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演示文档,路漫漫其悠远,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MBA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讲义,目 录,第一章 国际贸易理论,第一节 古典国际贸易理论,第二节 现代国际贸易理论,第三节 当代国际贸易理论,第二章 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第一节 关税,第二节 非关税措施,第三节 鼓励出口的政策与措施,第四节 促进出口的经济特区政策,第五节 出口管制的政策与措施,第三章 世界贸易组织(WTO)与中国,第一节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WTO),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WTO)与中国,第四章 国际贸易实务,第一节 对外贸易的程序,第二节 对外贸易仲裁,第五章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第一节 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第二节 装运条款与保险条款,第三节 价格条款和支付条款,第四节 商检条款、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和仲裁条款,第六章 外汇与汇率,第一节 外汇概述,第二节 汇率,第三节 汇率的决定与变动,第四节 汇率理论,第七章 国际资本流动与国际贸易,第一节 国际资本流动的形式,第二节 国际直接投资的变化与发展趋势,第三节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述评,第四节 外国直接投资对中国经贸发展的,积极作用与影响,第八章 国际储备,第一节 国际储备概述,第二节 国际储备的供给和需求,第三节 国际储备的管理,第九章 国际收支及其调节,第一节 国际收支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第二节 国际收支均衡与失衡的分析,第三节 国际收支失衡的调节,第一章 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变,重商主义,(保护贸易理论:早期:货币差额论,重金主义;晚期:贸易差额论,重工主义 ),古典学派,(自由贸易理论:绝对成本论;相对成本论;相互需求论保护贸易理论: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变,新古典学派现代国际贸易理论,(自由贸易理论:要素禀赋论;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斯多帕萨缪尔森定理保护贸易理论: 贸易乘数理论),当代国际贸易理论,(自由贸易理论:列昂惕夫之谜;产品寿命周期理论;原材料产品周期理论;产业内贸易理论;需求相似理论,偏好相似理论;规模经济理论;保护贸易理论: 管理贸易理论;保护公平竞争论;保护就业论;改善国际收支论),第一节 古典国际贸易理论,重商主义,早期重商主义,产生和流行于1516世纪中叶,被称为货币差额论,或重金主义。代表人物:约翰海尔斯, 威廉斯塔福;,晚期重商主义,产生和流行于16世纪下半叶17世纪,被称为贸易差额论,或重工主义。代表人物:托马斯孟。,一、贸易差额论,(一)贸易差额论的主要内容,1、在货币和商品的关系上,与早期重商主义的货币差额论不同,认为货币与商品具有统一性。,2、在对待货币运动的态度上,不主张将货币窖藏起来。,3、应当用贸易差额来确定一国的财富和国力,主张把货币当作“诱鸟”放出去,以吸引更多的货币返回。,(二)贸易差额论的政策主张,1、垄断对外贸易。,2、实施限入政策。,3、管制海上运输。,4、禁止金银输出。,古典学派自由贸易理论,亚当,斯密(17231790):,绝对成本论;,大卫,李嘉图(17721823):,比较成本论;,约翰,穆勒(18061873):,相互需求论。,二、比较成本论,(一)绝对成本论(绝对优势论,绝对利益说),1、对重商主义的批判国民财富的增长要依靠增加劳动或提高劳动生产率。,2、强调国际分工。,3、国际分工的基础是各国的绝对成本(绝对优势)不同。,(二)比较成本论(比较优势论),(表中数字为生产单位产量所需投入的劳动量 , 即单位为:人,年),分工之前,毛呢,酒,英国,100,120,葡萄牙,90,80,分工之后,毛呢,酒,英国,220(220100=2.2),葡萄牙,170(170 80=2.125),(三)相互需求论,分工前,分工后,毛呢,麻布,毛呢,麻布,英国,德国,10吗,10吗,15吗,20吗,20吗,40吗,国际交换比率的上下限是由两国国内交换比率所决定的,即: 15吗麻布10吗毛呢20吗麻布,第二节 现代国际贸易理论,新古典学派自由贸易理论,赫克歇尔(18791952)俄林(18991979):生产要素禀赋论( HO理论 );,赫克歇尔俄林萨缪尔森: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赫克歇尔俄林萨缪尔森定理;,斯多帕萨缪尔森(1915 ):斯多帕萨缪尔森定理。,第三节 当代国际贸易理论,列昂惕夫(1906 ):列昂惕夫之谜列昂惕夫悖论;,林德尔:偏好相似理论需求相似理论;,雷蒙德,弗农(1913 ):产品寿命周期理论;,弗兰克尔、林德尔、格鲁贝尔、劳埃德:产业内贸易理论;,保罗,克鲁格曼:规模经济理论。,第二章 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第一节 关税,一、关税的本质及其种类,(一)按征收的对象分类,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二)按征收的目的分类,财政关税,保护关税,(三)按差别待遇和等级分类,进口附加税,(,1,)反补贴税,(,2,)反倾销税,(,3,)报复关税,差价税,普通税,最惠国待遇税,普惠税,特惠税,(四)按征收方法或征税标准分类,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选择税,(四)按关税保护程度和有效性分类,名义关税,有效关税,T,Pt,(,1,),当,T,t,时,,E,T,E,(,2,)当,T,t,时,,E,T,1,P,(,3,),当,T,t,时,,E,T,E:,有效关税税率;,T,:,进口的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P,:,原材料在最终产品中所占的比重;,t,:,进口原材料的名义关税税率。,二、海关税则,规章条例及说明,海关税则 税号,关税税率表 税目,税率,1、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由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设的统计委员会于1950年编制公布,主要用于贸易统计。