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米沙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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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米沙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德惠市米沙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德惠市人民政府二一四年五月28目 录1前言12现行规划任务及实施评估结论22.1主要规划目标22.2建设用地管制分区22.3现行规划实施评估结论23规划修改必要性和合法性33.1规划修改必要性33.2规划修改合理性53.3规划修改合法性54规划修改原则和依据54.1规划修改的指导思想64.2规划修改的原则64.3规划修改依据75规划修改方向和重点85.1规划修改目的85.2规划修改重点86规划修改主要内容86.1调入允许建设区情况86.2调出允许建设区情况126.3限制建设区调为有条件建设区情况156.4增减挂钩建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情况157规划修改前后主要内容变化167.1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变化167.2全镇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167.3建设用地规模和结构变化177.4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变化情况177.5允许建设区中的增减挂钩建新区变化情况178规划修改方案评价178.1规划修改方案的科学性178.2规划修改方案的可行性189规划修改方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1910保障措施2010.1强化规划修改方案的法定效力2010.2严格执行规划,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2010.3加强建设项目准入门槛,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10.4强化用途管制,切实保护农地和生态环境20附表22表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修改情况表22表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23表3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修改表(调入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23表4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修改表(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24表5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修改表(调出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26表6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修改表(调出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26表7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修改表(限制建设区调为有条件建设区)27表8 德惠市米沙子镇增减挂钩建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换情况表271 前言米沙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德惠市惠发街道等10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二调成果衔接方案的批复(长府批复201214号)批准实施。规划实施以来,米沙子镇全面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科学合理,基本实现了规划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土地用途管制的作用。 “十二五”期间是米沙子镇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时期,随着米沙子镇服务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改造老镇区、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镇建设工作的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现行规划用地布局已不适应米沙子镇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趋势。因此,为推进德惠市城镇化进程,统筹保障示范镇的发展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迫切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及评估结果,适时对规划目标、方案及措施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不断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促进米沙子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本次规划修改主要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的修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的调换的调整,规划修改后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减少,且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用地布局更加合理,并且将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得到充分的利用,使用地布局进一步与米沙子镇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2 现行规划任务及实施评估结论2.1 主要规划目标到2020年,规划确定全镇各项指标情况如下:耕地保有量目标。规划到2020年,米沙子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188.82公顷。规划期间,安排补充耕地义务量为507.8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到2020年,米沙子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381.6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到2020年,米沙子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811.0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721.6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230.6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期间(2006-2020年),米沙子镇新增建设用地1088.77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078.52公顷、占用耕地1003.6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规划到2020年,米沙子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35平方米/人。2.2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全镇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没有划定禁止建设区。其中,允许建设区面积为6969.3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2879.16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为20742.23公顷。2.3 现行规划实施评估结论根据米沙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量评估综合评价分值为95.356分,按照土地规划实施评估标准表,评估结果为规划执行正常,各项指标任务满足要求或与预期基本一致,耕地保有量完成规划目标的111.08%,完成阶段目标的100.34%;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规划目标保持一致;“用地规模指标执行情况”、“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目标分值分别为82.04分和100分。经评估,虽然规划实施基本达到预期效果,但现行规划布局已不能适应米沙子镇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趋势。