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龙洲南苑公租房五组团工程分户验收专项施工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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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龙洲南苑公租房五组团工程 分户验收专项施工方案巴南区龙洲南苑公租房五组团工程分户验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龙洲南苑公租房五组团工程项目经理部2014年11月15日目 录1、编制依据32、工程概况33、准备工作44、分户验收的目的及内容、要求55、分户验收检测项目及内容126、检测户型分布、数量及检查简图217、水电分户验收内容281、编制依据住宅建筑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68-200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规范GB50204-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2、工程概况巴南区龙洲南苑公租房五组团工程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镇解放村,210国道西侧地块。巴南区龙洲南苑公租房五组团工程总建筑面积204144.28m。其中5-1#、5-2#、5-12#、5-13#楼为两层商业用房,5-11 #楼为三层幼儿园;5-3#5-8#楼为32层一类高层住宅,5-9#5-10#楼为24层一类高层住宅,主楼下部吊层36层不等,总住宅户数3539户,结构类型为框剪;地下车库为2层框架结构。住宅为高度小于100米的一类高层住宅楼,车库为I类地下停车库。防火等级为一、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其消防设备用电属一级负荷。本工程各楼号主要功能、房屋层数、建筑高度、主要楼层层高等见下表房屋编号主要功能房屋层数主要楼层层高(m)5-1#楼商业2F/-1F4.2/3.95-2#楼商业2F3.95-3#楼住宅(B型)32F/吊6F3.05-4#楼住宅(B型)32F/吊6F3.05-5#楼住宅(B型)32F/吊6F3.05-6#楼住宅(B型)32F/吊-2F3.9/3.05-7#楼住宅(C型)32F/吊2F3.05-8#楼住宅(A型)32F/吊6F3.05-9#楼住宅(A型)24F/吊5F3.05-10#楼住宅(C型)24F/吊2F3.05-11#楼幼儿园3F3.95-12#楼商业2F5.1/4.55-13#楼商业2F5.1/4.25-车库地下停车库-2F4.5/4.23、准备工作3.1、技术准备3.1.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中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需提前参加分户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培训的学习。3.1.2、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认真学习本方案和分户验收相关资料、装饰装修等相关规范、标准,熟悉图纸,确保分户验收能够顺利完成。3.2、资料准备3.2.1、分户验收的相关资料的准备。3.2.2、分户验收填写的表格和资料。3.3、分户验收领导小组组 长:付光平副组长:牟伟、潘伟、张羽组 员:秦浩、陈充波、沈鹏程、郑太庚、杨周、唐举昌3.4、分户验收检查小组组 长:潘伟组 员:江昌利、奚正权、刘泽勇、张恩邦、尹虹元、张应平、雷开智、高平富、刘天兵、孙敏;3.5、分户验收检测工具内外角检测尺、激光水准仪、红外线测距仪、卷尺、空鼓检测锤、铝合金靠尺、楔形塞尺、楼板测厚仪等。4、分户验收的目的及内容、要求4.1、分户验收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住宅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重庆市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和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4.2、分户验收的概念分户验收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当某一套住宅的某项检验批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根据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点对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要验收项目进行检查,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4.3、分户验收的内容4.3.1共有八类验收项目及表格,按表格内容进行验收。八类内容是:4.3.1.1、建筑结构外观尺寸及偏差;4.3.1.2、门窗安装质量;4.3.1.3、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4.3.1.4、防水工程质量;4.3.1.5、采暖系统安装质量;4.3.1.6、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4.3.1.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4.3.1.8、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4.3.2、分户验收对象是对每一户住宅及公共部分的走廊、地下车库的专门验收。4.3.3、验收合格后,要出具合格证明文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这才证明工程是合格的,才可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4.4、分户验收相关要求4.4.1、除每户外还包括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4.4.2、验收的工程要符合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的要求;4.4.3、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要全部检查,以房间为单位检查并记录;4.4.4、实测实量部位,按“重庆市分户验收指导手册”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必要时确定实测值的基准值,记录在相应项目表格中第一个空格内,实测值与基准值相比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为合格。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在此实测值记录上画圈做出不合格记号,以便判断不合格点是否超出允许偏差1.5倍和不合格点率。实测值应全数记录。当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分户检验批一般项目的实测偏差值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观感为每户全数检查,实测、实量仍按规范要求的比例及最低数量检查,但检验批划分改为以每户为基准来划分,要预先定出测量点并记录下来。4.4.5、分户验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判定合格方法按规范规定执行;4.4.6、不合格的要整改、重新验收,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4.4.7、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的住宅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验收专用章,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4.5住宅分户验收公共部位划分及规定:4.5.1、划分原则:影响住户正常使用的公共部位;4.5.2、部位划分: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4.5.3、检验批划分:走廊部分按楼层划分,车库宜按防火划分(土建);4.5.4、验收项目及确定:按可观察到的观感,使用工能和实测项目为主要验收项目原则,确定验收项目和内容。并在施工完毕时,某项检验批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就可组织验收。用户质量验收记录表记录,用靠尺板、水平仪和尺子等检查工具,按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查数量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4.6、分户验收的组织:4.6.1建设单位责任:4.6.1.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工作。