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法律法规

上传人:宝**** 文档编号:243401857 上传时间:2024-09-22 格式:PPT 页数:107 大小:2.3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_第1页
第1页 / 共107页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_第2页
第2页 / 共107页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_第3页
第3页 / 共10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食品法规与标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食品法规与标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食品法规与标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食品法规与标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食品法规与标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食品法规与标准,*,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食品法规与标准,*,食品法规与标准,FOOD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吴存荣,Email:,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节 食品生产经营的其他法律法规,第六节 食品违法处罚与程序,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本章内容:,2,食品法规与标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基本内容,违法处罚程序及案例分析,课时安排:,7,学时,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本章学习重点:,3,食品法规与标准,2.1.1,标准化法的立法意义,(一)为什么要制定,标准化法,?,为了运用标准化手段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善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标准化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贸易的需要,解决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深入改革对标准化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需要通过立法手段来调整各方面的关系,故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4,食品法规与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由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988,年,12,月,29,日讨论通过,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二),标准化法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属于基本法以外的法律。,标准化法规定了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和标准化体制等。它是国家推行标准化,实施标准化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5,食品法规与标准,(,三,)颁布标准化法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法。颁布标准化法的重要意义是:,标准化法是制定标准,推行标准化,实施标准化管理和监督的依据。标准化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标准化工作进入,了,法制管理的新阶段;,标准化是组织专业化生产的技术纽带。标准化法的颁布,有利于发展社会化大生产,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标准是科研、生产、交换和使用的技术依据。标准化法规定,企业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对于那些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必须强制执行,违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标准化法的颁布,有利于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6,食品法规与标准,2.1.2,标准化法的主要内容,(一)基本框架,标准化法分为五章二十六条,其主要内容是:确定了标准体制和标准化管理体制,规定了制定标准的对象与原则以及实施标准的要求,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办法。,(二)主要内容,1.,我国标准,级别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将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7,食品法规与标准,2.,我国各级标准,的,制定,发布部门,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我国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企业标准由企业自己制定。,目前国家标准的发布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8,食品法规与标准,3.,国家标准的对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基本原料、燃料、材料的技术要求;,通用基础件的技术要求;,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工农业生产、工程建设、信息、能源、资源和交通运输等通用的管理技术要求;,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重要技术要求;,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产品和工程建设的通用技术要求。,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9,食品法规与标准,4.,各级标准的备案,制度,行业标准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的产品标准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0,食品法规与标准,标准,“,备案,”,的作用:,可以了解标准的制定情况,特别是便于检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制定了标准。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既没有国家标准,又没有行业标准,也没有制定企业标准,就可以监督、帮助企业尽快制定企业标准。,便于发现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是否遵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如果发现有违背的情况,可以及时予以纠正或停止执行相应的标准。,对于企业的产品标准来说,当供需双方由于产品贸易发生争议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合同规定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仲裁和检验。这个企业标准,应该是已备案的标准,而不是企业随意选用的标准,。,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1,食品法规与标准,5.,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类,标准化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属性,,它是,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手段,赋予其,强制执行的,属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是“,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是“,GB/T,”。,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2,食品法规与标准,6.,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对象,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3,食品法规与标准,7.,推荐性标准,的属性,推荐性标准又称为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这类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均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犯这类标准,不构成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应当指出的是,推荐性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4,食品法规与标准,8.,产品质量认证的规定,标准化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认证合格的,由认证部门授予认证证书,准许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认证标志。 已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以及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认证,的,依据是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5,食品法规与标准,9.,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标准化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为什么由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原因在于:,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是政府行使监督的职能部门。相对于一个产品来说,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既不是生产方,也不是使用方,而是国际上通称的第三方。