它将所有贸易商品分为09共10大类、63章、233组、766分组。其中,435个分组又细分为1573个附属目,共有1924项基本统计项目。,2、 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CCCN),由欧洲关税同盟于1952年在布鲁塞尔制定,又称布鲁塞尔税则目录。其商品的分类原则是以商品的自然属性为主,结合加工程度来划分的。它将全部商品分为21类、99章、1015项税目号。,除了美国、加拿大等少数国家外,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和地区采用这一目录。,为了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对应,第一栏为税目号,第二栏为对应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第三栏为商品名。,3、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HS编码),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是海关合作理事会设立的协调制度委员会,为了协调和统一两种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分类目录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基础上研究并制定的。它于198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是一种新型的、系统的、多用途的商品分类制度。,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目录分21类、97章、1241项税目、5019项商品组(子目)。,自1988年实施以来,大多数国家,包括原来单独使用分类方法的美国、加拿大等都广泛运用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我国以HS编码为基础制定的新的海关税则也在1992年起正式实施。,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的特点是:,(1)完整。贸易主要品种全部分类列出,任何商品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2)系统。分类原则科学,既按生产部类、自然属性、用途划分,又照顾了商业习惯和操作可行性。,(3)通用。各国海关税则及贸易统计商品目录可以相互对应转换,具有可比性,用途广。,(4)准确。各项目范围清楚明了,决不交叉重复。,第二节 非关税措施,一、非关税措施的特点,种类繁多,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更直接有效,更加隐蔽,具有歧视性,二、进口配额制,(一)绝对配额,全球配额,国别配额,(,1,)自主配额,(,2,)协议配额,(二)关税配额,三、“自愿”出口配额制,非协定的自愿出口限制,协定的自愿出口限制,四、进口许可证制,根据有否配额:,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根据对来源国有无限制:,一般进口许可证,特种进口许可证,五、其他非关税壁垒,(一)外汇管制,数量性外汇管制,成本性外汇管制,混合性外汇管制,(二)海关壁垒,繁琐的海关手续,专断的海关估价制度,(三)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四)最低限价和禁止性进口,(五)进口押金制,(六)进口替代目录管理,(七)本地成分要求,(八)歧视性国内税,(九)苛刻的技术与管理条例,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其他管理条例,(十)法律与惯例冲突,(十一)反倾销政策,(十二)环保措施,(十三)进口替代政策,(十四)进口贸易制裁,第三节 鼓励出口的政策与措施,一、出口补贴,亏损补贴,优惠收购或价格支持,税收优惠,提供廉价的资源,金融和保险优惠,外汇优惠,二、生产补贴,财政拨款,优惠贷款,税收减免,三、出口退税,四、出口信贷与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一)出口信贷,按期限:,短期信贷(,1,年以内),中期信贷(,15,年),长期信贷(,5,年以上),按贷款对象:,卖方信贷,买方信贷,(二)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承保范围和担保金额,承保对象,承保的期限和保险费用,五、商品倾销与外汇倾销,商品倾销,外汇倾销,六、其他措施,第四节 促进出口的经济特区措施,一、自由港与自由贸易区,二、出口加工区,三、保税区,四、自由区边境,五、科学工业园区,六、综合经济特区,第五节 出口管制的政策与措施,一、出口管制的目的,(一)就业和经济目的,(二)政治和军事目的,二、出口管制的形式,单边出口管制,多边出口管制,三、出口管制的措施,出口国家专营,征收出口税,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实行出口配额制,出口禁运,第三章 世界贸易组织(WTO)与中国,第一节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一、关贸总协定产生的背景与作用,(一)关贸总协定产生的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经济关系中急待解决的问题有三个:,国际货币与金融秩序,国际投资问题,国际贸易秩序,为此,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以后,相继建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世界银行WB),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二)关贸总协定的作用,协调国与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推动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发达国家,44%3,,发展中国家,13%,),为各缔约方提供了对话、协商和谈判的场所。