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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学习目标:,学习本章,应能掌握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了解会计法规对会计人员职权的保护,以及对会计人员的激励,理解会计机构的设置与会计人员的配备的基本原则,掌握会计机构的设置与会计人员配备的要求,以及会计内部控制。,第三章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学习目标:,基本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基本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一、会计机构设置,要点:,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的依据:,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单位是否必须设置会计机构:,不一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设立,哪些单位必须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大中型企业、财务收支数额较大、会计业务较多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单位如果不设立会计机构应该怎么办?,(1)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2)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可以代理记账。,代理记账的单位:,中介机构,一、会计机构设置要点:,二、代理记账的有关规定(一),代理记账:,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机构具备的条件:,人员:至少有三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及相应条件的兼职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健全的代理记账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它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必须经县以上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并领取财政部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除必须有营业执照外,还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二、代理记账的有关规定(一)代理记账:指从事代理,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代理记账的有关规定(二),代理记账委托人的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代理记账的有关规定(二)代理记账委托人的义务 代理记账机,【小思考3-1】,李出资建立了一个小企业,为节约成本,他从本地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了一位注册会计师为他的企业代理记账。请问李的行为是否合法?,【小思考3-1】李出资建立了一个小企业,为节约成本,他从,三、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内部控制),(一)内部稽核制度的概念,内部稽核,是指会计机构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自我审核,目的在于防止会计核算中出现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及时纠正日常核算工作出现的疏忽、错误,保护会计核算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二)内部稽核制度的内容,计划指标项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会计资料内容、财产物资,三、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内部控制),(三)会计机构的内部牵制制度,(1)内部牵制制度的概念,凡涉及到单位款项和财务的收付、结算和记录的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部门(人员)办理,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2)内部牵制制度的内容,出纳人员的岗位职责和限制-内部牵制制度的核心,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三)会计机构的内部牵制制度,出纳岗位的限制条件:,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岗位的限制条件:,四、会计岗位设置要求,设置依据:,会计岗应根据会计工作的需要设置,应符合的制度要求:,内部牵制制度,有计划地进行轮岗,建立岗位责任制,会计岗位,可以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一人一岗。,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哪些工作?,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小 提 示*,四、会计岗位设置要求设置依据: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哪些工作?,企业会计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核算岗位,总账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等,企业会计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五、会计机构的基本职责,进行会计核算的职责。,实行会计监督的职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通过审核原始凭证,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经济业务,严肃国家财经纪律,促使经办人增强责任感。,五、会计机构的基本职责,第二节 会计人员的配备,一、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会计人员包括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相应岗位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是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在会计人员中指定的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是这单位领导人直接领导下,对会计机构的全部行政和业务工作负责的会计人员。,第二节 会计人员的配备,(一)会计从业资格(一),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这是从事会计工作最基本的条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在任何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港澳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必须考试取得,(一)会计从业资格(一),会计从业资格(二),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科目:,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从业资格(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有效范围:,全国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原则:,实行属地原则,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登记制度内容:,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离岗备案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调离90日内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有效范围:全国有效,不得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规定,五年内不得取得的,情况是:,由于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永久不得取得的情况是:,构成与会计职务有关的犯罪,永远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行业终身禁入制”,不得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规定五年内不得取得的永久不得取得的情,(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注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任人,的区别,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基本条件规定:,政治素质,工作经历:要求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政治业务水平组织能力,身体条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基本条件规定:,(三)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毕业学历的会计人员,可依据下列条件,按规定经考核合格可聘任相应的会计专业职务:,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三年,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胜任主要会计岗位工作的,可聘任,会计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后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胜任一般会计岗位工作的,可聘任,助理会计师职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胜任所任工作的,可聘任,会计员职务。,(三)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级别,分三级,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初级、中级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高,级实行考评结合取得。,初级:持有从业资格证书,高中以上学历,一年通过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中级:持证、本科毕业满四年等,两年通过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高级:本科,担任会计师5年以上,高级会计实务,开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制度从1992年开始,已历时1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级别,会计专业职务的评聘,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会计人员:,可聘任为会计师,取得初级会计资格的人员:,(具备大专毕业且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两年,或中专毕业任会计员职务满四年,或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五年),可聘任为助理会计师,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聘任为会计员,会计专业职务的评聘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会计,二、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职权保护,会计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一)禁止非法干预和妨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禁止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出报复,二、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职权保护,三、会计人员的激励,会计法第六条:认真执行本法给予奖励。,(一)奖励方式: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二)奖励条件:认真执行会计法规,不怕打击报复,在会计核算中有成就的、增收节支、会计管理、会计教育、理论研究等方面有贡献的。,(三)奖励的必要性:营造一种尊重和支持会计人员的良好氛围,推动会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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