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理论与实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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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术语解释(一)术语解释 1、合同解除、合同解除 2、违约行为、违约行为 3、违约、违约金金 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 5、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6、预期违约预期违约 7、期间的计算、期间的计算 8、送达、送达 9、上诉、上诉 10、两审终审、两审终审11、申请再审、申请再审 12、法院调解制度、法院调解制度俺要解俺要解除和除和同同(二)案例分析(二)案例分析 腾达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腾达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2002年初,其开发的某写字楼预计将于年初,其开发的某写字楼预计将于2002年年6月竣工,腾达公司开始进行预租售。顺发月竣工,腾达公司开始进行预租售。顺发公司在看到广告后因急于寻找办公场所,公司在看到广告后因急于寻找办公场所,便与腾达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便与腾达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规定:顺发公司承租该写字楼六楼某写字规定:顺发公司承租该写字楼六楼某写字间间200平方米,日租金每平方米平方米,日租金每平方米4元,自元,自2002年年7月月1日起租,租期日起租,租期3年。合同签订年。合同签订后,顺发公司按照约定预付了一年的租金。后,顺发公司按照约定预付了一年的租金。 但但2002年年6月底,该写字楼未能如期月底,该写字楼未能如期完工。腾达公司承诺完工。腾达公司承诺2002年年底肯定竣工,年年底肯定竣工,顺发公司同意租期顺延。为了解决办公用顺发公司同意租期顺延。为了解决办公用房问题,顺发公司临时承租了某商务大厦房问题,顺发公司临时承租了某商务大厦同等面积的写字间,日租金每平方米同等面积的写字间,日租金每平方米6元。元。2002年年底,该写字楼仍未竣工,顺发公年年底,该写字楼仍未竣工,顺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腾达公司返还预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腾达公司返还预付租金,赔偿经济损失。而腾达公司认为付租金,赔偿经济损失。而腾达公司认为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顺发公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顺发公司不能解除合同,双方遂发生争议。顺发司不能解除合同,双方遂发生争议。顺发公司将腾达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解除合同公司将腾达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并赔偿损失。问题:问题: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能否解除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能否解除合同?2、什么情况下合同能够解除?、什么情况下合同能够解除?3、腾达公司收到的法院的应诉通知书、腾达公司收到的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附了一份举证通知书,上面载明了后附了一份举证通知书,上面载明了举证时限,请问超过举证时限提交证举证时限,请问超过举证时限提交证据有什么后果?据有什么后果?评析评析1、本案涉及合同解除的问题。根据本案涉及合同解除的问题。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的规定,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因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规定,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因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或者出现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当事人是或者出现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当事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的。2、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有三种形式:的规定,合同解除有三种形式:即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即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合同的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解合同的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关系。除合同关系。 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于双方约定的事由行使解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于双方约定的事由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除权而解除合同。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没有履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没有履行或者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行或者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而解除合同。 五种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五种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的客观情况。客观情况。(2)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所谓明确表示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所谓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是指当事人以清楚的意不履行主要债务,是指当事人以清楚的意思表示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不履行主要债思表示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信息;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务的信息;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明确的行为表明债务,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明确的行为表明其不履行主要债务,而且这种情形是发生其不履行主要债务,而且这种情形是发生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不按约定的时间履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不按约定的时间履行主要债务,经债权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行主要债务,经债权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债权人即可据此得出债务人内仍未履行,债权人即可据此得出债务人不具备履约能力或者根本不愿意履行的结不具备履约能力或者根本不愿意履行的结论,在此情形下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论,在此情形下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由于一方当事人迟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由于