,在处理缔约国之间的贸易纠纷和争端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二、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一)非歧视原则,(二)关税保护原则,(三)透明度原则,(四)例外条例,三、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谈判及其成果,届次,起讫时间,地点,谈判议题,主要结果,参加方,1,1947.41947.10,日内瓦,关税减让,就45000项商品达成关税减让,使发达国家54%的进口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GATT于1948年1月1日正式生效.,23,2,1949.41949.10,安纳西,关税减让,就近5000项商品达成新关税减让,使占应税进口额5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33,3,1950.91951.4,托,尔,基,关税减让,就8700项商品达成新关税减让,使占应税进口额11.7%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6%.,39,4,1956.11956.5,日内瓦,关税减让,就近3000项商品达成新关税减让,使占应税进口额1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15%.,28,届次,起讫时间,地点,谈判议题,主要结果,参加方,5,狄龙,回合,1960.91962.7,日内瓦,关税减让,就近4400项商品达成新关税减让,使占应税进口额20%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20%.,45,6,肯尼迪,回合,1964.51967.6,日内瓦,1.关税减让,2.非关税壁垒,就近60000项商品达成新关税减让,工业品进口关税下降35%.第一次涉及非关税壁垒,并制定了第一个反倾销协议GATT文本增加了第四部分.,53,7,东京,回合,1973.91979.4,东京,1.关税减让,2.非关税壁垒,以一揽子关税减让方式,就影响世界贸易额3000亿美元的27000项商品削减关税25% 33%达成9个东京回合守则.,99,(含29个非缔约方),8,乌拉圭回合,1986.91993.12,乌拉圭,1.货物贸易14个议题,2.服务贸易,达成了包含近40个协议和决定的最后文件.决定建立用来取代关贸总协定的世界贸易组织.,105,124,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WTO),http:/www.wto.org/,(英文),http:/www.xwto,.com/(中文), 世界贸易组织(WTO)与中国,一、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WTO)关系的历史沿革,(一)中国是关贸总协定的原始缔约国,1947年410月中国南京政府参加了关贸总协定第一轮谈判,10月签署世界贸易组织宪章(即哈瓦那宪章)。,1948年4月21日中国签署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5月21日成为关贸总协定原始缔约国之一。,(二)中国与关贸总协定的关系变迁,1950年国民党当局非法退出关贸总协定,新中国政府未能及时承认关贸总协定。,1980年中国政府恢复与关贸总协定接触。,1982年11月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列席关贸总协定第38届缔约方大会。,1984年1月中国签署第三个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成为关贸总协定纺织品委员会正式成员。,(三)中国复关入世的过程,1986年7月,中国正式提出复关申请,并成为乌拉圭回合全面参加国之一。,1987年2月,中国提交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1987年6月,关贸总协定“中国的缔约方地位工作组”成立。,1987年11月,中国提交有关我国外贸制度的答疑稿。,1990年1992年,经历了第9、10次工作会议的讨论,基本结束了对中国贸易制度的审议,并开始进入有关中国议定书内容的实质性谈判阶段。实质性谈判包括两条主线:一条是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即开放市场的谈判;另一条是围绕起草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年之前为复关)法律文件的多边谈判,主要工作是规定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所享有的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1992年1996年,因少数发达国家的阻挠,复关未能如愿。,1997年5月 2001年9月13日,从1997年5月与匈牙利最先达成协议,到2001年9月13日与最末一个谈判对手墨西哥达成协议,在双边谈判中,中国与要求谈判的(后为)37个成员达成了双边协议。至此,中国结束了入世的所有双边市场准入谈判。,2001年11月10日,围绕起草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995年之前为复关)法律文件的多边谈判彻底结束,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文件上签字,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的一员。,二、中国复关入世的基本原则,中国是恢复席位,不是重新加入。,中国政府不是以承担具体进口义务为承诺条件,而是以关税减让为复关的基础。,中国坚持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恢复其在关贸总协定中的缔约方地位。,三、中国入世后的权利和义务,(一)中国入世后应享受的权利,在一百多个成员国中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对所有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时享有普惠制待遇,以及其他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可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争端解决的特设机构和程序,较好地解决中国与其他成员国的贸易纠纷。,获得在多边贸易组织中的发言权。,获得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采取意外与保障措施的权利。,(二)中国入世后应尽的义务,削减进口关税。争取将中国的关税加权平均水平降到关贸总协定要求的发展中国家水平,即13%。,逐步取消若干非关税壁垒。,取消被禁止的出口补贴。