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DOC 80页

上传人:1528****253 文档编号:46927920 上传时间:2021-12-16 格式:DOC 页数:81 大小:3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DOC 80页_第1页
第1页 / 共81页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DOC 80页_第2页
第2页 / 共81页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DOC 80页_第3页
第3页 / 共8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织金县永安煤矿第一章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为加强安全目标管理,搞好安全生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顺利实现煤矿整体安全目标,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目标的制定:1、根据煤矿总体安排,由安监科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制定本矿年度安全目标。2、年度安全目标要符合本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针,并考虑本矿危险危害因素的辩识及风险评价。3、安全目标要经安全办公会议讨论,职工代表会议审议(或工会委员和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通过。二、安全目标控制要求:1、安监科每年初要制定保证实现全年安全目标的计划。2、安监科要制定本矿安全目标和指标管理方案,在制定管理方案时,要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制定完成任务的时间。3、矿办公室每年初要把安全目标纳入到本矿方针目标展开图中,并组织实施。4、以煤矿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为前提,针对各职能部门工作性质及所管辖范围的不同,矿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矿总的安全目标分解到每个职能部门的安全目标或控制指标中。5、各职能部门要对照煤矿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及方针目标展开图的要求,对矿下达到本部门安全目标进行分解,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措施要明确到各岗位入员,做到纵向到位,横向到边。6、各职能部门要把安全目标管理作为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职工贯彻学习本矿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及方针目标展开图和矿安全目标计划,认真实施安全目标的各项措施。生产现场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补充制定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7、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对策措施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测评,并写成书面小结次月10日前)上报矿安监科。8、安监科要严格按照矿年初制定的安全目标计划和矿安全目标指标方案组织实施,并认真考核。9、安监科每月对全矿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测评,测评情况以安全简报形式通报各职能部门。10、目标及目标管理方针发生变化时,矿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管理评审,并对安全目标进行重新确定。三、考核奖惩:1、矿实现全年安全目标,全矿发放安全目标管理奖。2、轻伤指标考核要具体到每个月,月轻伤(包括轻微擦、碰伤)超出月控制目标时,取消事故组当月安全专项奖或扣除部门奖金。3、安全目标责任书中有一条未完成,取消年底先进班组评比资格。 第二章 安全奖惩制度1、为了增强全矿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本矿的正常秩序,必须制定奖罚制度,并让职工认真学习。2、全矿职工必须遵守三大规程及矿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完成生产任务。3、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要给予奖励:(1) 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提高煤炭质量和工程质量,做出显著成绩的;(2) 在改进生产管理,技术管理,推广先进经验、改善井上下劳动条件等方面,有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3) 认真执行三大规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处理事故隐患等显著功绩者,使我矿生产和职工免受损失的;(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社会治安,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保证生产和工作正常进行,有显著功绩的;(5) 一贯遵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帮助后进,事迹突出的;(6)每月上班满勤的;对职工的奖励包括记功、记大功、授于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并根据情况发给一次性奖金4、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罚款:(1) 违犯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干私活和没有正当理由未完成生产任务的;(2)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调动,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3) 玩忽职守,违反“三大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4)工作不负责任,工程质量低劣,发生责任事故的。5、对违反“三大规程”、违章指挥及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进行如下处罚:(1)在井下发现私自携带易燃、易爆品,或在井下吸烟者,一律开除。当日工资、奖金不计;(2)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者,罚款100元,第二次发现者开除;(3)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巡回检查者,罚款100元;(4)工作面机电设备失爆,罚造成失爆人员200元;(5)工作面以外机电设备有一处失爆,罚造成失爆人员50元;电器开关置于有水处罚开关管理责任者5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接线盒没有接地保护一处罚款50元(6)工作面支护质量不合格,罚队长10-50元,罚支护工20一60元;锚杆松动一棵罚款50元.(7)出进井爬车者,罚款200元;(8)违章行车行人者,罚款50元;(9)阻车器失灵,而继续工作者,罚摘挂钩工50元,运输队长50元;破坏一坡三挡设施者(故意使一坡三挡失效),罚款200元。