因此,由他依法进行监督,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标准和熟悉标准,并具有相应的检验手段和检验人员,具备正确行使监督职能的条件。因此,由他依法进行的监督,具有科学性,。,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6,食品法规与标准,10.,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已经授予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认证部门撤销其证书,。,第二十二条,:,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款,。,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7,食品法规与标准,2.1.3,标准化法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企业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与,标准化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比如: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按标准生产,对产品检验要遵守统一的检验方法,要有统一的包装、运输方式。,也就是,说,没有标准,企业就无法组织好生产,生产的产品也无法更快更好地进入市场,也就不可能获取更多更好的经济效益;同时,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企业,还要受到处罚。,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信誉和产品的竞争能力,按,标准化法,规定,可以申请认证。认证是国际上通行的贸易管理制度。取得贸易合格认证的产品,就能得到用户的信赖,。,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8,食品法规与标准,2.1.4,标准化法,与,消费者,的,关系,在科学技术、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我们都离不开标准,标准是制定产品质量的依据。人们经常接触的食品、饮料、服装、鞋帽、电冰箱、收录机、种子、农药、化肥以及信息产业、高科技产品等,都有标准问题。,标准化法,的颁布与,实施,,为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食品法规与标准,2.1.1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2009,年,6,月,1,日实施。,立法宗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立法理念:“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监管理念: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重在源头。,消费理念:消费者制衡。,经济理念:加大违法成本。,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食品法规与标准,(一),食品安全法,立法的三个阶段。,建国初期,,我国实行的是食品卫生行政管理制度,,到,60,年代国务院制定了,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1979,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1982,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95,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04,年启动,食品,卫生,法,的修订工作,直到,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期间是怎样的历程?经过哪些修改?,我们可以通过,梳理,食品安全法,产生的历程,,管窥一部,食品,法律诞生,的,过程,。,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1,食品法规与标准,1.,起草和初审阶段,2004,年,4,月曝出阜阳“大头娃娃”劣质奶粉事件,成为“修,订,食品卫生法”的直接动因。,全国各地连续出现了多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引起国务院的高度关注。,9,月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确立了“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2007,年底,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根据修订内容,将“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名称改为“食品安全法草案”,由此这一概念首次正式浮出水面,。,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2,食品法规与标准,初审:惩罚性赔偿成最大亮点,2007,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初审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即除了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还可以要求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成为亮点之一。,此外,还规定了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以及确立监管体制也在草案中提到,但表述尚过于笼统和模糊,。,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3,食品法规与标准,2.,第二阶段,草案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2008,年初,日本“毒饺子”事件进一步引发国人,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该事件虽在确认人为作案后平息,但中国食品安全形象在世界,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同年三月草案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北京奥运会后,于八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食品安全法草案。,二审草案除了强调食品安全监管“权责一致”原则、强化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明确食品小作坊监管方式之外,审议中建议法律不作规定监管码技术。,监管码技术不复杂,易于仿冒,而且目前企业已广泛采用条形码,会增加生产成本,。,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4,食品法规与标准,3.,第三阶段,修改完善阶段,三审:废除免检制度 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2008年6月28日兰州首例,“肾结石” 婴儿,震惊国人的三鹿奶粉事件始发,加速了食品安全立法步伐。离二审仅仅二个月,“草案”即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事实上,三审稿重点对八个方面做了修改,许多都是针对这一事件而进行的。,三审稿强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突出“全程监督管理”,即从源头到餐桌都不能留有空白。为防止食品添加剂的不规范使用和滥用,保证食品的源头安全,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目录范围、使用以及添加剂的标签等都做了相应规定。,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5,食品法规与标准,针对“三鹿事件”暴露的问题,最高立法机关此次修改食品安全法草案时,还增加了责令召回制度、强化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本原则。,在三审稿中,还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应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按规定逐级上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三鹿奶粉曾是质检总局的“免检待遇”产品。但事实证明,免检制度是监管部门放弃监管责任,给食品安全监管留下隐患。为此,三审稿中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食品实施免检,以立法形式废除了免检制度,。,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6,食品法规与标准,四审:设“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人代言承担连带责任,“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首次出现,正是为了应对目前体制所形成的管理真空。现有体制实行各主管部门分段实施监管,造成不好管、管不好、不管好,的局面,。,明确增加的这样一条规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则是针对不少社会名人为虚假广告代言从而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前他们仅受到舆论谴责,今后将承担明确法律责任。,此外,四审中还明确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7,食品法规与标准,食品安全法,原,计划,2008,年,10,月通过,考虑到中央机构大部委管理体制尚未确定,,一直,到,2009,年,2,月,28,日才通过。,食品安全法,以法律形式进一步明确了 “分段监管,统一协调”的监管体制。具体讲:一是国务院建立一个高层级的协调机制;二是实行分段监管体制;三是地方政府负总责;四是企业为第一责任人。即使是垂直管理的部门也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做好监管工作,。