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宜在施工单位结构工程施工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并由监理、建设单位验收;4.6.1.2、与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商定分户检验批项目及内容,组织、参与、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户验收有关工作,协助解决测量设备、人员、资金等困难问题;4.6.1.3与施工(含分包)、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并及时确认,签字验收;4.6.1.4、住宅交付使用时,将住宅分户质量工程验收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4.6.1.5住宅质量保证书内容为:a、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b、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及办公地点;c、物业公司名称、电话、地点;d、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e、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f、上述事项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在住宅单元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6个月。4.6.2、施工单位责任:4.6.2.1制定分户验收方案,主要内容:a、各方职责:参照相关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确定;b、根据确定的检验批内容、原则,确定公共部分及每套住宅的项目、内容及数量;c、绘制抽查点分布图(各户项目分别绘制);d、根据设计文件、户型特点,编制含有户型不同做法的户型做代表。4.6.2.2配备足够人员及测量工具、质检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熟悉和掌握分户验收内容及方法。根据工程在装修、竣工阶段工作量大的特点,安排和及时调整质检人员及测量工具;4.6.2.3按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 “抽查点分布图”,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对分户验收项目检查,并及时记录,签字盖章;4.6.2.4、分包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也应会同总包单位,参加分包项目质量分户验收,完善手续;4.6.2.5、住宅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要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外墙显著部位。工程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a、工程名称、竣工日期; b、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c、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4.6.3、监理单位责任:4.6.3.1、验收施工单位制定的分户验收方案;4.6.3.2、参与确定分户验收方案中的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分户检验批项目及检查内容和数量;4.6.3.3、配备一定数量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以及足够的检查验收工具;4.6.3.4、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每套住宅及公共部分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 “抽查点分布图”验收施工单位对分户验收项目检查,评定结果并及时记录,签字盖章。4.7、分户验收填写的表格和资料的收集、整理:4.7.1、填写表格的形式:4.7.1.1、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共14个表,在检查验收时,填写该相应的表格。4.7.1.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全部验收合格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确认,分别签认该表格。4.7.2、签字人员资格规定:4.7.2.1、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监理人员 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4.7.2.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单位负责人或委托项目经理4.7.3、资料收集整理:4.7.3.1分户验收检查时,填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全部验收后填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4.7.3.2每套住宅应汇总分户检验批项目及检查结论,将有关信息填入住宅分户验收汇总表;单位工程应汇总各套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将有关信息填入单位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中。4.8、强调做好分户验收工作的四个结合:4.8.1、分户验收要与(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相结合;4.8.2、分户验收要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复查相结合;不合格项如实记录,监理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限期整改,整改后复验。在表中相应位置要记录,该情况是监督机构检查重点。4.8.3、分户验收要与成品保护相结合。4.8.4、分户验收要与通病专项治理相结合。分户验收主要是观感、实测、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故对通病要在施工过程中重点从施工工艺做法、选材、严格复验等方面精心策划,精心施工,促进工程顺利竣工,避免使用中通病发生。4.8.5、分户验收要与严格按照质量、工艺标准施工相结合4.9、分户验收记录表要求:该表是专为分户验收判定的检验批验收记录表,八类验收项目共57张表格与分项工程检验批表格比,表头部分增加了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中间检查部分不变,按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执行。但以观测为主,故看不见的项目不检,表尾签字栏单独列了建设单位、检查填表,以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表1-1为例,要求如下:4.9.1、检查内容: 可根据观察实测内容,参照表的内容执行,看不见的不测。4.9.2、检查标准、数量、方法:4.9.2.1一般规定: a、检查标准:按设计图纸及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b、每套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c、每套住宅观感、功能全数检查,以房间为单位进行记录; e、实测实量按规定部位及数量确定检查点,必要时先确定基准值,如房净高基准值,可用层高减地面、楼板做法厚度算出。实测值要全数记录。 f、主控项目要全数合格,一般项目80以点测点合格,且不合格偏差不得大于1.5倍允许值方为合格。 g、现浇结构拆模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检查。 h、缺陷按表1-1表所列要求验收。4.9.2.2、主控项目: a、观感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如有则施工单位处理,处理后重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方案 b、尺寸偏差:不应有影响功能的尺寸偏差,如超过,则施工单位出方案,经监理认可后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技术处理方案。4.9.2.3、一般项目: a、观感质量:外观不宜有一般缺陷,如有则施工单位处理,处理后复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b、尺寸偏差:符合表1-1所列数值。 检查数量:梁、柱不少于3间,墙、板不少于3间;大空间墙5m高查1面,小于5m高的查3面。 检查方法:靠尺、塞尺、尺子4.9.2.4实测项目说明 a、结构墙:测量轴线位移、垂直度、平整度、标高、截面尺寸; 使用工具,实测检查: 被查房间轴线位移:钢尺,对每面墙测量,每面墙不少于1点,可先放出房间两墙间中间线,再量出居中线推断出轴线。