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

上传人:m**** 文档编号:252189734 上传时间:2024-11-13 格式:PPT 页数:12 大小:3.3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六:法律责任,第二节: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1,)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1.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2.在风景名胜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的,3.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2,)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去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国家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未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发选址意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5,)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画、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仍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的,未经风景名胜区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1设置、张贴商业广告的,2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的,3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的;,4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7,)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由风景名胜区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修复原状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施工。,(,8,)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2.风景名胜区自设立之日起未在2年内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3.选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的,4风景名胜区规划批准前批准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5擅自修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的,6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9),违反本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立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或者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的,2未设置风景名胜区标志和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的,3从事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的,4将规划、管理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驶的,5允许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风景名胜区内的企业兼职的,6审核同意在风景名胜区没进行不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建设活动的,7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10,)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风景名胜区内违法建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活动,自行拆除;对继续进行的建设的,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限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