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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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文明施工标准绿 化1.1 材料堆放1.1.1 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放置。材料堆码要整齐,摆放有序,并挂置定型标牌(标牌尺寸200mm300mm,标牌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和产地等);标牌挂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施工总平面图1.1.2 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除现场集中存放处外,班组使用的零散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所用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张挂责任人及相关安全使用须知。库房位置应远离火源,不得置于高压线下,库内照明应选用防爆灯具,库外摆放灭火筒,并张贴危险品使用许可证及禁止吸烟的标示。 氧气瓶、乙炔瓶分开放置1.1.3 钢材堆放应分批分规格平稳堆于有承托的地面上,减少与地面接触和受潮。短期内不使用的应有防雨措施。 钢管堆放区 型材堆放区 成品钢筋堆放区 钢筋原材堆放区1.1.4 木材堆放必须用木枋或钢管架体承托,避免受潮或倾斜。露天存放且短期内不使用的应有防雨措施。1.1.5 大模板存放:大模板存放必须确保安全,堆放形式、堆放高度等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以防发生坍塌事故。大模板存放1.1.6 定型模板存放1.1.7 定型钢模板存放1.1.8 水泥、白灰等粉状材料要分期分批存放于干爽的室内仓库。仓库要有足够木枋承托,再用夹板或适当的物料铺面,堆放高度2m或根据材料特性及楼面承重能力降低堆放高度 (以最低者为准) 。结构胶及油漆等一般外面包有保护胶纸,存放时应保留保护胶纸原板。 粉状材料堆放区 桶装材料堆放区1.1.9 管材存放应分类存放,堆放高度2m或根据管材特性及楼面承重能力降低堆放高度 (以最低者为准),两边沿管材底部头、中、尾处应放置木楔,防止管材倾泻。 管材及其配件堆放区1.1.10 脚手架及其它支承架存放要分类平堆,并用方木垫好,高度2m或根据该用品特性及楼面承重能力降低堆放高度 (以最低者为准)。 脚手架材料堆放区1.1.11 瓷砖必须分批、分规格、色号并保留原有的保护胶纸存放在室内仓库,堆放高度按产品说明书要求,仓库要有充足照明并保持干爽。磁砖堆放区1.1.12 门窗锁、门窗铰链、拉手、龙头等五金配件容易受潮、生锈且价值较高,必须存放于干爽、安全、牢固的室内仓库,仓库应有可靠的防盗措施并派专人看管。小五金堆放区1.1.13 坐厕、浴缸、面盆等洁具应分类存放于安全、牢固的室内仓库。 洁具堆放区1.1.14 砌块堆放1.2 生活设施1.2.1 办公生活区(1) 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严格分开,不能混用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严格分开,不能混用。(2) 办公生活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建。应采用工厂化的多层移动房(或集装箱),生活区场地必须全部硬地化或绿化。(3) 在建工程不应兼作施工人员住宿场所,设置的职工生活区应与作业区隔离,宿舍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定期更换新的防火设备。(4) 宿舍的标准应符合各地要求,当地方要求不明时,建议按照如下做法:宿舍高度不得低于2.4m,室内地面要做硬化处理,宿舍后墙不得搭建在围墙上。宿舍内应设置2m0.8m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两床之间通道宽度应保持在1.2m以上。每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2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严禁在职工宿舍内打通铺。(5) 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6) 工地必须供应达到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设有保温容器,定点设置,茶具要消毒,严禁作业人员喝生水。夏季做好防暑降温措施。(7)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垃圾池和垃圾桶,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8) 施工作业区吸烟须设立专用吸烟室,并挂置标牌。室内应设置烟缸、灭火器和休息用桌椅,并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吸烟室应有防火、通风措施。 办公区 生活区 宿舍内部 现场应有除“四害”措施(定期消杀)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与茶水间1.2.2 食堂工地食堂规模与工程建设规模及用餐人数相适应;工地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和茶水工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所在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安排食堂炊事人员定期体检。安排工作时要穿戴“三白”(白色工作帽、白色工作服、白色口罩),严禁穿拖鞋,保持个人卫生。食堂垃圾应装在专门容器或专用塑料袋内,实行封闭管理。生熟食应分别存放;落实防蝇、污水排放(详见2.7.3条)等措施;完善食品采购、食物留样等卫生管理制度。 食 堂1.2.3 淋浴室生活区应设专门的淋浴室,并按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足够的淋浴设施(500 人以下不少于20 个淋浴头,500 人及500 人以上不少于30个淋浴头),淋浴室在寒冷季节应供应热水。1.2.4 洗手间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均应设男女厕所,厕所内墙应贴瓷砖,地面要硬化,厕所外墙要抹灰刷白,留有通气孔,夜间有照明,并有水源供冲洗,同时设简易化粪池或集粪池,加盖并定期喷药,厕所每日有专人负责清洁。蹲坑数量根据1:25的原则设置,根据人数确定化粪池的容积,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新建中的高层建筑应每三四层设置流动厕所。 现场施工人员卫生间 现场管理人员卫生间1.2.5 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500人以下不少于1名,500人及500人以上不少于2名);购置常用药品和氧气瓶(袋)、担架等常用应急医疗器械等。 医务室 医疗急救设施1.3 安全警示牌及安全标语 安全警示牌 楼面安全标语施工用电和施工机具常用警示标志1.4 现场消防1.4.1 防火管理(1) 现场必须在施工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现场消防工作制度和防火救灾方案,明确各区域消防责任人等。