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三讲:保险的性质与功能 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_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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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基础理论篇,风险与保险,保险的性质、职能与作用,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2,保险的性质与功能,保险的性质,保险在再生产中的地位,保险的职能,保险的作用,商业保险,保险公司,3,学习目标,了解西方保险学性质说及评价,了解保险与再生产的关系,掌握保险的功能,了解保险的作用,掌握商业保险的概念、构成要素和交换特点,了解商业保险与其他相似制度的区别与联系,了解保险公司的性质及职能,4,一、保险的性质,保险性质学说评介,保险的概念,保险的本质,5,保险性质学说评介,损失说,非损失说,二元说,什么是保险?根据汉语的释义,保险一词具有稳妥可靠、担保、保障的意思。但本课程所指的“保险”则是赋予经济意义的保险。,目前,国际上保险学界对保险理论的研究,因研究角度不同,因而关于保险概念的界定也各不相同,归纳起来有,6,损失说,又称损害说,强调没有损失就没有保险,认为保险是“损害补偿”和“损失分担”,有损失才有保险的必要。其主要的理论代表有:,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和,危险转嫁说,。,损失赔偿说,。该学说来源于海上保险,是最早产生的一种保险理论,其代表人物有英国的马歇尔()和德国的马修斯()。,损失赔偿说的基本,要点,:一是认为保险是一种合同;二是认为所有保险的共同特征是损失赔偿。,评介:,损失赔偿无疑是保险的一个重要职能,但将保险完全归结于此就显得不够全面。就财产保险来说,保险赔偿损失是适当的。但对于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用损失赔偿就难以解释。无法对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做出合理解释是该学说最大的缺陷。,9,非损失说,:该学说认为保险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性质,既然损失说不能涵盖人身保险,那么就要在损失概念之外另寻解释,因此就有了以下各种观点:,保险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机构说和财产共同准备说,。,保险技术说,。保险技术说的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的费方德()。,观点,:技术说主张保险就是把面临同样风险的多数人或多数单位集合起来,测出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然后根据概率计算保险费率并向个人或单位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当风险事故发生时支付一定的保险金。,评介,:保险所采用的这种特殊的计算技术,是保险机制能够顺利运行的保障,在保险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技术更多地体现的是保险具体操作过程,用它明显无法解释保险的本质。而且,赌博、发行彩票也会采用上述特定技术。所以用技术特性来概括保险是不确切的。,10,欲望满足说,。欲望满足说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的戈比()和德国的马纳斯()。,观点,:该学说认为保险是一种满足人们的经济需要和金钱欲望的手段,并且这就是保险的性质。,评介,:用这种保险需要和金钱欲望满足来解释保险,其结果是保险与赌博难以区分,使保险带有功利主义的色彩。,11,相互金融机构说,。该学说强调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其代表人物是日本的米谷隆三。,观点,:相互金融机构说认为保险作为应对经济不安定的善后措施,需要以调整货币的收支为目的,因此,保险是金融机构,是以发生偶然事件为条件的相互金融机构。把保险作为一种行为和组织来认识是这一学说的特点。,评介,:该学说从金融的角度来看待保险,强调保险主要体现为一种货币行为,但保险和严格意义上的资金融通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此外,把保险等同于金融机构也欠妥当。,12,财产共同准备说,。财产共同准备说的代表人物是日本的小岛昌太郎。,观点,:该学说从静态的观点看保险,认为只有积蓄财富作为财产准备,才能应付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是受托管理财产准备的组织。,评介,:该学说不能解释无需建立保险基金条件下的合作保险形态。,13,二元说,。该学说认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经济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人身保险是非损失保险。主要观点有:,否定人身保险说,和,择一说,。,否定人身保险说,。该学说认为:人身保险并不体现保险的性质,它是和保险不相同的另外一种合同。经济学家科恩()说:“因为在人身保险中,损失赔偿的性质极少,它不是真正的保险而是混合性质的保险。”埃斯特()说:“在人身保险中完全没有损失赔偿的性质,从国民经济来看,人身保险不过是储蓄而已。”威特()也持相同观点,认为:“人身保险不是保险,而是一种投资。”,评介,:他们主要是从人寿保险的储蓄成分来否定人身保险的性质,而实际上人寿保险是保险与储蓄的结合。,14,择一说,。该说与“否定人身保险说”不同,承认人身保险是真正的保险,但主张把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分别以不同的概念进行阐明。主张该说的代表人物是德国法学家艾伦贝堡 。“择一说”对各国保险合同法有广泛的影响,我国,保险法,中的合同部分也是对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分别定义的。,评介,: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相对于保险来说都是种概念,“择一说”只是强调了保险的种概念,而不是对保险这一属概念下定义。“择一说”是对两者分别下定义,但是保险作为独立的经济范畴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所以“择一说”是不能接受的。,15,保险的概念,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这一定义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它不仅适用于古代低级形式的行会合作保险或相互保险,而且适用于强制保险;不仅适用于财产保险,而且适用于人身保险。