随着米沙子镇服务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改造老镇区、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镇建设工作的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相继开发建设,现行规划布局已不适应米沙子镇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需调整规划用地布局,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3 规划修改必要性和合法性3.1 规划修改必要性3.1.1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布局已不能满足米沙子镇辐射县域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开发建设为打造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平台,结合米沙子工业集中区的发展优势,充分利用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先行先试的创新机制,德惠市政府将米沙子镇的14个村规划为长德新区,与高新区合作开发建设。一期规划面积150平方公里,2012年已完成40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2020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50平方公里,总人口规模14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规模14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98%。最终目标是将长德新区建设成为长吉一体化经济合作的先行先试区、辐射县域经济发展的示范区。重点建设可以承载每年产出5000亿元工业产值的长东北战略性产业基地;建设年装卸量1000万吨的集装箱物流基地。因此,为更好的服务长德新区,加快推进米沙子镇城镇化、实现城乡双向一体化,保障米沙子镇发展需要,需要整合优化用地空间和布局。3.1.2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布局已不能适应米沙子镇未来发展的需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需求为促进区域城乡空间结构发展,在长德新区的规划期末,将在规划范围内形成“一心、一谷、两翼、一园”的空间结构。“一心”是指生态型综合服务中心,位于七一水库以北、干雾海河两侧区域,主要功能为金融商务服务、现代商业、文化休闲及会展等。“一谷”是指沿干雾海河形成的以文化体育、休闲娱乐、会议度假等绿色产业为主的“雾海生态谷”,该生态控制区是米沙子镇独具特色的生态产业轴带。“两翼”是指沿102、京哈轴线发展传统产业制造业、物流业的西翼和在雾开河、干雾海河之间形成的有机生长、复合型组团空间的东翼。“一园”是指结合伊通河的整体环境改造工程,在米沙子镇西部依托伊通河设置具有北方地域特色的滨河生态旅游休闲园。到2015年米沙子镇总人口规模为5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规模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90.9%,人均建设用地为120平方米/人;到2020年米沙子镇总人口规模为14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规模14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98.0%,人均建设用地为103平方米/人。综上所述,随着米沙子镇服务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改造老镇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镇和“十强镇”建设工作的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相继开发建设,现行规划布局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需调整规划布局,以满足米沙子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3.2 规划修改合理性规划修改后一方面能够使规划用地布局与实际用地布局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促进米沙子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障长德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另一方面能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布局更加合理,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合理性,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3.3 规划修改合法性依据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修改工作规则,按照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德惠市惠发街道和米沙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意见(吉国土资规发201470号)的要求,根据德惠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规划实施情况,坚持不改变主要调控指标体系设置,不突破规划约束调控指标的原则,编制了米沙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具有合法性。4 规划修改原则和依据4.1 规划修改的指导思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科学合理配置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持规划的现势性,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4.2 规划修改的原则1、评估前置原则评估是规划修改的前提和基础,原则上,规划修改前必须进行规划评估,且评估结果应符合规定条件。2、严格控制指标原则规划修改不改变主要调控指标体系设置,不突破规划约束性调控指标,通过区域内指标的调整,保证区域内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不增加,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3、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规划修改充分体现促进集中布局和集聚建设的基本原则,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协调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总体布局,使土地资源与产业布局达到最优配置。4、生态环境保护原则规划修改方案应延续现行规划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5、图文表、实地一致原则规划修改方案应具体到地块、图斑,确保文字、图表与实地的一致性,提高规划修改方案的可操作性。6、公众参与原则规划修改应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广泛听取规划修改涉及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并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按程序进行公示。4.3 规划修改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2、政策、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部令第4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修改工作规则(吉国土资规发201347号)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德惠市惠发街道和米沙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意见(吉国土资规发20147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3、技术标准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4、相关规划米沙子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德惠市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2011年)5 规划修改方向和重点5.1 规划修改目的本次规划修改主要是为提高德惠市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保障其对土地利用的合理需求,在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降低,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对米沙子镇的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5.2 规划修改重点本次规划修改的重点是对米沙子镇建设用地管制区进行修改,对部分增减挂钩建新区进行调整。6 规划修改主要内容6.1 调入允许建设区情况根据德惠市米沙子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共调入到允许建设区的规模为86.0769公顷,其中,调入到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0.4572公顷,调入到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85.6197公顷。