,增加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开放服务贸易。,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放宽对引进外资的限制。,案 例,案例一、,中国制造的陶瓷餐具在美“倾销”案,1982年5月14日,美国“餐具紧急委员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诉,指控中国制造的陶瓷餐具以低于“公平价格”在美国市场上进行“倾销”,给美国国内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要求美国政府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4O6条规定,对中国陶瓷产品实行数量配额限制。面对美国陶瓷厂商的无理指控,我方当即采取相应的措施,针锋相对地进行有理有据的斗争。最后国际贸易委员会以四票反对,一票赞成否决了美国“餐具紧急委员会”的控告,以我方胜诉结案。,早在1981年4月22日,“美国旅馆用瓷厂商协会”、“美国餐具紧急委员会”和“炖器、玻璃器皿以及泥制品调节委员会”的三方代表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就以“发展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普遍优惠制受益国会给美国国内工业带来的经济影响”为题,相继发言,他们说:“从1980年2月中国被列为最惠国待遇受益国后,中国陶瓷餐具进入美国市场的速度加快,而陶瓷是属于劳动集约型产品,由于中国劳动力价格低廉,以致中国陶瓷比之美国产品更为便宜。尤其是中国政府采用各种鼓励出口的措施,并根据需要,任意调低价格,以致造成中国货在美国市场的低价倾销。这种不合理的竞争,直接影响到美国陶瓷厂商的经营,使三家工厂因此倒闭,并要求政府限制给中国产品以普遍优惠制待遇,否则,其后果不堪设想。很明显,他们发言的目的在于为征收反倾销税制造舆论。,1982年1月29日,在美国参议院金融委员会下属国际贸易分会的听证会上,“美国旅馆用瓷厂商协会”的代表继续指责我国陶瓷低价“倾销”,认为中国陶瓷的出口价格实际上是由政府制定的,并非取决于生产成本。这就造成美国厂商与外国国有大公司之间的不合理竞争,使美国厂商处于难以抗衡的境地。目前美国6家主要陶瓷工厂开工率不足60,正面;临着中国货和波兰货的威胁,要求政府征收反倾销附加税。,1982年5月14日,由美国7家主要陶瓷厂商组成的“美国餐具紧急委员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投诉,他们诬蔑我国陶瓷餐具像洪水泛滥一样破坏了美国市场,伤害和摧毁了美国制陶工业。对此,要求政府执行1974年贸易法第4O6条规定,对中国陶瓷产品实行数量配额限制。申诉书所陈述的主要论点如下:,(1),美国关税委员会(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前身)早在1972年在审理日本陶瓷破坏美国市场一案时就已确定:“价格低廉的瓷制品直接与本国国内生产的陶制餐具相竞争”。由此推论本申诉书所涉及的美国国内生产的陶瓷餐具与从中国进口的同类产品已构成直接的竞争,而目前这类中国产品均不受配额限制。,(2),从中国进口的陶瓷产品在绝对或相对地迅速增长,而价格却低于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同类产品,处于最低水平。申诉书还以统计数据引证,从198O年起,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陶瓷产品就比1979年增长了195,占美国陶瓷产量的278,消费量的62;而1981年美国进口中国陶瓷产品又比198O年增长了88,占美国国内陶瓷产量的 6O .5,消费量的 11l。由此推论,当低价的进口产品在一个价格高度竞争的市场突然增加的时候,市场本身就将遭到破坏。如果在其他进口来源并无变化的情况下,那么肯定就是低价的、迅速增长的中国产品给美国国内市场造成了破坏。,(3),指控中国陶瓷产品对美国陶瓷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申诉书在陈述该行业受损程度时指出,尽管19801981年间,美国国内消费水平上升了43,但由于从中国进口大幅度增长,美国餐具设备开工率只达到54,产量全面下降了15。在这种情况下,陶制餐具厂商宁愿削减生产,也不愿照常开工,增加库存。有一个在全盛时期曾雇用500名工人的工厂被迫倒闭。好几家陶瓷餐具厂商在1981年根本无利可图,其直接原因就是价格低廉的中国进口产品的“倾销”,这是造成美国陶瓷工业实质性损害的重要原因。,(4),申诉书在结论中再次重申,中国输入陶瓷餐具的迅速增长正在破坏美国市场,并给本国陶瓷工业带来了严重的实质性损害。据此,有必要立即采取有效步骤,执行1974年贸易法第4O6条的规定。当前,适当的作法是对来自中国的进口加以数量配额限制。此配额的标准应足以免除市场破坏现象的继续存在,并能避免给本国工业继续带来损害。,1982年5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受理本案后,按照1974年贸易法反倾销诉讼程序的规定,决定于同年7月19日举行公开听证会,并派出调查人员对本案进行调查,以调查和判定被指控商品对美国制陶工业的损害。,面对“美国餐具紧急委员会”的无理指控,我方当即采取相应的反申诉措施。在我有关总公司和驻外商务机构的组织领导和全力支持下,由8家经营我国陶瓷的客户联合组成了“美国陶瓷进口商协会”,并以该协会名义应诉,以维护其正当权益。在这期间,他们一方面在当地聘请有经验的律师,并积极配合律师做好应诉的充分准备;另一方面,分头会晤了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人员,答复该委员会印发的、内容极为繁琐的调查表,并赶在听证会之前,及时地向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了申辩书。在申辩书中,以大量的事实和有说服力的数据和材料,有理有据地驳斥了“美国餐具紧急委员会”的指控,要求国际贸易委员会否决美国陶瓷厂商的无理控告。,1982年 7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华盛顿总部就本案举行听证会。在会上,除双方律师、原告和被告代表出席作证和发言外,我驻美国商务机构和华艺公司的代表也分别列席了听证会,以表示对本案的关注和重视。,在申辩书和听证会的证词中,被告所申诉的理由,概括起来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从中国进口陶瓷制品并未损害美国国内市场。,被告在申辩书和证词中首先指出,出于中国陶制品与美国陶制品存在着相“类似”或“形成直接竞争”问题,由于中国陶制品对美国出口起点低,增长缓慢,至今仍在美国市场上占很小的比例。