,给保险下定义,就是研究保险的自然属性,把握它的质,的规定性,其任务是认识保险经济现象自身的统一性和与其他经济现象的相异性,这是从静态上认识保险,是认识保险经济现象的基本前提。而研究保险的本质,就是研究保险的社会属性,是既要把握保险经济现象内在矛盾的特殊性,又要把握保险经济现象与其他经济现象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这是从动态上深化对保险经济现象的认识。,16,保险的本质,保险的本质,:,即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价值形式的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可以区分为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两种。其内部关系包括:被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整个保险分配关系的基础;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保险分配关系的表现形式;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保险分配关系的发展。其外部关系包括:保险分配关系与财政、企业财务、信贷、工资、价格等分配关系的关系。,17,二、保险在再生产中的地位,社会再生产过程是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的统一体,保险在社会再生产中处于分配环节。,保险与生产的关系,保险与分配的关系,保险与交换的关系,保险与消费的关系,18,保险与生产的关系,保险与生产的关系实际上是分配与生产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生产决定保险,保险影响生产。生产中的灾害事故,促进了保险的产生和发展;生产的水平和规模决定着保险的水平和规模;生产的风险结构决定了保险的险种结构。保险也反作用于生产,保险对生产中的灾害事故损失及时提供经济补偿,保证生产稳定、持续的发展。,19,保险与分配的关系,保险与分配的关系实际上是保险与其他分配形式的关系。国民收入的分配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财政分配、信贷分配、价格分配、工资分配、企业财务分配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分配等。各种分配形式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特别是财政分配及信贷分配与财政分配的关系更为密切。就保险与价格分配的关系来看,一方面,保险是价格的组成部分,保险费计入成本,实际上是将保险费的负担转嫁给整个社会;另一方面,价格的变动,特别是通货膨胀,会对保险的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再如工资水平的高低对于保险,特别是人身保险的影响也是十分明显的。企业财务状况的好坏对保险有着重要的影响,保险对企业提供经济保障也有利的影响着企业财务。,20,保险与财政分配的关系,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保险和财政具有密切的关系。通过保险分配形成保险基金是社会后备基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保险的经济补偿可使企业及时恢复生产,有利于减少财政支出,稳定财政收入和国家预算的平衡。财政对保险的影响更为明显,财政通过制定和实施税收政策和产业政策而有力的调节着保险业的发展。例如对保险实行低税政策,甚至对某些政策性的险种给予财政补贴,可以大大促进保险业的发展。,21,保险与信贷分配的关系,信贷分配的原则是有借有还,到期归还,并支付一定的利息。它不改变资金的所有权,只是短期地、有条件地让渡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起到调解资金余缺、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保险虽然也有返还性,但与信贷不同,它只返还给那些实际上遭受了灾害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返还的数额也不等同于所缴保险费。一经补偿和给付,资金的所有权就改变了,从而起到补偿损失、恢复生产、安定生活的作用。保险分配这种独特的职能是信贷分配无法替代的。,22,保险与交换的关系,保险与交换的关系,实际上是分配与交换的关系。需要参加保险的人,必须首先通过交换取得货币收入,才能从中拿出一部分作为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被保险人得到保险赔款后,也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实现实物的补偿。可见,商品的交换是保险实现其职能的前提条件;交换的范围和规模决定着保险的范围和规模。保险对交换也起着积极的影响,因为交换中的商品,不论在存储或运输、销售过程中,随时随地都会遭到灾害事故而损毁灭失。这时,必须有及时的资金补充,以重新购进商品,保证市场的供应。在人身保险中,通过保险金的给付,可以为丧失劳动能力或经济来源的人或家庭提供有货币支付能力的购买力。,23,保险与消费的关系,保险与消费的关系,实际上是分配与消费的关系。消费影响保险。首先,保险是消费的一个组成部分,人们对于安全和经济保障的要求,直接形成对保险的需求。其次,消费的水平制约着保险。保险对消费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保险可以通过推迟当前的消费来换回未来的补偿和给付,使消费更加稳定,有利于有计划的安排家庭生活和提高消费质量。,24,三、保险的职能,职能和作用是两个相互联系但又不同的概念。职能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内在功能,它由事物的根本特征和地位决定,是事物本质的客观反映。作用是事物具有某些方面的职能,且将职能发挥出来产生的影响和效果。,保险的职能是由保险的本质决定的,具体可分为两类:,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基本职能是指保险在一切经济条件下均具有的职能,而派生职能是指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制度的演进,保险逐渐具有的职能。,25,保险的基本职能是集中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为特定危险后果提供经济保障。保险的基本职能有两个,: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分散风险和补偿损失这两个职能是相辅相成的,分散风险是保险处理风险事故的技术方法,是达到补偿损失这一目的所采用的手段,补偿损失是保险的最终目的。