(主要量净空尺寸推断) 垂直度:用经纬仪、吊线、钢尺,对每面墙均测量,测点宜在距墙角50cm处,不小于1点; 墙体标高:用水准仪、钢尺。标高可查板标高即可,墙主要查洞口标高。实际可利用50线测量; 墙截面尺寸:用钢尺。每面墙都测,每墙不少于1点。可查洞口墙厚,做记录(也可利用螺栓孔测墙厚)。现代化仪器有测厚仪可测。墙面平整度:用2m靠尺和塞尺,测横竖二个方向,取最大值作为检查点测值,记录下来,最好选在墙中心的区域。b、结构板:测标高、平整度、截面尺寸标高:用水准仪、钢尺。测板的四个角,不少于4点。(标高为相对标高)。实际可测净高,推算标高:在首层控制住一点标高,往上测层高。实际可以利用50线测。板截面尺寸:用钢尺等工具,在房角及中心测,每板不少于2点。板表面平整度:用2m靠尺和塞尺,在平行墙体50cm位置二个方向测量,测量不少于2点,取最大值作为检测点值记录下来。5、分户验收检测项目及内容(一)楼地面、墙面和顶棚1现浇楼板厚度及裂缝(1)质量要求:现浇楼板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现浇楼板不应有可见的裂缝。(2)检验方法:板厚及裂缝检查均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分别进行测量和目测检查。板面裂缝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板底裂缝检查应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3)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其中板厚检查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阳台各测不少于3点,即在房间或阳台一条对角线上2角点加1中心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2楼地面面层(1)质量要求:整体面层:地面面层及各构造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有排水坡度要求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板块面层:面层在结合层上铺设时,应结合(粘接)牢固,无空鼓或松动;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镶嵌正确,接缝均匀、顺直,色泽均匀一致,图案清晰,面层表面的平整度和坡度符合要求。(2)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坡度泼水检查,表面平整度、缝格平直度、接缝高低差和宽度目测观察检查,必要时辅以相应的检查工具进行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并结合手摸、脚踩等方式检查。(3)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3墙面(1)质量要求:抹灰: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200cm2者可不计);抹灰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饰面板(砖):饰面板安装和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墙面应无空鼓、裂缝;接缝、嵌缝应平直光滑、密实,宽度、深度符合要求,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涂饰: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无交叉污染,界面应清晰。(2)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目测并结合手摸、尺量检查。(3)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沿墙面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测不少于3处,即墙面两端加中间部位,每处面积约1m2范围;当单片墙长度超过3m时,每增加1m应增加1处,均匀布点。初装饰工程有防水层的部位不检查空鼓。4顶棚(1)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抹灰层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采用免抹灰工艺的顶棚不应有可见的裂缝;装修装饰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缝格顺直,色泽均匀、无污染或明显色差。(2)检验方法: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必要时结合尺量拉线检查。(3)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二)门窗质量1、外窗台高度(1)质量要求:外窗窗台完成面高度低于0.9m时,应有防护措施。低窗台、凸窗等下部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2)检验方法:尺量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门窗开启性能(1)质量要求:门窗开启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扇与框的搭接量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2)检验方法:手扳、尺量和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门窗密封性能(1)质量要求: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粘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2)检验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门窗的防、排水性能(1)质量要求:外门窗及周边无渗漏;室外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封闭,密封胶应光滑、顺直、无裂纹;应设置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通畅,位置及数量符合设计要求。(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门窗的玻璃安装(1)质量要求:门窗玻璃的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安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玻璃不应与门窗框型材直接接触;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2)检验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门窗节能(1)质量要求:玻璃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2)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三)栏杆、护栏质量1、栏杆安装(1)质量要求:栏杆安装必须牢固。(2)检验方法:手扳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栏杆高度、栏杆间距(1)质量要求:栏杆高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2)检验方法:尺量检查。(3)检查数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3、防攀爬措施(1)质量要求:栏杆应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栏板玻璃(1)质量要求: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尺量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四)防水工程1、屋面(1)质量要求:屋面工程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2)检验方法:屋面渗漏和积水采用蓄水或雨后观察检查,蓄水检查最浅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厨房、卫生间和阳台(1)质量要求:排水坡向正确,排水通畅,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2)检验方法:卫生间采用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阳台采用泼水检查;当厨房有防水要求时采用蓄水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外墙(1)质量要求;外墙面不应有渗漏现象。