(10)发现一次阻车器不使用,罚款30元;矿车无锁口销,发现一次处罚机电部200元。(11)炮泥不合格或充填不足的,罚当事人50元;(12)火工品不按规定存放者,罚款100元;(13)有剩余火工品而未清退给仓库者,罚款100元;(14)报复、殴打安全检查人员,罚款50一500元;(15)损坏井下通风、机电设备者,罚款200元;(16)偷盗井下通风、机电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开除,并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7)井下睡觉者,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罚款500元并开除;(18)违章指挥,并造成成一定不良后果的,罚款50一100元;(19)发生重伤事故,班队长、安全员分别罚款300元,该班队所有成员罚款100元;(20)不按规定交接班者,罚款50元;(21)对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完成的,罚整改责任者50一100元;(22)工作面缺一根柱子、罚支护工50元;(23)工作超宽,每宽10公分,罚款30元;(24)造成跑车事故者,罚责任人50一100元,;(25)安全绳没有使用者,罚款20元;(26)通过风门而未关闭者,罚款20元;(27)井下打架者,罚款50一100元;(28)在掘进巷道中扒帮取煤者,罚款50一100元;(29)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者,罚款20元;(30)风筒、电缆、吊挂不合格者,罚款20元(31)矿灯记录填写不规范一次罚款10元,二次20元,三次开除.(32)瓦斯日报填写不规范一次罚款10元(33)不参加班前会议罚款20元,迟到罚款10元.(34)不清理机头浮煤罚款50元,造成机电故障罚款200元(35)酒后入井罚款200元(36)机头机尾压柱不打,一次罚款100元.(37)不使用前探支护,罚款200元(38) 、使用磨损严重或已损坏的矿车连接环,罚款100元;39、工作面一次装药,分次爆破;罚款50元40、打重眼、镐刨、掏眼、拉脚线处理拒爆;罚款100元41、放炮员不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而随意插在放爆器上;罚款100元;42、用干电池、矿灯、电钻线电源插销、照明线明电放炮;罚款300元;43、放明炮、糊炮、明火放炮;罚款100元;44、放炮前不清点人数,不站岗放哨,不发信号就放炮;罚款200元;45、放炮时不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罚款100元46,炮泥封填不足、不实、违章放炮;罚款100元47、放炮母线、电缆线、照明线混挂在一起:罚款200元48、拒爆炮眼本班未处理完,又未向下班交清楚:罚款500元49、不按作业规程随意扩大支护间距和改变支护形式;罚款200元50、采掘工作面控顶距过大,超过规程规定:罚款200元51、安全出口堆积杂物不畅通,支护损坏不及时维修;罚款200元52、在无支护情况下进行作业:罚款200元53、使用失效液压支柱和金属磨擦支柱;一棵罚款20元54、支柱打在浮煤、浮矸等虚底上:罚款100元55、提前撤回密集支柱,拆东墙补西墙;罚款100元56、煤壁伞崖过大;罚款100元57、不先“敲帮问顶”就进入工作面工作作业;罚款100元58、冒顶区没有特殊安全措施盲目施工。罚款100元59、多头掘进,不配备专用局扇,无风微风作业:罚款200元60、一台局扇向多个掘进头供风:瓦斯积聚超限;罚款200元61、主扇停电停风,井下人员不撤到安全地点,照常生产:罚款200元;62、局扇任意开停;瓦斯积聚超限;罚款200元63、局扇设施损坏,不及时维护修理:罚款100元64、局扇安装不合理跑风漏风严重:罚款50元65、局扇停转后,启动前不检查瓦斯:罚款200元66、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其他瓦期积聚处不制定排降瓦斯措施;罚款200元;67、瓦斯超限仍然盲目冒险作业;罚款500元68、全矿井或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没有安全措施;罚款200元69、局扇通风线路长,跑风漏风严重;微风作业;罚款100元70、局扇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过远,或导风筒破损不及时修补;罚款50元71、采空区、盲巷、废弃巷道密闭不及时,造成瓦斯积聚超限;罚款200元72、电气设备失爆,电缆损坏,不及时检修更换;罚款200元73、带电检修、带电操作、带电搬迁设备;罚款200元74、电钻超负荷运转、仍然蛮干;罚款50元75、采区配电点电气设备不设接地保护:罚款100元76、开关掉闸,不查明原因,强行合闸送电;罚款100元77、电缆接线盒不合格,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或电缆拖地,挂在管道上造成电缆破损漏电。罚款100元78、电气设备接线盒螺丝短缺,松动不牢接线孔不封闭、不严密;罚款100元79、电气开关过流保护整定值过大或不设或甩掉不用漏电保护装置;罚款200元80、电话线、信号线、动力线混挂一起;罚款100元81、用铁丝、铜丝、放炮脚线代替保险丝:罚款200元82、井下电气设备入坑前“三证”检查验收不严:井下使用非防爆设备:罚款100元83、停电检修,开关拉闸不挂“警示牌”:罚款100元84、机器转动部分不设防护罩、栅栏:罚款100元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煤矿生产的条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再依据审批后的措施计划进行合理安排,有效地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为此特制定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年底编制第二年的采掘年度计划及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长、生产技术、机电、安监部门的负责人共同进行审核。2、年度计划及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由生产技术、机电、安监部门的负责人及作业规程编制者共同进行作业规程审核。每个采、掘工作面在开工前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的编制由施工队技术员编制(无技术员由生产科主管技术员编制)编制要广泛征求队干部和老工人的意见,于开工前一个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施工队、安监科、机电科、调度室、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和总工程师共同会审,签定意见,最后由总工程师批准。作业规程批准后,报生产技术科、安监科、调度室、施工队,作业规程必须由技术员或队长向全队职工贯彻学习,并且组织考试,贯彻学习考试后方可开工作业。中途参加生产的工人必须经过作业规程的学习考试。批准后的作业规程不得随意更改。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如遇断层、破碎带、工作面压力增大,采掘机械亏损,循环进度变更,巷道断面及支护方式改变等,技术员编制相应的补充规程和措施,报生产技术科,由安监科、施工队、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在煤矿的生产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所编制的特殊措施必须经矿长批准后方可执行。3、各专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核,报县局审批。4、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工作地点的风量是否符合要求,做到以风定产,以风定面。5、总工程师负责审批瓦斯日报表,做到“三对口”,发现瓦斯超限要查明原因,杜绝瓦斯超限作业。