,分散危险职能:,指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保险把集中在某一单位或个人身上的因偶发的灾害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经济损失,通过直接摊派或收取保费的办法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险人的能力。,补偿损失职能,:指保险把集中起来的保险费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能力。,保险的基本职能,26,保险的派生职能,保险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步完善,其职能有了新的扩展,在基本职能基础上产生出派生职能。派生职能主要有:,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和,分配职能,。,融资职能,。保险组织通过收取保险费聚集起规模庞大的保险基金,保险基金从原理上说是为了赔偿保险人的经济损失,风险事故不可能同时发生,保险基金因此也不可能一次全部赔偿出去,总有一部分基金处于闲置状态。保险融资是指将保险基金的暂时闲置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27,防灾防损职能,。保险的这一职能是指保险人介入了防灾防损活动,提高了社会的防灾防损能力。保险公司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机构,也参与防灾防损活动中,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首先,保险公司从自身利益出发,愿意主动参与防灾防损工作。其次,从自身条件来看,保险公司有能力参与防灾防损工作。最后,保险也有助于提高被保险人的防灾防损意识。,分配职能,。是指保险实际上参与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保险通过向多数投保人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向少数保险人进行经济赔偿,就象财政中的转移支付一样,这一部分资金实现了再分配。,28,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保险赔偿具有及时、合理、有效的特点。投保企业一旦遭遇灾害事故损失,就能够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得到保险赔偿,获得资金,重新购置资产,恢复生产经营。同时,由于企业恢复生产及时,还可减少受灾企业的利润和费用等间接经营损失。,四、保险的作用,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指保险对作为经济个体的单位或个人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29,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保险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财务手段之一,能够把企业不确定的巨额灾害损失,化为固定的少量的保险费支出,并摊入企业的生产成本或流通费用,这是完全符合企业经营核算制度的。,有利于企业加强危险管理。,保险公司常年与各种灾害事故打交道,积累了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不仅可以向企业提供各种风险管理经验,而且通过承保时的风险调查与分析、承保期内的风险检查与监督等活动,尽可能消除危险的潜在因素,达到防灾防损的目的。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保险合同的约束和保险费率杠杆调动企业防灾防损的积极性,共同搞好风险管理工作。,30,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家庭财产保险可以使受灾家庭恢复原有的物资生活条件。当家庭成员,尤其是工资收入者,遭遇生老病死等意外的或必然事件时,人身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补充,对家庭的正常经济生活起保障作用。,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不可能完全排除民事侵权或其他侵权而发生民事赔偿责任或民事索赔事件。具有民事赔偿责任风险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交保险费的办法将此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为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顺利获得民事赔偿。,31,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指保险对全社会和整个国民经济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6,个方面。,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社会再生产过程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组成,它们在时间上是连续的,空间上是均衡的。但是,再生产过程的这种连续性和均衡性会因遭遇各种灾害事故而被迫中断和失衡。保险经济补偿能及时和迅速地对这种中断和失衡发挥修补作用,从而保证社会再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商品必须经过流通过程的交换才能进入生产消费或生活消费,而在交换行为中难免存在着交易双方的资信风险和产品质量风险的障碍。保险为克服这些障碍提供了便利。比如出口信用保险为出口商提供了债权损失的经济补偿责任;产品质量保险为消费者提供了产品质量问题上的经济补偿承诺。,32,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采用新技术就意味着新的风险,保险可以对采用新技术带来的风险提供保障,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提供便利条件,促进先进技术的推广运用。,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发生,都将或多或少的造成财政收入的减少和银行贷款归流的中断,同时还可能会增加财政支出和信贷支出,从而给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带来困难。在生产单位参加保险的前提下,财产损失得到保险补偿,恢复生产经营就有了资金保证,从而保证财政收入的基本稳定,银行贷款也能得到及时清偿。