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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八章 保险公司偿付力量的治理,第一节 偿付力量的概念和种类,其次节 保险公司偿付力量的影响因素,第三节 保险公司偿付力量的静态监管,第四节 保险公司偿付力量的动态监管,第五章 我国保险公司偿付力量的治理,第一节 偿付力量的概念和种类,一、偿付力量的概念,二、偿付力量的经济内涵,三、偿付力量边际的种类,第一节 偿付力量的概念和种类,一、偿付力量的概念,保险公司的偿付力量是指保险公司对所担当的风险在发生超出正常年景的赔偿和给付数额时的经济补偿力量。,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仅要求资产能够完全归还债务,而且资产必需超过负债到达肯定额度,也就是最低偿付力量。,保险费保险基金担当赔偿和给付义务,二、偿付力量的经济内涵,技术预备金=保费预备金+赔款预备金,技术预备金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负债,股东权益=资本金+总预备金+未安排盈余,股东权益属于保险公司的自有资金,假设:实际损失=损失期望=技术预备金,则只要资产=技术预备金,足以偿付全部责任,假设:实际损失损失期望,则技术预备金缺乏以赔付,就要动用自有资金,则偿付力量=自有资金+技术预备金,资产=偿付预备金+技术预备金,技术预备金是经过严密计算建立的,与保险公司预期的赔付责任相匹配,属于保险公司正常的财务收支。,而影响财务稳定的真正风险来自超过预期损失的赔付,这一超出局部由偿付预备金来负担。,偿付预备金对应于股东权益,即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总预备金和未安排盈余构成了保险公司偿付力量的经济内涵。,三、偿付力量边际的种类,偿付预备金数量的大小并不能评估保险公司的偿付力量是否充分,而必需同保险经营的业务量联系起来考察。,将偿付预备金与保费收入作比照,即为偿付力量边际。该指标是考察偿付力量强度的指标。,偿付力量边际越高,说明保险公司偿付力量越强。,偿付力量边际引申的另外概念:,1、最低偿付力量边际:保险公司为了履行其赔偿和给付的义务,在理论上应当保持的偿付力量边界。,2、法定偿付力量边际:保险监管部门为确保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依据保险法规定的最低偿付力量。,3、实际偿付力量边际:保险公司依据业务规模实际应保持的偿付力量额度。,假照实际偿付力量 法定偿付力量边际,只能说明保险公司技术无偿付力量,而不能说明保险公司已经无力归还将来的负债。只要保险公司实际资产大于实际负债,保险公司始终是有清偿力量的。,当保险公司技术无偿付力量时,监管机关往往通过责令公司追加资本或限制业务规模,使最低偿付力量到达法定偿付力量。,假照实际偿付力量 法定偿付力量边际,只能说明保险公司具备了法律要求的偿付力量,并不表示财务稳定。,实际偿付力量过高会造成低效率:,在保险公司营业规模和盈利规模不变的状况下,资本的增加意味着投资酬劳率的下降,降低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在投资酬劳率下降的状况下,增资本身也会发生困难。,保险公司在满足法定偿付力量的根底上,测算适合自己最低偿付力量边际。,适度的偿付力量边际,是在安全和效率之间权衡所作出的选择。,实际偿付力量提高会增加安全性,但是会降低效率,影响投资酬劳率和今后增资,其次节 保险公司偿付力量的影响因素分析,一、保险公司的偿付预备金,偿付预备金越大,应付超常损失的力量就越强;偿付预备金的增减,表达了保险公司偿付力量的消长。,偿付预备金=资本金+总预备金+未安排盈余,影响偿付预备金的因素:,1、赔付率的波动:赔付率高,偿付预备金削减;,2、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可以扩大利润,增加偿付力量、增加经营的稳定性;,3、费用水平:费用水平影响利润凹凸,影响偿付力量;,4、业务增长率: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净值,增加利润,另一方面业务增长过快,导致未到期责任预备金快速扩大;,5、红利安排,二、承保力量的掌握,运用再保险机制。保险法99、100条的规定。,三、保险赔偿基金损失概率计算的准确性和牢靠性,保险赔偿基金损失概率计算牢靠程度越高,保险赔偿基金与实际支付赔款的偏差越小,保险公司的赔偿力量就越稳定。,保险法99条: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100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急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担当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局部,应当办理再保险。,第三节 保险公司偿付力量的静态监管,一、规定最低资本金,二、财务比例分析法见194页,三、风险资本要求法,全美保险监视官协会NAIC编制的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假设有保险公司超过4项或更多比率,则保险公司偿付力量缺乏。,对于超大型保险公司,即保险人在至少17个州开展业务且毛保费收入超过5000万美元的人寿保险公司及毛保费超过3000万美元的财产责任保险公司消失偿付力量缺乏的风险,NAIC对其进展偿付力量追踪系统分析。,风险资本法RBC:以实际资本与风险资本的比率为指标,通过指标值的大小变化,衡量有关资本相对风险的充分程度以及监管机构应实行的监管行为。,风险资本模型:风险细分,进展协方差调整得出总风险根底资本。,四、现场检查法,财务状况的检查和市场行为的检查。,1、美国的现场法定检查,大多数州的法规都要求监管机关定期对各公司进展现场法定检查,一般每三至五年,每家保险公司都要被检查一次。,2、加拿大的法定现场检查,完全依靠于外部审计人员对保险人财务状况的审计结果,其法定检查的重点是评估偿付力量风险的大小。,第四节 保险偿付力量的动态监管,一、美国的现金流量测试,猜测和比较资产与负债在将来某个时间段内可能的现金流量的时间和数量分析偿付力量等指标;,现金流量测试虽然是分析预备金充分与否以及量化风险的有效工具,但并不适用于全部产品,只适用于长期产品以及对经济条件变化特别敏感的寿险业务。