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由延履行债务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使合同的实现已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使合同的实现已成为不叮能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成为不叮能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96条的规定,合同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法定的情形解除合同的,或者按照法定的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通应当通知对方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97条规定:条规定:“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要求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腾达公司延迟履行债务,在本案中,腾达公司延迟履行债务,经顺发公司同意顺延租期后,仍不能交付经顺发公司同意顺延租期后,仍不能交付出租房屋。致使顺发公司无法实现其承租出租房屋。致使顺发公司无法实现其承租房屋作为办公用房的目的,不得不以较高房屋作为办公用房的目的,不得不以较高的价格临时租房办公。根据的价格临时租房办公。根据合同法合同法规规定,腾达公司的违约行为已构成合同法定定,腾达公司的违约行为已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顺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解除的条件,顺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根据时,根据合同法合同法规定,腾达公司应当规定,腾达公司应当返还顺发公司预付的房租及利息,并赔偿返还顺发公司预付的房租及利息,并赔偿顺发公司多支付房租的损失。法院最后判顺发公司多支付房租的损失。法院最后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腾达公司返还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腾达公司返还预付房租及利息,并以每日每平方米预付房租及利息,并以每日每平方米2元计元计算赔偿顺发公司额外支付的高价房租算赔偿顺发公司额外支付的高价房租 3、所谓举证时限、所谓举证时限,指民事诉讼中的当指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的期限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的期限。当事人必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预期提供证据,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预期提供证据,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即举证失权: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即举证失权:人民法院将当事人逾期举证的行为视为主动民法院将当事人逾期举证的行为视为主动放弃举证的权利,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放弃举证的权利,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除非对方同意,法院审理时不再据材料,除非对方同意,法院审理时不再组织质证。组织质证。 举证时限的确定方式有两种情况:一举证时限的确定方式有两种情况:一是实行证据交换时,证据交换之日即为举是实行证据交换时,证据交换之日即为举证时限届满之日。二是不实行证据交换时证时限届满之日。二是不实行证据交换时举证时限的确定,可以是法院指定,一般举证时限的确定,可以是法院指定,一般不得少于不得少于30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不受可不受30天的限制;也可以是当事人协商天的限制;也可以是当事人协商确定(须经法院认可)。确定(须经法院认可)。 确有困难不能举证的,可以申请法院确有困难不能举证的,可以申请法院延长;延长; 例外情况是例外情况是新证据新证据。指并非是由于当。指并非是由于当事人本人的过错而未能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事人本人的过错而未能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的证据。新证据应允许进入诉讼,不受证的证据。新证据应允许进入诉讼,不受证据失权效力的排斥,但法院应该及时告知据失权效力的排斥,但法院应该及时告知对方,并指定合理的期限以针对新证据进对方,并指定合理的期限以针对新证据进行反击。行反击。 甲榨油厂与乙农户签订了一份花生买甲榨油厂与乙农户签订了一份花生买卖合同。规定:乙向甲供应脱皮花生卖合同。规定:乙向甲供应脱皮花生5 000公斤,交货时间为公斤,交货时间为2003年年11月中旬,交货月中旬,交货方式为甲榨油厂自提;甲榨油厂向乙农户方式为甲榨油厂自提;甲榨油厂向乙农户交付交付1万元定金。合同订立后,甲榨油厂立万元定金。合同订立后,甲榨油厂立即向乙农户交付了定金。然后,甲榨油厂即向乙农户交付了定金。然后,甲榨油厂与某粮油公司订立了花生油买卖合同。同与某粮油公司订立了花生油买卖合同。同年年9月,乙农户向甲榨油厂告知:由于今年月,乙农户向甲榨油厂告知:由于今年雨水太少,花生长势不好,不能按合同约雨水太少,花生长势不好,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货。定的数量交货。 甲榨油厂立即派人赴乙农户处了解情甲榨油厂立即派人赴乙农户处了解情况,得知雨水问题并未影响花生的收成,况,得知雨水问题并未影响花生的收成,乙农户不愿交货的真正原因是今年花生普乙农户不愿交货的真正原因是今年花生普遍歉收,价格不断上涨,乙农户已与他人遍歉收,价格不断上涨,乙农户已与他人签订了更高价格的买卖合同。甲榨油厂多签订了更高价格的买卖合同。甲榨油厂多次表示希望乙农户能按期交货,但均遭到次表示希望乙农户能按期交货,但均遭到拒绝。甲榨油厂为防止乙农户向他人交付拒绝。甲榨油厂为防止乙农户向他人交付货物,遂于当年货物,遂于当年10月月10日在法院提起诉讼,日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农户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并要求乙农户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并赔偿其利润损失。赔偿其利润损失。问题:问题:1、合同履行期限未到,甲榨油厂可否要求乙、合同履行期限未到,甲榨油厂可否要求乙农户违约责任?农户违约责任?2、何谓预期违约?非违约方如何维护自己的、何谓预期违约?非违约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权利?3、乙农户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比较担、乙农户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比较担心,想请求法院进行调解,请问什么是我心,想请求法院进行调解,请问什么是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国的法院调解制度?评析评析 1、本案中,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为、本案中,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为2003年年11月,但乙农户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月,但乙农户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明确向甲榨油前,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明确向甲榨油厂表示将不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甲榨厂表示将不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甲榨油厂多次表示希望乙农户能按期交货,但油厂多次表示希望乙农户能按期交货,但均遭到乙农户拒绝,因此,被告的行为构均遭到乙农户拒绝,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成预期违约。合同法合同法规定:规定:“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涉及预本案涉及预期违约的问题。期违约的问题。 