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讲师版)

上传人:文*** 文档编号:25256201 上传时间:2021-07-22 格式:DOCX 页数:35 大小:39.5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险法(讲师版)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保险法(讲师版)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保险法(讲师版)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保险法练习题温馨提示:;“F:代表错误 T”:代表正确“A”代表保险法条 “”代表错误地方“红色斜体”代表正确答案 “加:”代表需补充 “删除”:代表画横线地方需删除“A16(2) ”代表保险法第16条第二款1 .依照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及其他经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性机构(删除)可以经营商业保险业务。(F) A6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T) A73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 对被保险人可以不(应当)具有保险 利益。(F) A314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 除保险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T) A155 .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T) A16(2)6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弁不)退还保险费。(F) A167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T) A16(5)8 .保险事故是指被保险人发生财产损失,或者被保险人发生的死亡、伤残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F) A169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在投保 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 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 产生效力。(T) A17(2)10 .保险合同一旦成立丕童_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有关内容。(F) A2011 .投保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F) A1212 .保险人受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 险金额的协议后1个月(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F) A2313 .保险费(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F) A1814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 数额先于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 额。(T) A2515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为 1 (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F) A2616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为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计算。(T) A26(2)17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向保险人提出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需(弁不)退还保险 费。(F) A2718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均(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F) A2719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 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可对该保险 事故(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F) A2720 .再保险分出人拒绝支付保险费时, 再保险接受人可以(不得)向原保险的投 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F) A2921 .再保险接受人与原保险人对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负有 (不负)连带 责任。(F) A2922 .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 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T) A29(3)23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 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公平考虑各方利益作出(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F) A3024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转让应当及时(无需)通知保险人。(F) A4925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开始后,经投保人和 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删除)合同当事人可以(不得)解除合同。(F) A5026 .根据财产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投 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 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T) A5127 .在财产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 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但不可以解除 合同(或者解除合同)。(F) A5228 .财产保险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通知义务的, 因保 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T) A5229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的, 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 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但合同另有约定除外。(T) A5330 .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可不 退还保险费(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 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F) A5431 .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T) A5532 .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 除财产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 按照保险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F) A5533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T) A5634 .除财产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 例承担保险金赔偿责任。(T) A5635 .再保险(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 事故分别与2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F) A5636 .财产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时,如需发生额外费用(删除),被保险人不必(必 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F) A5737 .财产保险的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可为(不超过)保险金额的2倍(删除)。(F) A5738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在保险人赔偿后 30日内,投保人可 以解除财产保险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15 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T) A5839 .财产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加:且保险金 额等于保险价值),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F) A5940 .因第三者对财产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可在(白)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前(之日起)、先行(删除)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 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F) A6041 .因第三者对财产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 赔偿金额。(T) A6042 .财产保险的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后,被保险人无权(有权)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F) A6043 .财产保险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 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T) A6144 .财产保险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 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无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该行为无效)。(F) A6145 .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 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T) A6146 .(加: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保险事故外)财产保 险的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F) A6247 .财产保险的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 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分别(删除)承担。(F) A6448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 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 者财产保险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T) A6549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 讼的,(加: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 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 (保险人)承担。(F) A6650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员不 (删除)具 有人身保险利益。(F) A3151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 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 有保险利益。(T) A3152 .人身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一旦发现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弁按约定退还保单保险价值)。(F) A3253 .人身保险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 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充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 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T) A3254 .人身保险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 应付保险费,投保人无权要求 (删除)保险人(加: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 保人。(F) A3255 .人身保险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但家庭直系亲属除外(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除外)。(F) A3356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T) A3357 .人身保险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 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 金额的,合同无效。(T) A3458 .人身保险中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可以转让或者质押。(T) A3459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必须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加: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F) A3560 .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分期支付保险费。(T) A3561 .人身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 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 约定外,投保人(加: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天或)超过约定的期限30 (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F) A3662 .人身保险依照投保人未按期支付保费而使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 止之日起2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T) A3763 .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业(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F) A3864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过_(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加:指定)。(F) A3965 .人身保险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T) A3966 .人身保险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可以由监护人指岸受益人)。(F) A3967 .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只工(可以)指定一人(加:或数人)为受益 人。(F) A4068 .人身保险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T) A4069 .人身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上回(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 通知保险人。(F) A4170 .人身保险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T) A4171 .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死亡后(加:无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F) A4272 .人身保险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T) A4373 .人身保险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 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T) A4374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力口: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二 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F) A4475 .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T) A4576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 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 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加: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 权利。(F) A4677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 三者请求赔偿。(T) A4678 .投保人解除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15 (30) 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F) A4779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 亡的,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 金价值。