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及预防-王向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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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煤矿职业危害及预防,王向伦,单位:,河南煤监局安培中心,该局部内容共分四个章节:,第一节 概述 常用名词术语,第二节 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与管理,第三节 煤矿职业健康监护,第四节 煤矿井下热害及防治概述,了解我国职业危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一节 概述,我国职业危害概况,煤矿主要职业危害的根本情况,职业危害对人体健康的损害,职业危害防控现状,我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及监管现状,本节内容主要讲,:,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1.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2.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重。3.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4.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其危害往往被无视。,目前全国职业病报告的特点:1.尘肺病病例比例增加,发病时间缩短。2.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和硫化氢中毒为主,主要分布在煤炭行业和轻工行业;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和苯中毒为主,主要分布在轻工、有色金属、冶金、电子和机械行业。3.未成年工职业健康损害严重。4.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居前三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0.92、12.85和6.45。2006年分析数据,返回,在煤矿企业中,主要的职业危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可引起矽肺病、煤工尘肺病和水泥尘肺病。,有害气体,: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硫化氢等;硫化氢在煤矿一般少见,一般存在于煤层一定区域或鸡窝煤内,在落煤时逸出。,生产性噪声和振动,不良气象条件,:气温高、湿度大、不同地点风速大小不同、温差大等。,放射性物质,另外,劳动强度大,作业姿势不良也是煤矿井下作业的特点,容易造成职工腰腿痛和各种外伤等。,返 回,职业危害防控现状,:,世界各国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情况: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1954年4月提出了一个全球消除尘肺病的规划。规划的近期目标是推动各成员国制定各自国家的全国性消除尘肺病的规划,到2021年使尘肺病的生病率显著下降;远期目标是到2030年全球消除尘肺病。,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全球消除尘肺病的规划,是继消灭天花、脊髓灰质炎之后,全球倡导消灭的第三种疾病,也是全球通力合作消除的第一种职业病。,返回,我国的职业危害比世界各国都严重。煤炭行业比全国其他行业职业危害更为突出。,工伤:这种职业性伤害有四种情况,1、轻微2、严重3、终身伤害4、死亡,职业病:但凡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都称为职业病。但是,目前所说的职业病是国家明文规定列入职业病名单的疾病,称为法定职业病。尘肺病是我国煤炭行业主要的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职业性多发病:工作相关疾病,患病人数多,引起的病休、缺勤多,支付医疗费多,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大,但它不属于法定职业病范畴,职工患病后不能享受职业病待遇。工作相关疾病在煤矿工人中患病率较高,腰腿疼痛患病率占煤矿井下总人数的2030;胃肠道疾病、胃癌发病率比一般人群高36倍。近10年来,煤矿工人肺癌发病率明显升高。高温矿井的工人高血压病检出率为3040,而一般人群高血压病检出率仅为10左右;皮肤病发病率亦较高。返 回,1、我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职业卫生法律体系:我国的职业卫生法律表现形式按其立法主体、法律效力不同,可分为宪法、职业卫生法律、职业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规章等。,职业卫生工作方针、内容与职业病管理:工作方针为“预防为主、分类管理、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根本工作有三个层面,即,1、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评价2、接触有害因素作业工人健康监护3、职业病患者诊断和治疗;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管理主体。,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分工:分为卫生部门职责、平安监管部门职责和各级煤矿平安监察机构职责三个层级。,2、我国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现状:,我国的职业卫生在监管体制上存在监管漏洞,监管工作几经变化:,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将劳动部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职能,交由卫生部承担;2003年,将卫生部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划到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2005年又明确将此项职能划归国家平安监管总局,煤矿这方面的职能划给了国家煤矿安监局。,但这些规定在局部地区基层没有得到落实和执行,局部省市安监部门反映由于缺少执法人员和没有技术支撑,工作难度很大,职责分工只是停留在文件上。导致职业卫生的现场监管不到位,出现“棚架现象甚至成为真空状态。,返回,第二节 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与管理,一、粉尘浓度的监测与管理: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相关规定。,1.总粉尘: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2.呼吸性粉尘: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4个。2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二、其他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要求: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返 回,第三节 煤矿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检查:1、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应急职业健康检查。2、职业健康检查的方法:一般检查工程、特殊检查工程和选择检查工程。3、职业健康检查的程序4、职业健康监护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的档案管理:1、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意义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由劳动者所在单位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个企业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质量的上下直接反映了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好坏。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有专人严格管理。,返 回,第四节 煤矿井下热害及防治概述,矿内气候卫生标准:世界各国制定标准不一。1.我国?煤矿平安规程?规定,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2.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3.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4.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制冷降温设计,配齐降温设施。,影响矿井气温的因素:1.地表大气2.风流的自压缩热3.围岩散热4.机电设备放热5.运输中煤炭及矸石的放热6.其他热源,如矿物及其他有机物的氧化放热、人员放热、热水放热等。,转下一页,三、矿井降温的一般技术措施:,一通风降温:1、加大风量2、选择合理的矿井通风系统A.尽可能减少进风路线的长度B.尽量防止煤流与风流反向运行C.回采工作面采用下行风。,二隔热疏导:A.巷道隔热B.管道和水沟隔热C.井下发热量大的大型机电硐室应独立回风。3、个体防护:主要措施是,让矿工穿戴轻便的冷却背心或冷却帽,以防止环境热对流和热辐射对人体的侵害;同时使人体自身的产热量传给冷却服或冷却帽中的冷媒。国外一些国家已研制出了许多种适合井下使用的矿工冷却服和冷却帽。,返 回,煤矿职业危害常用名词术语解释共9个概念,职业卫生:过去也称劳动卫生或工业卫生,是研究和评价劳动条件指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生产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出改善劳动条件,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以到达保护劳动者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作业场所: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在煤矿指某一工作面或某一车间。,职业危害因素: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职业危害事故:指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危害造成的急、慢性职业病及死亡的时间。,5.,总粉尘,:指较长时间悬浮在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各种粒径粉尘的总和。在进行总粉尘采样时,需使用总粉尘采样器。,6.,呼吸性粉尘:,指能被吸入到人体肺泡区的粉尘,粉尘粒子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7.1微米。在进行呼吸性粉尘采样时,需使用呼吸性粉尘采样器。,7.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是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有害因素浓度表示形式之一,是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其测定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作业工人随身携带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器进行整个工班采样;另一种是测尘员使用呼吸性粉尘采样器按国家标准方法到作业场所进行采样。,8.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最高容许浓度: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返回,职业危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平安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业平安卫生工作,陆续公布的几部平安生产相关法律,主要有平安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平安法和劳动法,都具有职业平安卫生的内容。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平安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1.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职业平安卫生的义务,平安生产法是有关职业平安卫生的根本法,是矿山平安法和劳动法的总和和扩展。其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义务:,1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平安生产条件,确保平安生产。,2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 定的平安生产条件;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应当教育和催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和平安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4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那么佩戴、使用。,5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平安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平安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6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7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平安、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2.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方面的义务(见P339,法律所谓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生产经营单元,具体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目前适用?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中,企业是指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并招用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是指通过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动合同与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用人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考试试题库,判断题:33道题,单项选择题:36道题,多项选择题:19道题,共88道题,职业危害考试题.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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