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健康险助理核赔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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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意外健康险助理核赔师考前辅导,课程大纲,意外健康保险基础理论,1,意外健康保险条款框架,2,意外健康险理赔实务,3,人身保险的根本分类方式,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和构成,意外伤害保险概念,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意外伤害概念,意外,指侵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主观上事先未预见到的,是违背被保险人主观意愿的。,伤害,伤害三要素:致害物、侵害对象和侵害事实。三者缺一不可。,常见定义: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和构成,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工程构成,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以附加险形式承保。,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健康保险的概念、分类及辨析,健康保险概念,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健康保险的概念、分类及辨析,健康保险的分类,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健康保险的概念、分类及辨析,健康保险的分类,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长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保险的根本原那么,保险利益原那么,最大诚信原那么,近因原那么,补偿原那么,根本原那么,保险利益原那么,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概念,根本原那么,保险利益原那么,新?保险法?中有关人身保险利益的规定,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根本原那么,最大诚信原那么,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投保方与保险方的告知义务,弃权与禁止反言,根本原那么,最大诚信原那么,投保方的告知义务,合同订立时,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动告知,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合同有关事项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重复保险情况。,保险方的告知义务,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应主动说明条款内容,尤其是免责项。主动告知,根本原那么,最大诚信原那么,弃权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力。,禁止反言也称禁止抗辩,是指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力,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该权力,举例,根本原那么,近因原那么,近因是指造成事故后果最直接、最有效并起主导性作用或支配性作用的原因。,事故寄予度概念及“渡边方式,举例,根本原那么,补偿原那么,一般性定义,补偿性的保险合同中,当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得毁损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数额,恰好弥补其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意外健康险兼具给付性与补偿性,保险法及相关判例,课程大纲,意外健康保险基础理论,1,意外健康保险条款框架,2,意外健康险理赔实务,3,构成条款的根本框架,保险合同的构成说明,投保范围投保人、被保险人资格,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释义,其他,包括:保险金申请与给付、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争议处理等。,投保人的资格认定,被保险人的资格认定,条款针对不同保险标的做出的不同约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3年规定“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7年新版规定“在依法开办的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40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中、小学学生和三周岁以上含三周岁的幼儿,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资格认定,第三十三条,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给付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如何理解?,?保险法?有关法条,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限制。,合同无效的含义,仅指死亡给付局部的保险责任无效,而如果同时投保伤残、意外医疗、疾病医疗等,这些保险责任局部仍然有效。,保险合同当事人如果对造成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保险法?有关法条,意外险,意外身故,意外残疾烧伤,意外伤害医疗,短期健康险,疾病身故,疾病住院医疗,津贴,疾病诊断,主要保险责任内容,风险的分类,不可保风险例如:自残、挑衅、犯罪等,保险人难以评估的风险如:战争、核爆炸、高风险运动等,可保风险,责任免除的分类,事故原因类的责任免除,事故期间类的责任免除,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成心行为;,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成心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被保险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其他,事故原因类责任免除,见义勇为和职务行为虽然属于主观成心行为,但不能作为成心行为而免除责任;,成心行为:应理解为自伤、自残或在主观上有谋取保险金意图的行为。,挑衅:假设一个理智的人置身于被保险人的立场上进行判断,该事故结果是否可以预料到。如果该结果可以预料到,而被保险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本身并无精神疾病,那么其行为为成心行为,保险责任不成立,应予以拒赔处理。,概念辨析,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其他期间,事故期间类责任免除,?保险法?第39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保险法?第42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有关受益人的法规,课程大纲,意外健康保险基础理论,1,意外健康保险条款框架,2,意外健康险理赔实务,3,一般理赔流程,3立案,3立案,5核定给付和医疗审核,4理赔调查,5核定给付和医疗审核,6理算,6理算,7核赔,7核赔,8结案处理,9案卷管理,95518,理赔柜台,转报案,2初审和估损,一般流程,快速理赔,1接受报案,审核出险时保险合同是否有效,审核出险事故的性质,审核事故证明材料,确定是否需要理赔调查或医疗跟踪,估损,简易案件的初审和估损,初审和估损,“分人分险、分别立案的原那么,一次事故,多人出险;假设分属不同保单应分别立案,一人投保,多保单出险,应分别立案,被保险人与连带被保险人同时出险,一次立案,团体保险,一起事故多人出险应一次立案,立案,身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假设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核定给付和医疗审核,残疾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本钱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保险金额。不同残疾工程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核定给付和医疗审核,烧伤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本钱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烧伤保险金。,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多处烧伤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头部、躯干及四肢,保险人仅给付其中比例最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烧伤并伴有残疾的,保险人仅按烧伤给付比例和残疾给付比例中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最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烧伤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保险金额。,核定给付和医疗审核,医疗费用保险金,1、必须剔除当地社保三个目录范围外的用药。,2、理算公式一般为:,赔偿金额=剔除后合理费用-免赔额*赔付比例,3、注意学幼险附加住院医疗分级累进制的理算方式。,4、注意补偿原那么三步法,核定给付和医疗审核,补偿原那么下的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计算,计算方法,首先根据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剔除并理算,可计算出应赔偿金额,将该金额与被保险人未获赔偿局部进行比较,以较小者给付。,三步计算:,1、假设被保险人发生的总医疗费用包括目录外用药为A,根据被保险人在我公司所投保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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