(T) A4580 .保险公司必取!可以)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F)81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5 (2)亿元。(F) A6882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可为(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或无形资产(删除)。(F) A6983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3_ (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F) A7184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 3 (6)个月内, 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具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F)A7885 .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10% (20%)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F) A9786 .保险公司提取的保证金可用于支付保险金和 (除用千)清偿债务之(外不得 动用)。(F) A9787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加:不)具有法人资格,自行承担其民事责任 (删除)。 (F) A7488 .保险公司因营业需要可自行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不 (删除) 需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F) A8489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可二(除)依法分立、合并、(或者)被 依法撤销里(加:外不得)解散。(F) A8990、保险公司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 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 算。(T) A9091、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具持 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 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T) A9292、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按顺序清偿)。(F) A9193、保险公司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T) A9194、保险人可以(不得)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F) A9595、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T) A9596、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T) A9897、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并在保险 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等。(T)A10098、保险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本保险公司(国务院)制定。(F) A10099、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不得低于认可负债。低于负债的, (减去认可负债的差 额不得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按照国务 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规定的数额。 (F) A101100、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的总和(加:四倍)。(F) A102101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 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 5% (10%),超过的部分应当 办理再保险。(F) A103102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再保险,并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T) A105103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金融债券、股票(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 式。(F) A106104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 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控,且有权查询保险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T)A138105 .保险公司必须按照保险法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准备金、办理再保险。(T) A98 A105106 .整顿过程中,被整顿保险公司的原有业务继续进行。(T) A143107 .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接管而中止(不因接管而改变)。(F)A145108 .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长接管期限,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T) A147109 .接管期限届满,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接管,并予以公告。(T) A148110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T) A127(1)111 .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 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具有代理权的, 该代理行为无效(有效)。但保险人可以 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F) A127112 .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经委托人同意,可(不得)同时接受2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F) A125113 .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F) A128114 .保险佣金只限于向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T) A130115 .被保险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 付保险费义务的人。(F) A10116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F) A11117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保险合同而产生(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F) A12118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T) A16119 .保险人未及时支付保险金义务的, 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 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T) A23(2)120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 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T) A24121 .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重复保险(再保险)。(F) A28122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T) A53123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T) A551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 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T) A57125 .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 险标的的保险。(F) A65126 .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 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T) A79127 .保险公司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方可撤消分支机构。(T) A84128 .保险公司可以聘用任意(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精算专业人 员,建立精算报告制度。(F) A85129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 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T) A89130 .保险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或者偿付能力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标准,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保险市场秩序、损害公 共利益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并公告,依法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 清算。(T) A150131 .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清偿所欠税款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 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金。(F) A91132 .保险公司依法终止其业务活动,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可保留1年(应。 ( F) A93133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T) A95134 人身保险业务, 包括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T)A95135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T) A95136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T) A99137 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安排方案, 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管理机构备案。 ( T) A104138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建立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 ( T) A108139 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 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T)A136140 整顿组有权监督被整顿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 ( T) A142141 被整顿、被接管的保险公司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T) A149142 保险公司对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 (加: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 5 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 ,不得少于10 年。 ( F) A87143 .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 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F) A117144 .保险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T) A129145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有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T) A116 A162146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 人保险公司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 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T) A116 A162147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保险法规定,未按照规定缴存保证金 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2万元以上10万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T) A167148 .违反保险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非法经 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0万元的,处20万元 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T) A160149 .保险公司未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T) A84 A163150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T)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A157151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 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 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 任的商业保险行为。(T) A2152 .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混业 (分业)经营、江(分业) 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通过金融控股集团综合设立(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F) A8153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 当具有保险利益。(F) A12154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或口头 (删除)形式载明合同内容。(F) A13155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T) A16(6)156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 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T) A17 (1)157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 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 效力。(T) A17 (2)158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并且(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无效。(F) A19 (1)159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条款无效。(T) A19 (2)160 .变更保险合同的,月 (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来实现(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F) A20161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 确定的部分,完全(删除)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F) A21162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 投保 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一型L与确认保险事故的 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F) A22 (1)163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 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T) A22 (2)164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T) A23165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T) A9 (2)166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作出核定后,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10 (30)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F) A24167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T) A23168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只需退回自 己多得的保险金即可(应当退回或者赔偿)。(F) A27169 .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书面或口头(删除)告知再保险接受人。(F) A28 (2)170 .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T) A29171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 不得向保险人 请求赔偿保险金。(T) A48172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加:和义务)。