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防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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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王 国 红,刑辩律师的执业风险与防范,-,纲 要,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形式,法律风险(刑罚、行政、经济),人身风险,道德风险,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来源:,公权力,当事人、委托人,同行,自身,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理念、立法、司法、自身),与对策,十一类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前 言,律师执业有风险,刑辩律师尤甚!,没有任何一个职业可以像刑辩律师一样,与公、检、法等如此多的国家强权部门打交道。,一、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形式,(一)法律风险,1、刑法与刑罚,2,、行政处罚,3,、经济损失,罪名:,刑法第306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一、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形式,(2)刑法第307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罪,”,。,。,案例:曾替受贿案成克杰、远华走私案李纪周辩护的律师因涉嫌帮助北京某银行行长制造伪证被判刑2年。,一、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形式,(,3,)刑法第398条,:“,泄露国家秘密罪,”。,案例:河南某女律师,开庭前将案卷材料交给当事人家属,当事人家属找相关证人改变了证言。女律师一审被判泄露国家秘密罪,二审改判无罪。执业生涯终结。,一、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形式,(,4,),其他罪名。,包庇罪。,诈骗罪。,案例:马克东案件,行贿罪。,案例:青岛中院副院长受贿案牵扯出数名律师。,此外,还有个别刑辩律师曾因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玩忽职守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入狱。,一、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形式,2、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不构成犯罪,但受到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甚至吊销律师执业执照。,案例:,*,王律师因违反法庭纪律被江苏省泰州市靖江法院司法拘留,*,李案6名律师被调查,周翠丽律师受到律协公开谴责的处分,一、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形式,(一)法律风险,3、经济处罚或退费,刑辩律师还可能遭遇罚款、委托人要求退费等情况。,一、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形式,(,二,),人身风险,除了被违法羁押外,刑辩律师因执业遭受其它打击报复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受恐吓、被伤害甚至被杀害均有发生。当事人的要求未得到满足时,极易把不满和怨恨发泄到律师身上,要求退费、赔偿,甚至对律师进行报复性的伤害。被害人一方和部分群众对律师工作存在不正确的认识,认为律师和被告人一样不是好人,有时控制不了情绪也会伤害律师。,一、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形式,(,三,),道德风险,1、社会地位和大众评判。,刑辩律师还经常会面对社会大众的道德拷问。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对律师评价就不高,刑辩律师更被认为是“替坏人说话”的人,不经意间就被押上道德审判席。,一、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形式,(,三,),道德风险,2、自我认知价值。,从长远来看,中国律师业的兴起与发展,与社会主流心理的容忍与认同息息相关。律师行为在人们心目中道德水平的高低,会长久而直接地影响到对待律师的态度和行动,影响到律师自身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的形成,从而影响到律师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二、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来源,(,一,),风险来自强权部门,歧视和偏见,将自己的执法行为与律师的执业行为对立起来,对律师故意推诿刁难、打击报复,甚至采取极端措施;,双方力量悬殊,律师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公安机关滥用立案权、检察机关滥用公诉权、法院滥用定罪权的情况时有发生。,二、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来源,(,二,),风险来自于当事人及其亲属,西方国家有句谚语:“律师最大的敌人是当事人”。,在中国除当事人外,还包括当事人亲属。主要原因是对律师工作内容和使命的不理解,对律师期望值过高,以诉讼结果来评判律师服务的好坏。还有些当事人或其亲属制造并向律师提供虚假证据,之后将法律责任推到律师身上,或以高额的律师费用强求律师铤而走险。在这种违背客观事实的情势下,不能满足当事人及其亲属要求或违法满足其要求的律师很可能遭遇执业风险。,二、刑辩律师执业风险的来源,(三)风险还来自于律师自身,律师行使辩护权主要体现在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三个方面。律师业务不熟练、疏忽大意、甚至过于善良都会给自己埋下危险的种子。如某强奸案中,律师与当事人家属一起找被害人做工作,被害人当面写材料说不是强奸,后来被检察院询问时又改口说是律师写好材料让她签的字,结果律师被判刑两年半。,三、刑辩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一)法治理念,落后,“有罪推定”的逻辑思维影响仍发挥着强大的作用:,对律师制度设置的意义和定位不了解:,三、刑辩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二)立法方面存在问题,1、刑法分则罪状表述的模糊性。,如刑法第306条妨害作证罪的罪状模糊,实践中往往存在被公安司法机关滥用之危险。何为“引诱”?何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该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再如刑法398条泄露国家秘密罪,案卷材料是不是国家秘密?这些刑法分则罪名规定模糊,给律师的执业行为定性留下危险的空间。,三、刑辩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二)立法方面存在问题,2、对律师权利的保障不够。,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部分条文冲突,律师法赋予律师的某些权利形同虚设,对执业保障的规定大多还难以进入司法运作层面,对刑辩律师权利保障明显不足,难以给律师的执业安全提供有效法律支持和保障。,虽然新刑法和新刑事诉讼法解决了部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的问题,但律师调查难还存在诸多难以逾越的障碍和风险。,如果法律没有赋予救济手段,纸上写的权利越多、律师能做的事越多,其执业风险就越高。,三、刑辩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三)司法体制存在的问题,1、公检法等机关与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地位不对等。