1981年,在市场销售量增长的情况下,中国陶制品仅占美国国内销售量的14。显然这样微不足道的数量,不可能破坏美国市场。如果说中国陶制品在美国市场上形成直接竞争的话,则增加陶制品进口必然会促使美国陶制品销售量的下降,而实际情况是陶制品的销售额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升。在1980年和1981年两年内,中国陶制品的进口增加了,而美国国内陶制品的销售额也相应上升了,这就足以证明:从中国进口的陶制品与美国的陶制品在市场上并无明显的互相影响,根本不可能构成对美国市场的损害。,再所谓中国瓷餐具与美国陶餐具之间已经“形成直接竞争”的说法更是言过其实。根据美国餐具市场的调查,中国对美国出口的瓷餐具与美国生产的陶餐具,无论从外观、所用原料,还是从使用习惯、配套方法以及推销渠道等方面来看,都是极不相同,也不类似的,根本谈不上“形成直接竞争”。据消费者证实,从中国进口餐具并不影响美国陶制品的销售。消费者选购中国餐具主要是为正式宴会餐桌上使用,而购买陶餐具则是为一般日常便餐时使用。即使在超级市场上,顾客在购买高档商品时,往往在选购中国陶瓷器皿的同时,也购买陶、烙制品供日常便餐时使用。正是由于这一基本区别,餐具市场对不同餐具的价格也各异,两者并不存在价格上的互相竞争。可见,中国的瓷餐具与美国的陶餐具是属于不能相互替代的、并非“类似”或“直接竞争”的商品。,第二,从中国进口的陶制品并未造成对美国制陶工业的威胁和实质性的损害。,被告在申辩书中指出,美国的低价餐具市场过去一直是由日本垄断的。后来由于其劳动力昂贵而失去竞争能力,市场逐步由中国瓷器取代,所以,对美国来说,从中国进口瓷餐具只是取代正在逐步退出市场的日本餐具,而并不存在损害美国陶餐具的生产和市场问题。如果仅以某一国家的进口量与其国内消费量相比较,就指控进口量的绝对或相对增加,必然会影响该国的陶瓷工业,那么,这种推论显然是不合逻辑的。它忽视了从其他国家进口的绝对或相对减少这一重要因素。根据以上分析,完全有理由相信,根本不存在中国瓷餐具对美国制陶工业造成威胁和“实质性损害”的可能性。,申辩书和证词在反驳中国陶瓷制品对美国制陶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时还指出,近两年来,中国瓷餐具对美国出口之所以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美国国会批准中美贸易协作,中国商品享受最惠国待遇的必然结果。因此,这种贸易的增长,完全是两国经济关系的正常发展,而不是破坏美国市场。如果从扩大中美贸易,弥补中国方面的贸易逆差考虑,美国方面就更不应该对中国出口商品施加种种限制。至于美国陶瓷产量之所以逐年下降,其真正的原因还在于美国本身的经济不振,在于其制陶工业经营管理不善,产品设计陈旧等原因所致。必须指出,近年来,美国的塑料、玻璃合成的廉价餐具正在日益取代其本国陶瓷餐具,使之越来越缺乏竞争性而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这也是影响美国陶餐具销售的一个重要原因。,总之,美国陶瓷制造商把上述种种原因已经导致的产量下降,企图嫁祸于中国,指控从中国进口陶瓷制品对他们造成损害,这是不公道的,完全不符合客观实际的。相反,限制从中国进口陶瓷产品无助于解救美国陶瓷工业,它只会使美国陶瓷品生产继续处于停滞、落后状态而缺乏市场销售能力,以致破坏市场已经建立起来的正常秩序,使消费者受到损害。这显然不是解决其工业危机的办法。,由于被告所提供的调查材料和事实有力地驳斥了“美国餐具紧急委员会”所谓中国陶瓷餐具出口对美国生产和市场所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并且揭露和分析了美国陶瓷生产下降的症结所在,而美国陶餐具生产厂商既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调查材料以证明我瓷餐具出口对美国生产和市场造成“实质性损害”,又不能证明这种“损害”与其“工业”之间的因果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 1982年 8月 3日对本案裁决时,不得不以4票反对、1票赞成否决了“美国餐具紧急委员会”对我国陶瓷餐具“倾销”的指控。根据美国反倾销法诉讼程序的规定,该案即审理完毕,终止一切调查。,1982年8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了该委员会给美国总统的报告。报告承认,瓷器与陶器无论在外观还是在使用上都是不同的,它们之间的竞争也是有限的。中国陶瓷餐具没有破坏美国的陶瓷生产,美国陶瓷厂商的困难是由于经济形势及同行竞争造成的。至此,本案以我方胜诉结案。,(二)点评,反倾销是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一项基本原则,旨在抵制国际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国际经济秩序,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但随着国际贸易竞争日益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反倾销原则及规定在实践中已被西方发达国家歪曲和滥用,成为各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手段。,自从1979年我国出口的糖精在欧共体遇到首起反倾销调查,截止到1996年,我国出口商品在国外遭受反倾销调查案件已超过200起,除对方主动撤诉外,相当数量案件是以进口国征收反倾销税或我国出口公司承担提价,减少出口量而结束。反倾销已成为困扰我国出口贸易的一个严重问题。,近些年我国出口商品遭受反倾销指控具有以下特点:,(1)对我国出口商品反倾销的国家不断增加,既有美国、欧盟、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又有韩国、印度、墨西哥、巴西、智利、委内瑞拉、南非、尼日利亚等发展中国家。 (2)我国遭受反倾销指控的商品越来越多。国外反倾销措施涉及纺织、服装、轻工、家电、五金、化工、矿产品、医药、农产品等各大类出口商品。其中机电产品的比重不断提高。 (3)有的商品连续在几个主销市场受到指控。,(4)一些受配额限制的商品也被指控反倾销。,目前,我国大中型企业正抓紧转换经营机制,越来越多的企业直接面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但我国出口产品在国外不断遭受反倾销指控,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因此掌握反倾销法规的主要内容,熟悉反倾销案件的审理程序,想办法冲破反倾销措施的限制,对于发展我国出口贸易是十分重要的。,陶瓷餐具反倾销诉讼案是较早的一起案件。该案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和针锋相对的斗争,终于取得了胜诉。