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采购电视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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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采购电视机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0724-1301D20N068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州 二一三年四月总 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4 / 54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第一部分招 标 公 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 标 公 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1 招标编号:0724-1301D20N06842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采购电视机项目3 招标内容及数量:设备名称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电视机350台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4 到货及安装地点: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5 供应商资格要求:A、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的企业法人;B、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授予的产品销售代理证书或投标授权函(如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C、所投设备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D、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市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E、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出具书面承诺文件);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6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5月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3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联系人:吴家敏电话:86 20 37652392传真:86 20 37652396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7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8,02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必须在2013年5月10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9:30:0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8 开标时间:2013年5月10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9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10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11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12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13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86 20 87768198 传 真: 86 20 网 址: 联 系 人:余力、李允仪、吴继辉14 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户: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款金2银行账号:120815 保证金账户: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银行账号:1208第二部分投 标 人 须 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目 录A. 说 明31项目说明32 定义33 合格的投标人4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5投标费用4B 招标文件56招标文件构成57招标文件的澄清58招标文件的修改59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6C 投标文件的编制710投标语言及计量711投标文件的构成712投标信函813投标报价814投标货币815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8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7投标保证金918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019保密1020投标有效期102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022不允许偏离的条款11D、投标文件的递交122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24投标截止时间1225迟交的投标文件132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E、开标与评标1427开标1428评标机构1429投标文件的澄清1430投标文件的初审1431投标文件的评价1532投标人综合得分的确定1633中标人的确定1734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17F、授予合同1835资格后审1836合同授予标准1837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183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1839中标通知书1840签订合同1941中标服务费1942招标结果通知20A. 说 明1项目说明1.1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拟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电视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1.2 招标内容设备名称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电视机350台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1.3 招标要求1.3.1 必须满足的本项目交货期: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系统的供货时间(到货、安装、验收)。1.3.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将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分类报价,投标价总和为本项目的投标总价。1.3.3 投标人所投的系统及设备必须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1.3.4 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1.3.5 投标人须按 “用户需求书”中规定提供备品备件(如有要求)。1.3.6 投标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的费用。1.3.7 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2 定义2.1 本文件中下列术语定义为:货物:指所有的由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机器、仪表、工具、备件、图纸,软件以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培训、安装、进行所有测试、保证及技术支持。投标人:指与第3条规定的要求一致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代理机构: 指本招标文件规定之招标代理机构,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合同:指由招标公告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 合格的投标人3.1 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 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之有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仅限于对这些货物和服务。4.2 本款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发、装配、生产地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4.3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所有澄清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B 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构成6.1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以下提到电报均包括电传、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16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7.2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答复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有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8 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人须知第2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以修改书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有关投标人,而且此修改书对所有这些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后应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9 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 采购人发出的招标文件采用中文。9.2 招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都是公制系统。C 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语言及计量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10.2 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公制系统。11 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11.1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四部分之附件2,开标一览表与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应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按投标人须知第23.1、23.2和23.3条的规定标注。11.2 商务部分内容为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格式所作出的对应的书面应答文件。11.3 技术部分a) 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的书面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描述、技术规范、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图纸、安装介绍、工期安排和售后服务等;b)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a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b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备品备件清单(如有要求),包括货源、现行价格及详细说明;c 逐条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d 货物经权威测试机构检测的性能报告,获得的国优、部优荣誉证书及相关质量证书(复印件)等;e 货物和服务的使用用户一览表;f 货物有关技术资料和说明;g 具有的其他优势的说明。11.4 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电子文件(磁盘或光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标注。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文件用WORD和/或EXCEL 格式处理(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格式提交)。12 投标信函12.1 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信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以及相应的投标报价表。13 投标报价13.1 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以及服务的来源地。13.2 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含税价。报价中应已包括设备全部销售税和其他税。13.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投标人须知第30条的规定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 投标货币14.1 投标人应该用人民币报价或招标文件要求的货币。15 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 投标人提交的在中标后有资格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满意:(a)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包括为了履行服务进行人员配置的能力;(b) 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c) 有关授权代理人的资料和制造商的授权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16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1 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16.