(2)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后目测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1套内空间(层高及开间进深)(1)质量要求:房间内平行墙面之间净距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室内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净高偏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尺寸偏差控制在20mm以内。(2)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约500mm处。(3)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按每两平行墙面之间各测不少于2点;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尺寸偏差测点由分户验收小组自行确定;室内净高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各测不少于4点,即4角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有坡度的房间不测室内净高。2公共部分(1)质量要求:走道和楼梯间墙面净距应满足相关规范的最小值要求。(2)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500mm处;墙面有凸出物处,墙面之间净距应增加测点。(3)检查数量:走道和楼梯间墙面之间净距按每层分别各测不少于2点。(六)建筑给排水工程1管道、配件安装(1) 质量要求:管道、配件安装固定牢固,支、吊架间距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安装坡度、坡向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排水管道清扫口和塑料排水管道伸缩节、阻火圈的设置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穿楼板、穿墙的套管安装符合设计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给水暗埋管道标识清楚;给水口位置符合设计要求。(2)检验方法:安装牢固目测观察或手扳检查;支、吊架间距尺量检查;管道坡度、坡向用坡度尺或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清扫口、伸缩节、阻火圈目测观察检查;套管目测观察检查;暗埋管道标识目测观察检查;给水口位置目测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地漏、存水弯(1)质量要求:地漏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存水弯设置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2)检验方法:地漏和存水弯型式及设置目测观察检查,有效水封深度尺量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管道系统功能(1)质量要求:管道、配件等接口严密,无渗漏;管道畅通,不堵塞。(2)检验方法:系统通水后目测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七)建筑电气工程1线路敷设(1)质量要求:(强弱电)导线的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打开配电箱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3)检查数量:配电箱内进出导线全数检查。2配电箱(强弱电)安装(1)质量要求:箱内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电气元件标识清楚、动作灵活;箱体接地连接正确。(2)检验方法: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和标识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电气元件进行现场动作试验检查;接地目测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配电箱内电气元件全数核对检查;每个空气开关现场开、关动作不少于2次。3灯具安装(1)质量要求:距地高度小于2.4m灯具金属外壳应接地;照明系统灯具选择正确,光源无损坏,灯具与控制开关对应正确。(2)检验方法:接地情况拆开灯具目测观察检查;其余通电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开关、插座、弱电终端设备安装(1)质量要求:开关、插座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接线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开关操作灵活、控制有序;插座接地线无串接现象;除空调插座外的其它插座回路按规范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符合设计要求。(2)检验方法:开关、插座型式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接线拆开开关、插座进行检查;带漏电保护的插座用适配仪表进行漏电开关的模拟动作试验;开关操作现场动作试验检查;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目测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开关、插座型式全数检查;插座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开关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漏电模拟动作试验全数检查;每个开关现场动作试验不少于2遍;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全数检查。5等电位联结(1)质量要求:等电位联结所用材料和连接方式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2)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八)建筑节能和空调工程1、保温层厚度(1)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2)检验方法:保温层施工完成后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3)检查数量:每套住宅检查不少于3处。2、保温层的固定措施(1)质量要求:锚固件数量、位置和锚固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检验方法:锚固件施工完成后观察检查、尺量检查。(3)检查数量:每套住宅检查不少于3处,每处不小于1m2。3空调设备的安装(1) 质量要求:空调室外机应留设搁置位置,且便于装拆、检修,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穿墙空调孔洞应预留,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渗漏和反坡;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并应符合设计要求。(2)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七、分户验收测点的保留 凡可标识的分户验收测点位置应用不易褪识的标记加以标识并保留。6、检测户型分布、数量及检查简图A户型统计表楼号楼层A1A2A3A4合计户数统计(户)8#楼32F/吊6F140126641394699#楼24F/吊511110453105373小计251230117244842B户型统计表楼号楼层B1B2B3B4合计户数统计(户)3#楼32F/吊5F136671411374814#楼32F/吊6F140681461394935#楼32F/吊6F140621341394756#楼32F/吊5F12862128128446小计5442595495431895C户型统计表楼号楼层C1C2C3C4C5合计户数统计(户)7#楼32F/吊6F13262646413145310#楼24F/吊510248505099349小计234110114114230802总计:3539户 7水电分户验收内容7.1、给排水分户验收的内容7.1.1、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1.2、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1.3、建筑中水系统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1.4、室内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1.5、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1.6、卫生器具及给水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1.7、卫生器具及排水管道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1.8、公共部分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2、电气分户验收的内容7.2.1、普通灯具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2.2、开关、插座、风扇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2.3、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动力和照明配电箱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7.2.4、建筑物等电位联结质量分户验收 