调入地块不涉及基本农田。6.1.1调入到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本次规划修改将0.4572公顷的限制建设区调为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0.4538公顷、林地0.0034公顷。土地规划用途为农村居民点用地。依据德惠市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调入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的耕地0.4538公顷为10等。表6-1 米沙子镇调入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现状地类统计表单位:公顷村合计农用地其他土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小计自然保留地水域太平沟村0.35260.35260.349200.00340000南王家村0.10460.10460.1046合计0.45720.45720.453800.00340000规划修改方案涉及调入地块具体情况如下:(1)在太平沟村调入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0.3526公顷,其中耕地0.3492公顷、林地0.0034公顷。调入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3087,图斑号为96/013、121/031。(2)在南王家村调入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0.1046公顷,全部为耕地。调入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4087,图斑号为82/013。6.1.2调入到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情况本次规划修改将7.690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和77.9295公顷的限制建设区调入到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共85.6197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84.7654公顷,其中:耕地78.4135公顷、林地4.6244公顷、其他农用地1.7275公顷;其他土地0.8543公顷,全部为荒草地。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79.608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6.0112公顷。依据德惠市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的耕地0.0708公顷为9等,78.3427公顷为10等。表6-2 德惠市米沙子镇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现状地类统计表单位:公顷村合计农用地其他土地小计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小计自然保留地水域于家店村1.52001.52001.41450.10550000铁岭村1.39271.39271.392700000太平沟村74.747774.025769.09753.83281.09540.72200.72200四家子村0.79340.661100.661100.13230.13230跃进村0.28110.2811000.2811000兴顺号村1.24581.24581.245800000姜家村1.66101.66101.427200.2338000兰家村0.07080.07080.070800000岫岩村2.78742.78742.670200.1172000三胜村1.11981.11981.09480.02500000合计85.619784.765478.41354.62441.72750.85430.85430规划修改方案涉及调入地块具体情况如下:(1)在于家店村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1.5200公顷,其中耕地1.4145公顷、林地0.1055公顷。调入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1087,图斑号为85/033、110/013、98/013。(2)在铁岭村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1.3927公顷,全部为耕地。调入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3087,图斑号为253/013。(3)在太平沟村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74.7477公顷,其中耕地69.0975公顷、林地3.8328公顷、其他农用地1.0954公顷、荒草地0.7220公顷。调入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3087,图斑号为96/013、121/031、122/114、307/013;图幅号为L51G094087,图斑号为220/013、236/013、221/013、222/013、257/013、223/013、258/104、277/013、285/013、276/013、194/013、209/013、226/013、224/013、225/013、226/013、237/013、259/013、260/013、261/013、278/013、279/013、227/013、240/013、239/013、228/013、242/013、241/013、229/013、243/013、244/013;图幅号为L51G094088,图斑号为247/013、245/013、209/013、226/013、210/013、224/013、211/043、210/013、212/033、238/043、246/043、264/114。(4)在四家子村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0.7934公顷,其中林地0.6611公顷、荒草地0.1323公顷。调入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3089,图斑号为14/031、6/031、28/043。(5)在跃进村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0.2811公顷,全部为其他农用地。调入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4088,图斑号为117/114。(6)在兴顺号村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1.2458公顷,全部为耕地。调入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4087,图斑号为137/013。(7)在姜家村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1.6610公顷,其中耕地1.4272公顷、其他农用地0.2338公顷。调入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4086,图斑号为137/013、132/104。(8)在兰家村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0.0708公顷,全部为耕地。调入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4086,图斑号为26/013。(9)在岫岩村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2.7874公顷,其中耕地2.6702公顷、其他农用地0.1172公顷。调入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2088,图斑号为77/013、113/013、111/104、113/013、(10)在三胜村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1.1198公顷,其中耕地1.0948公顷、林地0.0250公顷。调入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5087,图斑号为116/013、117/031。6.2 调出允许建设区情况根据德惠市米沙子镇允许建设区内建设用地需求程度,允许建设区调出到的规模为86.4261公顷,其中从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调出0.8064公顷,从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调出85.6197公顷。6.2.1调出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将0.3526公顷的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调出,划定为有条件建设区;将0.4538公顷的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调出,划定为限制建设区。土地原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0.5034公顷、农村居民点0.3030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0.4588公顷、林地0.3526公顷。表6-3 米沙子镇调出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现状地类统计表单位:公顷村合计农用地其他土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小计自然保留地水域太平沟村0.35260.3526000.35260000三胜村0.45380.45380.4538合计0.80640.80640.453800.35260000规划修改方案涉及调出地块具体情况如下:(1)在太平沟村调出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0.3526公顷,全部为林地。