(2) 施工现场应划定固定和临时动火作业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固定动火区与易燃易爆库房应保持30m以上的距离,临时动火区需维护并配置灭火器和设置警戒标志。动火区不得置于高压线下,动用明火时,必须履行专职安全员审批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施工现场木质品仓库禁止使用碘钨灯和60w以上的白炽灯,严禁在施工楼内生火取暖和烘烤其它物品。(3) 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漆料应设专门仓库存放,漆料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有明火的场所并保持通风,用电时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油漆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4) 现场施工平面图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标示出工地范围、建筑物位置、工地入口、建筑物入口及楼梯、通道、火警集合地点、危险品货仓、紧急疏散线路、机械设备位置、灭火器摆设点及工地办公室位置等并张贴于工地入口显要位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区分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装饰装修施工阶段等分别绘制且当工地情况有明显改变时平面图相应做出修改,并列出修改日期及版本编号。1.4.2 灭火设备(1)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 消防设施(2) 灭火器应放在离地面500mm高的红色箱体内或悬挂于合适高度处,并在显眼处张贴“灭火器摆放点”标志;(3) 所有电动设备、设施及机械旁(例如:电箱、施工电梯、井架、塔吊及安装机械设备地方等)须放置粉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4) 工地办公室、主要通道处均须放置一套泡剂/水剂灭火器; (5) 楼层内每层的疏散通道(楼梯)附近须最少放置一套泡剂/水剂灭火器;如该层面积超过二百平方米,则须放置两套泡剂/水剂灭火器。(6) 超过30米高的建筑,采用的立管尺寸应通过计算确定,设加压泵,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每层设消防箱,并须确保供水量不少于每分钟九百公升,装好加压泵后,应立即进行检查及测试。1.4.3 火警控制(1) 手提灭火设备要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结果; (2) 检查储存的材料、存量及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单位(或其分包)每星期应填写易燃及危险物品的存量报告。(3) 施工单位在下班后检查所有动火点、确保没有火种留下,并签署记录。1.4.4 紧急及疏散程序(1) 出现火警时应立即拨打119报告。(2) 立即通知工地项目安全员。(3) 由安全管理员直接通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电话通报甲方项目经理部及监理单位。(4)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立即组织人员返回工地,协助灭火。(5) 警卫必须留在主要入口,并在消防车到达时给予交通指挥。1.4.5 疏散演习(1) 疏散演习 每隔六个月必须举行一次紧急疏散演习,使工地内所有人员熟悉逃生路线及掌握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 逃生路线及集合地点应预先通知工地所有人员; 疏散演习的日期及时间必须以备忘录的形式通知工地所有人员; 各工种负责人负责确保其下属在演习时到达集合地点,并填写记录; 演习后举行会议,讨论有关疏散演习事项。 消防演练(2) 防火安全培训所有施工单位现场新入职员工均须接受书面交底结合实际演习的防火安全训练,其主要内容如下: 工地环境; 工作性质; 火警潜在危险; 防火安全计划; 基本安全规则及工作方法; 灭火设备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与防火有关的规定; 紧急应变行动; 疏散集合地点; 火警报告; 疏散规则及演习程序。 1.4.6 防火安全记录所有有关防火安全的数据均应记录完善以供有关人员检查,记录应包括如下内容:(1) 消防通道、灭火器及设施的位置图; (2) 灭火设备及所需设施的数据,例如购买日期、有效日期及保养记录; (3) 防火训练及火警演习的记录; (4) 所有表格、检验报告及相片记录。1.5 工完场清及成品保护1.5.1 工完场清(1) 木工要在每天作业后,当天清理施工现场遗留物,如模板、铁钉、木屑等物品。现场物品要堆放整齐。(2) 钢筋工要坚持每次施工完毕后,清理好施工现场遗留物,如钢筋、扎丝等物品,其物品要对方整齐,并对现场残留铁屑清扫干净。(3) 瓦工要在每天施工时,随时清理施工所留的混凝土、砖头、砂石以及砂浆等物品以及装修工每天清理遗留的装饰装修用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倒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堆乱扔。(4) 水电工要坚持每次施工随时清理现场遗留的管、线等建筑垃圾,做到施工完毕,现场整洁。(5) 所有施工现场人员要讲究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不得随地大小便。施工现场以外的环境卫生由看场人员负责清扫。(6) 在工完场清的基础上,每月进行一次工地大清扫。 1.5.2 工地现场废弃物排放工地上的废弃物体一般可以分为如下类别:废弃物有毒有害无毒无害可回收不可回收可回收不可回收(1) 废物应采用3R的原则方式处理,即 Reduce(减量化原则) :应事先估计施工方法及过程所产生的废物,选取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减少废物的排放; Reuse(再使用原则): 即重复使用;Recycle(再循环原则):将产生的垃圾经过处理后重新变成可再使用的资源。(2) 现场应设置不少于3个垃圾池,分别用于堆放有毒有害物、无毒无害不可回收物、无毒无害可回收物。(3) 一般废物(即非建筑产生且无毒无害废物),尤其是食物及饮品器皿等,应放置在指定垃圾桶内,或集中起来存放并于当天晚间运离现场。(4) 有毒有害废物必须存放在合格的容器内。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互不兼容的有毒有害废物混和在同一容器内。装有毒有害废物的容器应当密封并包装后作出标识,存放于指定的存放区。有毒有害废物必须由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毒有害废弃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至指定地点倾倒,并做好处置记录。 卡板回收 钢筋回收1.5.3 成品保护(详见深圳公司项目现场成品保护标准做法)。2.安全管理标准1.6 三宝四口五临边1.6.1 三宝使用要求(1) 安全帽佩戴要求 安全帽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安全帽(GB2811-2007)的要求。 