7.2.5、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质量分户验收 7.2.6、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质量分户验收 7.2.7、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质量分户验收 7.2.8、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质量分户验收 7.2.9、公共部分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质量分户验收7.3、7.3.1检验批: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的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3.1.1 一般规定(1)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2)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3)每户住宅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认真测量全数纪录。7.3.1.2主控项目(1)室内给水系统通水试验。给水系统在交付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按照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供水压力流量正常,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逐个检查各配水点出水均畅通,接口无渗漏,水嘴和阀门启闭灵活,试验结果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2)室内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冲洗和消毒。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测,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才能交付使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按照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检验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冲洗和消毒,首先打开给水阀门放水,目测从放水处观察水质情况,水质无杂质,水色透明。同时为保证水质、使用安全,检验有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才能交付使用。7.3.1.3 一般项目(1)给水水平管道坡度坡向。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2)管道、支吊架。管道、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该工程室内给水采用PP-R管,其支架间距符合下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 (3)水表安装。水表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暴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按照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观察和尺量检查,并检查水表安装平整牢固、水流指示方向正确。(4)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允许偏差及立管垂直度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7.3.2、检验批:各户型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的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3.2.1一般规定(1)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2)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3)每户住宅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认真测量全数纪录。7.3.3、检验批:各户建筑中水系统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3.3.1 一般规定(1)建筑中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2)建筑中水系统安装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3)每户住宅室内中水系统安装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认真测量全数纪录。7.3.3.2主控项目 (1)中水管道上装设用水器。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中水管道不得装设取水水嘴。便器冲洗宜采用密闭型设备和器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2)中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并采取下列措施:a、中水管道外壁应涂浅绿色标志。b、中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应有“中水”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7.3.3.3一般项目 (1)中水管道及配件材质。应采用耐腐蚀的给水管材及管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7.3.4、检验批:各户室内热水管道及配件的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3.4.1 一般规定(1)室内热水管道及配件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2)室内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3)每户住宅室内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认真测量全数纪录。7.3.4.2主控项目 (1)户内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冲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热水系统在竣工后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冲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户内热水系统管道冲洗,首先打开阀门放水,目测从放水处观察水质情况,水质无杂质,水色透明,水嘴和阀门启闭灵活。 7.3.4.3 一般项目 (1)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2)管道安装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热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7.3.5、检验批:户内雨水管道及配件的安装热量分户验收7.3.5.1 一般规定(1)户内雨水管道及配件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2)户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3)每户住宅户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认真测量全数纪录。7.3.5.2 主控项目 (1)该工程雨水管采用承压PVC,管道要安装伸缩节。