调出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3087,图斑号为97/031。(1)在三胜村调出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0.4538公顷,全部为耕地。调出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5087,图斑号为159/013。6.2.2调出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情况将85.6197公顷的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调出。其中85.5269公顷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0.0928公顷调整为限制建设区。土地原规划用途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83.7980公顷,其中耕地81.4493公顷、林地1.5127公顷、其他农用地0.8360公顷;其他土地1.8217公顷,全部为荒草地。依据德惠市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调出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的耕地81.4493公顷全部为10等。表6-4 米沙子镇调出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现状地类统计表单位:公顷村合计农用地其他土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小计自然保留地水域太平沟村6.40956.40956.4095000000天吉村37.527637.055736.290900.764800.47190.47190梁家村41.589840.240038.656100.74790.83601.34981.34980南王家村0.09280.09280.0928合计85.619783.798081.449301.51270.83601.82171.82170(1)在太平沟村调出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6.4095公顷,全部为耕地。调出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3087,图斑号为105/013、126/013、145/013、127/013、107/013、307/013、106/014。(2)在天吉村调出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37.5276公顷,其中耕地36.2909公顷、林地0.7648公顷、荒草地0.4719公顷。调出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3089,图斑号为78/013、94/013、93/013、111/013、129/013、130/013、175/013、112/031、235/013、150/013、151/013、149/013、153/013、152/013、174/013、109/043。(3)在梁家村调出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41.5898公顷,其中耕地38.6561公顷、林地0.7479公顷、其他农用地0.8360公顷、荒草地1.3498公顷。调出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3089,图斑号为3/013、4/013、19/013、8/043、35/013、36/013、44/013、45/013、56/104、54/013、25/031、24/114、55/104、23/114、1/013、2/013、3/013、18/013、8/013、4/043。(4)在南王家村调出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面积0.0928公顷,全部为耕地。调出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4087,图斑号为102/013。6.3 限制建设区调为有条件建设区情况根据德惠市米沙子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米沙子村9.1547公顷的限制建设区用地调为有条件建设区。土地原规划用途为一般农田6.9530公顷、林地0.6360公顷、设施农用地1.5657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9.1547公顷,其中耕地6.9530公顷、林地0.6360公顷、其他农用地1.5657。表6-5 米沙子镇调出限制建设区现状地类统计表单位:公顷村合计农用地其他土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小计自然保留地水域米沙子村9.15479.15476.953000.63601.5657000合计9.15479.15476.953000.63601.5657000规划修改方案涉及调出地块具体情况如下:(1)在米沙子村调出限制建设区面积9.1547公顷,其中耕地6.9530公顷、林地0.6360公顷、其他农用地1.5657公顷。调出地块的图幅号为L51G093088,图斑号为76/013、90/033、165/122。6.4 增减挂钩建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情况根据德惠市米沙子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针对农村居民点实际的用地情况,对增减挂钩建新区进行调整。1、允许建设区中增减挂钩建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情况根据德惠市米沙子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针对农村居民点实际的用地情况,对增减挂钩建新区进行调整。将天吉村、江东店村、梁家村、四家子村规划为建新区的79.6082公顷城镇用地调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土地原规划用途为耕地74.3644公顷、水域2.9532公顷、荒草地2.2906公顷。表6-6 规划修改方案调入允许建设区占地情况统计表单位:公顷 地类村农用地其他土地合计小计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小计水域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天吉村30.045230.04521.62561.18310.442531.6708江东店村0.16080.16080.1608梁家村33.690733.69073.08381.77011.313736.7745四家子村10.467710.46770.53440.534411.0021合计74.364474.36445.24382.95322.290679.60827 规划修改前后主要内容变化7.1 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变化规划修改后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为21193.0012公顷,增加了4.1812公顷。由于规划修改调入与调出的地类不涉及基本农田,因而确保了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持不变,到2020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6381.69公顷。7.2 全镇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规划修改前,2020年全镇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面积分别为23551.56公顷、6811.05公顷、228.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76.99%、22.27%、0.75%。规划修改后,全镇农用地面积减少1.472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减少0.3492公顷、其他土地面积增加1.8217公顷。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不大。7.3 建设用地规模和结构变化规划修改方案调出城镇用地0.5031公顷,调入农村居民点用地0.1539公顷。因此,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0.3492公顷。7.4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变化情况 规划布局调整中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共调入0.4572公顷,为限制建设区调入;共调出0.8064公顷,0.3526公顷调为有条件建设区、0.4538公顷调为限制建设用地区。规划布局调整中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用地)共调入85.6197公顷,77.9295公顷为限制建设区调入、7.6902公顷为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共调出85.6197公顷,85.5269公顷调为有条件建设区、0.0928公顷调为限制建设用地区。规划布局调整中将9.1547公顷的限制建设区调为有条件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全镇允许建设区面积共减少0.349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增加87.3440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减少86.9948公顷。