应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统一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管理人员统一佩戴白色安全帽,施工人员统一佩戴黄色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统一佩戴蓝色安全帽。安全帽上应设有各个企业的名称和LOGO。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帽信息栏(工作、姓名、照片、特殊工种作业证、安全培训证、技术交底证等)项目上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安全教育。(2) 安全网使用要求(a) 密目式安全立网 安全网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使用应符合安全网(GB5725-2009)的相关规定。所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网目密度不低于2000目/100cm2的要求。 安全立网张挂必须严密,四周必须紧绷绑定。 建筑四角用竹芭板进行护角。(b) 安全平网 安全平网上的每根系绳都应与支架系结,四周边绳(边缘)应与支架贴紧,系结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又容易解开,工作中受力后不会散脱。 内挂式安全平网网面应水平,并保证与墙体及网体最大间隙不超过10cm。洞口安全平网张挂(3) 安全带使用要求 安全带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安全带(GB6095-2009)的要求。安全带种类有:总双腰带式、双腹带式、悬挂双腰带式、悬挂单腰带式等,应当按规定选用。 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除外)。 1.6.2 “四口”安全防护“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包括施工现场桩孔、人孔、坑槽、竖向孔洞等)、通道口。四口的安全防护必须满足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1) 楼梯口防护 (a)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b)防护栏杆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楼梯走道防护(2) 电梯井口防护(a)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b)固定栅门式防护底部应设不低于18cm高的挡脚板。 全封闭式电梯井口防护 固定栅门式电梯井口防护(3) 预留洞口、坑、井防护序号洞口类型防护措施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严,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 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形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以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防护栏杆的上杆必须能够经受任何方向1000N外力。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加设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以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 的窗台等竖向洞口侧面落差大于2m 时,应加设1.2m 高的临时护栏9对邻近的人或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它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严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预留洞口防护(一) 预留洞口防护(二)(4) 通道口防护(a)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b)主体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出入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层以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c)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通道口防护棚 型钢制作的安全通道防护 施工机械进出口防护1.6.3 “五临边”安全防护“五临边”: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无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水箱与水塔周边;井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临边的防护必须满足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序号临边类型防护措施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 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4井架与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封隔封闭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1) 基坑周边防护栏杆:(a)基坑周边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栏杆柱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 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b)防护栏杆的上杆必须能够经受任何方向1000N外力。(c)防护栏杆上满挂密目式安全网。(2) 屋面和楼层临边防护栏杆:(a)屋面和楼层临边设1.0-1.2m高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防护栏杆。(b)防护栏杆的上杆必须能够经受任何方向1000N外力。(c)防护栏杆上满挂密目式安全网。楼层外临边防护楼层内临边防护栏杆(3) 井架与施工电梯和脚手架临边的安全防护:(a)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b)防护栏杆的上杆必须能够经受任何方向1000N外力。(c)施工电梯防护门外挂锁头保护,锁头上下300mm铁片封闭,插销伸过第一个销孔后的长度至少15公分。