,33,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按国际惯例,进出口贸易都必须办理保险。另外,当一国进入世界保险市场参与再保险业务时,应保持保险外汇收支平衡,力争保险外汇顺差。保险外汇收支是一种无形贸易收入,对于增强国家的国际支付能力起着积极的作用,历来为世界各国所重视。,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再保险机制或共保机制可以把保险市场上彼此独立的保险基金连接为一体,共同承保某一特定的风险,这种行为一旦超越国界,即可实现国际范围内的风险分散,从而将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联为一体。国际再保险是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的一种主要形式。,34,五、商业保险,保险的商品属性,商业保险的概念,商业保险的特征,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比较,35,商业保险是以保险作为经营对象的,在这里,保险成为商品,。保险成为商品,是通过保险人出售保单和投保人交付保险费的买卖方式得以实现的。,保险商品交换同样遵循了等价交换原则。保险商品的价值就是保险费(纯保费附加保险费),保险费是单个保险的市场价格,投保人支付这个价格取得保险保障,他们之所以愿意购买保单,是因为它们在比较风险处理财务的机会成本上,认为这个保障值这个价,两相情愿就是等价交换。,保险的商品属性,36,保险法,第,1,章第,2,条给保险下的定义是:“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商业保险的概念,商业保险,即保险双方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于,1995,年,6,月,30,日,这是一部商业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它对商业保险进行了定义。,37,商业保险的特征,商业保险是一种营利性保险,它有以下特征,:,专营机构。,保险公司是商业保险经营机构的主要形态。我国,保险法,第,5,条规定:“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交易双方的协议,是保险关系得以产生的依据。,可保利益,。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即保险人承保的对象)必须具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大数法则,。商业保险的险种都要求具有大量的标的,使风险损失率符合概率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健性。,保险基金,。是通过收取保费建立起来的专门用于补偿和给付的货币资金。,38,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比较,1,、,保险与自保,自保,是指经济单位或个人预测未来一定时期内将会发生某种灾害或意外事故,自己预先提留一定的货币和实物,作为对可能发生损失进行补偿的后备基金。,二者共同之处,:都是对损失的补偿行为。,二者不同之处,:,对象不同,。保险是多数经济单位的集合;自保是个别经济单位的单独行为。,补偿不同,。发生风险损失时,保险补偿受法律的保护,依据所交保费不同可获充分的补偿;而自保视经济单位自留后备基金是否充足而定。,预提资金归属不同,。保险中的投保人无论损失与否保费不能收回;而自保若风险不发生,所留基金为经济单位所有。,39,2,、保险与储蓄,二者共同之处,:都是将现在的剩余财富用作准备,以便将来在一定条件下满足经济上的需要。,二者不同之处,:,经济范畴不同,。保险是独立与货币信用之外的经济范畴,是一种联合互助行为;储蓄是属于货币信用范畴,是自助行为。,需求动机不同,。保险需求是基于特定事故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发生时间和损失程度均具有不确定性;储蓄需求一般基于购买准备、支付准备和预防准备,这些需求一般在时间上和数量上均可确定。,权力不同,。保险事故发生后可获得保险赔偿金,未发生事故则不能获得;储蓄到期只能获得本金和利息。,运行机制不同,。保险对于损失的分摊有特殊的计算技术;储蓄无需特殊的计算技术。,40,3,、保险与赌博,二者共同之处,:都是不确定的随机事件。,二者不同之处,:,目的不同,。保险的目的是通过保险的补偿与给付,谋求经济生活的安定;赌博目的是发财,可能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新的风险。,条件不同,。保险不仅要交保费,还要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赌博只要拿出约定的赌资,任何人均可参加。,机制不同,。保险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的损失在被保险人之间平均分摊;赌博输赢的风险完全是人为的,输赢是赌博双方之间的事。,社会后果不同,。保险是受国家鼓励的事业,保险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保险发展的深度和密度,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评价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而赌博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甚至引发犯罪,一般国家和地区都明令禁止,赌博行为不受法律保护。,41,4,、保险与救济,二者共同之处,:都是对灾害事故进行补偿的行为。,二者不同之处,:,权利义务不同,。保险是双方的行为,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存在着对价交易,双方存在着互相支付行为;而救济是单方面的行为,被救济者与救济者之间不存在对价交易,支付是单方面的。,给付对象不同,。保险的对象是在合同中事先确定的被保险人或保险金受益人;救济的对象往往事先不能确定,且相当广泛,包括国内外受灾者或生活贫困者。,主张权力不同,。保险赔偿金的大小要根据损失情况而定,保费的计算有特殊方法,且与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有联系;而救济金的多少要分情况,民间救济依赖救济人的心愿而定,政府救济则要按法律办事且标准很低。,42,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资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疾病保险、公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5,、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43,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不同在于:,实施方式不同,。