,我国至今尚未完全摆脱权力主导的司法体制,司法活动常常受到权力的干预。律师的“权利”在公检法机关的“权力”面前往往显得软弱无力。,2、大量的选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是法制实践中客观存在的一种不正当现象,在律师执业过程中也存在这个问题。法律本质上是政治的一种反映,是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技巧。所以刑辩律师须时刻警醒,不要因为大家都这样做,就认为是正确的,从而放松了自己。,三、刑辩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三)司法体制存在的问题,3、缺乏中立的法官。,传统体制造成公检法一家的客观现实,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中经常相互配合、联合办案。,检察机关对包括法官在内的职务犯罪具有侦查权、起诉权,使得法官对检察机关心存顾忌。,因此法官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往往倾向于公诉方的观点和主张,难以保持中立的立场。,三、刑辩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三)司法体制存在的问题,4、公检法在观念上将律师视为外人。,认为一方是执政者,一方只是社会工作者。有的公检法人员还习惯把律师和当事人等同。一位法院院长曾说:“我们是专政者,他们是当事人。”,5、公检法在利益上和律师相冲突。,公检法办案人员每年进行业绩考核,律师的成功辩护可能意味着公检法一方被错案追究。公安检察机关破案立功的嘉奖制度使案件没进法院可能就已经定性,导致独立审判在中国不存在。,三、刑辩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四,),律师自身,问题,1、缺乏政治意识,放松对职业道德的培养。,转制阶段的中国,刑辩律师的执业环境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如果不了解政治,不能从国家大局考虑问题,就容易在法律的迷宫中走失自我,败走麦城。,2、为利益铤而走险,触碰法律底线。,律师行业竞争激烈,年轻律师生存艰难,有的律师为了能接到案子或者获取高收益,不能抵制金钱诱惑,为了眼前利益不惜冲击法律底线,以致最终引火烧身。,三、刑辩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四,),律师自身,问题,1、缺乏政治意识,放松对职业道德的培养。,转制阶段的中国,刑辩律师的执业环境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如果不了解政治,不能从国家大局考虑问题,就容易在法律的迷宫中走失自我,败走麦城。,2、为利益铤而走险,触碰法律底线。,律师行业竞争激烈,年轻律师生存艰难,有的律师为了能接到案子或者获取高收益,不能抵制金钱诱惑,为了眼前利益不惜冲击法律底线,以致最终引火烧身。,三、刑辩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四,),律师自身,问题,3、未能准确定位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角色。,部分刑辩律师或与当事人混成一伍,或与被害人极端对抗,或与国家公权力机构关系紧张,均为执业安全埋下隐患。,4、缺乏执业智慧和技巧。,由于缺少专业系统的技能培训,缺乏执业智慧和技巧,刑辩律师的执业缺少必要的润滑,往往为他人留下利用的把柄。,四、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对策,(,一,),懂,行,经常了解最近的立法动向、政策风标、学术进展,掌握最新的刑事政策、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最新权威书籍的出版等等,这样才能在各种风险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迷失方向。,四、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对策,(二)底线意识,著名刑辩大律师钱列阳说过:“做一个刑事案子,你可以不知道怎么做,但是你一定要知道不能够做什么。”,四、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对策,(三)摆正身份,处理好多方关系,1、正确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2、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家属关系。,四、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对策,(三)摆正身份,处理好多方关系,3、正确处理与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关系。,4正确处理与证人的关系。,五、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1,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刑事诉讼法取消,了,会见申请和审批制度,,取消了侦查人员的在场权,取消了对交流案情的限制,并不等于实现了辩护律师执业豁免权。,五、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2,阅卷,3,调查取证,4,侦查阶段,五、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5,审查批捕,审查批捕是检察机关就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五、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6,、审查起诉,检察院是审查起诉程序的主导者,它通过对侦查机关移送的事实、证据的审查和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提出的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事实、证据的审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五、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7,,庭前会议,根据新刑诉法规定,庭前会议主要是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主要解决,与,审判相关的程序性问题。,五、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8,、非法证据排除,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五、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9,,一审,10,,二审,11,,与当事人及委托人接触,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山东经济学院客座教授,烟台,大学研究生导师,,济南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王国红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深有建树。执业近二十年来,,,办,理近千起刑事案件,其中重大刑事案件数十起,包括济南建国以,来最大的黑社会案件、聊城最大的贩卖毒品案件,山东多地市的,重大贪污、受贿案件等,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获得多项荣誉,如济南市优秀律师、,济南市,十佳女律师、,第二届,“,泉城十佳青年律师,”,、党员律,师示范岗等等。,联系电话:,13,9,0531,7172,0531-86411457,电子信箱:,13905317172,163,.com,王国红律师,清新自然 生机活力,品行高雅 恒常久远,谦卑沉稳 志在高远,不浮不躁 不折不挠,成己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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