6、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实现瓦斯检测监控。由总工程师、机电负责人负责审批其安全装置安全措施是否到位。7、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批“一通三防”技术装备购置配备情况。8、洒水灭尘系统,制定洒水灭尘制度,总工程师负责审批灭尘制度的落实情况。9、受水害危胁的区域,编制探放水设计与措施,由技术生产、机电、安监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报县局审批。10、有瓦斯积存的盲巷或打开密闭时进行瓦斯排放,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后报县局备案。11、特殊构造块段的掘进、回采,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核后,报县主管部门备案。第四章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1、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并对其工作进行领导。 2、矿井事故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存在的可能导致的事故隐患。(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和解决难度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能够立即处理的重大隐患:需要几天,甚至停产整改的;(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运输、通风、瓦斯、煤尘,机电、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其排查分管范围按领导分管业务对应。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认定。(2)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项目、措施、资金、时间和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分管范围的隐患排查。各科队长负责本单位(部门)范围的隐患排查。(3)结合安全大检查,矿长每月组织一次由分管副矿长、各队科长及职工骨干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要按照分类登记安全生产隐患档案。(4)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检查,及时查处“三违现象”。(5)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要求,安监科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1)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整改负责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要认真填写验收单报矿长,验收单要妥善保存备查。(2)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包括整改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作业范围、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方案要有编制、审核人员和矿长的签字。(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由矿长组织实施。(4)整改结束后,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自查结果要载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自检表。(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自检表要包括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名称、地点、整改状况描述和危害、整改后状况描述、整改结论。自检表要有参加自检人员和矿长的签字。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1)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报告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编写。(2)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报告包括的内容有:产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原因、现状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分析、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整改结果、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表、采掘工程平面图。(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报告要由专人于每季度第一周报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五章 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为了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安全生产,使安全工作正常化,有章可循,能及时的发现和排除隐患,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的一种手段,目的是消除隐患,克服不安全因素,达到安全生产,其关键是隐患问题的及时整改。2、每月16日定为安全活动日,对工人进行培训学习,学习本矿规章制度,讲事故案例让职工接受教育;对井下停产检修。3、每五定为安全自检日,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安全员、队长、机电队长进行全面性的综合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五定“原则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4、矿成立安全领导组,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检查工作安全检查工作后要由矿长主持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例会,由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及机电负责人及各职能部门参加。5、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制定出措施,定人、定时处理。6、对以前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布置的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奖优、罚劣。7、对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当前工作重点进行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定资金进行处理。8、加强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每班必须有跟班矿长、安全员、队长进行全方位的跟班检查,日常巡回检查制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人员日常深入井下,巡回检查,保证巡回检查的不间断,巡回检查要坚持。