7.5 允许建设区中的增减挂钩建新区变化情况修改方案将85.6197公顷的增减挂钩建新区进行位置平移,将79.6082公顷的增减挂钩建新区规划用途进行调整,调整后,规划期内增减挂钩建新区总面积不变,仍为1806.67公顷。8 规划修改方案评价8.1 规划修改方案的科学性1、规划修改方案对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产生影响规划修改后耕地面积增加4.1812公顷,规划修改不影响米沙子镇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规划修改方案中调入与调减的地类不涉及基本农田,修改方案不会影响米沙子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2、规划修改方案保障了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修改后,全镇允许建设区面积共减少0.349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增加87.3440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减少86.9948公顷。规划修改方案确保了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3、规划修改方案调整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规划修改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的需要,使建设用地指标得到有效利用,优化了用地布局,使土地布局既符合项目需要又符合规划要求,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4、规划修改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规划实施后期是米沙子镇建设示范城镇的重要战略时期,规划修改方案充分考虑了城镇发展和产业布局的合理性,满足城镇发展、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8.2 规划修改方案的可行性米沙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是为适应城镇发展与产业布局调整的需要以及满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通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使其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更好地保障区域经济快速协调发展。规划修改方案遵循了规划修改的相关原则,维护了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连续性和法定性,保证了规划修改前后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不增加,规划修改对规划控制指标体系不会造成不利影响。规划修改方案对零散的规划建设用地区进行了合理调整,充分体现促进集中布局和集聚建设的基本原则,进一步优化了建设用地区与农业用地区的布局,符合米沙子镇城镇发展和经济发展战略的客观需求,有利于米沙子镇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良好的综合效益。在规划修改过程中获得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通过调查、公示、听证等手段增强了规划的公众参与性,提高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认识,对规划的进一步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因此,规划修改方案是科学、可行的。9 规划修改方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之一。规划修改后区域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0.3492公顷,耕地面积增加了4.1812公顷,对整个区域生态环境是有利的,但规划修改方案中涉及的用地布局调整势必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方面,但这些因素对周围环境影响都是短暂的,因项目的结束而终结。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都要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环境治理措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所有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在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燃用清洁能源、采用电暖气采暖、废水沉淀回用工地洒水抑尘、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措施,在项目营运期通过采取以管道天然气为燃料、地面排放汽车尾气、选用小功率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居民楼、及时清理生活垃圾等措施,将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10 保障措施10.1 强化规划修改方案的法定效力规划修改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须及时向社会公布,确定其法定地位。注重区域社会经济需求和各业用地安排的协调发展,用地指标安排要讲究节约集约利用。10.2 严格执行规划,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在规划实施与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规划的有关规定,并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切实保证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10.3 加强建设项目准入门槛,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通过规划修改,引导土地集约、节约和科学利用,在规划实施中构建相应的长效机制,如投资转入门槛、产业种类门槛、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等,不断提高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10.4 强化用途管制,切实保护农地和生态环境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强调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农地转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用地。并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将因规划修改可能带来的局部环境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附表表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修改情况表指 标规划修改前2020年目标规划修改后2020年目标修改后-修改前规划指标修改来源/去向总量指标(单位:公顷)耕地保有量21188.8221188.820基本农田面积16381.6916381.690园地面积35.2535.250林地面积959.85956.2246-3.6254调为允许建设区牧草地面积5.655.650建设用地总规模6811.056810.7008-0.3492城镇建设用地减少0.503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0.1539。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721.65721.2508-0.3492城镇建设用地减少0.503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0.1539。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230.692230.1869-0.5031城镇建设用地减少0.5031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1089.4601089.46增量指标(单位: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1088.771088.770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078.521078.520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003.61003.60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507.88507.880效率指标(平方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35134.97-0.03城镇建设用地减少0.5031公顷。