垂直运输设备层门及通道防护1.6.4 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防护人工挖孔桩作业必须满足广东省建设厅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49 号和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及安全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人工挖孔桩施工必须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且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1) 人工挖孔桩井口周边与井内防护(a) 井孔周边须设防护围栏,围栏高度不低于1.2m,围栏强度应满足安全要求。(b) 第一护壁应高出地面25cm。井孔按每挖50cm80cm护壁一次。(c) 成孔后或停止作业时井孔应设盖板。(d) 井口必须设专人看护。(e)井口周边半径1米范围内严禁堆放余渣泥土、建筑垃圾。(f)正在浇筑混凝土的桩孔十米半径范围内严禁其他孔下有人作业。(g)井内照明采用安全电压,采用防水电缆、防水、防爆灯泡。(h)井底设专用潜水泵和专用防水电缆。挖坑时水泵电源应断开,挖孔抽水时,井下作业人员应离开洞内。(2) 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a)半圆型防护板应设在井下作业人员站立时的头顶以上位置。(b)吊渣筒起吊后,井下作业人员应在半圆型防护板下躲避。(c)必须为井下人员设置救生绳、软爬梯。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胶鞋和戴胶手套。(d)救生绳应和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带紧固连接;遇险时,由地上人员及时将其救至地面。(e)施工作业前,井内送风应超过10 分钟,并在工人下井作业前进行毒气检测。孔深超过5米,井内作业必须连续送风。(f)井内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时间不超过2小时。(h)井内人工凿岩时,必须佩戴防尘罩。(3) 提升设备(a)组装后必须经企业机械、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b)钢丝绳、吊钩必须符合要求,卷筒必须设钢丝绳防脱装置。(c) 卷扬机联轴器连接牢靠,起重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 人工挖孔桩井口防护 半圆型防护板 鼓风机和救生绳 井口专人监护1.6.5 悬挑防护棚搭设悬挑防护棚搭设示意图(1) 防护棚悬挑材料及斜拉钢管严禁与外架相连。(2) 钢丝绳张拉及连接必须按照相关规范执行。 悬挑防护棚1.7 脚手架及卸料平台1.7.1 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1) 概述(a)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相关要求。(b)搭设高度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单独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经过监理审批。搭设高度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连墙件拉结点设置、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安全措施等。(c)钢管脚手架应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 的钢管;钢管上严禁打孔,扣件、钢管应采用有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的产品。扣件使用前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纹、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 时,不得发生破坏。(d)脚手架外侧防护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e)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人员应经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2) 基础: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地基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设置排水沟。24m 以下落地式外脚手架必须沿脚手架长度方向铺设木枋;24m 以上落地式外脚手架必须沿脚手架长度方向铺设50mm 厚度木垫板。每根立杆下设置底座和垫板。 设置排水沟(3) 连墙件设置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注:h步距; la纵距。脚手架高度竖向间距(h)水平间距(la)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2)双排50m3h3la4050m2h3la27单排24m3h3la40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一字形、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对高度在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对高度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 度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连墙件 (4) 杆件设置(a)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b)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 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使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c)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d)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e)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f)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g) 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m。(h)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每层设置楼层标识牌挡脚板竖向间距不超过2m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其余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在40Nm到65Nm之间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对接要求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5) 剪刀撑设置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 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b)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6) 落地式脚手架立面(a)脚手架外立面应满挂密目安全网全封闭,临街面应采取硬质防护。