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作权自我保护--校园及网路着作权问题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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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以編輯母片,第二層,第三層,第四層,第五層,按一下以編輯母片標題樣式,網 路 著 作 權,陳秀峯,中華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理事,建業法律事務所顧問律師,長榮大學助理教授,2007.05.31,1,網 路 著 作 權 1,壹、網路侵權之嚴重性,網路侵權就像害蟲,使創意產業受到重創,近年因網路P2P侵權的衝擊,唱片業已應聲倒閉1/3,盜版每成長10,就吃掉科技業5000個工作機會,最終將導致產業蕭條,人民失去就業機會,(2004年8月號218期遠見雜誌專刊報導),2,壹、網路侵權之嚴重性2,貳、目前網路侵權之型態,利用網路銷售仿冒品、盜版品(例如盜版書籍、視聽、音樂、電腦軟體等商品),再為實體交付,將他人著作非法放置於網路,直接透過網路進行傳輸,以點對點(P2P)檔案分享之方式,非法交換或傳輸他人著作,3,貳、目前網路侵權之型態利用網路銷售仿冒品、盜版品(例如盜版,貳、案 例,(案例來源:智慧財產局網站),4,貳、案 例4,案例一,用各種P2P軟體交換及下載音樂、電影、軟體、電子書著作的人,只要繳納會費,真的就可無限制下載、傳輸別人的著作嗎?,-任意下載、傳輸 除合理使用外,,侵害,重製權,、,公開傳輸權,-會費 軟體之使用費,不包括著作之授權費,Kuro地院判決,5,案例一用各種P2P軟體交換及下載音樂、電影、軟體、電子書著作,案例二,自己利用BT軟體,任意自網路下載圖片或,影片等著作,是否違法?,-自己下載動作可能同時與數人共同完成,公開傳輸行為 侵害,重製權,、,公開傳輸權,6,案例二自己利用BT軟體,任意自網路下載圖片或6,案例三,安裝從網路上獲得之軟體序號,並利用來破解軟體業者之防盜拷措施,更將該軟體序號之檔案公布於網路上供公眾存取、使用,有無侵權?,-侵害,重製權,、違反,防盜拷措施,-可能觸犯,刑法,取得刪除、變更電磁紀錄、生致損,害,罪,最高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NT.20萬元,有學生提供他人電腦軟體序號,事後體會其非法行為之,嚴重性,深表後悔,告訴人考量學生前途而撤回告訴,7,案例三安裝從網路上獲得之軟體序號,並利用來破解軟體業者之防,案例四,從網路下載圖片後,在其上加些圖形或文字改作成海報,有無違法?,-未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為侵害其,重製權,、,改作權,8,案例四從網路下載圖片後,在其上加些圖形或文字改作成海報,有無,案例五,購買CD、VCD、DVD、錄影帶等,是否均須向廠商索取公開播放證明?,-,公開播放,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和公開演出的行為,-除合理使用外,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否則侵害著作財產權,-如果沒有標示,最好向廠商索取可以,公開播放的證明,以免衍生侵權糾紛,9,案例五購買CD、VCD、DVD、錄影帶等,是否均須向廠商索取,案例六,各單位可否將已購買的圖書、雜誌掃瞄,提供在該單位內的讀者較快速的閱讀、,查詢?圖書、雜誌遺失時,可否到到其他圖書館影印或掃瞄該資料補充之?,-單位內之讀者為特定之多數人(即公眾,),-如非為保存之必要,則侵害,重製權,-,如該圖書或雜誌已,絕版,,則屬,合理使用,-如非絕版,應再行購買,10,案例六各單位可否將已購買的圖書、雜誌掃瞄10,案例七,為了學生方便,可否將一些,免費的軟體先抓到自己的伺服器,,再請學生連到該伺服器下載?,-先確定免費的軟體的授權範圍,-如只是免費使用,則未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有侵害其,重製權,、,公開傳輸權,之問題,11,案例七為了學生方便,可否將一些11,案例八,因為教學需要,於課堂上播放電影片斷,,又由於執行網路教學,而須放在網路上,有侵害智財權嗎?,-在課堂上播放電影,片斷,合理使用,-放在,網路,上 如未獲得授權,,則侵害,重製權,、,公開傳輸權,12,案例八因為教學需要,於課堂上播放電影片斷,12,案例九,教科書出版社提供之教師用教學投影片,,如於網路上供學生下載,是否侵害智財權?,-如產生,替代市場,效應,則非合理使用,-侵害,重製權,、,公開傳輸權,13,案例九教科書出版社提供之教師用教學投影片,13,案例十,若僅供私人繳交報告(不公開發表),,而於網路下載他人資料,但有註明出處,,是否侵害智財權?,-為,研究,或,正當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則可,14,案例十若僅供私人繳交報告(不公開發表),14,案例十一,若把外國的電視新聞報導或影片的一部分,製成多媒體教材,連結在網路教學上,,請問是否侵害智財權?,-電視新聞報導及影片,視聽著作,-如未得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侵害,重製權,、,公開傳輸權,15,案例十一若把外國的電視新聞報導或影片的一部分15,案例十二,如果上網的教材,遺漏註明出處,而只有,僅限課程使用的浮水印,能夠豁免侵犯著作權的追訴嗎?,-註明出處 著作權法之規定,違者,NT.5 萬元罰金,16,案例十二如果上網的教材,遺漏註明出處,而只有16,案例十三,老師在準備網路教學的教材時,如何避免,侵害智財權?,-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利用“,CC,”授權著作,17,案例十三老師在準備網路教學的教材時,如何避免17,何謂CC Creative Commons,Creative Commons是一個非營利組織(NPO),鑒於有些人可能並不想完整地行使法律所賦予之智慧財產權而成立,Creative Commons藉著在其網站上免費提供全世界一套授權條款,試圖協助人們表達出其希望分享其著作之方式,保留部分權利,與,不保留部分權利,18,何謂CC Creative CommonsCrea,Creative