(F) A49173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 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T) A49 (4)174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只能(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不能(或者)解除合同。(F) A51 (3)175 .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T) A51 (4)176 .被保险人在保险费未交的30日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 约定给付保险金,并不(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F) A36177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 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加:或者超过约定期限60天未支付当期保费的,合同效力中止)。(F) A36178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T) A37179 .投保人为与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T) A31(1)180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 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 人按一定比例(删除)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F) A43181 .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 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保险凭 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T) A41182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力口:应当按约定支付手续费) 保险人应当退还全额(删除)保险费。(F) A54183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一定比例(删除)为赔偿计算标准。(F) A55(2)184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T) A56(1)185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T) A56 (3)186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只能通过提高给付的 保险金从而获得保险标的的全部(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 的的部分)权利。(F) A59187 .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 所有的(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所有情况。(F) A63188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 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 任确定的,即使有(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也(删除)应当向被保险人(直 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再由其转交给第三者(删除)。(F) A65189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 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 任确定但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 偿保险金。(T) A65 (2)190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无论(删除)被保险人是否(未向)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人都要 (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F) A65 (3)191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 (2)亿元。(F) A69 (2)192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经营规模,可以调整 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使得(删除)净资产可以(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F) A69 (2)193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月(删 除)需提交如下材料: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可行性研究报告,筹建方案。(F) A70194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 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T) 67 (2)195 .欲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T) A72196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设立保险公司开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T) A73 (2)197 .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需 要提交拟设机构5_ (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材料,设立申请书等材料。 (F) A75 (2)198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30 (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分支机构经 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F) A76199 .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代表机构可以(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F) A80200 .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T) A77201、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由保险行业协会 (国务除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规定。(F) A81202、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 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 7(5)年的,不 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F) A82203、保险公司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 3% (5%)以上的股东, 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 (5%)以上的股东,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F) A84204、保险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中 介服务机构,可视情况(应当)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不用(应当)说明理由。(F) A88205、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T) A86(2)206、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T) A89207、破产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公司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删除)进行计算。(F) A91208、转让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 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T) A92209、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各保险公司自行制定,也可交(删除)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辅助 (删除)制定。(F) A98210、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T) A95211、保险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删除)制定。(F) A100212、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T) A103213、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T) A10721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加: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F) A107215、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会计报告准则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保险产品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F) A110216、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T) A111217、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保险代理人登记管理制度, 加强对保险 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得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F)A112218、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使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T) A113219、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F) A118220、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 取得保险行业协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F) A11922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可以(必须)为实 缴货币或无形资产(删除)。(F) A12022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或任职后1年区(删除)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F) A121223、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缴存 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在给付保险金和偿清债款时,保险代理机构、保险 经纪人可以动用保证金、 但必须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备案。(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F) A124224、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T) A117225、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 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T) A126226、保险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T) A129227、接受委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给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委托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F) A129228、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解散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T) 132229、接受委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独立、客 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和鉴定,除委托机构外 (删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F) A129230、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遵循依法、公开、公正 的原则,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 益人的合法权益。(T) A134231、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 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 严重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中报新的保 险条款和保险费率)。(F) A137232、保险公司未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责任准备金,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再保险,或者严重违反本法关于资金运用的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保险公司逾期未改正的,国务院保险季度管理机构将对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弁可以责令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F) A140233、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股东、实际控股人在指定的期 限内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T) A151234、保险公司的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危及公司偿付能力的, 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在按照要求改正前,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 构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转让所持的保险公司股权。(T)A152235、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3 (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F) A155236、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未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的,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T) A155237、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T) A158238、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或者未取得经 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的,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负(5倍) 以下的罚款。(F) A160239、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T) A161240、保险公司超额承保,情节严重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0 (5) 万元以上20 (30)万元以下的罚款。(F) A164241、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申请批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 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直接,(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 吊销业务许可证。(F) A16524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 者变更组织形式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 款。(T) A168243、违反本法规定,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从业资格的人员的,由保险监督管 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1 (2)万元以上5 (10)万元以下的罚款。(F) A169244、违反本法规定,转让、出租、出借业务许可证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T) A170245、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 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T) A173246、违反本法规定,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拒绝或 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5. (10)万元以上30 (50)万元以下的罚款。(F) A172247、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人员从事个人保险代理活动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_ (2)万元以下的罚款。(F) A174248、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T) A176249、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T) A176250、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行保险业。(T) A17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金融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