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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第二章 保险的性质与功能,1,本章教学目的,在评介不同保险性质说和,不同保险功能说,的基础上,要求学生明确保险的定义、本质、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在,宏微观经济中的作用,,商业保险,概念、,构成要素及其与类似制度的异同,以及保险公司的性质和,功能。,2,第一节 保险的性质,一、保险学的起源,(一)初期保险学的出现,14,世纪后半期,海上保险事业在欧洲地中海沿岸地区相当发达。人们经常在威尼斯同保险商人或经纪人签订货物运输和货物交易保险合同。,16,世纪中叶至,19,世纪初期,人们开始研究海上保险行为,出现了一批海上保险法律专著。,3,一、保险学的起源,(二)保险统计学的诞生,概率论和统计学在,18,世纪问世,被引入生命表和保险费率的计算,确立了人身保险经营在技术和数学上的基础,产生了保险数学和保险统计学,形成了人寿保险数学体系,。,19,世纪后期,各国相继设立了保险统计协会。保险医学也应运而生。,1849,年,世界第一个保险学术团体英国保险计算师协会成立,侧重于人身保险经营技术的研究。,1849,年,日本保险学会成立,开始以保险行为为对象的研究。,4,一、保险学的起源,(三)德国保险学,1880,年,德国创办了社会保险,首开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角度研究保险的先例。,1899,年,德国保险学会成立,定义保险为:包括保险的法律性、经济性、数学性和自然科学性研究的综合性科学。,5,一、保险学的起源,(四)美国保险学 美国保险学研究者认为,保险是保障社会经济生活免遭风险的对策,要注重利用保险在私人经济中的作用。美国保险学在人寿保险、灾害保险和内陆水险等方面有卓越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后,美国出版了许多风险管理与保险著作。,6,一、保险学的起源,(五)日本保险学 日本于,1893,年开设保险学课程。保险学者村濑春雄属于英法商业保险学派,偏重于研究保险法、条款论加上实务理论。此外日本还出现了,“,需要补充说,”,和,“,确保经济生活说,”,等重要保险理论和流派。,7,二、经典经济学家对保险的论述(,1,),保险经济学创始人之一、挪威经济学家博尔奇 (,Borch,K.H,.,)在,保险经济学,中总结了经典经济学家论述保险的思想;,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写道:,“,保险交易给个人财产极大的安全,通过将能使个人陷于灭顶之灾的损失分散到大量的投保人中,保险交易依靠整个社会减轻损失,”,。强调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散机制;,8,二、经典经济学家对保险的论述(,2,),奥地利学派的欧根,庞巴维克讨论了意外损失补偿的代价问题,似已涉及到对不确定损失进行补偿的对价即价格的计算原则;,1874,年,洛桑学派著名经济学家利昂,瓦尔拉斯认为保险是消除其他经济活动中固有的不确定性的手段,保险就是国民经济中除保险企业以外的其他经济单位把不确定性转移给保险公司的一种经济行为,目的就是消除除保险企业以外的整个国民经济不确定性;,9,二、经典经济学家对保险的论述(,3,),剑桥学派的著名经济学家艾尔弗雷德,马歇尔,(,1890,),在,经济学原理,中认为保险保险费是厂商为摆脱“灾害的不确定性”所支付的价格,明确指出,企业主们知道,他们所支付的保险费比真正的能给投保人充分补偿的风险费要高,所超过的这一部分就是保险公司的广告费、工作人员工资和净利润。,10,二、经典经济学家对保险的论述(,4,),日本学者园乾治把保险理解成是一种制度安排:保险是多数经营单位,以合理计算的共同分担金作为经济补偿的手段,保障经济安定的互助共济制度。,另一类对保险的定义明确指出,“,保险是契约,”,。,S.,马歇尔认为:,“,保险是当事人的一方收受商定的金额,对于对方所受的损失或发生的危险予以补偿的契约,”,。我国保险法也采用了这种理论。,11,三、保险学说的各种流派评价,12,1.,损失赔偿说,该学说产生于英国,以英国的马歇尔和德国的马修斯为代表。该学说认为,保险是损失赔偿的合同,保险行为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但赔偿损失只适用于财产保险,保险和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宜混为一谈。,【,评介,】,损失赔偿说是海上保险最早在法学上的解释,只适用于财产保险,其局限性是无法用损失赔偿来解释人寿保险问题,因此,不能作为所有保险种类的共同概念,同时,该学说认为保险合同等于保险的观点也是不妥的。,三、保险学说的各种流派评价,13,2.,损失分担说,该学说以,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瓦格纳为代表。该学说认为保险不仅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而且是将损失分担给多数人赔偿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评介,】,损失分担说的贡献在于对保险不拘泥于法律上的解释,而是以经济学为基础,解释保险的性质。但该学说将自保视为保险,并欲将财产损失的“不利结果”包含人身保险,但仍未能对二者的技术特征作较完善的说明。,三、保险学说的各种流派评价,14,3.,风险转嫁说,该学说以美国的魏兰脱为代表,认为保险就是把被保险人的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保险是为了赔偿资本的不确定损失而集聚资金的一种社会制度,它是依靠把多数的个人风险转嫁给他人或团体来进行的。,”,【,评介,】,风险转嫁说认为保险就是风险转嫁,成为美国风险管理理论的源泉。但其所谓风险,指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由损失分摊说蜕化而来,同样不能兼顾财产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的意义。,三、保险学说的各种流派评价,15,4.,欲望满足说,该学说以德国的玛纳斯为代表。,“,所谓保险是以偶然的、应该可以估计到的财产需要的满足为目的,并依照相互主义原则的经济设施,”,。,【,评介,】,欲望满足说明确了保险需要和保险保障的内容,熔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于一炉。但未能区分经济现象的欲望事件和属于技术要件的保险事件,无法区分保险与赌博。