(b)架体内底层、施工层必须采取硬质水平防护,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设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必须兜挂至建筑物结构。(c)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空隙不大于150mm。(d)铺设脚手板时主筋应垂直于纵向水平杆(大横杆)方向,可采用对拉平铺或者搭接,四角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e)脚手架外立面每隔二组剪刀撑设置一道180mm 高的踢脚板,固定在立杆内侧,表面刷黄黑或者红白油漆。外脚手架立面防护示意(7) 架体防护(a)脚手架外立面应满挂密目安全网全封闭,临街面应采取硬质防护。(b)施工层必须满铺脚手板,铺设脚手板时主筋应垂直于纵向水平杆(大横杆)方向,可采用对拉平铺或者搭接,四角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c)脚手架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 设水平安全网或满铺脚手板,水平安全网必须兜挂至建筑物结构。(d)作业层外侧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踏脚板。(e)当架体与楼层间隙大于15cm时,挂安全平网进行封闭。(8) 人行通道(a)人行兼做材料运输的斜道高度不大于6m 的宜采用之字型。运料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b)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1.2m 和0.6m 高的双道防护栏杆及180mm 高档脚板,防护栏杆和挡脚板表面刷红白警示色。(c)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其各立面应设置剪刀撑。(d)斜道的基础与外脚手架基础一致,斜道的连墙件按照开口型脚手架要求设置。(e)斜道脚手架采用不少于40mm 厚的木板,并每隔0.3m 设50mm宽10mm厚的防滑条。 斜道踏步1.7.2 悬挑式扣件钢管脚手架概述 悬挑式扣件钢管脚手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相关要求。 搭设悬挑脚手架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单独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架体高度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钢管脚手架应选用外径48mm 壁厚3.5mm 的钢管;钢管上严禁打孔,扣件、钢管应采用有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的产品。扣件使用前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纹、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 时,不得发生破坏。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人员应经安全技术交底,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体检。悬挑式钢管脚手架(1) 悬挑梁 悬挑梁采用的工字钢不宜小于16 号(h160mm),长度不小于3m,且悬挑与固定端长度比不大于1:1。斜拉钢丝绳不小于12.5。预埋型钢箍和吊环,应采用HPB235 级圆钢,直径不小于16。严禁采用HRB350级和HRB400级钢筋。 预埋型钢箍和吊环必须受力可靠,对于预埋在楼板上的末端型钢箍,必须放置在楼板底筋以下,其锚固长度不小于20d;对于吊环,应设置在梁中部,并与梁主筋焊接,其锚固长度不小于20d。 悬挑结构预埋件砼龄期应不小于3 天才允许搭设外架,其搭设高度不能大于1层。 工字钢锚固长度与悬挑长度相同,在放置立杆部位焊接高度不小于50mm、直径不小于20mm的圆钢以固定立杆。 工字钢的锚固1-工字钢 2-楼板 3-边梁 4-预埋压环加焊高不小于50mm、直径不小于20mm的圆钢以固定立杆 带连梁的工字钢构造 转角处工字钢的构造 为了避免悬挑工字钢伸入室内造成室内部位不能进行装修施工,所有悬挑部位均采用三角形斜撑形式,水平工字钢锚入梁和剪力墙中,槽钢斜撑分别与预埋铁片和工字钢焊接。(2) 拉结 反拉钢丝绳与建筑物的拉接 1-钢板2-连接环3-双螺母4-预埋螺杆5-钢垫片 反拉钢丝绳与工字钢的连接a 钢丝绳夹应把夹座扣在钢丝绳的工作段上,U 型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段上。b 钢丝绳夹不得在钢丝绳上交替布置。c 钢丝绳夹得间距等于6-7倍的钢丝绳直径。d 紧固钢丝绳夹时须考虑每个钢丝绳夹的合理受力,距套环最远处的绳夹不得首先单独紧固。e 离套环最近的绳夹应尽可能的靠近套环。f 悬挑工字钢未安装斜拉钢丝绳前,其上搭设的架体不能超过两层。g 严禁采用钢筋代替斜拉钢丝绳。钢丝绳防滑措施h 对悬挑支承结构必须进行内力和变形验算,为安全起见,计算时不考虑斜拉钢丝绳的受力。i 工字钢底部顶端须设钢丝绳防滑措施。 (3) 连墙件设置同落地式脚手架连墙件。(4) 悬挑层封闭防护 悬挑层封闭防护 (5) 杆件设置同落地式脚手架杆件设置。(6) 剪刀撑设置同落地式脚手架剪刀撑设置。(7) 架体防护同落地式脚手架架体防护。1.7.3 卸料平台(1) 悬挑式钢卸料平台 如果工程不需要大的钢平台,也可以根据所需要的尺寸制作,槽钢可根据计算选择型号,但预埋钢筋、钢丝绳的规格和平台的形式不能变。 在吊环位置,槽钢的槽内焊接钢筋,避免槽钢安装吊环处受力点变形。 限重牌适用在钢管式和工具式卸料平台,挂放在卸料平台内围,操作人员看得见的地方。 限重牌材质建议是铁皮,黄底红字,具体实物限量标识可根据装卸的主要材料定,可更改。(2) 落地式钢管卸料平台 落地式钢管卸料平台必须编制搭设方案,有设计计算。 落地式钢管卸料平台的长、宽、高尺寸可根据工程需要适当调整,形式不变。 卸料平台搭设时,禁止与脚手架连接。1.8 安全用电1.8.1 外电防护(1) 高、低压线路防护(2) 变压器(室外)防护1.8.2 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采用TN 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 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 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 接零保护系统。