2、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约行为。 预期违约具有以下特点:预期违约具有以下特点: (1)预期违约表现为在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而不预期违约表现为在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而不是现实的违反合同义务。是现实的违反合同义务。(2)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在合同规定的履行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不能请求债务人提前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不能请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以提前实现其债权,但债权人享有期待权,债务以提前实现其债权,但债权人享有期待权,这种权利也是不可侵犯的。这种权利也是不可侵犯的。(3)预期违约有其特有预期违约有其特有的救济方式。在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的救济方式。在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在预期违约时就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在预期违约时就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履行期到来时,按实际违约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履行期到来时,按实际违约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责任。 从表现形式上看,预期违约分为明示从表现形式上看,预期违约分为明示预期违约与默示预期违约。明示预期违约预期违约与默示预期违约。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的,合同一方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默示预期违约是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默示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合同一方当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合同义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务。 在本案中,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为在本案中,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为11月中旬,月中旬,但被告于履行期到来之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但被告于履行期到来之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不能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原告多下,明确表示不能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原告多次要求与被告协商,希望被告能按期交货,却遭次要求与被告协商,希望被告能按期交货,却遭到被告拒绝,被告的行为已构成预期违约,并且到被告拒绝,被告的行为已构成预期违约,并且这种预期违约是明示毁约。因为在履行期到来之这种预期违约是明示毁约。因为在履行期到来之前,被告已明确和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在履行期前,被告已明确和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且这种不履行合同到来以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且这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表示无正当理由。这种违约在性质上也属义务的表示无正当理由。这种违约在性质上也属于一种故意违约行为。在明示毁约中,不论债务于一种故意违约行为。在明示毁约中,不论债务是否已到履行期,都表明债务人已构成违约。据是否已到履行期,都表明债务人已构成违约。据此,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的救济。此,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的救济。 3、所谓法院调解制度、所谓法院调解制度,是指在民事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讼中,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促使其就民事争议自愿协商,行说服劝导,促使其就民事争议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法院调解是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法院调解是在诉讼中进行的,所以又称为诉讼中的调在诉讼中进行的,所以又称为诉讼中的调解。解。 法院调解的性质,是审判权和处分权的法院调解的性质,是审判权和处分权的结合,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结合,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 法院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方式体现在:法院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方式体现在:1、审判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其、审判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其在调解中的指挥、主持和监督,是人民法在调解中的指挥、主持和监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具体体现;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具体体现;2、调解协议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审查;、调解协议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审查;3、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可产生和生效、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可产生和生效判决一样的法律效力。判决一样的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的意义在于:法院调解的意义在于: (一)有利于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彻底(一)有利于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彻底解决民事纠纷,增强团结,维护社会安定解决民事纠纷,增强团结,维护社会安定(二)可以减少诉讼程序,节约诉讼成本,(二)可以减少诉讼程序,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提高办案效率。 (三)有利于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三)有利于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制观念。 调解结果的形式就是调解协议,调解调解结果的形式就是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可以制作成调解书,某些情况下也可协议可以制作成调解书,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不制作,只记入调解笔录。调解书和只以不制作,只记入调解笔录。调解书和只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生效后,可以产生以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生效后,可以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后果:下几个方面的法律后果:第一,结束诉讼程序。