在检查中要坚持如下原则:一“查”,按照规程要求,规定标准,做检查,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不漏项,每到一处必须是全面细致地进行检查。二“帮”,帮助解决问题,能办即办不能办的应帮助限期解决。三“停”,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四“追”,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当面追究责任,令其改正。五“回”,回头复查,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单位)要停一处整改一处,搞好一处,并及时回头进行复查。六“蹲”,蹲着不走,盯住不放,帮助想办法,定措施督促整改。七“处”,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请有关单位及领导处理,不能悬而不决。 9、安全生产检查分类 安全人员每日巡回检查。 职工岗位检查、班组日检查、区队周检查、全矿月检查。 全矿每年至少4次安全大检查、专业大检查、季度性检查。 每月评价、评比、考核检查。 。 10、安全检查内容按矿下发的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 全矿检查由安监科组织矿领导参加,以查思想、查管理、查现场、查落实整改等为主要内容。 “ 应用系统工种,编制“安全检查表”对照进行检查。 各类专业检查由安监科组织或由有关部门自行检查。 各部门应将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安监科存档和归纳,然后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班组岗位检查,要做到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季节性检查应根据季节特点进行防寒、防冻、防汛、防雷电、防倒塌、防暑或节日前后等的重点安全检查。 11、事故隐患整改 对检查的隐患应分类、排队进行登记存档,并及时下发“安全检查整改意见表”限期整改。 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四不准",班组、,区队整改率应达100,全矿整改率应达95。 日常发现重大不完全因素,由安监科填发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送交有关单位,按要求期限处理解决。 12、考核 加强单位、部门有关人员巡迥检查考核,要有记录、有统计,对未按期完成的要按“安全考核标准”严格考核。 对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期解决的应按违章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或刑事责任。 发挥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作用,对发现重大隐患,或避免重大事故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对有较重大改革或创新的整改项目的发明人给予重奖。对坚持不懈抓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成绩显著的单位领导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13、安全监督检查部门要严把四个关口: 审查关:参加审查各项工种设计、规程、措施,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得签字批准。 检查关: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设计、规程,措施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坚决予以制止o 资金关:用于安技措的资金要合理使用,专款专用。不属安技措的工种项目,不得使用安技措资金。 事故关:发生事故后,追查要及时,分析要认真,定性要准确,责任要清楚,处理要得当,做到“三不放过”。 14、安全监督检查部门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15、建立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奖惩制度。安全监督检查成绩显著,避免了重大事故或提出的安全建议与技术革新取得了重大效果的都要给予奖励。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连续两个月无故达不到规定下井天数或旷工、擅离职守、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报告、不追究,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或纪律处分。 16、全矿要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每班保证配有一名安全员,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六章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明确“安全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来取有力的安全技术措施,将安奔第一方针真正落实到生产建设的每一道工序中,特建立本制度。一、安全办公会议的任务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法规、指示。2、听取各单位和安监科关于煤矿“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3、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和隐患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4、落实安办会布置的事项,完成好的表扬,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有关人员责任。二、安办会具体要求1、矿行政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条例、命令、通知、决定等,分析研究全矿基层党组织干部党员及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性地做出安全思想教育计划和安排,抓好全矿的安全工作。2、矿逢1召开一次矿长安全办公例会,由矿长主持,总工程师、副矿长参加,各业务职能部门,施工队正职参加。安全办公会议任务(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2) 听取各部门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各施工队人员。(3) 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违章人员,吸取教育,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4) 检查以前安全办公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奖优罚劣(5)通报一周全矿的安全状况,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各职能科室和有关施工队按照安办会的决议和措施,制定确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实施。每月的第一个安全会议为通风专业会议,主要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 出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制度为了加强井下的安全管理,做到万无一失,对职工负责。