表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修改前面积修改后面积修改后面积-修改前面积允许建设区6969.306968.9508-0.3492有条件建设区2879.162966.504087.3440限制建设区20742.2320655.2352-86.9948表3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修改表(调入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单位:公顷村图幅号图斑号地块现状地类面积地块用途农用地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调整前调整后太平沟村L51G09308796/0130.28020.280200一般农田农村居民点用地L51G09308796/0130.06900.069000林地农村居民点用地L51G093087121/0310.003400.00340林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小计0.35260.34920.00340南王家村L51G09408782/0130.10460.104600一般农田农村居民点用地合计0.45720.45380.00340表4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修改表(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单位:公顷村图幅号图斑号地块现状地类面积地块用途农用地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其他土地调整前调整后于家店村L51G09108785/0330.105500.105500林地城镇用地L51G091087110/0130.37150.3715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L51G09108798/0131.04301.0430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小计1.52001.41450.105500太平沟村L51G09308796/0130.64760.6476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L51G093087121/031、122/1140.350400.13100.21940林地、坑塘水面城镇用地L51G093087307/0135.34965.3496000一般农田农村居民点用地L51G093087307/0130.66160.6616000林地农村居民点用地L51G094087220/013、236/013 221/013、222/013 257/013、223/01311.359211.3592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L51G094087258/1040.8658000.86580农村道路城镇用地L51094087257/013、277/013 285/013、276/0131.86791.8679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L51G094087L51G094088194/013、209/013 226/013、224/013 225/013、226/013237/013、259/013 260/013、261/013 278/013、279/013227/013、240/013 239/013、228/013 242/013、241/013229/013、243/013 244/01346.595546.5955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L51G094088247/013、245/0131.00881.0088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L51G094088209/013、226/0130.70790.7079000设施农用地城镇用地L51G094088210/013、224/0130.43910.4391000设施农用地城镇用地L51G094088211/04300000.4229一般农田城镇用地L51G094088210/0130.46030.4603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L51G094088212/0333.70180.00003.701800林地城镇用地L51G094088238/04300000.0249一般农田城镇用地表4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修改表(调入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单位:公顷村图幅号图斑号地块现状地类面积地块用途农用地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其他土地调整前调整后太平沟村L51G094088246/04300000.2742一般农田城镇用地L51G094088264/1140.0102000.0102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小计74.025769.09753.83281.09540.7220铁岭村L51G093087253/0131.39271.3927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四家子村L51G09308914/0310.28620.00000.28620.00000.0000林地城镇用地L51G09308928/0430.00000.00000.00000.00000.1323林地城镇用地L51G0930896/0310.37490.00000.37490.00000.0000林地城镇用地小计0.661100.661100.1323跃进村L51G094088117/1140.28110.00000.00000.28110.0000坑塘水面城镇用地兴顺号村L51G094087137/0131.24581.24580.00000.00000.0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姜家村L51G094086137/0131.42721.42720.00000.00000.0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L51G094086132/1040.23380.00000.00000.23380.0000农村道路城镇用地小计1.66101.427200.23380兰家村L51G09408626/0130.07080.07080.00000.00000.0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岫岩村L51G09208877/0130.68760.68760.00000.00000.0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L51G092088113/0130.72650.72650.00000.00000.0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L51G092088111/1040.06270.00000.00000.06270.0000农村道路城镇用地L51G092088113/0131.25611.25610.00000.00000.0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L51G092088111/1040.05450.00000.00000.05450.0000农村道路城镇用地小计2.78742.670200.11720三胜村L51G095087117/0310.02500.00000.02500.00000.0000林地城镇用地L51G095087116/0131.09481.09480.00000.00000.0000一般农田城镇用地小计1.11981.09480.02500合计84.765478.41354.62441.72750.8543表5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修改表(调出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单位:公顷村图幅号图斑号面积地块现状地类面积农用地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其他土地太平沟村L5109308797/0310.30300.303000.303000L51093087105/013、126/013 145/013、127/013 107/013、 307/013 106/0140.04960.049600.049600小计0.35260.352600.352600三胜村0.45380.45380.453800000合计0.80640.80640.45380.352600表6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修改表(调出允许建设区增减挂钩建新区)单位:公顷村图幅号图斑号面积地块现状地类面积农用地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其他土地天吉村L5109308978/013、94/013、93/0132.31872.31872.3187000L51093089111/013、129/013、130/013175/013、112/03112.495312.495311.73050.764800L51093089235/013、150/013、151/013149/013、153/013、152/013174/013、175/013、109/04322.713622.241722.2417000.4719小计37.527637.055736.29090.764800.4719梁家村L510930893/013、4/013、19/013、8/04310.670310.250410.2504000.4199L5109308935/013、36/013、44/01345/013、56/013、54/01325/031、24/114、55/10423/1149.54749.54747.96350.74790.83600L510930891/013 2/013 3/01318/013 8/013 4/04321.372120.442220.4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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