,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8,食品法规与标准,(二),食品安全法,的框架结构,食品安全法,共,10,章,104,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五章,食品检验,第六章,食品进出口,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9,食品法规与标准,(三),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1.,基本概念:,第九十九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1,)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2,)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3,)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4,)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0,食品法规与标准,(,5,)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6,)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7,)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8,)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9,)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10,)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1,食品法规与标准,2.,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1,)食品生产和加工(统称,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统称,食品经营,);,(,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统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统,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2,食品法规与标准,3.,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目前实行无缝式分段监管体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综合协调职责。,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管。,食药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监管。(粮食部门负责粮食流通环节的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的监管。,在分段监管的基础上,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3,食品法规与标准,4.,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4,食品法规与标准,5.,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5,食品法规与标准,6.,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6,食品法规与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7,食品法规与标准,7.,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区、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8,食品法规与标准,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规定: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从,2010,年,6,月,1,日起,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9,食品法规与标准,食品流通许可证,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0,食品法规与标准,餐饮服务许可证,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1,食品法规与标准,生产加工企业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42,食品法规与标准,(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43,食品法规与标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告宣传的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明星代言也负一定责任。,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44,食品法规与标准,8.,关于,GMP,和,HACCP,管理体系的要求(第,33,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及时向有关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5,食品法规与标准,9.,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定,(1),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2,),允许使用范围,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6,食品法规与标准,(,3,),使用要求,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4,),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7,食品法规与标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5,)对添加,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中存在的违法使用、超限量或超范围使用、违规使用和标识不符合规定四类违法行为。,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8,食品法规与标准,10.,食品召回制度,的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9,食品法规与标准,11.,食品检验的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0,食品法规与标准,12.,食品进出口的规定,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第六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六十三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第六十四条 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务院卫生、农业、工商和国家食药局通报。,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1,食品法规与标准,第六十六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第六十八条 出口的食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监督、抽检,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2,食品法规与标准,13.,企业责任,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3,食品法规与标准,14.,监管方的责任,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未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4,食品法规与标准,15.,认证机构的责任,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及时向有关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5,食品法规与标准,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6,食品法规与标准,(四)企业如何应对食品安全法的要求,(,1,)提高质量、卫生、安全、法规意识,(,2,)健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3,)加强原料、辅料的采购、检验,(,4,)规范食品添加剂的合理、科学食用,(,5,)加强生产过程控制,(,6,)分工明确、落实责任,(,7,)做好成品出厂检验,(,8,)保存好各项采购、生产、检验、销售记录和票据,(,9,)加强员工培训、考核,(,10,)构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保持运行。,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7,食品法规与标准,(五),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1.,制度体系建设,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落实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可追溯机制。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完善监管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体制中的相互协调、衔接与配合。将,食品安全法,一些较为原则的规定具体化,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是有效配合,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法规之一。,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8,食品法规与标准,药监局印发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是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行为的规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此外,工商总局还制定了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制度、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广告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作制度等八项制度。