特制定出入井检身和清点制度,具体如下:1、每班在下井前由矿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检身员在距井口20米外的地方进行入井检身。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如有参观检查,学习人员入井必须由有关领导和安监人员陪同并在调度室登记方可入井。3、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火等易燃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4、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安检员检身后,确认无携带烟火,穿着符合规程要求安全帽,自救器、矿灯齐全,无饮酒现象方可入井。检身员必须认真检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物品要立即没收,并登记汇报值班领导进行处理5、必须认真填写入井名单,出井后必须再进行清点,并做好记录,机电队头灯房将每班头灯的领取和归还登记清楚,并将结果在班后汇报调度室。6、调度室根据坑队报表将每班下井人数登记清楚,班后由各队跟班副队长,汇报人员升井情况详细登记。7、井下安检员负责入井人员的登记工作,将各队出入井下人员登记清楚并由跟班副队长签字,班后进行汇总汇报调度室和安监科。8、调度室安监科核实每班的出入井人数,调度室、头灯房、安监科三处的数据要一致,否则及时追查落实查明原因。第八章 安全技术培训制度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贯彻安全第一方针。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术素质,掌握安全生产知识,预防各类事故和增强抢救、自救、互救能力,特定本制度:1、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是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业务水平的必要手段,通过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讲授安全生产知识组织职工学习事件三大规程,必须使全体职工受到普遍教育,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着重“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2、安全教育分类: (l)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2)新工人的三级教育; (3)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4)复工安全教育; (5)工程变更安全教育; (6)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7)安全系统工程学的业务技术教育培训。 3、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了解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了解本单位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本领; (4)意识教育与业务教育。通过看录像,召开现场会,组织安全系统工程学等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4、安全教育方法: (1)有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率不低于在职职工的90,三级安全教育率1 00,并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2)新工人应建立“三级教育卡”,凭教育卡发给操作证和防护用品; (3)特殊工种人员安全教育应为每年进行一次,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培训并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考试。 (4)职工工伤、病休等复工教育。变更工种时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企业建立安全教育室,并广泛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考核与发证 (1)安全教育后,应经考试、登记建卡,对特殊工种人员经安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2)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成绩,应做为奖惩的依据之一。6、所有新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期限满1个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并且在老工人带领下井下实习半个月后再进行相应的工种岗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具备安全工作资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1)必须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2)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了解煤矿生产技术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本岗位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提高安全操作技能。(3)熟练煤矿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范措施,如遇到险情能够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熟悉井下避灾实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5)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具备本岗位安全工作资格。7、特殊工种工人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定期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1)必须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记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2)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等对本岗位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和完好标准,能熟练操作及排除常见故障。(3)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和矿井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4)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具备本岗位安全工作资格。