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上传人:缘*** 文档编号:25497850 上传时间:2021-07-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72.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一、防止火灾一般措施1. 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对职工进行定期防火教育, 组织防火检查。2. 电工、 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 气焊切割作业, 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3.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 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4. 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搭建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5.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6.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咽室。7.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8.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 5 米,两瓶明火作业不小于 10 米,禁止 在楼体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乙炔发生器工作。9.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 特别在进行电气焊、 油漆粉刷或从事 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10. 冬施保温材料的堆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11. 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措施,适当减小防火距离, 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 另外, 还要注意在防火间距中不 准堆放易燃物。12. 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 米。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13. 现场应设专用消防用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较大工程要分区设消防栓,较高工程要设消防竖管, 随施工进度接高, 保证水枪射程遍及高大建筑的各部位。14. 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15. 各类电气设备、 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 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16. 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用消防器材。17. 使用木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二、木工棚防火须知1. 木工棚内严禁吸烟。2. 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3. 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4. 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5. 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6. 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7. 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三、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执行公安部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 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 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2. 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3. 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4. 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5. 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 卡、物相符。6. 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7. 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8. 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9. 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 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10.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11. 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四、施工现场防火措施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 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 加强值班巡逻。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8. 乙烘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 5M。9. 施工现场用电, 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五、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1) 禁火区域内;(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 各种受压设备;(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 小型油箱等容器;(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5.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6. 在非固定的、 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 均属三级动火作业。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8.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六、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1. 24M 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保证有 足够的消防水源。2. 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3. 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 便于及时报告险情。4.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5.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七、灭火器材配备措施1 .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 ,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 物品。2 .临时木工问、油漆问、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八、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1 .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 .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3 .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 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 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前,不准焊、割作业。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 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r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