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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非攻,墨子名翟,d,,(前,480420,)戰國初魯國人。是墨家學派的創始人。墨子的思想主張,即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天志、明鬼,。,漢書,藝文志,載,墨子,一書有七十一篇,今僅存五十三篇,是一部殘缺而又雜湊的著述。,其中,經上,、,經下,、,經說上,、,經說下,等四篇合起來稱為,墨經,。這四篇現加上,大取,、,小取,兩篇,稱為,墨辯,。也有人把這六篇叫做,墨經,。,孟子和荀子因其學與儒家的政治主張相左,故極力貶低墨學的價值,加之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墨學在漢代以後走向衰微,。,清人畢沅、蘇輿、顧千里、王念孫、王引之等為之作過校注,但都沒有徹底掃清文字上的訛誤。,:,今有,,是一個表假設的凝固結構,“今”在這裏失去了表時間的意義,整個結構的意思是:假如有這樣一個人。有時候還說成“今有,於此”,其義相同。園圃,,說文,囗部,:“園,所以樹果也,圃,種菜曰圃。”(大徐本,頁,129,上)可見園、圃分別指的是果園和菜圃。這裏園圃放在一起,是偏義複詞。,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竊與“盜”作比較,在偷竊義上,這兩個詞可看作同義詞。,說文,米部,:“竊,盜自中出曰竊。卨廿皆聲也。廿,古文疾,卨,xi,,偰字也。”段注:“米自中出,此盜自中出之象也。”按,這是一個有兩個聲符的形聲字。今楷化作竊,則失其原初造意。這裏是果自園出,正是用的竊的本義。其,指代詞,園中的。大家聽說以後就要責備他,執政的人抓住了就要懲罰他。則,承接連詞。,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幹了損人利己的事呀。虧,,說文,解釋為:“氣損也。”可引伸為泛指一切事物遭到損害,虧、損義同。虧人即損人。,至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有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攘,,說文,手部,:“推也,從手襄聲。”推是在後的,趕牲畜也一般是在後趕,這裏是指把人家的牲畜趕回自己家裏,也是一種偷盜的行為。而這種偷盜行為其情節比偷摘人家一個桃子、李子較為嚴重,故曰,其不義有甚入人園圃竊桃李。,豚,小豬。則豕為大豬。者,既有指代的作用,也有提頓作用。,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損人越多,它的不仁的程度就更深,罪惡就更重。“茲”通“滋”的說法不妥。,說文,艸部,:“茲,艸木多益。”正是滋生繁衍之義。可直接引伸出“更”的意思,意義聯繫十分明顯。茲、滋是古今字的關係。,至入人欄廄,取人牛馬者,其不仁又,甚,攘人犬豕雞豚:,欄為柵欄,圈養牛的場所,廄是馬棚。牛、馬能替人拉犁、車,是生產工具性質的動物,故取人牛馬者的破壞程度要超過偷盜別人家禽的不良行為。,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這又是為什麼呢?因他損人更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假如損人越多,其不合仁道的程度就更深,罪孽就更重。,至殺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牛馬,:,辜,,說文,辛部,:“辠也。從辛古聲。”因此,辜是指死罪。不辜人,不當處死的人,這裏正是用的本義。,扡,同,拖,,,說文,手部,:“,拖,,,曳也。”這裏是拽下來的意思,殺了不當死罪的人,並且拽下人家值錢的衣物,拿走別人兵器,其不義的程度又超過進入別人養牛馬的圈欄棚廄,盜走牛馬的人。,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此,指代上述竊人桃李、取人牛馬等不義行為。君子,有良知的人。而,進層連詞。謂之不義:稱這為不義之舉。是雙賓語結構。下麵“謂之義”同。當,對也。對於這些現象,天下有良知的人,都知道是不對的,並且譴責它。墨子一書的說理性強,往往採用從一般的淺顯的道理出發,類推出較為高深的道理,使對方無法予以反駁。故墨子與名辯之學也有淵源關係。,今至大為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至,至於,到了,副詞,表示行為或狀態到了某種程度,為,做,幹出。“攻國”作它的賓語。