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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纳税信用评级,管理新措施,诚信兴商宣传月,纳税信用评级诚信兴商宣传月,1,企业纳税人信用根据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纳税信用评级越靠前,企业享受便利就越多,。今天给大家梳理一下,,企业纳税人信用,评级是如何评出来的,并介绍,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最新举措。,企业纳税人信用根据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2,纳税信用评价方式,01,纳税信用评分依据,02,纳税信用评价时间,03,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04,目 录,CONTENT,纳税信用评价方式01纳税信用评分依据02纳税信用评价时间03,3,纳税信用评价方式,01,纳税信用评价方式01,4,纳税信用评价方式,一,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两种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用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方式一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5,纳税信用评分依据,02,纳税信用评分依据02,6,纳税信用评分依据,二,税务部门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B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M级新设立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D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 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纳税信用评分依据二税务部门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7,纳税信用级别评价时间,03,纳税信用级别评价时间03,8,纳税信用级别评价时间,三,税务机关,每年4月,会确定上一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将在4月份确定评价结果时一并审核调整。,纳税信用级别评价时间三税务机关每年4月会确定上一年纳税信用评,9,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04,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04,10,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以下简称公告),推出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措施,并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新措施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两增加,两调整”,这些措施将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促进税法遵从。,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公布国家税务,11,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两增加:,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增加纳税信用评价前指标复核机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两调整:,调整纳税信用起评分的适用规则,调整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适当放宽有关标准,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两增加:,12,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1,、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出台背景:,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作为独立核算企业的一个部门,之前未作为独立的纳税主体参与纳税信用评价。随着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部分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需要获得纳税信用评价级别的愿望较强。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公告明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1、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13,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1,、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评价方式:,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通过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46号)所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1、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14,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为保持纳税信用评价的连续性,保障社会相关主体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可靠性,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后,在其存续期间将与其他正常参评企业一样,适用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为保持纳税信用评价的连续性,保,15,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2,、增加纳税信用指标评价情况的复核机制,为优化纳税服务举措,在提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复评的基础上,公告增加了纳税信用指标评价情况的复核机制:,即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将在4月份确定评价结果时一并审核调整,并按时发布评价结果和提供纳税人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2、增加纳税信用指标评价情况的复,16,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3,、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起评分规则,调整前,调整后,一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从100分起评。,只要在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的,即可从100分起评。,调整后的规定大幅增加100分起评的企业数量,提高纳税人评为A级、B级的概率。该规则将从开展2020年度评价起适用,以往年度已做出的评价结果不作追溯调整。,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3、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起评分规则,17,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4,、调整纳税信用D级评价保留规则,调整前,调整后,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其中,对D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的措施中包括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不得评价为A级。,对于因年度指标得分不满40分被评为D级的纳税人,次年由直接保留D级评价调整为评价时加扣11分;,对于直接判级的D级纳税人,维持D级评价保留两年、第三年不得评为A级。,直接判级是指发生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第二十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被直接判为D级。,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4、调整纳税信用D级评价保留规则,18,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以适当“扣分”代替“保留2年D级”,既贯彻了失信惩戒的原则,也更有助于激励纳税人积极主动改善自身信用状况。,为支持企业及早改善纳税信用状况,对2019年度评价中已保留为D级的企业,各省税务机关应于2020年11月底前,主动调整其2019年度级别,之前年度已评出的级别不作追溯调整。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评价时直接适用该规则。,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举措四以适当“扣分”代替“保留2年D,19,感谢聆听,感谢聆听,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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