,二、加拿大的偿付力量动态测试,通过面临的风险,建立模型,测试保险公司在现在和将来业务相关的预备金和盈余的充分性。,三、偿付力量动态监管的优点,对于寿险公司,通过测试可以觉察威逼公司维持良好财务状况的各种因素,并提出消退和缓解这些因素的对策,并与公司准时调整,加强盈余治理,确保公司保持持续的偿付力量;,对保险监管机构来说,可以依据精算师提交的偿付力量状况报告,清晰地了解各家公司实际状况,从而实行相应措施,提高保险监管的准确度和有效性。,第五节 我国保险公司偿付力量的监管,一、保险法对偿付力量治理的规定,第九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力量。保险 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保险监视治理机构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第七十九条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依据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保险监视治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第九十九条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第一百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急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担当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局部,应当办理再保险。,二、保险公司偿付力量额度的规定,保险公司偿付力量额度及监管指标治理规定 2023年3月24日:,第四条财产保险公司应具备的最低偿付力量额度为下述两项中数额较大的一项:一最近会计年度公司自留保费减营业税及附加后1亿元人民币以下局部的18和1亿元人民币以上局部的16;二公司最近3年平均综合赔款金额7000万元以下局部的26和7000万元以上局部的23。经营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保险公司,承受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第五条人寿保险公司最低偿付力量额度为长期人身险业务最低偿付力量额度和短期人身险业务最低偿付力量额度之和。长期人身险业务是指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人身保险业务;短期人身险业务是指保险期间为1年或1年以内的人身保险业务。,1.投资连结类产品期末寿险责任预备金的1和其他寿险产品期末寿险责任预备金的4;上款所指的寿险责任预备金,是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法定最低责任预备金。2.保险期间小于3年的定期死亡保险风险保额的0.1,保险期间为3年到5年的定期死亡保险风险保额的0.15,保险期间超过5年的定期死亡保险和其他险种风险保额的0.3。二短期人身险业务最低偿付力量额度的计算适用第四条的规定。,三、保险公司监管指标的规定见206页,四、对偿付力量额度和监管指标的治理,保险公司偿付力量额度及监管指标治理规定 2023年3月24日:,第十六条偿付力量充分率等于实际偿付力量额度除以最低偿付力量额度。对偿付力量充分率小于100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可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据具体状况实行以下监管措施:,一对偿付力量充分率在70以上的公司,中国保监会可要求该公司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到达最低偿付力量额度要求,逾期未到达的,可对该公司实行要求增加资本金、责令办理再保险、限制业务范围、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固定资产购置、限制经营费用规模、限制增设分支机构等必要的监管措施,直至其到达最低偿付力量额度要求。,二对偿付力量充分率在30到70之间的公司,中国保监会除实行前款所列措施外,还可责令该公司拍卖不良资产、责令转让保险业务、限制高级治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在职消费水平、限制公司的商业性广告、责令停顿开展新业务以及实行中国保监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三对偿付力量充分率小于30的公司,中国保监会除实行前两款所列措施外,还可依据保险法的规定对保险公司进展接收。,第十七条在本规定施行前按本规定计算的偿付力量充分率已经小于100的保险公司,应乐观实行有效措施改善自身的偿付力量状况。除适用第十六条的规定外,中国保监会还可依据各公司的特殊状况,实行必要的监管措施,促使公司提高偿付力量。,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保险公司治理规定,第八十四条 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力量额度为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认可资产和认可负债确实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其次节 法定偿付力量边际的规定,第八十五条 保险公司最低偿付力量额度标准由中国保监会规定和调整。,第八十六条 保险公司实际偿付力量额度低于最低偿付力量额度的,应当实行有效措施,改善偿付力量状况,并将其有关整改方案、具体措施和到期成效等状况向中国保监会报告。,认可资产(1)认可负债(2)实际偿付力量额度(3)=(1)-(2)最低偿付力量额度(4)偿付力量溢额(5)=(3)-(4)偿付力量充分率(%)(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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