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2) 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同时内排水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7.3.6、 检验批:各户卫生器具及给排水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3.6.1 一般规定(1)卫生器具及给排水配件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2)卫生器具及给排水配件安装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3)每户住宅卫生器具及给排水配件安装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认真测量全数纪录。7.3.6.2 主控项目 (1)排水栓与地漏的安装。排水栓与地漏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按照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试水观察检查。地漏安装位置正确、低于排水表面、排水畅通,与地面接触紧密。 (2)卫生器具满水试验和通水试验。卫生器具交工前应作满水试验和通水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按照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检验具有溢流功能的卫生器具满水后各连接件不渗不漏;通水试验溢流口、给排水畅通。(3)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应完整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件灵活。7.3.6.3 一般项目(1)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2) 卫生器具安装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7.3.7、检验批:各户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3.7.1一般规定(1)室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2)室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3)每户住宅室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认真测量全数纪录。7.3.7.2主控项目(1)器具受水口与立管,管道与楼板结合。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结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2)连接排水管道接口应严密,其支托架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通水检查。7.3.7.3 一般项目安装允许偏差。见下表: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及通水试验。7.3.8、检验批:普通灯具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每户、每层公共部分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3.8.1主控项目:灯具安装不应有严重错位,瓷质灯头不应有裂痕。出现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检查数量:少于10套全数检查,观感质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利用卷尺、螺丝刀抽查。7.3.8.2一般项目:灯具安装不宜有严重错位,瓷质灯头不应有裂痕。出现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7.3.9、检验批:开关、插座、风扇安装质量分户验收每户、每层公共部分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7.3.9.1主控项目:(1)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检验方法:观察和使用不同种类插头检查(2)插座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检验方法:运用漏电测试仪和相位检测仪在通电情况下全数检查(3)照明开关、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同一建筑物内开关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检验方法:观察、通电全数检查7.3.9.2一般项目:(1)暗装插座安装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同一室内插座安装高度一致。检验方法:观察使用卷尺全数检查(2)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15cm20cm,开关距地高度1.4米,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暗装的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检验方法:观察使用卷尺全数检查。7.3.10检验批: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质量分户验收每户、每层公共部分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7.3.10.1主控项目: (1)金属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符合下列规定:镀锌金属线槽连接板的两端不少于两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外径千分尺、扳手抽查10%但不少于10处的线槽安装,全数检查记录。7.3.10.2一般项目:(1)绝缘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涂专用胶合剂,接口牢固密封。检查方法:全数检查记录7.3.11检验批: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质量分户验收每户、每层公共部分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7.3.11.1主控项目:(1)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管内导线不得有接头。检查方法:观察、抽查10%但不少于10个回路7.3.11.2一般项目:(1)电线、电缆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管口应有保护措施。检查方法:观察、抽查10%但不少于5处。(2)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黄绿色,相线:L1相黄色,L2相绿色,L3相红色。检查方法:观察抽查10%但不少于5处。(3)线槽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电线在线槽内有一定裕量,不得有接头,电线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大于2米,同一电源的不同回路无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用隔板隔离。检查方法:观察用卷尺抽查10%但不少于5处。7.3.12检验批:电缆头制作、接线、线路绝缘测试质量分户验收每户、每层公共部分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7.3.12.1主控项目:(1)低压的电线电缆,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兆欧。检查方法:观察,全数检查绝缘摇测记录7.3.12.2一般项目:(1)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截面积10mm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可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截面积2.5mm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每个设备和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两根电线。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螺丝刀抽查不少于10%,少于10处全数检查。(2)电线、电缆的芯线连接金具(连接管和端子),规格应与芯线的规格适配,且不得使用开口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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