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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九章 护士执业管理法律制度,学习目标:,1熟悉国内外护士执业管理法律制度的渊源。,2掌握我国护士执业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规定和实践。,3了解国际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的相关知识。,第九章 护士执业管理法律制度学习目标:,1,案例引入,一、传染病毒性肝炎案,【案情提要】某市区卫生院院长李某某,主要负责传染病预防管理工作。自2010年3月至11月,李某某在明知该区先后有28人被卫生院确认为病毒性肝炎患者后,既未向上级报告疫情,又不采取任何防控措施,最终导致该市108人被感染病毒性肝炎。,【案情提问】本案中李某某的行为有哪些违法之处?应承担什么责任?,案例引入一、传染病毒性肝炎案,2,【案情分析】,本案中李某某作为其所在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负责人,其应当承担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内的疫情报告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李某某在发现病毒性肝炎患者后,就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因此,本案中李某某因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李某某,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本案中已造成传染病大范围传播的严重后果,李某某还可能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第九章护士执业管理法律制度ppt课件,3,护士条例解读,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护士条例(以下称条例)。护士条例从护士的执业资格、权利义务、医疗机构的相关职责等多方面对护理工作进行了规定。,护士条例解读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4,一、护士条例立法目的,护理是一项涉及维护和促进人的健康的医疗活动,具有专业性、服务性的特点。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护理事业发展比较迅速。护理工作为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护理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护士条例立法目的护理是一项涉及维护和促进人的健康的医疗活,5,1.护士的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目前,在新老人事体制并行的情况下,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着正式编制人员和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的双轨管理机制。一些医疗机构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不享有参加继续教育、职称晋升的权利,不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这些问题不仅侵犯了护士的劳动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护士队伍的稳定,不利于护理专业的发展,不利于对病人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1.护士的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目前,在新老人事体制并行的情,6,2.部分护士责任心不够。一些护士不能全面、严格地履行护理职责,忽视基础护理工作,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导致护患关系紧张,影响了医疗质量,甚至引发医疗事故。一些医院的护理工作简单化,护士仅注重执行医嘱,忽视了主动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巡视病房和基础护理等工作,忽视了对病人的生活照顾、心理护理和康复指导,忽视了与病人的沟通、交流。,2.部分护士责任心不够。一些护士不能全面、严格地履行护理职责,7,3.医护比例严重失调。部分医疗卫生机构重医疗、轻护理,随意减少护士职数。特别是有些医院认为护士不能为医院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对护士队伍建设和护理工作发展没有纳入医院整体发展规划中。由于病房护士少,病人需要的生活照顾不能满足,医院就让病人花钱聘护工,虽然满足了病人的生活照顾需要,但给危重病人的护理带来了安全隐患,特别是由于护工承担部分带有治疗性的护理工作,使护士应履行的观察病人病情变化的职责成为虚有。,3.医护比例严重失调。部分医疗卫生机构重医疗、轻护理,随意减,8,中国护理人员现状,根据2011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1年底,全国注册护士总数为224.4万人,比2005年增长了89.4万,增长了66%,占全国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6%。我国每千人口护士数从2005年的1.06提高到了1.66,是我国历史上护士数量增长最快的时期。,中国护理人员现状根据2011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9,二、护士条例立法思路,条例在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三点:,1.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通过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规定对优秀护士的表彰、奖励措施,来激发护士的工作积极性;鼓励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学习护理知识,从事护理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二、护士条例立法思路条例在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三点:,10,2.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明确护士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士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3.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通过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在配备护士、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加强在本机构执业护士的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促使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士护理行为,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2.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11,三、从事护理工作的条件,为了确保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具有保障病人健康和医疗安全的执业水平,条例总结我国护士管理的经验,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规定,只有受过专门训练并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才能从事护理工作。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四个条件:,三、从事护理工作的条件为了确保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具有保障病,12,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4.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3,四、护士的权利,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劳动部关于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2.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医学教育网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3.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四、护士的权利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城,14,5.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6.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7.关于护士的表彰、奖励,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5.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15,五、护士的义务,1.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这是护士执业的根本准则,即合法性原则。这一原则涵盖了护士执业的基本要求,包含了护士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大量具体规范和应当履行的大量义务。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约束,护士履行对患者、患者家属以及社会的义务。,2.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3.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五、护士的义务1.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16,4.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这实质上是对患者人格和权利的尊重,有利于与患者建立相互信任,以诚相待的护患关系。,5.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4.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这实质上是对患,17,此外,为了加强对护士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护理行为的规范,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纪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护士执业良好纪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此外,为了加强对护士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护理行为的规范,,18,六、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1.按照卫生部的要求配备护士,护士配备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工作质量,更直接影响到护理质量、患者安全。因此,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卫生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卫生部规定的实施步骤,自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六、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1.按照卫生部的要求配备护士,19,2.保障护士合法权益,(1)应当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2)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3)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4)应当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2.保障护士合法权益,20,3.加强护士管理,(1)应当按照卫生部的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不得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以及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2)应当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护士因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护士作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3.加强护士管理,21,1.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时限为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 C,A 1年内B 2年内C 3年内D 4年内,1.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时限为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 C,22,2.以下不属于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规定的开展专业护士培训的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的是 B,A 手术室和肿瘤护理B 供应室和感染控制C 重症监护和急诊急救D 器官移植,2.以下不属于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23,3.对于初次发现护士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可以作出的决定是 A,A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B暂停医疗卫生机构6个月以上,一年一下执业活动C核减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科目D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3.对于初次发现护士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24,4.护士执业注册证书主要内容不包括 D,A 护士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B 护士执业地点C 颁发护士执业注册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签章D 护士的学历、职称,4.护士执业注册证书主要内容不包括 D A 护士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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