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a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b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备品备件清单(如有要求),包括货源、现行价格及其详细说明;c逐条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7 投标保证金17.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递交一份金额为¥8,020.00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7.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7.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天以投标单位名义电汇至招标机构(不应以个人名义办理保证金汇款手续,帐号信息如下),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电汇回单原件,回单复印件应粘贴在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中(不接受其他形式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银行帐号:1208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17.4 凡没有按投标人须知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0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7.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后七(7)天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如在退还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需在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保证金退回投标人。17.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40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投标人须知支付了第41条所述的中标服务费后予以退还。17.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投标人须知第40条规定签订合同; (b)按第41 条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18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8.1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18.2 投标价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19 保密19.1 如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20 投标有效期20.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天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按投标人须知第30条规定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20.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7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的内继续有效。2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1.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五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副本必须编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21.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电传和传真的投标文件不被接受。22 不允许偏离的条款22.1 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不允许偏离,如投标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偏离,则是投标人的风险。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如下列:1) 带“”号的条款;2) 资格文件;3) 其它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允许偏离内容。22.2 对投标人须知22.1条中任何条款的偏离将导致废标。22.3 下述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1) 未加注“”号的条款;2) 用户需求书中已明确的投标人可提供其他优选方案部分。22.4 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不构成废标,投标人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应单独说明。D、投标文件的递交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应编号(副本1,副本2副本5)。23.2 唱标信封应标明“唱标信封”、投标人名称及招标编号,内装开标一览表及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2)。23.3 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投标人名称及招标编号。23.4 所有信封均应清楚标明:a 收 件 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0724-1301D20N0684投标项目: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采购电视机项目设备名称:投 标 人: (投标人全称 ) 投标人地址:及“2013年5月10日上午9:30:00之前不得启封”字句。b 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送达开标地点。23.5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接受。24 投标截止时间24.1 投标人应将正本和所有副本,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亲自于2013年5月10日当天上午9:30:00前送达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4.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5 迟交的投标文件25.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人须知第24条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包括替代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6.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21条和23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撤回通知书也可以用电报传递,但随后要用经过签字的信件确认,其送达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2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6.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须知第20条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7.7条的规定被没收。E、开标与评标27 开标27.1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场合组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7.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折扣,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7.3 除了按照第25条的规定拒绝接受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文件。27.4 在开标时因不符合规定而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6.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7.5 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28 评标机构28.1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完成。28.2 评标细则将根据评标原则制定。29 投标文件的澄清29.1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将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9.2 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未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要求,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进行联系。30 投标文件的初审30.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30.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 如果总价与数量乘单价的积而得到的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 如果用大写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大写数值为准。30.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该投标人的得分。30.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加“”号)、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合同条款的重大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0.5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应一一响应以下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的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序号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的签署: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3投标的有效期:开标日后的90天有效期内保持有效4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固定价且是唯一的;不低于成本价且不超过最高采购限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6投标信函:有投标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签或签名7资格声明8投标人资格说明9法人授权书10所投设备制造商授予的产品销售代理证书或投标授权函(如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12投标人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13所投设备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14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市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1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出具书面承诺文件)16售后服务承诺书17投标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31 投标文件的评价31.1 评标委员会将对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2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价格、技术和商务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得分占30,技术得分占60,商务得分占10。具体评分方法见32.1条款。31.2 价格分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则按比例算出。31.3 技术评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权重评分档次及依据优中差1投标系统及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材质的符合性18(1318分)(712分) (06分) 2投标系统及设备的先进性和可靠性18(1318分)(712分)(06分)3投标系统及设备的制造商的资质以及业绩12(912分)(58分) (04分) 4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6(56分)(34分) (02分) 5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响应情况6(56分)(34分)(02分)31.4 商务评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权重评分档次及依据优中差1合同条款的响应性1完全响应(1分)部分响应(0.5分)完全不响应(0分)2参与单位的财务状况2财务状况良好(2分) 财务状况一般(1分) 财务状况差(0分) 3参与单位的业绩和信誉4业绩信誉良好(34分) 业绩信誉一般(12分) 业绩信誉较差(0分) 4参与单位的资质水平和履约能力3履约能力良好(23分)履约能力一般(1分)履约能力较差(0分)32 投标人综合得分的确定32.1 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WCmin /C30 T + M 其中:W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C某个投标人的实际投标价格;Cmi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T 某个投标人的技术评审得分;M 某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审得分。33 中标人的确定33.1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1和32条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估。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34 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34.1 除投标人须知第29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要求,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联系。34.