(5)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8、各队队长班(组)长(1)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执行三大规程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2)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了解煤炭生产技术知识,掌握规程对本生产系统在安全方面的规定,掌握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坑队、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3)掌握煤矿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组织工人避灾脱险。(4)熟悉井下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创伤急救的基本方法和操作方法,熟练使用自救器。(5)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具备班组长安全工作资格。9、矿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1)负责组织一般工种及新工人到四级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负责经常性、广泛性的宣传教育工作。(2)新工人下井前,参加培训不得少子1个月,培训后由有经验的生产人员带领实习不少于1个月。(3)采掘、支护、回柱工和其它一般生产人员同样由四级培训合格,不少于半个月。(4)工种变更重新培训不少于半个月。(5)矿长、副矿长由省主管部门培训不少于1个月。(6)队长、安全员等特殊工种人员由市局以上培训不少于1个月。第九章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事故统计是运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大量的事故资料和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分析从中揭示事故发生的必然规律,为防止事故指明方向,及时准确统计,分析提供事故资料,如实地反映企业的安全状况,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决定工作计划,指导生产,制定政策,提供依据,为安全教育培训指明方向。遵照煤炭工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与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为及时准确调查统计报告各类事故,以便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伤亡事故统计,按部门分四类进行统计,工业生产包括煤炭生产和其它生产;A:煤炭生产(1)矿井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2)在生产中进行开拓延深工程发生的伤亡事故;(3)地面工业广场的原煤生产系统(排水、主扇、运输、变电所、)发生的伤亡事故;(4)其它发生的伤亡事故。B:其它生产:(1)机修组、坑木场、运输、地面建筑工程等发生的伤亡事故;(2)主管部门组织的矿井检查,参观、实习学员;(3)在生产矿井中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地点发生的伤亡事故;(4)其它煤矿越界开采造成本矿的伤亡事故;(5)救护队员在处理矿井事故巾发生事故;(6)经上级批准全矿井停产一个月以上,在停产期间发生的事故;(7)不具有独立的通风、排水、供电、运输系统开采发生的伤亡事故;(8)基本建设在施工地面基建设时发生的伤亡事故;(9)机械维修:煤矿机械、维修发生的伤亡事故。2、按事故类型统计(1)顶板事故:按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和巷道统计。(2)瓦斯事故:瓦斯,煤尘、爆炸(燃烧),煤(岩)与瓦斯突出,中毒,窒息,瓦斯(煤尘)爆炸(燃烧)事故地点统计。(3)机电事故:按触电设施(设备)伤人统计。(4)运输事故:按提升运输,轨道运输,输送机运输统计。(5)放炮事故:按违章放炮,触响哑炮伤人统计。(6)水害事故:按地质水、老窑水、地面水、工业用水造成事故统计。(7)火灾事故:按井下火灾,地面火灾,井下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8)其它事故:以上7类事故以外的事故,如捅溜煤眼、火药储运过程中爆炸事故等。 3、按事故地点统计分为地面和井下,其中井下分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大巷、采区上、下山、井筒、其它等6种。4、按伤亡人员工种统计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瓦检)、救护、巷修等统计。5、按事故原因统计 分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经纪律)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安监设施不全或失效统计。6、按伤亡人员的文化程度。工龄、年龄事故时间进行统计。7、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其目的在于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机关组织,指挥抢救事故,减少事故的伤害程度和经济损失,有利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其程序如下: (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故概况报告调度室,调度室向值班领导及有关领导汇报。(2)发生重伤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概况汇报调度室,矿调度室找到事故报告后,就做好事故记录立即报告矿值班长、矿长、有关副矿长、安监部门调度室主任及有关职能科室和矿医院,如需救援时立即命令救护队赶赴现场,以矿长为总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组织领导组,组织处理事故。(3)发生重大(死亡)事故及一级非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及类级、类别,报告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按重大事故汇报程序图,立即向矿值班矿长、矿长、总工、及其它分管领导、副矿长、安监科有关职能科室汇报,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详细情况。(4)处理事故总指挥由矿长担任。有关领导配合,矿长末到位时,由总工程师担任总指挥,成立领导组,组织抢救,救援工作。(5)重大事故汇报程序图: 值班领导、救护队、医院 矿长、总工程师、分管领导、调度主任、忻州煤矿安全监察站、静乐县煤管局、安监科、各职能科室8、矿必须在每月终了后三天内(年报可在一月十日前)填写“煤炭工业伤亡事故报表”、“煤炭工业伤亡事故明细表”报乡、县、市、省等关部门。9、伤后死亡的事故。在负伤后一个月(30天)以内死亡的应作为死亡事故统计。如在上月报表出后死亡的,只在死亡的那个月的月报报一次死亡,上月己报的负伤事故不再更正。 10、术语 (1)工伤事故: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区域内,从事与生产(工作)有关的劳动,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称工伤事故。(2)工伤事故的分类: 轻伤事故; 重伤事故; 死亡事故; 多人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 重大未遂事故; 11、工伤事故报告 (1)因生产或工作发生休假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包括一个工作日),均应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2)职工发生事故,队(组)应立即报告经理,并于48小时内上报“工伤事故登记表”和“事故分析表”; (3)重伤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死亡事故应由主管部门向安监、纪检、公安、工会部门报告; (4)每月初如实填报“伤亡事故月报表。 (5)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必须及时、准确、情况、原因措施具体,字体清楚、不准用铅笔书写。 13、工伤事故报调查、分析处理 (1)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应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建立事故档案; (2)事故调查分析: 一般轻伤事故同部门进行调进分析,安技部门可派人参加; 重伤、重大未遂事故同安技部门组织调查分析; 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部门、监察、安监、纪检、公安、工会等组织参加; (3)工伤事故一般应在一个月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二个月; (4)内发生工伤事故,应按事故严重程度、情节轻重和经济损失等情况按“安全生产经济考核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职工因工负伤,不准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6)凡是超过统计日期不报,安技部门不予承认工伤并给予单位处罚; (7)凡是临危不惧,积极抢救负伤人员,作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第十章 矿井防治水制度矿井的水患,是煤矿井下的五大灾害之一,一旦发生就会造成大祸。为此,对井下水患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在今后的采掘活动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为此特制定本制度。一、防治水基础工作1、对全矿井的水文地质孔抽放水试验成果,钻孔水位及井泉动态水文观测、井下突水点、矿井气象资料、矿区河流流量动态资料、封闭不良钻孔等必须建立相应台帐。2、对全矿各煤层的水文地质图和其它相关的水文图件,必须及时填绘。3、原始水文地质记录本必须妥善保管,井下原始记录本必须有防丢失措施。4、对收集到的矿井各种水文资料,及时整理建卡、上图,做到内容清晰、统一。必须建立年度防治水工作规划,提出矿井防治水工作重点。二、地面防治水工作定时监测口泉河矿区段的流量,收集好气象资料。必须建立雨季“三防”措施,对各井口的防洪设施进行监督。每年必须对矿区内地表裂情况进行勘查,掌握裂隙防雨水导入情况。三、井下防治水工作1、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应对井田范围周围老窑及周围邻近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并在矿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刀采范围、开采年限及积水等情况。2、对排水设备及其供电线路每年检修一次,各主要水仓至少配备一套备用设备定时进行试运转,确保设备完好。3、及时掌握矿井涌水情况及矿井排水情况。4、坚持“有凝必探,先探后掘,先放后采”的原则,对有水害威胁的区域必须进行探放。5、井下排水管路要有专人负责检修,主要水仓和大巷水沟每年最少要清理两次。6、建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亲自挂帅组织防治水工作。探水队员必须由有井下实践经验、身体健壮、机动灵活的工人担任。探水队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能熟悉掌握探水钻机和探放水知识。7、要配备探水钻机、泥浆泵、钻杆、钻头以及其他使用的工具,对有疑问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坚决反对存在任何麻痹侥幸思想。8、探放水工作要专人负责,探放水前必须编制设计和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后实施。9、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透水予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其他预兆)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迅速报告矿有关部门和矿长,采取措施处理。10、探水眼的布置:一般情况下在掘进工作面中部水平布置三个钻孔,正中一个顺前进方向,两侧各一个,其角度为22-25º,孔深50米,孔径不大于75毫米,沿煤层钻进。实行探50米,掘30米,留20米,超前距离,以此周而复始循环前进。11、做好探水前的准备工作:(1)加强探水工作面巷道附近的支护,顶帮勾实,必要时打上牢固的支柱。以防水压大冲垮支架。(2)探放水人员必须熟悉井下巷道情况及避灾路线,避灾路线必须保持畅通无阻。(3)清除探水巷道中的杂物,保证退路畅通无阻。(4)疏通排水沟,并准备好相应容量的水仓和排水设备。(5)探水地点必须有通讯设备,与有关地点设置通讯联系。(6)备足木材和塞钻孔的木撅,以使随时使用。(7)必要时在探水巷道的适当地点设置水闸门,一旦透水迅速关闭,以便与其它巷道隔断。12、探水时的注意事项:(l)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等有害气体,超过规定不准探水。(2)探水时如发现:孔底压力下降,孔内冲洗液增加或减少,水泵停止供水后,孔内继续流水,水有臭味等,这种情况可能打透古空,要立即停钻,不准拔出钻杆,立即电话报告矿有关部门及领导,并通知邻近工作面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点。(3)钻透空区有积水象征时,除孔口保留外工作面全部封闭并加强支护,必要时打木垛,当钻孔内往出流水,可用木撅背住。(4)每次探水要记录探水眼的起止位置,钻孔方向、角度、数目、孔径以及探水参加人员、日期、探放水结果等。13、如探明古空有积水,为解除水的威胁,要设法将水放出。在水量不大、又无水源补给的情况下,可采用探水眼放水,如水量大时,应另打放水眼,孔口安装套管和放水闸门,以便控制水流,安全放水,放水注意事项:(1)放水时要派专人查看水情,注意水流的变化,放水眼有无杂物堵塞或有害气体增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2)放水时要根据本矿储水和排水能力,控制放水眼的流量。(3)放水时准备好木塞、麻袋、坑木等,加固巷道、疏通好巷道水沟。不使水乱流。(4)放水时要安设信号,如有紧急情况,立即通知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5)钻孔不出水时,要小心谨慎用钻杆捅透,防止堵眼和突水,禁止使用放炮方法放水。(6)钻孔停止出水时,在下部要补打钻眼,有积水应继续排放,直至确认无积水后,才能进行采掘工作。(7)放水时一般要有救护队在场。瓦斯员要按照规定认真检查瓦斯,确保有害气体不伤人。14、本制度如与上级文件或安全规程抵触时,按照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第十一章 机电管理制度第一节 提升运输管理制度为了提升运输工作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交接班制度 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操作时,精力要集中,严禁脱岗、睡觉,认真填写运行日程,不得迟到早退,按时交接班,对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要交待清楚。2、日常巡检制和定期保养制绞车运行时,要对绞车的各部绞车各种保护,进行出回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车处理。 对于绞车的关键部位和各种保护,要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状态良好。