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两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TN 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如钢筋加工区、,大型设备)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 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1.8.3 配电箱、开关箱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室内配电柜的设置应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 至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配电箱的电气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 线端子板和PE 线端子板。N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器连接进出线中的N 线必须通过N 线端子板连接,PE 线必须通过PE 线端子板连接。1.8.4 电器装置(1) 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2)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m 至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m至1.6m。箱体的电器装置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漏电保护器应装在箱体靠近负荷的一侧,其中,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两者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系统图与注意事项均标贴在箱门内(3) 分配电箱箱体外壳必须与PE 线可靠连接,严禁超容量使用配电箱,严禁带电移动配电箱,带电作业,严禁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混用错接。(4) 移动式和固定式机具开关箱箱体外壳必须与PE 线可靠连接,严禁超容量使用开关箱,严禁带电移动开关箱,带电作业,严禁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混用错接。电焊机开关箱必须配备二次侧触电保护器。1.8.5 现场照明移动式照明灯塔结构及规格示意图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封闭式灯具。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1.8.6 配电线路(1) 架空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架空线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或其他设备上。(2) 架空线截面积的选择应符合JGJ 46-2005标准要求。(3) 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0.6m。(4) 现场配电线路可使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架空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深度不小于0.7m,并应在上、下、左、右四面铺设50mm 的细砂,然后添土、覆盖硬质保护层。(5)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架空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严禁沿树木、脚手架上敷设。 电缆埋地保护 楼层线路穿管敷设1.8.7 变配电装置(1) 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采取防止雨水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2) 配电室配置的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配电柜后面的通道的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0.8m,双列布置不小于1.5m。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3) 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 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4) 配电室门向外开,并配锁。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1.8.8 用电档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 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4)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7) 定期检(复)查表;(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1.9 施工机具1.9.1 圆盘锯圆锯的锯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 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操作必须使用单向按钮开关。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挂有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牌,且验收手续齐全。1.9.2 平刨平刨必须安装护手装置,传动部位设防护罩,开关箱与平刨距离不超过3m;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得使用既有平刨又有圆盘锯等多功能的木工机具。挂有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牌,且验收手续齐全。 1.9.3 钢筋加工机(1) 钢筋张拉设备工作区应设置防护,宜采用钢管围挡。(2) 钢管围挡立杆高度为1.2m;围挡间距为2m。(3) 设备开关箱箱体中心距地面垂直高度为1.5m。(4) 设备水平负荷线宜采用PVC 管埋地敷设。(5) 设备距开关箱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6) PVC 管直径为负荷线直径的1.5倍。(7) 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8) 上图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固定加工车间的所有固定设备。传动防护罩 钢筋机械防护1.9.4 电焊机(1)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电焊机械的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m。(2) 电焊机外壳应做保护接零。(3) 电焊机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4) 露天冒雨严禁从事电焊作业。(5) 电焊机一次侧、二次侧接线处防护罩应齐全。1.9.5 搅拌机和砂浆机必须搭设防雨操作棚和作业平台,(棚内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责任人、验收合格证),机体安装坚实平稳。