商业保险一般是自愿保险,只有少数险种是强制保险;而社会保险的险种均为强制保险。,经营主体不同,。商业保险由专门的保险公司经营,以营利为目的;而社会保险一般由政府举办,具有经济和政治的双重目的,经济上的目的为维护保险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政治上的目的为维护社会政策、劳动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费来源不同,。商业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缴纳;而社会保险的保险费一般由雇主和雇员一起承担,雇主和雇员分担比例各国有所不同,基金不够,则由财政补贴。,保险金额不同,。商业保险中的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由可保利益的价值决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的需要及其支付能力所决定;而社会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一般只能保证基本的生活费、基本的医疗保健费用。,44,6,、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政策性保险,可分为两类:社会政策保险(社会保险)和经济政策性保险,即政府为实现某项经济政策而举办的保险,如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的不同在于:,经营的主体不同,。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可以是国营、公私合营或私营;而政策性保险一般都是风险较大、利薄、甚至亏本的项目。商业保险公司一般都不愿意经营,但这些项目又关系国计民生,国家非扶持不可。所以,经济政策性保险一般都由专门成立的专业保险公司承保,如农业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有的由国家指定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国家同时给予政策优惠。,经营目标不同,。商业保险公司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政策性保险公司虽然也要求经济核算,但必须兼顾,甚至注重社会的宏观经济效益,在亏损项目上由财政给予适度支持或兜底。,承保险种不同,。商业保险的品种多,可由投保人任意选择;经济政策保险的险种相对单一。,45,六、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概念,保险公司的性质,保险公司的职能,46,保险公司的概念,保险公司,:保险经济活动、保险分配关系和保险的功能都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来实现,保险公司就是保险分配关系外部组织的高级形式。,保险公司的类型,:人寿保险公司、年金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汽车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信用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控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集团公司等。,47,保险公司的性质与功能,保险公司的性质,我国保险公司与世界各国的保险公司一样,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种形态。,保险公司的功能,组织经济补偿功能,掌管保险基金功能,防灾防险功能,融通资金功能,吸收储蓄功能,48,中国目前有多少家保险公司? 其中寿险和财险各有多少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8,个,财产保险公司,58,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37,家;外资财产保险公司,21,家,寿险公司,47,家,中资寿险公司,(22),;外资寿险公司,(25),49,保险集团控股公司,8,个,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3,、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7,、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0,中资财产保险公司,37,家,:,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华泰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1,、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13,、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14,、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7,、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21,、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2,、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3,、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5,、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6,、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7,、中银保险有限公司,28,、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9,、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0,、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1,、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2,、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3,、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