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与医务人员相关的刑事犯罪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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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Company Logo,*,*,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浅谈与医务人员相关的刑事责任,主讲:刘东海律师,浅谈与医务人员相关的刑事责任主讲:刘东海律师,医务人员为主体的犯罪行为,两大类,涉及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等经济类犯罪,1,涉及侵害病人人身健康权利,的医疗事故罪,2,医务人员为主体的犯罪行为两大类涉及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等经济,2,第一部分,医务人员受贿等,经济类犯罪,第一部分,3,医务人员受贿的问题,引言,:,近些年来,在我国医务事业蓬勃发展,医术水平不断提高,医院硬件设施不断改善的良好大环境下,却出现了不和谐的另一面:广大患者医疗方面负担沉重,合法权益屡受侵害,医患关系持续紧张,医务人员声誉不断降低。造成这一切的重要原因就是一双巨大的“黑手”,回扣。面对这种形势日益严峻,运用刑法加以调整的必要性日益深重。,医务人员受贿的问题引言:,4,一、在经济类犯罪中主体及罪名的相关区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医疗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一、在经济类犯罪中主体及罪名的相关区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5,涉及医务人员贿赂罪的犯罪行为,三大类:,3,.,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该医务人员不论其身份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一律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1.,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构成受贿罪。,2.,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及医务人员贿赂罪的犯罪行为三大类:3.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6,主体区分:,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主体区分: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7,二、国家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受贿罪,案例:徐州市某医院检验科主任包志明犯受贿罪、贪污罪,包志明,现年,50,岁,,2019,年任徐州市某医院检验科主任。,2019,年春节前,包志明收受试剂供应商陈某,2000,元,帮其获得了某项试剂的长期供应合同,后包志明再次收受其现金,1.8,万元。,2019,年春,包志明以解决费用为名,公然向检验设备供应商刘某索贿人民币,2,万元。几年间,包志明单独受贿,6,万余元。,2019,年,包志明和主管试剂的检验师迟银娥合谋,收受戴某现金后,与戴某签订购销合同。一来二往,戴某基本“承包”了检验科的大部分采购量。在此期间,戴某先后,19,次向迟银娥的银行卡汇款,共计人民币,251860,元,被包志明迟银娥二人均分。,2019,年,6,月,包、迟二人利用申报生化试剂采购计划和代为验收入库的职务便利,指使南京某供应商陈某虚开购买生化试剂发票一张,金额为人民币,6.72,万元,由迟银娥办理虚假入、出库手续。发票报销后,赃款落入二人口袋。陈某趁机向中心医院推销高于徐州当地市价的试剂,包、迟二人不得不违心接受,仅此一项,该院损失惨重。,2019,年,4,月,18,日,包志明、迟银娥二人被举报。在讯问中,包志明拒不伏法。检察官们克服了种种困难,对每笔证据进行印证核查,很快查清了包志明利用职权贪污、受贿的事实。在铁的事实面前,包志明、迟银娥交代了其贪污、受贿问题。,2019,年,1,月,15,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包志明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迟银娥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二、国家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受贿罪案例:徐州市某医院检验科主任包,8,相关法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3,条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385,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388,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意见,第,4,条第,1,款 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相关法条 医疗事故第53条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9,受贿罪,概念:,一般形式,: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特殊形式,:斡旋受贿,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概念:,10,受贿罪,客体,犯罪对象:,贿赂,客观方面,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2.,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主体,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七规定,,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支付的资费为准。,八规定,,收受银行卡的,不论受贿人是否实际取出或者消费,卡内的存款数额一般应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使用银行卡透支的,如果由给予银行卡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透支数额也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受贿罪客体犯罪对象:客观方面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体国家工作,11,受贿罪刑事责任,刑法,第,386,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383,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受贿罪刑事责任刑法,12,二、非国家工作人员为主体 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例:,徐州市某医院检验科主任包志明犯受贿罪、贪污罪,张某于,2019,年被重庆某医院聘任为骨科主任。,2019,年底,有医疗器械供应商向张提出,按医院购买器械数额返点给他们回扣。张召集科室的几个医疗小组组长开会,商讨如何收取和分配回扣。此后,销售商按销售金额的,15%,返点。张某收到回扣后就把钱发给医生组长,再由组长平分给参加手术的医生。,2019,年,重庆市医疗卫生系统对收受回扣现象开始进行整顿,张某等人赶忙收手。一年后,张见风声已过,又故伎重演。到,2019,年,张某带头收受回扣计,7,万余元,张某个人分了,1,万余元。,张某与医院签订的是聘用合同,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收受回扣,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院根据,11,月,20,日生效的“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非国家工作人员为主体,13,相关法条,刑法,第,163,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六),第,7,条 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定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其他单位”作广义解释,即指公司、企业以外的所有单位,将所有商业贿赂的主体都纳入到刑法调整范围。,意见,第,4,条第,2,款 医疗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即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相关法条 刑法第163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1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概念:,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概念:,1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客体,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制度,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3.,犯罪对象是财物、回扣、手续费以及相关非财产性利益。,客观方面,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3.,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为他人谋取利益,5.,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特殊主体,,即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故意,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客体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制,16,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事责任,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事责任,17,三、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收受 贿赂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例:,浙江省人民医院康复医邱纪方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邱纪方今年,44,岁,硕士毕业的他原先是浙江省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医药代表王某在,2019,年和,2019,年两次找到了邱纪方,希望他帮忙提交该药的申请报告,并附上了,2000,元的好处费,邱纪方收下了。该药品的申请获得省人民医院批准后,邱纪方就利用自己开处方的机会,多开一些这种药给前来诊疗的患者。从,2019,年,12,月到今年,4,月,邱医师一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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