第一,结束诉讼程序。第二,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二,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三,调解协议书具有强制执行力。第三,调解协议书具有强制执行力。第四,不得对调解协议提出上诉。第四,不得对调解协议提出上诉。 3非违约方因未采取措施非违约方因未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如何处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如何处理理? 2002年年5月,某食品公司因业务需要月,某食品公司因业务需要与某养鸡场签订了鸡蛋购销合同。双方约与某养鸡场签订了鸡蛋购销合同。双方约定:食品公司向养鸡场购买鲜鸡蛋定:食品公司向养鸡场购买鲜鸡蛋4 000公公斤,每公斤价格为斤,每公斤价格为35元,共计元,共计14万元,万元,货到付款。鸡蛋由养鸡场在货到付款。鸡蛋由养鸡场在5月底之前送至月底之前送至食品公司。食品公司。5月月27日,养鸡场按约定将日,养鸡场按约定将4 000公斤鲜鸡蛋运至食品公司。不料,食公斤鲜鸡蛋运至食品公司。不料,食品公司因员工不慎引起公司厂房着火,短品公司因员工不慎引起公司厂房着火,短期无法恢复生产。据此,食品公司拒收鸡期无法恢复生产。据此,食品公司拒收鸡蛋,拒付货款,声称合同已无法履行,要蛋,拒付货款,声称合同已无法履行,要求养鸡场另找销路。养鸡场无奈,只好将求养鸡场另找销路。养鸡场无奈,只好将这批鲜鸡蛋又拉回养鸡场,但养鸡场对这这批鲜鸡蛋又拉回养鸡场,但养鸡场对这批鸡蛋未采取任何保鲜措施。批鸡蛋未采取任何保鲜措施。 几天后,由于天气变热,养鸡场发现几天后,由于天气变热,养鸡场发现这批鸡蛋开始变质,只好采取措施另行销这批鸡蛋开始变质,只好采取措施另行销售,共支付销售费用售,共支付销售费用1 500元,但已有元,但已有1 000公斤鸡蛋变质,无法销售,该部分损公斤鸡蛋变质,无法销售,该部分损失共计失共计3 500元。养鸡场要求食品公司赔偿元。养鸡场要求食品公司赔偿销售费用及鸡蛋变质损失共计销售费用及鸡蛋变质损失共计5 000元。食元。食品公司对养鸡场提出的赔偿额有异议,双品公司对养鸡场提出的赔偿额有异议,双方争执不下,养鸡场将食品公司诉诸法庭,方争执不下,养鸡场将食品公司诉诸法庭,要求食品公司赔偿销售费用及鸡蛋变质损要求食品公司赔偿销售费用及鸡蛋变质损失共计失共计5 000元。元。问题:问题:1、养鸡场的赔偿损失要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养鸡场的赔偿损失要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为什么?2、违约赔偿的范围违约赔偿的范围合同法合同法是如何规定的?是如何规定的?3、食品公司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没有提交食品公司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没有提交答辩状,请问对诉讼有无影响?答辩状,请问对诉讼有无影响?4、食品公司也不准备在法院通知的开庭日期出庭,食品公司也不准备在法院通知的开庭日期出庭,请问对诉讼有何影响?请问对诉讼有何影响? 评析评析 1、该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养鸡场在得知食品公司违约后,应根据情况养鸡场在得知食品公司违约后,应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此支出的合理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食品公司因职工不慎引起费用,由违约方承担。食品公司因职工不慎引起大火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是食品公司自己的过错造大火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是食品公司自己的过错造成的,食品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成的,食品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因此,食品公司应赔偿养鸡场因另行销售食品公司应赔偿养鸡场因另行销售鸡蛋支出的必要费用鸡蛋支出的必要费用1 500元。元。养鸡场对食品养鸡场对食品公司的违约行为未采取适当措施,造成公司的违约行为未采取适当措施,造成l 000公斤公斤鸡蛋变质的损失,应属于扩大的损失,其损失由鸡蛋变质的损失,应属于扩大的损失,其损失由养鸡场自负,法院不予支持。养鸡场自负,法院不予支持。 2、关于违约赔偿的范围、关于违约赔偿的范围,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13条条规定: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后,应当赔偿非违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后,应当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约方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可预见规则、减轻损失规则、过失相抵规则可预见规则、减轻损失规则、过失相抵规则 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分别向、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分别向原、被告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原、被告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并在立案之日起书,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原告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达被告。原告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原告口述笔录内容告知被告。被告提出将原告口述笔录内容告知被告。被告提出答辩的法定期间是收到起诉状之日起答辩的法定期间是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日内。内。 被告应当在答辩期间届满前提出书面被告应当在答辩期间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被告放弃答辩,不影事实和理由的意见。被告放弃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但对原告来说但对原告来说是不公平的。是不公平的。 4、食品公司作为案件的被告,如果在、食品公司作为案件的被告,如果在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于对席判决而言。它是指人民法院在一方。它是指人民法院在一方当事人无故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当事人无故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根据原告的诉讼和双方途退庭的情况下,根据原告的诉讼和双方已经提交法庭的证据材料依法审理后所作已经提交法庭的证据材料依法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出的判决。 可以缺席判决:可以缺席判决:(1)被告经人民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事由拒被告经人民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事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2)被告反诉,原告经人民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被告反诉,原告经人民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事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事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又不委托诉讼代理人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又不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的;(4)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原告经法院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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