,三、保险学说的各种流派评价,16,三、保险学说的各种流派评价,5.,技术说,意大利商法学家维万特认为:,“,保险合同是保险业在发生偶发事件时,用根据这种事件所发生的概率计算出来的保险费公积金来承担一定金额的支付义务的合同。,”,主张在决定保险费时正确评价各种风险程度。因而该学说较重视保险的技术特征,但未能说明保险的目的及其经济作用。,【,评介,】,技术说重视研究保险在技术方面的特征,较过去的保险学说重视其计算技术基础,但未能说明保险的目的及其经济作用。,17,三、保险学说的各种流派评价,6.,相互金融说,该学说认为,保险作为保障社会经济安定的措施,需要以调整货币收支为目的,现代保险也可以被认为是货币的供求关系,因此可以把保险视为相互金融机关。,【,评介,】,相互金融说认为保险是金融机关,如果把保险作为行为和组织来认识,就抓住了保险性质的关键。由于金融的基本概念是货币交换,因此客观上现代保险可被认为是一种货币供求关系。,18,四、保险的概念,保险一词的来源,:,自,1343,年第一张保单算起,保险已有,600,多年历史。中文“保险”起源于英文“,Insurance,”,一词,清代魏源在,海国图志,中翻译这一词为“担保”;日本福泽谕吉翻译其为“保险”,后传入我国,沿用至今。“,Insurance,”,最早的英文含义是:,Safeguard against loss in return for the Regular Payment,定期缴付保险费以取得损失补偿后来有对保险本质更通俗的表达:,one for all,all for one,一人为众,众为一人,19,四、保险的概念,(,一)广义的保险定义,保险是一种以经济保障为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它通过对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由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实现保险购买者风险转移和理财计划的目标。(孙祁祥主编,保险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20,四、保险的概念,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专门用途的保险基金,并对投保人负有法律或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或给付责任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投保人,1,投保人,2,投保人,n,保险基金,政府,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21,广义的保险一般包括由政府部门经办的社会保险、由专业保险公司按商业原则经营的商业保险以及由被保险人集资合办、体现自保互助精神的合作保险等。,四、保险的概念,22,四、保险的概念,狭义的保险特指商业保险。即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23,第二节 保险的功能,一,、,保险的基本功能,(一)分散危险功能,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分散危险,保险把集中在某一单位或个人身上的因偶发的灾害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经济损失,通过直接摊派或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险人,这就是保险的分散危险功能。,(二)补偿损失功能,保险把集中起来的保险费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经济损失,保险所具有的这种补偿能力就是保险的补偿损失功能。,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是手段和目的的统一,是保险本质特征的最基本反映,最能表现和说明保险分配关系的内涵。因此,它们是保险的两个基本功能。,24,保险分摊损失功能案例,1,某保险公司,10000,户保户,平均每家财产价值,10000,元,保险公司对这些保户以往火灾损失情况统计得出,每年平均有价值,100,万元的财产遭到毁损,保险公司据大数法则预计未来一年里这些保户可能遭受的火灾损失为,100,万元。试计算保险费率。,解:所有保户的财产价值总额为,10000,万元,损失率为,100,10000,1,这也是保险公司制定的保险费率,即每单位保险金额所应交纳的保险费。,25,保险分摊损失功能案例,2,据美国,1958,年保险监督官标准普通生命表,以,1000,万人从,0,岁生存开始,,L,X,表示年龄,X,的生存人数,,D,X,表示年龄,X,的人群在生存到,X,1,年龄之前的死亡人数,,D,X,=L,X,-L,X+1,,,Q,X,=D,X,/L,X,,,如,20,岁年龄人群的每千人死亡率,Q,X,是,1.79,,假定保险公司承保,20,岁年龄组的人有,10000,人,死亡给付保险金为,1000,元,保险公司根据生命表预测未来一年所有,20,岁年龄组人群中将有,10000,1.79,17.9,人死亡,需支付保险金,17.9,1000,17900,元。根据损失分摊原理,在不考虑保险公司营业费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需向每个投保人收取,17900,10000,1.79,元。,26,二、保险的派生功能,(一),积蓄基金功能,保险分散危险包含了二层意思:(,1,)空间上分散;(2)时间上分散。,从时间上分散来看,分摊经济损失就带有预提分担金的因素,预提而尚未赔偿或给付出去的分摊金则必然形成积蓄。保险这种以保险费的形式预提分摊金并把它积蓄下来,实现时间上分散危险的功能,就是保险的积蓄保险基金功能。当然,不实行预收保险制的合作保险形态,因不具备时间上分散危险损失机制,因而也就不具有该项功能。,从概念的内涵上可以看出积蓄保险基金是为了达到时间上分散危险,可见,该功能是由保险的基本功能之中的分散危险功能派生而来的。,27,二、保险的派生功能,(二)防灾防损功能,保险是经营风险的专门活动,出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它有防灾防损的利益驱动,除了搞好自身的风险管理,它还会帮助、鼓励和督促被保险人做好防灾防损工作,把这项工作由企业内部推广到全社会,就成为一种社会职能。,世界上第一家消防队就是由英国最早的火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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