通过本案例的分析研究,有助于研究美国反倾销诉讼问题,为今后应诉提供有益的经验。,思考题:,1请分析一下陶瓷餐具反倾销诉讼案我方胜诉的原因,2我方应如何组织应诉?,3如何减少或避免反倾销案件的发生?,案例,二,、,世贸规则:十大贸易案例,提起中国入世,我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进口车什么时候降价?进口商品会不会更便宜?”这没有错。但我们常常忽略一个事实:全球化中的中国不应只扮演消费者的角色,还应是有竞争力的生产者。因此,对中国企业来说,重要的是正视现实,最大限度地利用规则为自己争取利益。入世时刻,解读曾经发生过的贸易纠纷,或许会对我们有所帮助。,柯达攻击富士,案由,故事发生在一个极端的背景条件下乌拉圭回合。日本对彩色和黑白胶卷的进口关税承诺降到了零,即外国产品,如美国柯达进入日本市场已经不存在任何障碍。富士和柯达是世界上胶卷业的两个霸主,在日本市场上,柯达每时每刻都在寻找机会击败对手。,在市场准入问题上,柯达很难挑剔日本。那么如何利用WTO规则寻找打败对手的突破点呢?柯达使用了GATT第23条1款。美国说日本并没有违背WTO的某一特别的义务条款,日本实现了其在历次回合中关于关税减让的承诺。,但是,日本政府关于胶卷销售的措施,却使美国因日本在肯尼迪回合、东京回合和乌拉圭回合中所作的关税减让而应带来的好处正在丧失或减损,这一点违背了GATT第23条1款。,具体地说,美国指责的日本限制流通的措施,鼓励并促进了日本胶卷市场销售体制从多种商标的大商场出售转变到单一商标的专卖销售,从而制约了进口胶卷的销售能力,妨碍了柯达的市场开拓能力。,裁决,美国在该案中败诉。WTO专家组认为,要确定某一情况在谈判时是否可以预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这一情况是在谈判前出现的还是在谈判后出现的。日本用充分的材料证明了在谈判过程中,专卖销售体制已经存在。,点评,这一案例说明,即使在零关税下,企业依然需要像柯达那样运用规则争取市场,也能够像富士那样运用规则抵制冲击。,美日汽车贸易战,案由,1995年5月16日,美国政府单方面宣布,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301节、304节(即单边报复制度的“301条款”),将对来自日本的豪华轿车征收100的关税。,日本车占有美国市场14的份额,而美国车仅占有日本市场15的份额。在双方的汽车零部件贸易中,美国则有128亿美元的逆差。1993年7月,日本虽然同意谈判解决汽车市场的开放问题,但实际上却拒绝与美国进入谈判程序。因此美国采用这样的措施,要求日本向世界汽车商开放市场,而且要求日本市场应该具有相应的透明度和竞争性。,这涉及世界贸易中的一个原则问题:美国依据“301条款”进行报复的单边性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制度的多边性是否相容?简言之,美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作出决定之前,是否有权单方面作出制裁决定并实施制裁措施?,出于对美国单边报复制度的不满,1998年11月25日,欧盟根据WTO规定起诉了美国,认为“301条款”与WTO的相应规定不符,造成了欧盟利益丧失或受损,也损害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裁决,专家组最终裁决,美国不可以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作出决定之前单方面确定制裁措施,但“301条款”并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和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有关规定。这一裁决,使得美国事实上仍然可以运用“301条款”对其他国家实行贸易制裁和威胁,尤其是对世贸组织的非成员国进行单方的制裁。,点评,中国入世后,虽然我们将来面对的贸易争端可以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框架下获得相应的解决,但也要注意诸如美国实施“301条款”这样的单边制裁行为对我们的危害。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应据理力争,联合其他受到损害者共同提出申诉,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解决争端的多边机制维护中国的利益。,韩国酒税案,案由,根据韩国酒税法,韩国对国内烧酒征收35的税,而其他进口蒸馏酒(威士忌、伏特加、郎姆酒等)的税率是100。欧共体和美国认为韩国违背GATT1947的第三条第2款,即国内税的国民待遇条款。本案的关键是确定威士忌、伏特加等蒸馏酒和韩国的传统烧酒是否是相同产品。因为根据GATT第3条2款,只有在对相同产品征税高于国内产品的情况下才可以援引此款。如果不是相同产品,征收不同的税是理所当然的。,在准备中,韩国律师特意向日本咨询(日本曾有过类似的案件),什么样的人适合作为该案的专家。日本给出了一个非常具有实践意义的建议。日本说,既然此案涉及的是酒类,专家本身应是饮酒者,那么他就可以品尝出威士忌和烧酒的区别。另外,韩国认为,为了证明烧酒和威士忌等不是相同产品,可以从价格差价上入手。威士忌比烧酒要贵12倍。按照反垄断法的一般规则,存在如此巨大价格差距的两种产品是不构成竞争性和替代性的(进而不是相同产品)。,韩国认为如果专家组中有一个具有反垄断法背景的律师在,那将有助于从相同产品的认定上为此案打开缺口。韩国也从各个方面积极准备应诉材料。例如,在一本当时欧共体出版的向韩国出口食品导读中发现了最为有力的证据。这本书中讲述了烧酒和威士忌等酒的不同。此外,韩国注重了每个细节,例如,在听证会上,韩国为了克服语言的困难,认真准备了书面材料,所有问题的回答均按书面材料进行。,裁决,很遗憾,这个案子最终结果是韩国败诉。但韩国在此案中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为本国以后处理国际贸易纠纷提供了帮助。,点评,中国企业已经遭受许多双边纠纷,但是,我们实战的经验和能力还是不够的。因此,对于我们来说,学会使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当务之急。,美国钢铁反倾销案,案由,1996年,由于对美钢铁进口的迅猛增长,美国的钢铁公司就通过行业协会向美国政府表示了对于此种状况的高度关注,要求进行反倾销调查。美国钢铁学会为了能够保证政府顺利发起反倾销调查,提供了各方面的详细材料。1998年,一系列和钢铁危机有关的立法草案被提交到美国国会。1999年1月5日,美国总统向美国国会提交了行动计划,在行动计划中,总统保证采取行动保护美国的钢铁业,并保证在以后避免这种进口增多现象的出现。美国政府还为了钢铁行业的利益去和俄罗斯进行谈判,最后达成了协议。