,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9,食品法规与标准,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卫生部发布了两部餐饮新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监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依法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意见,, 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归纳为,14,个方面,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随后,又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用于规范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活动及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0,食品法规与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改委、监察部、农业部、卫生部、商业部、质检总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和食药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发布了,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为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一个纲领性的文件。,工信部制订和发布实施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将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并使之成为我国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1,食品法规与标准,2.,相关机构体系的建设,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组建了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参与制定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的监测和评估计划,拟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规则, 解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开展风险评估交流,并承担卫生部委托的有关风险评估的其他任务。,国务院成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卫生部组建了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 承担食品安全标准其他工作。,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2,食品法规与标准,3.,法制宣传教育,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国各级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包括召开座谈会、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通过电视媒体进行系列报导解读,食品安全法,等。通过持续不断地加强,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工作,使广大食品企业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执法人员进一步正确理解运用,食品安全法,,提高了执法水平和能力,也使社会公众更好地树立起食品安全意识,有利于食品安全法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3,食品法规与标准,4.,重点行政执法活动,2010,年以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协调指挥各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点治理了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进出口、禽畜屠宰、餐饮消费、保健食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上泛起的使用和销售“问题奶粉”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彻底追查,对发现的“问题奶粉”全部予以销毁,对不法分子予以严惩;,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清查,不留死角,净化市场;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使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了一大批重大食品违法案件。,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4,食品法规与标准,5.,存在的主要问题,(,1,)监管体制不完善:多头、分段管理造成的权责不清。,尽管现行的监管体制被形容为“无缝衔接”,但就其具体实践情况来看,因为,食品安全法,与众多的法律法规存在诸多的交叉、重叠,造成各部门交叉管理的领域依然存在不少。目前各个部门基本上是各管各段,但如果协调不好,就会出现有利益的抢着管,没利益的不想管,结果出现管理上错位、缺位或越位等混乱局面。,(,2,)相关制度规范仍不健全:安全标准不统一,政出多门,操作性差。,由于缺乏有效的统一协调机制,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这不仅让相关食品加工生产者颇为头疼,也使得政府部门在对不少食品的监管上陷入了尴尬的境地。,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5,食品法规与标准,(,3,)安全监管执法不规范:监督抽查混乱、乱发布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假借多种名目收取检验费等。,执法检查中,一些企业反映,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标签等方面的规定,因为配套的操作性规范不尽完备,实践中难以执行,既给生产经营企业带来不便,又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执法混乱。有些地方反映,虽然,食品安全法,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本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但地方立法难度大,至今绝大多数省份还没有制定出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因为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尚未出台,导致目前食品监督抽查混乱情况比较严重。再加上个别监管部门有时乱发布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反而引起了公众对食品安全不必要的恐慌。,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6,食品法规与标准,(,4,)问责机制不健全:企业和政府都有责任,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即问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也是导致食品监管不力、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对于食品企业的违法责任,,食品安全法,规定仍不够严格。,另一方面,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对于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7,食品法规与标准,(六)案例分析,违反食品生产卫生要求的案例分析,1.,案例介绍,2010,年,7,月,28,日,某市某糕点加工厂职工李某向市卫生局检举该厂领导迫使工人用生虫的面粉加工糕点,同时送来一块做糕点和好的生面团,该面团内有,6,头死米象虫。,7,月,31,日市卫生局派员调查,发现该厂加工糕点用的面粉尚有,465kg,,抽查,6,袋面粉,,5,袋开口处可见米象活虫,4,5,头,其他面粉袋表面可见数量不一的米象虫。经检查,该厂已用感染害虫的,5350kg,面粉加工各类糕点,6420kg,,库存尚有,320kg,糕点、饼干,肉眼观察库存糕点饼干中均有程度不同的害虫尸体。食品卫生监督员一一做了记录,并取样带回。该厂厂长在监督记录和调查笔录以及取样记录上签了字。,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8,食品法规与标准,2.,案情分析与处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该糕点厂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本条规定。,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9,食品法规与标准,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根据以上分析可作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生产经营;,(,2,)收回已销售的糕点,并销毁库存的,465kg,生虫面粉和,318kg,糕点;,(,3,)处以罚款,2000,元,没收非法所得,2700,元并处罚款,50000,元,合计罚款,52000,元。,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70,食品法规与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共八章五十六条。,分为:,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第五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71,食品法规与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针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环节和关键点,确立了七项基本制度,建立了从农田到市场的农产品全程监管体系和可追溯制度。主要有:,1.,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强制实施制度;,3.,防止因农产品产地污染而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4.,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6.,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发布制度;,7.,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第二章 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72,食品法规与标准,一、总则的内容,主要说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目的、农产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定义,对农产品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商业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