Commons之計畫內容,Creative Commons的第一項計畫是提供予公眾一套免費的著作權授權條款,以建立合理且具彈性之著作權機制,這些授權條款將可幫助著作人告訴全世界,在某些條件下,他們願意與他人自由分享其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並協助每個人在網路上找到鼓勵創意重複利用之園地,Creative Commons專注於在學術、電影、音樂、攝影、文學、教材與其他創意作品之授權,但不涉足軟體授權,19,Creative Commons之計畫內容Creativ,Creative Commons授權條款,姓名標示,允許他人對你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及衍生著作進行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等利用行為,但對方必須保留你的姓名標示,非商業性,允許他人對你的著作及衍生著作進行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等利用行為,但僅限於非商業性的目的,禁止改作,允許他人對你的著作原封不動地進行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等利用行為,但不得就衍生著作為之,相同方式分享,只有當他人將衍生著作採用與你的原著作相同之授權條款時,你方允許他人散布衍生著作,20,Creative Commons授權條款姓名標示20,教育者及學者 V.CC授權,採用Creative Commons授權,您將能對此資料庫的創立盡一份力,藉此資料庫,舊教材將能被改作成新教材,且大眾都能獲得學習的權利,使用Creative Commons授權不僅是一種為著作選擇合理著作權的方法,而且也是一種我相信其他(保護著作權)的方法的說法,然後採取行動,Creative Commons授權是種對您的學生表示善意的方法,同時也說明著作權法應該如何運作,21,教育者及學者 V.CC授權採用Creativ,參、著 作 權 法 概 要,22,參、著 作 權 法 概 要22,一、何謂著作,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23,一、何謂著作 23,二、(網路)著作之種類,語文著作,音樂著作,戲劇、舞蹈著作,美術著作,攝影著作,圖形著作,視聽著作,錄音著作,建築著作,電腦程式著作,24,二、(網路)著作之種類 2,三、(網路)著作之保護要件,原創性,人類精神上之創作,一定之表現形式-,表達,足以表現作者之個別性或獨創性,如非抄襲或複製,雖二作品內容相同或,極相似,皆為創作而享有著作權,(81台上3063判決),25,三、(網路)著作之保護要件25,四、著作人之權益,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26,四、著作人之權益26,四、著作人之權益,(續),著作人格權,-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禁止變更權,(同一性保持權),27,四、著作人之權益(續)27,四、著作人之權益,(續),著作財產權,-,重製權,(重製 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28,四、著作人之權益(續)28,四、著作人之權益,(續),著作財產權,(續),-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29,四、著作人之權益(續)29,四、著作人之權益,(續),著作財產權,(續),-公開展示權,-改作、編輯權,-散布權,-出租權,30,四、著作人之權益(續)30,五、(網路)著作之合理使用,著作之合理使用,-對著作權之適當限制,促進 社會文化發展,權利人 v.利用人,31,五、(網路)著作之合理使用31,五、(網路)著作之合理使用,(續),合理使用之,判斷標準,-利用之目的及性質,-著作之性質,-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率,-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註明出處,32,五、(網路)著作之合理使用,六、著作財產權之保護期間,-著作人,終身,,再加上,死亡後,可以由其子孫繼承,50年,-,例外,公開發表後50年,(不具名或別名著作、法人為著,作人之著作,、特定著作如攝影、,視聽、錄音、電腦程式及表演,),-,著作財產權消滅之著作,任何人皆可利用,但須注意不可侵害著作人格權,33,六、著作財產權之保護期間,七、著作人格權之存續,-著作人死亡或消滅,其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不得侵害,-,例外,,依利用行為之性質及程度、社會,之變動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違反該,著作人之意思之著作者,不構成侵害,34,七、著作人格權之存續34,八、對侵害著作權之救濟,民事,救濟,-可請求排除或防止侵害,-著作人格權被侵害,可請求損害賠償,-著作財產權被侵害,可請求賠償其,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著作財產權被侵害,可請求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銷毀侵害行為做成之物或主要供其用之物等,-刊登判決書,(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時,得請求法院酌定,NT.1萬-100萬元之賠償額。,如侵害行為屬故意且情節重大,賠償額最高NT.500萬元),35,八、對侵害著作權之救濟 35,八、對侵害著作權之救濟,(續),刑事,救濟,-重製、公開侵害、侵害著作人格權、,版權、未明示出處等,-執行業務者侵害行為之連帶處罰,-判決書之刊載,(,告訴乃論,,但重製於,光碟,及,常業犯,為,公訴罪,),36,八、對侵害著作權之救濟(續)36,八、對侵害著作權之救濟,(續),行政,救濟,-,海關查扣,37,八、對侵害著作權之救濟(續)37,九、結 論,尊重著作權,合理使用,38,九、結 論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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