,点评,当国际贸易争端发生时,企业首先要做的并不是要到WTO对簿公堂,而是先要通过国内行业组织、商会向政府游说,寻求支持。尤其学会利用有利于自己的法律依据,尽力开拓讨价还价和斡旋妥协的谈判空间。,美印羊毛织物摩擦,案由,美国强制实行了过渡性保护措施,从1995年4月18日开始限制进口印度的羊毛织物男工衬衣和女式衬衣。在措施实施以前,美国和印度就前者的主张,进口羊毛织物男式衬衣和女式衬衣会对国内企业引起严重损害进行了磋商。由于磋商没有产生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印度就把案件提交给世贸组织解决。,裁决,在审核事实之后,专家组发现,在认定增加进口是否会引起对国内企业的损害时,美国没有审查在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六条中列出的全部经济变数。在认定损害国内企业和增加进口之间因果关系时,必须把这些变数考虑进去。美国也没有像条款要求的那样审查对国内企业的损害是不是顾客喜好变化或技术更新的结果。因而,专家组得出结论,美国实施临时性保护措施,违背了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规定的义务。美国执行的专家组的决议,撤销了过渡性保护措施。,点评,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要求对进口纺织品和服装进行歧视性限制的国家在10年期限内逐步取消限制,结束时间是2005年1月1日。虽然协议的目标是促进取消这些限制,但是允许进口国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措施”限制进口,如果某些种类纺织品的进口对生产同类产品的本国企业带来了“严重损害的危险或构成了实际威胁”。协议的第六条陈述了经济因素(例如,产量、生产率、产能的利用、库存、市场份额、出口、工资、就业、国内市场价格、利润和投资方面的变化),在决定增加进口是否会引起损害时,这些因素都必须考虑进去。协议还进一步规定,如果严重损害或实际威胁是由其他因素引起的,比如技术更新或顾客喜好的变化,此类保护措施不得强行实施。,美国石油歧视案,案由,1991年,美国环保局提出了对于国内和国外炼油商不同的标准,他们认为国外炼油商缺乏1990年检测的、足以证明汽油质量的真实数据,只能通过一个“法令的底线”显示他们汽油的质量。而国内炼油商可以通过3种可行方法制定“独立的底线”。这一标准对外国炼油商采取了歧视政策,造成市场竞争的不均衡,从而引起一场贸易纷争。,委内瑞拉在给WTO的诉状中强调,美国石油标准违背了GATT中的最惠国待遇,因为它对从某一第三国(加拿大)进口的石油采用了“独立底线”方案。同时,美国也违背了国民待遇,因为对美国国内石油公司采取了更优惠的待遇。,裁决,美国败诉。,点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是WTO给予各成员的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伤害国民待遇或最惠国待遇,就会引起贸易争端。WTO多个案例都运用了这一原则,说明一个看似简单易懂的原则却含有着最丰富的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在关税、政策、规则等各个层面进行调整,避免出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学会“真正”运用国民待遇原则。这是因为过去我们一不留神就给了外资许多优惠政策,这些“超国民待遇”当然不妥。,美国反果汁倾销案,案由,1998年,美国企业诉中国果汁倾销。接到美方的反倾销诉讼时,中国湖滨果汁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山东省烟台北方安德利有限公司、中鲁果汁集团公司和陕西海升果汁有限公司等9家国内企业经过充分的准备欣然应诉。在应诉过程中,中国企业一方面对国际市场上倾销价格的认定和技术处理方面作出了有利于我方的安排。另一方面,在中国相关法律技术人才奇缺的情况下,特地聘请了具有25年反倾销办案经验的美国资深律师为主办律师来办理此案。,裁决,经过艰难的应诉,美国国家贸易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对来自中国的浓缩苹果汁增收51.74的反倾销税,比起美国企业最初要求的91,不能不说是大获全胜了。,点评,面对世界各国对我国反倾销诉讼浊浪滔天,中国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呢。,第一,要积极应诉。应诉是我们应对反倾销的关键。正像打官司有原告和被告一样,并不是谁是原告谁就有理,被告有申辩的权利,最终理在何方要服从法庭的裁决。,第二,该起诉,就起诉。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反倾销是一柄双刃剑,谁都可以利用它置对手于败境。与国际社会对我国的反倾销诉讼相比较,我国对外国产品提出反倾销诉讼的比例太失平衡,获胜的案例就更是凤毛麟角了。在国际范围内的反倾销斗争中,我们不能总是处于消极防御、被动挨打的地位。,第三,该应诉但不要盲目应诉。我们提倡积极应诉,就是说应诉就要有胜诉的把握,起码要有胜诉的可能。这意味着在应诉之前要进行充分的准备,不顾自身的条件限制,仓促应诉是不可取的。,原产地认定案,案由,1886年美国在贸易的贝壳案中最早提出了关于产品原产地认定的思路。该案争论的焦点是“进口的经清洗和磨光后的贝壳是否仍为贝壳制品”,如果是贝壳制品,按美国当时的法律应征收35的从价税;如果不是贝壳制品,则免征进口税。,裁决,美国最高法院最后认定“经清洗及磨光后的贝壳仍为贝壳。与贝壳相比,清洗及磨光后的贝壳并未加工成具有完全不同的名称、特征或用途的一项不同的新产品”。,点评,这一贝壳案对于原产地认定的思路对于后来国际贸易中货物“原产地”的界定产生了重大影响。目前普遍接受的“原产地”定义是:经一个以上国家加工制造的产品的原产地,是对该产品施加最后一个实质性改变(形成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名称、特征或用途的新产品)的国家,而原产地原则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关税的征收上。假设有甲、乙两国是WTO的成员国,丙国不是WTO成员。丙国生产的服装对乙国出口,再将其出口到甲国,对这一交易甲国打算征收15的关税。假设甲国在WTO中的承诺关税是10,是否可以控告甲国违背WTO的承诺或是最惠国待遇原则?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服装产于丙国,而它不是WTO成员国,不受WTO规则的约束和保护。,我国在原产地问题上的规定,随着进出口的增加,也在从无到有,不断完善。但是我国的原产地规则存在很多问题,标准还没有完全和WTO及国际惯例接轨,可操作性差,在国际贸易中保护本国产业的作用不强。