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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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8页 共8页县202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 县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利益,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市食安办关于下达*市20xx年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食安办20xx2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抽检原则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分级实施的原则,实现“四个全覆盖”,即企业全覆盖、安全性项目指标全覆盖、区域全覆盖、业态全覆盖。 二、抽检任务 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主要针对食品(粮油)生产环节,食品(粮油)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生活饮用水、餐饮具。其中食用农产品每月抽送承检机构检验的样品不少于20个批次。 三、职责分工 (一)县食安办负责综合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抽检计划,下发我县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并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抽检工作。 (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检验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三)县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检验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四)县卫计局负责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检验不合格的后处理工作。 (五)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提出本计划的调整方案;负责及时将抽检计划完成情况录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完成接收委托的抽检任务录入“*省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每月20日前向县食安办报送月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和月不合格报告移交单汇总表;负责按要求报告节令性食品抽检结果汇总表;负责于12月25日前将年度抽检结果汇总表和总结报告报于县食安办;负责定期向县食安办提出分析报告。 四、抽检费用 我县抽检费用由*县财政负责解决,根据抽检工作开展情况实报实销。 五、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食品安全抽检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突出高风险食品,加大对群众举报多的食品抽检频次,充分发挥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支撑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好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 (二)各单位要把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络食品交易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未经检验进口食品和“三无”、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管理,严格规络食品经营者及提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经营者责任和义务。 (四)强化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排查 1、开展风险排查。食品监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认真排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保健食品等领域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重点隐患,风险信息来源,进行原因分析,并充分运用抽检监测结果,加强各种检验检测数据的综合利用,深入分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2、进行数据监测。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辖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的组织管理。要根据年度国家、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统一制订实施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统一按照质控方案对承担风险监测的技术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统一监测数据的报送、归集和健康风险分析。 3、优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省、市食安办及县政府要求,针对现有的处置预案通过梳理、优化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和组织系统图。组织开展区域性及部门为主的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共治 1、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健全投诉举报体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拓宽监管信息渠道、广泛搜集案件线索、增强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效能,建立举报信息保密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实行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违法情形,凡是举报对象符合情形并查实的,将予以奖励。 2、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的能力。进一步深化正面宣传,组织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宣传月”活动,加大对监管先进人物和食品生产经营诚信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注重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主动宣传和介绍食品安全重大方针政策、重点专项整治情况等,及时传递权威声音,及时公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和消费提示。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和科学处置食品安全事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净化舆论环境。 4、加强培训教育。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举办各级食品安全相关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增强监管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力量,重视资源配置。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工作责任。 2、切实落实责任。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协同配合,实现无缝衔接;相关监管部门要主动适应新的监管体制调整,做到工作不断、不乱。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增强监管人员责任感、使命感,树立职业精神,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意识。 3、强化督导检查。县食安办将根据上级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对各部门进行年度评估考核,各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工作。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部门、单位要给予肯定,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部门、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玩忽职守并导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任务 20xx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共1759批,其中:食品生产环节909批(含风险监测100批),食品流通环节500批,食品消费环节350批(含风险监测115批)。食品生产环节以粮食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油、茶叶、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流通环节以婴幼儿配方乳粉、豆制品、糕点、炒货、节令食品(粽子、绿豆糕、月饼)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消费环节以熟肉制品、凉拌菜、盒饭等为重点品种。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另行安排。 二、工作分工 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负责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方案制定,收集、汇总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后续处置情况及结果等相关信息,负责全市食品抽检工作考核;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负责涉及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及抽检工作的协调、落实,收集、汇总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相关信息。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国家省市三级抽样、送样统筹工作, ,收集填报抽样信息和检验数据;汇总全市监督抽检结果,形成分析报告;组织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的核查与查处;负责县区级(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业务指导、培训。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本辖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抽样、送样任务。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有关承检机构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抽样,并实施相关样品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稽查支队做好相关抽样工作。 三、抽样检验 (一)时间安排。原则上全年均衡分配,国家级、省级抽样时间拟安排于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首月即4月、7月、9月三个月抽样(节令性食品,如绿豆糕、粽子、月饼除外),市级抽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分季度安排,食品消费环节分月度安排。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附件1、2、3)。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1个半月开展。专项整治抽检及抽检计划调整,由市局按有关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二)区域分布。抽样区域应覆盖全市各县区(开发区)以及25%的乡镇和行政村。同时,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 发区、大型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生产环节抽样应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92家(获证共601张)至少覆盖1次。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小型餐饮、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抽样时,除了乳制品外,其他抽样品种应避免出现与国家级、省级重复抽检。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或问题样品,20xx年实施跟踪抽检。餐饮食品以餐饮服务单位加工自制产品为主。 (三)样品规定。采样时应严格遵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省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规定,采样量应满足检验、复核、留样需要。抽样时,原则上1个食品生产企业在同1个获证单元内抽取1批次样品,最多抽取3个不同产品各1批次样品;对于乳制品生产企业可根据任务情况合理安排增加抽样频次。1个食品经营单位原则上最多抽取3个不同产品各1批次样品。1个餐饮服务单位只抽取1批次样品。 (四)检验单位。食品消费环节样品检验全部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承检,流通及生产环节样品检验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相关机构承检(附件4) 。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省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实施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原则上应在收到样品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节令性食品检验应在收到样品1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承检单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后处理。承检单位发现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并签发检验报告后24小时之内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及时开展执法检验,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报告省局。对于其他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市局收到承检机构的报告后,涉及监督抽检项目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核查处理;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按照省局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流程(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问题样品核查处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分别于20xx年7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市局相关科室报送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7)。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监测的监管实效。市局将对抽检监测工作适时督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抽检工作应严格执行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xx版),对于仅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品种,采样过程可简化执法相关程序。食品抽样结束后,应按要求填写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附件5)分别报送至市局相关科室及检验单位(电子版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餐饮消费环节每月采、送样应提前和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业务室联系,原则上必须在当月10日前完成。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抽检计划完成检验工作,并将检验报告书(合格为一式三份、不合格为一式五份)、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附件5,填写完整)、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附件6)及结果分析报告以纸质和电子件两种方式报送至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 (三)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行国家级、省级抽样任务时,应与县区(开发区)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及时(一般食品每月,节令 食品每周)上传抽样信息(包括被抽样单位、样品名称、生产批次等信息)以供县区(开发区)食品抽样人员查询,避免同企业、同品种、同批号食品的重复抽样。各县区(开发区)根据企业生产许可证副页及实际生产的食品品种,补差补缺,负责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全覆盖。 (四)参与抽检监测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监测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将监测结果用于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五)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并参照本计划,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计划,分别与7月10日、12月10日前上报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信息,并于20xx年12月10日向市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欢迎阅读县202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1工作计划的优质专题,请访问: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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