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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CHINA CERTIFICATION&ACCREDITATION INSTITUTE,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CHINA CERTIFICATION&ACCREDITATION INSTITUTE,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准则的框架,1.,总则:,1.11.3,2.,参考文件,3.,术语和定义,3.13.3,4.,评审要求,4.14.6,(,65,条,69,款),4.,评审要求,4.14.6,4.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1.14.1.6,4.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2.14.2.12,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4.3.14.3.4,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4.4.14.4.9,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4.5.14.5.33,(,4.5.17.15,),33,条,37,款,4.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6,个方面,65,条,69,款,,4.5.17,包括,5,款,新,CMA,准则与,CNAS,准则的区别,1/3,框架:,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5+1,)和增加,3,个术语解释。关注“诚信”。,CNAS,:,25,个要素。,4.1,法人或其他组织,4.1.6,可设立专门的委员会。,4.2.1 人员管理程序,包括人员录用、培训、管理。,4.2.3 人员只能在,1,个机构从业。,4.2.4,强调人员能力监督,而非关键过程,并进入技术档案(,4.2.6,)。,4.5.6,分包:,强调需事先客户同意。,新,CMA,准则与,CNAS,准则的区别,2/3,4.2.9,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的整体运作,。,4.2.10,和,4.2.11,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具有中等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要求。,4.2.12 特定检验检测的人员资格要求。,4.5.9 处理,投诉和申诉程序,,包括,回避措施。,4.5.21,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要求,4.5.22,能力验证程序。,4.5.30,原始记录保存,6,年。,新,CMA,准则与,CNAS,准则的区别,3/3,4.5.31,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的程序。,4.5.32,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公开公布自我声明。,4.5.33,办理变更内容:名称、地址、授权签字人、项目取消、方法变更、其他事项。,4.6,必要时,认监委发布特殊领域补充要求,4.,评审要求,4.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括:,1,、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2,、私营独资企业;,3,、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即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4,、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4.1.6,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工作开展需要,可在其内部设立专门的委员会。,如果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工作开展需要,可以设立,技术委员会,,协助技术负责人进行,:,标准方法的证实;非标方法的确认;方法偏离的技术判断;检验检测机构方法的制订,等,。,可以设立,风险评估委员会,,协助最高管理者对检验检测机构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预防,减少风险,或将风险降低到最低。,可以设立,申投诉委员会,,及时处理客户申投诉,将客户的申投诉结果做为管理评审的输入。,可以设立,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完成机构内部的生物安全管理。,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确保人员的录用、培训、管理等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人员理解他们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明确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职责。,4.2.2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客观性的体现:,独立,无利益冲突,没有成见,没有偏见,中立,公平,思想开明,不偏不倚,超然和平衡。),4.2.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检验检测机构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4.2.9,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的整体运作;,应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声明;应提供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和证据;应在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建立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沟通机制;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给检验检测机构全体员工;应确保管理体系变更时,能有效运行。,4.2.10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检验检测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检验检测机构应有质量主管,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使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政策或资源的最高管理者。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同等能力,:,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4.2.11,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经考核合格。以下情况可视为同等能力:,a),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b),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c),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是指由检验检测机构提名,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后,由本机构在其能力范围内授权的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人员。,*4.2.12 从事国家规定的特定检验检测的人员应具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资格。,如:,无损检测人员应具有无损检测级资格;,黄金珠宝检验检测机构必须至少应有2名取得国家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资格并已注册的检验人员,其他主要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诸如中国珠宝玉石协会GAC证书等;,司法鉴定人资格等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等。,4.4.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的溯源程序。,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维持其可信度。同时按照程序要求,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4.5.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并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相适应:工作量、工作类型、工作范围,4.5.6 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大,以及关键人员、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标注分包,情况,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4.5.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和申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和申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4.5.10,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程序,。明确对不符合工作的评价、决定不符合工作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工作、批准恢复被停止的不符合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不符合工作。,4.5.1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应保留管理评审的记录,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信息:,质量方针、目标和,管理体系总体目标,;,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内外部审核的结果,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上次管理评审结果跟踪,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客户反馈,申诉和投诉,改进的建议,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资源配备、员工培训。,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管理体系有效性及过程有效性的改进;,满足本准则要求的改进;,资源需求。,4.5.21,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区分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监控检验检测有效性的质量控制程序。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质量控制数据将要超出预先确定的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这种质量控制应有计划并加以评审,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监控和,/,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开展内部质量控制;,b),参加检验检测机构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c),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验检测;,d),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验检测;,e),分析一个样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4.5.2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能力验证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资质认定部门的要求,参加其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以保证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开展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并将相关结果报送资质认定部门。,4.5.23,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a),标题(例如:检验报告、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b),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适用时);,c),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不同);,d),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是属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结束的清晰标识,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的硬拷贝应当有页码和总页数;,e),客户的名称和地址;,f),所用检验检测方法的识别;,g),检验检测样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的标识;,h),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重大影响时,注明样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验检测的日期;,i),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影响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j),检验检测检报告或证书批准人的姓名、职务、签字或等效的标识,;,k),检验检测机构应提出未经检验检测机构书面批准,不得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声明;,l),检验检测结果的测量单位(适用时);,m),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样品所检验检测项目的符合性情况。,九、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专用章的规定,(,163,号令),(二)检验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在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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