立行为所致,且得到公司认偿责任。但如因设立行为所致,且得到公司认可,则最后应由公司承担。可,则最后应由公司承担。第第94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列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设立失败1、设立失败对公司的效力、设立失败对公司的效力公司不能取得法人资格。公司不能取得法人资格。2、设立失败对发起人的效力、设立失败对发起人的效力对设立费用和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对设立费用和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对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是无限连带责任。对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是无限连带责任。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相关条文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四条: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第四条: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三 公司设立无效和设立撤销 公司成立后,如果发现公司设立行为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存在其他公司成立后,如果发现公司设立行为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存在其他民法上所规定的可撤销或无效行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宣民法上所规定的可撤销或无效行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宣告告 设立无效或设立撤销之诉。设立无效或设立撤销之诉。我国尚未规定我国尚未规定【案例】 S S市甲、乙、丙三家饮料厂共同发起设立华爽饮料股份有限市甲、乙、丙三家饮料厂共同发起设立华爽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共同制定了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并且约定公司。三家公司共同制定了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并且约定发起人分别承购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经批发起人分别承购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经批准之后,华爽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股。准之后,华爽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股。S S市共有市共有500500余人按照招股章程应募并缴纳了第一次的股金。但缴款之后,余人按照招股章程应募并缴纳了第一次的股金。但缴款之后,迟迟未见华爽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该拟设的公司因发起人迟迟未见华爽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该拟设的公司因发起人内部矛盾及违反有关规定不欢而散。内部矛盾及违反有关规定不欢而散。S S市股民推举王某等五人为市股民推举王某等五人为代表与甲、乙、丙三家饮料厂联系退款。三个发起人互相推诿。代表与甲、乙、丙三家饮料厂联系退款。三个发起人互相推诿。无奈,王某等五人代表无奈,王某等五人代表500500余名股民向余名股民向S S市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市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已缴纳的股款。问题:已缴纳的股款。问题: 股民已缴纳的股款应否退还?应如何退还?股民已缴纳的股款应否退还?应如何退还? 【案例】 2003 2003年年4 4月月1 1日,日,G G市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某手工艺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某百汇商厦、长鸿食某手工艺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某百汇商厦、长鸿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六月雪冷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六月雪冷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永利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公司商议成立一家股永利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公司商议成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G G市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市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手工艺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公司。某百司与某手工艺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公司。某百汇商厦与长鸿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外合资公司。汇商厦与长鸿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外合资公司。六月雪冷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永利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六月雪冷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永利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是外国公司。公司是外国公司。 他们计划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公司。总资本他们计划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公司。总资本额为额为12001200万元发起人认购万元发起人认购500500万元,其他万元,其他700700万元公开万元公开向社会募集。向社会募集。 在此期间,发起人成立了筹备委员会;向宏远有在此期间,发起人成立了筹备委员会;向宏远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了办公楼,委托宏远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限责任公司租赁了办公楼,委托宏远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办公家具;起草了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募集足相了办公家具;起草了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募集足相应股份后,召开创立大会。但是,在大会上,却决议公应股份后,召开创立大会。但是,在大会上,却决议公司不成立。司不成立。问题:问题:1 1、认购与募集资金是否合法?、认购与募集资金是否合法?2 2、因租赁办公楼,购买办公家具欠宏远有限责任公司、因租赁办公楼,购买办公家具欠宏远有限责任公司150150万元,如万元,如何处理?何处理?3 3、已经募集到的、已经募集到的700700万元如何处理?万元如何处理?4 4、公司设立过程中,还发生了、公司设立过程中,还发生了1400014000元的费用,如何处理?元的费用,如何处理?5 5、向银行借的、向银行借的5 5万元借款,如何处理?万元借款,如何处理?6 6、六家发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六家发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第五节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本节包括两个问题:本节包括两个问题:一、公司的名称一、公司的名称二、公司的住所二、公司的住所一、公司的名称分为三个内容:分为三个内容:(一)公司名称概述(一)公司名称概述(二)公司名称的选用(二)公司名称的选用(三)公司的名称权(三)公司的名称权 (一)公司名称概述1、公司名称的概念、公司名称的概念【公司名称】是指公司章程记载,并经商事登记机关核准注册的,表【公司名称】是指公司章程记载,并经商事登记机关核准注册的,表彰公司商事主体特征的,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以与其它商事主彰公司商事主体特征的,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以与其它商事主体相互区别的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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