4,、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5,、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6,、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7,、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1,外资财产保险公司,21,家,1,、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3,、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4,、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5,、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6,、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7,、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8,、利宝保险有限公司,9,、安盟保险(中国)有限公司,10,、苏黎世保险公司,11,、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12,、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13,、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14,、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15,、劳合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16,、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17,、爱和谊日生同和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18,、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19,、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20,、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1,、信利保险(中国)有限公司,52,中资寿险公司,(22),1,国寿股份,2,太保寿,3,平安寿,4,新华,5,泰康,6,太平人寿,7,民生人寿,8,生命人寿,9,国寿存续,10,平安养老,11,合众人寿,12,华泰人寿,13,太平养老,14,平安健康,15,人保健康,16,华夏人寿,17,正德人寿,18,国民人寿,19,长城,20,昆仑健康,21,瑞福德健康,22,国寿养老,53,外资寿险公司,(25),:,24,中宏人寿,25,太平洋安泰,26,中德安联,27,金盛,28,信诚,29,中保康联,30,恒康天安,31,中意,32,光大永明,33,友邦,34,海尔纽约,35,首创安泰,36,中英人寿,37,海康人寿,38,招商信诺,39,广电日生,40,恒安标准,41,瑞泰人寿,42,中美大都会,43,中法人寿,44,国泰人寿,45,联泰大都会,46,中航三星,47,人保寿险,48,中新大东方,54,本章小结,比较西方保险学性质学说。,损失说,是以损失观念为中心,主要从损失补偿的角度来剖析保险机制。强调没有损失就没有保险,认为保险是“损害补偿”和“损失分担”,有损失才有保险的必要。 损失说的主要理论分支包括,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和,危险转嫁说,。,非损失说,认为保险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性质,既然损失说不能涵盖人身保险,那么就要在损失概念之外另寻解释,因此有了许多非损失说理论,包括,保险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机构说,和,财产共同准备说,。,二元说,认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经济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人身保险是非损失保险。主要理论包括,否定人身保险说,、,择一说,。,55,在比较西方保险性质学说基础上给保险下定义。,这里关于保险的定义采用了“损失说”的观点,关于商业保险的定义采用了“二元说”的观点。,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商业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社会再生产过程是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的统一体,保险在社会再生产中处于分配环节。,保险与其他分配形式的关系,如财政分配、信贷分配、价格分配、工资分配、企业财务分配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分配等各种分配形式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相互影响。,56,保险的基本职能有两个,: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分散风险和补偿损失这两个职能是相辅相成的,分散风险是保险处理风险事故的技术方法,是达到补偿损失这一目的所采用的手段,补偿损失是保险的最终目的。,保险的派生职能主要有:,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和,分配职能,。,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有利于企业加强危险管理、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保险也是商品,保险交换同样遵循等价交换原则。,商业保险是以保险商品作为买卖对象的保险形态。,7,、保险公司是保险分配关系的外部组织高级形式,。主要有,五个职能,:组织经济补偿、掌管保险基金、防灾防险、融通资金和吸收储蓄。,57,习题,概念,保险商业保险,思考题,比较并评论“损失说” 、“二元说”和“非损失说”。,简述保险的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简述保险在微观和宏观经济中的作用。,简述保险在再生产中的地位。,简述保险分配与其他分配形式之间的关系。,比较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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