清畢沅認為:攻國前有“不義”二字,是據下文“,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改,,,但不能理解為攻國有義與不義之分,凡是去侵略一個主權國家都是不義之舉。加之墨子是反對一切戰爭的,正義的戰爭也是要死人的。則,表轉折的連詞。知的賓語要管到別字。而現在到了幹出嚴重到攻打一個國家,(有良知的人們)卻不知這樣幹是錯誤的,附和著並讚美這種事,並認為是正義的,這可以稱得上明白義與不義的是非界線嗎?,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殺人要償命,這是古今的公理。由公理推出的道理就具有說服力。矣,句尾語氣詞,表論斷的語氣。下麵的兩個“矣”字同。,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教材將“往”字上屬為句是對的,今中華書局,諸子集成,本“往”字下屬為句是不對的。這裏的“往”,有類推之意。若以此說往,即假若按這個理兒推下去,殺十個人,就有十大不義之舉,就應當有十條死罪了,也就是死十次才算抵得上命債。,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殺百個人,就有百倍大不義之舉,就應當有百條死罪了,也就是死百次才算抵得上命債。,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說同上。,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現在到了幹出嚴重的不義之事,攻打一個國家,(有良知的人們)卻不知這樣幹是錯誤的,附和著並讚美這種事,並認為是正義的。,情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後世,:,情,是一個情態副詞,用在動詞前,強調動作行為確實如此。可譯作確實,例如:,莊子,應帝王,:“其知情信,其德甚真。”,他的知識確實可靠,他的德性非常純真。有良知的人們確實不知(攻國)是不義的呀,(所以)記錄下讚美武功的話以便留傳給後代的人們。,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假如(這些有良知的人們)是知道攻國是不義的吧,那又怎樣解釋記錄下讚美武功的話留傳給後代的現象呢?奚說,孫氏,間詁,曰:“言何辭以解說也。”由此看出,墨子是很善於以淺顯的事理進行邏輯推理的。,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沒有吃過苦的人,吃那末一點苦,很快就感覺出苦來了,吃苦很多的人,反而以苦為樂,以苦為甘。墨子講這幾句話旨在說明人們對司空見慣的事,習以為常,反而辨不清黑白、甘苦來了。,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現在人們對小偷小摸這樣為非作歹的事,就一下能明察並能譴責他。而,進層連詞。,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大幹壞事以至於攻打別的國家,人們卻不知這樣幹是錯的,附和著並讚美這樣的事,稱它為正義之事,這難道可以說得上是知道黑白是非的區別的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據上所述,我們就知道天下有良知的人們呀,在辨別正義與非正義這一點上是糊塗而混亂的啊!亂的本義是治,見,說文,乙部,,其實,理才是這個字的本義。這個字的字形造意就是象用兩手整理亂成一團的麻絲的樣子,所以一字兼有正反兩種意義,這種現象稱為反義同詞。“亂”同時具有治和亂兩種意義,古人說天下大亂,未必就不是天下大治的意思。,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假如有這樣一個人,對黑的事物見得不多就能說出那些是黑的,而對黑的事物見多了,就會見到黑的也說是白的,那末,眾人就會認為這個人是不知道黑白的區別的人。注,1,講“辯”通“辨”,應算是同源通用字,而不是同音替代的通假。,辯與辨都從辡得聲,亦皆有辡義,是辠人相與訟也。從二辛(辛本為治罪人的刑具)會意。兩個罪人在法庭上相互攻訐,執法者就要明察誰說的是事實,誰說的是編造的謊言,所以需要辯。辯是由辡滋乳出來的一個新字。辨從刀,是剖判之義。但這個字都從辡得聲,當有辡義,都有識別、判定之義,故古籍中此二字常通用,這是由於這兩個字都是由辡發展滋乳出來的緣故,象這類形體上相關而又有意義聯繫的字最好不要判定為通假字,而應看成是同源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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