我国进入WTO之后,应尽快完善原产地原则,不但大的框架要改进,甚至对某一种产品的特别规定都要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关税的正常征收和对国内企业的适当保护。总之一个原则,越是全球化,越要注意运用原产地原则。,知识产权保护案,案由,印度在独立以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90以上的印度制药业市场份额和所有权仍然掌握在外国公司手中。为了培育民族医药业,维护国民健康,印度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性政策措施。,1970年的印度专利法第五节确认了程序专利(给予某一用以制造合成药物的程序以专利),但并未确认产品专利(给予产品自身以专利),即对于食品、药品的物质不授予专利,仅对制造方法授予专利。 1994年,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商讨签署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时候,印度医药界就对TRIPS的影响进行了评估。印度药品制造商协会1994年称TRIPS协定将导致药品价格上涨5到20倍。,但印度政府还是签署了这份协议,主要是权衡考虑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其它协议还是有利于印度利益。与此同时,印度也意识到1970年的专利法必须进行调整,由于当时议会休会,总统便颁布1994年专利(修订)条例,以临时适应TRIPS的要求。1995年3月印度临时适用的行政条例到期失效,永久条例又因议会被解散而没有建立起来,这一失效造成了印度与发达国家的矛盾。加入TRIPS协议后,印度政府在国内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的调整上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印度应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来重新立法;而另一方面,却面对消费者、民族工业的强烈反对。最后印度政府因为没有及时调整国内政策而被欧美告到了世界贸易组织。,裁决,世界贸易组织判定印度没有执行TRIPS协议,在世界贸易组织的监督下,印度作出了调整。,点评,印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表明了面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发展中国家的两难:一方面,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内的法律与世贸组织的规则必须一致,这是成员的基本义务。但是,在另一方面,法制、法规的变革和政策的调整又会影响到国内某些利益。印度前总理英迪拉甘地曾经讲过:“医疗发明将不设专利权,生死之间不能牟利。”当时印度担心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和产品价格的上升会提高药品的成本,使得穷人无法承担就医的费用。,但有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不惜将其与国际贸易结合、挂钩,对于违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进行交叉报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只用了十几年,就走完了一些国家几十年要走的路。但必须看到,这个体系和WTO的冲突是大量存在的。因此,入世后中国同样面临如何调整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问题。不能否认,我们在做调整的时候,经济上在不同层面或不同行业将因此受到负面影响。但最为明智的选择是在加入WTO之际及时调整相关立法,使制度层面的冲突降低到最小。,动物保护案,案由,海龟是被70年代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入最高级别保护的濒危珍稀动物。以往,海洋拖网捕虾作业中对海龟的误杀是这一珍稀动物生存的最大威胁。为了保护珍稀的海龟,美国国会在1973年通过的濒危物种法案中将各种占有、加工、加害为海洋拖网捕虾所误害的海龟视为非法。1989年美国在这一法案的修正中又增加了推动其他国家使用既能够提升海虾捕获量,又能使误入捕虾网的海龟得以逃生(逃生率97)的海龟排离器(TED)的条款(609条款)。,该条款的含义是,推动其他国家使用TED提高海龟的保护程度。在一定的海域内,如果某国的捕虾网上没有使用海龟排离器,或没有达到美国保护海龟的标准,美国将禁止从该国进口捕获的野生虾及虾类制品。1996年美国又将这一禁止扩大到一切国家,由此引发了贸易争议,20多个国家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或作为第三方介入。申诉方认为,美国立法保护海龟值得肯定、支持,但若其他国家没有类似立法,美国便禁止从这些国家进口捕获的野生虾类产品,属于国内法律域外适用的单边行为,危害了多边自由贸易的原则,并给其他国家造成了损失。,裁决,贸易争议解决机构成立的专家组拒绝了世界许多动物保护与环保组织提供的佐证意见(协助报告),判定美国败诉,其609条款违背了世界自由贸易原则,不能援引GATT中“有效保护可耗竭天然资源”的条款而例外,必须予以修改。经美国上诉,1998年10月,世贸组织的上诉机构并未同意专家组的意见,认为专家组不能拒绝其他国际组织的协助报告,美国援引“可耗竭天然资源”的条款成立,但在执行中存在着不合理的差别待遇,过于武断,违背了GATT的精神。,点评,这个案例的关键是,美国采用贸易交,叉制裁来强化环境保护是否合法,而问题,的另一方面是保护环境是否已经成为一种,贸易壁垒形式。,今天,国人都知道维护世界贸易的自由化是世贸组织的重要任务,世界贸易组织就是维护自由贸易优先、反对成员国采取单方面的贸易限制措施来达到贸易之外的政策目标。为了达到其政策目标,,WTO,制约着许多领域,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向更多的领域扩展,环境与贸易问题就是其中的一个新议题。,MBA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小论文选题,(作业),世贸组织授权欧盟对美实施40亿美元报复措施述评,中美、欧美、日美钢铁贸易战(选一即可),中日贸易纠纷,美国增加农业补贴及各国的反应,中国2002年度(或2001年度)贸易统计及其分析,中国2002年度(或2001年度)吸引外资的统计及其分析,中国2002年度(或20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