3、领导上岗制有关领导和坑队干部,要定期不定期对主副井绞车房进行检查,检查岗位人员的上岗情况,绞车运行日程记录,检查绞车运行状况,绞车房的消防设施及其它车场隐患。4、钢丝绳检验制度提升钢丝绳,错道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其它钢丝绳至少每周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薄。 5、特殊材料提升制度提放、超宽、超重、超长材料时,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由主井队专职人员进行操作,作业时严格按措施进行作业。6、井下把钩工,绞车工都必须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7、绞车工必须严格执行每班检查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机器各部件是否正常,是否润滑良好,声光信号是否齐全、灵敏。如不合格要及时处理。8、严格执行“四开一立即”:不发现信号不开车,信号不明不开车,没弄清上下钩不开车,不适合起动状态不开车,听到停车信号立即停车。司机对每时每刻一个不清楚信号都要认为是停车信,查明后才准重新起动把钩工要在开钩前,认真检查好矿车,连接件是否完好、齐全,不合格及时处理。9、绞车工要坚持开车“两不准,三注意”。即缓慢起动,不准猛开,精力集中不准闲谈;注意深度指示器,注意钢丝绳排列,注意电流变化,注意发现异常立即停车。10、司机矿车上下到车场后要帛动完好,不得有进位,把稳矿车。11、司机和把钩工注意巷道中情况,如巷道中有人行人不准行车。12、大巷运输(1)运输队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2)电机车的闸、灯、警铃、撒砂装置、连接装置符合规程要求,否则不得使用。(3)正常运行,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4)巷道内设置路标、警标,机车行进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大的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和行人时,必须减邃行驶,并发出警铃。(5)严禁用电机车接送人员,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6)电机车司机严格按规程作业,运送特殊材料时严格按措施作业。(7)运输队经常检查轨道、架窑线的磨损情况,保证轨道架塞线,符合规程要求。(8)每年至少对列车制动距离测定一次。(9)车辆错道时,严禁用电机车强拉、硬拽。(10)同一区段,同一轨道,不得行驶其它车辆,如需行驶时需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13、轨道上山运输(1)绞车司机持证上岗,绞车必须定期核查保养,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符合规程要求。(2)“一坡三挡”装置齐全,可靠有效。(3)钢丝绳定期检查;并作好纪录,钩头、连接装置符合要求。(4)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钩头情况,各车连接情况和装载情况,严禁超挂车。(5)轨道上山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开车时必须设好警戒。(6)车辆错道时,严禁用绞车强拉硬拽。(7)严禁跨轨、扒车、跳车。14、小巷运输(1)使用一个月以上的小绞车基础,必须用砼浇灌。(2)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取得资格证,持证上岗。(3)绞车必须保持良好,绳皮、闸把、闸皮符合要求。(4)绞车司机开车前必须检查绞车的完好情况,钢丝绳、钩头等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后方可开车。 (5)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放飞车。(6)操作时注意力要集中,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车辆错道时,严禁用绞车强拉硬拽。(7)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第二节 胶带输送机管理制度第1条 胶带机司机应设专职:经考核合格,取得司机合格证后方可操作。无司机合格证者,不得从事该机操作。第2条 胶带机司机应熟悉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动作原理、技术特征,必须做到“三懂四会”,并备有日常维修工具。第3条 胶带司机应执行交接班制度:一、司机交接班按时在机房现场进行;二、交接司机要详细介绍本班的运行情况和建议下班应注意事项,三、双方共同进行一次交接班检查,内容有:1、电机、变速箱运转是否正常;2电机和轴承温度应不超限(电机75ºC,轴瓦60ºC,轴承75ºC);3各指示仪表应齐全完好指示正常;4各胶带接头应牢固、正常,胶带无扯撕、跑偏;5上下胶带托棍无掉落及不转现象;6机头及设备无浮煤积尘(机头lom范围内)。四、接班司机不喝酒,精神正常,无一切不适于上班的不正常情况。第4条 启动前准备:一、从机头到机尾认真检查一遍,有否挂、塞、卡胶带现象及大的煤块、矸石掉落在胶带上、托混有无掉落不转等现象,二、检查胶带有无跑偏,松紧是否合适,装载是否合适,挡煤板是否正常,三、检查变速箱油位、轴承、对轮等是否有异常变化;四、电气设备及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电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起动开关年把是否在起动位置;五、启动前应发出开车信号,沿线所有人员应离开转动部位。第5条 启动:一、若用启动设备启动电机,待转速正常、电流指示返回后,再打到正常运转位置;二、若直接启动,应点动启动(一开一停)电机,待胶带运转接近正常后,再起动起来正式开车。第6条 运行:一、胶带启动后运行期间,司机应经常进行以下检查:1、电压是否超越规定值;2、电机电流是否超越额定值;3、电机、变速箱、机电各部轴承有无异响或震动;4各转动部位发热温度不大于规定值(电机75ºC,轴瓦60ºC,滚动轴承75ºC);5、胶带有无跑偏、打滑现象接头是否正常。二、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停车:1胶带跑偏,发现胶带接头卡子断裂,胶带挂撕;2声音、温度突然变化,有异响; 3突然停电,应将启动开关手把换到起动位置。第7条 禁止用胶带机运送大件及笨重物件。第8条 司机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许干与司机本职无关工作。第9条 司机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第三节 电气防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矿防爆电气设备的技术管理,保证井下生产供电的安全,特制定电气防爆管理制度,以促进井下的电气的设备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一、设备的购置与发放:1、必须从正规厂家购置有防爆标志和煤安许可证号的产品。2、向各队发放设备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严防有失去防爆性能的设备下井。3、新设备下井前机电科应登记、编号、建立卡片及时掌握其使用单位和使用情况。二、设备的安装1、防爆设备在搬运时妥善保护,避免受激烈震动,防止碰击,通过上下山运送时严禁翻滚,必须轻移轻放,防爆面缝隙要涂油,进出线孔必须密封,高压配电箱解体运送时必须用防水布盖好,以防浸水。 2、防爆设备的生产数据必须与接入电压和使用机械设备的容量相适应,设备的外形必须完整,内部无损坏,性能良好。3、防爆设备的安装地点,不应有流水和积水,采区安装时,应有可靠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