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F、授予合同35 资格后审35.1 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人(包括所投系统、设备主要部件的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35.2 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符合第33.1条规定的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对技术和商务上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综合评价次优的投标人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类似的审查,或由采购人重新招标。36 合同授予标准36.1 除第38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37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37.1 招标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一定的幅度内对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实质改变。38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8.1 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决定拒绝所有或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所有或任何投标文件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9 中标通知书39.1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用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39.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9.3 在中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41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7条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0 签订合同40.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和采购人签署合同。40.2 合同的组成基于本招标文件的以下部分以及投标文件的相应的部分:(一)第三部分合同条款(二)投标澄清文件(三)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四)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40.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40.1条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将标授予综合评价次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40.4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需在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告知函。推荐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联系电话:综合预防科,83603115,83603237)。41 中标服务费41.1 中标方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1) 以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 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20后收取。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设备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300-100)万元1.1%=2.2万元 合计收费=1.5+2.2=3.7(万元) 80% = 2.96万元(3) 中标服务费的支付方式:a.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b.中标方须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全额支付中标服务费。c.中标服务费以电汇付款方式支付。41.2 中标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2 招标结果通知42.1 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向所有未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第三部分合 同 条 款(用户需求书有要求的,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协议供货采购合同合同名称: 签约单位: 合同编号: 合同关键词: _ 电视机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 甲方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一、货物及其数量如下表:货物名称规 格 型 号单位单价二、质保期: 三、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用户根据使用需要,分批次向供应商下单。供应商接到用户电话起24小时内送到指定地点四、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五、供货协议期:从2013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六、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处理。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八、合同条款第一条 合同所述货物名称、规格、单价、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后七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发票上签字确认。第五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货款支付 合同期间,供应商开具发票、每月设备汇总报表交到设备科,款项按月度结算(即每月25 30号定期集中受理票据,并于此后20个工作日内审核结算)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超出甲方通知的到货最后限期,计乙方违约金200元/台,违约金在乙方当月结算款项中扣减,累积三次及以上,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或因乙方售后服务响应不及时或遇设备使用科室投诉一次,经设备科鉴定证实后,乙方须及时调整并作出整改承诺,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九条 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商品或部件。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广东省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学 乙方: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附件二 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三 廉洁协议书 廉 洁 协 议 书甲方: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乙方: 为杜绝医药、设备购销及基建、装修、修缮等工程项目或服务项目等活动中不良行为的发生,保证本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廉洁行医、依法行政、倡导清廉的行业风气,更好的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特制定本协议。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医疗器械、卫生材料、药品、试剂等物品,或乙方向甲方提供基建、装修、修缮、环境保洁、保养等服务,乙方不得在账外暗中给予甲方、下属科室或者个人回扣,包括:不得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下属科室或者个人财物;不得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等。二、甲方与乙方在发生经济业务活动时,甲方工作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甲方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乙方应予拒绝,并如实向甲方监察审计处反映。三、甲方与乙方发生经济业务活动,乙方必须到甲方科室、办公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甲方有关招投标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徇私舞弊。五、甲方定期召开药品学术报告会或讲座,全天谢绝医药代表在中心范围内私自进行宣传推广。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用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促销,腐蚀、贿赂医务人员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我中心将予以曝光,并终止与其经济往来;报告广东省卫生厅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六、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以上条款,本着互惠互利、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积极维护共同的经济利益。七、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之任何一条,被发现或被投诉,经过查实,证据确凿,即构成乙方的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所有的经济合同及经济活动,并由乙方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八、对违法、违纪的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并把处理情况通报乙方。九、本协议书作为经济合同、协议的附件,与合同、协议具有同样的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监察审计处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中心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及项目相关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本部分所列之投标文件均为“”条款,必须按本次序提供,不可偏离(不适用除外)。第四部分 目 录附件1 投标信函附件2 开标一览表及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附件3 投标明细价格表附件4 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附件5 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 中标服务费承附书格式附件7 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附件1投标信函致: 中国广州东风东路726号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编号:0724-1301D20N0684)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招标公告,作为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_(投标人名称和地址)的本投标文件签名方代表_(签名人全名, 职务), 在此提交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 副本五份: 签字人代表以此函申明并同意:(1)对随附投标报价表所规定的货物之供应和交付的投标总价为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安装、调试)含税价人民币_(以大写和数字表示)。(2) 投标人将承担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 投标人已详尽研究了所有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文(如果有), 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 投标人必须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4) 投标人之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公历日。(5) 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 投标文件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 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没收。(6) 投标人同意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7)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8) 如我方被授予合同,由我方就本次招标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服务费列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9) 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公函应发往下列地址: 单位名称: _地址: _ 电话: _ 传真: _ 邮政编码: _ 代表姓名: _ 职 务: _本投标文件连同贵方中标通知书中的书面接受函应构成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合同, 直至正式合同编制完毕并生效。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人地址 :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0724-1301D20N0684设备名称:序号内容设备名称产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单位:人民币)单项投标总价(单位:人民币)大写及小写1投标价32寸电视机42寸电视机55寸电视机32寸电视机安装挂架42寸电视机安装挂架55寸电视机安装挂架32寸电视机原厂遥控器42寸电视机原厂遥控器55寸电视机原厂遥控器投标总价(单位:人民币)大写及小写2折扣(若提供)3价格修改(若提供)4投标保证金详见随附保证金汇款声明函5投标有效期注: 1、 此表应制作正本一份,并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与后附“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一并封装在单独的密封唱标信封内。2、 报价为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安装)价格。投标人代表签字(以及印刷体姓名): .(公章)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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