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有效。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必须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搅拌机操作杆必须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的吊索及挂钩应齐全。砂浆机筒体防护齐全。并挂有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牌,且验收手续齐全。 1.9.6 潜污泵潜水泵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开关箱中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时间不大于0.1s 的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1.9.7 气瓶1.9.8 打夯机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1.9.9 砂轮机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 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或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1.9.10 翻斗车翻斗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方向盘、制动装置(含手制动)应灵敏可靠,料斗翻转机构应灵敏,有保险装置。不得违章行驶,料斗内不得乘人。1.10 机械设备1.10.1 塔吊(1) 塔吊基础 塔吊基础混凝土的强度必须为C35 以上;为了满足工期要求,应提高混凝土的强度,塔吊基础混凝土必须做强度试压,待达到90%说明书中强度时,方可进行上部结构安装。 塔吊基础不得积水,要有可靠的排水措施;在塔吊基础附近内不得随意挖坑或开沟。 塔机的安装位置和起重臂方向应便于项目完工后塔吊的拆除;塔机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必须符合要求。 固定支脚周围的钢筋数量不得减少和切断;主筋通连支脚有困难时,允许主筋避让,但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塔吊基础钢筋绑扎 塔吊基础 (2) 作业要求 塔吊必须取得设备产权备案证。 安拆单位必须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相匹配的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起重机械安装资质证书 (3) 作业前交底塔吊安拆作业中安、拆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主任、专职安全员、项目监理必须旁站监督。 塔吊安装前的方案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 接受交底人员签字(4) 安装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作业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属安监站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塔吊安装辅助汽车吊及作业区域的警戒 塔吊安装图塔吊特种作业证(5) 验收 塔吊的重复接地和避雷接地可以采取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 塔吊荷载试验包括静载、动载、超载试验。 塔吊塔顶高度超过30m,塔吊的塔顶、平衡臂、起重臂应设置障碍灯;塔吊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应安装风速仪。 起重机供电电源应设总电源开关,该开关应设置在靠近起重机且地面人员易于操作的地方,开关出线端不得连接与起重机无关的电气设备。 验收后30 天之内,使用单位应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塔吊荷载试验图塔吊避雷、重复接地和风速仪 塔吊障碍灯塔吊安装验收牌塔吊使用登记告示牌(6) 多塔作业 多塔作业平面示意图 多塔作业图 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多塔作业时满足: 两台塔吊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 的距离; 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吊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7) 维护保养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塔吊电气部件的定期检查、保养塔吊连接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定期检查(8) 顶升、附墙 塔吊加节顶升和附着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批准后并告知相关主管部门,方可实施。 塔吊顶升过程中必须派专人负责操纵油泵;顶升千斤顶的上下搁置横梁必须专人负责操作看管。 塔吊附着过程中禁止擅自使用非原制造厂制造的附着装置;附着杆件与建筑物连接处必须确保强度满足要求。 塔吊附墙 塔吊顶升(9) 安全装置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塔吊回转限位器图 塔吊吊钩及防脱绳装置图 塔吊重量限位器图 塔吊力矩限位器图(10) 上人通道和休息平台(11) 塔吊使用过程中搭设的上人通道严禁与脚手架相连。(12) 塔吊当梯子高度超过10m 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第一个小平台应不超过12.5m高度处,以后每10m内设置一个。上人通道1.10.2 施工电梯(1) 基础 施工电梯天然基础承载力必须满足说明书要求。 设在地下室顶板和承载力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编制专项加固方案。 施工电梯天然基础示意图 施工电梯基础设在地下室顶板的加固示意图(2) 方案学习和交底安拆过程中,应划出警戒区域,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监理必须全过程监控。 施工电梯安装前的方案学习、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3) 安装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作业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属安监站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施工电梯驱动机构安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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