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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仅供参考乡村振兴促进法解读202x年4月29日,乡村振兴促进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该法自202x年6月1日起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也是一部全面指导和促进乡村振兴的法律本法共分XX章XX条,XX章分别是总则、产业开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检查和附则。、立法背景党的十九大汇报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党中央、X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XX年中央一X件、乡村振兴战略1=1规划20xx202x、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包含乡村振兴的任务、目标、要求和原则等,转化为法律标准。是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是立足新开展阶段,推进完成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支撑,是充分总结三农法治实践,完善和开展中国特色三农法律体系的重要成果。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证,对于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开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注意的是,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含乡镇和村庄等。乡村振兴法提出五大振兴,遵循五大原则,建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并将农民丰收节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二、主要特点乡村振兴促进法主要特点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开展,坚持城乡融合开展等。尤其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将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证农民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贯穿法律始终,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制造性,真正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三、明确政府职责本法明确了政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权力、责任与义务,用一系列制度标准政府及其部门对权利的运用。法律全文中政府应当的表述出现了 XX次,都是为政府设定的法定义务。这些义务涵盖了维护农民权益、保护耕地和保证粮食平安、引导新型农业产业开展、完善农民返乡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统筹农村教育和医疗工作、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文化体育实施运行机制、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住宅治理和效劳、构建简约高效的农村基层治理体制、指导支持村民自治、支持农民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加强群团组织和执法队伍建设、优化乡村开展布局、统筹乡村公共根底设施、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开展以及建立和落实乡村振兴扶持各项措施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要充分尊重广阔农民意愿,调动广阔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制造性,把广阔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阔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阔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作为根本遵循。在乡村治理方面,明确完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机制和村务公开制度等。在乡村建设方面,加强农村住宅建设治理和效劳,严格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此外,在社会保证方面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证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效劳等。在促进产业开展和农民增收方面,规定了开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乡村产业开展的一系列举措。在公共效劳方面,提出了完成根本公共效劳均等化的明确要求。五、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乡村建设行动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促进法主要从四个方面作出了规定:是规划引领。明确要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开展规律,按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安排村庄布局,依法编制村庄规划,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同时,针对个别地方合村并居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规定要严格标准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二是建强硬件。要求地方政府统筹规划、建设、管护城乡道路、垃圾污水处理、消防减灾等公共根底设施和新型根底设施,推进城乡根底设施互联互通;综合整治农村水系,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广卫生厕所,连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抓好软件。要求开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证等资源向农村倾斜等措施,逐渐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根本公共效劳体系0四是保护传统村落。法律要求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等,为乡村传统村落和文化的保护提供法治保证。六、明确扶持措施将党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上升为法律标准,分别就财政投入、农业1=1补贴、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基金、融资担保、资本市场、金融效劳、农业保险、用地保证,以及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等作出规定,从政策扶持上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开展。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体系,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当主要为本地农业农村农民效劳,当年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农业农村开展。七、严格监督检查为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层层压实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法律多层次、多角度地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方面的责任。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承担促进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应当以适当方法考核本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下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完成乡村振兴目标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证机制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等实施监督。文档仅供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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