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征收与管理,张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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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水资源费征收与管理,四川省水利厅水资源处,二一一年十二月,1,第一部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与使用,水资源费是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节约保护,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2,取水为什么要缴纳水资源费?,链接条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条例用整整一章对水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作了具体规定,这一章可以说是条例最新颖也是最敏感的章节。请问收取水资源费对国家和用水户有哪些益处?,3,我国宪法第九条、水法第三条都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既然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就必然运用行政手段对水资源进行调控和配置,保障有关社会主体使用和经营。而运用行政手段的一个有效方式就是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因为这样不仅可以体现水资源的国家所有权,而且可以促进合理高效地使用水资源,避免浪费。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水法确立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征收水资源费对国家而言,是对水资源配置进行行政干预,是用经济手段调节水资源分配和使用,是水资源所有权的价值体现,也是实现政府职能的一种手段。对取水户而言,向取水单位和个人收取水资源费,就授予了取水人特定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要受到国家保障,同时还可以有效地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4,由于原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没有规定水资源费征收问题,以致于各地在实践中出现了水资源费征收政策不统一、征收程序不规范、使用不合理等问题。在总结过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条例用专章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及其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主要规定了:谁有权力收费,收费标准如何制定,收费需要经过何种程序,哪些应当收费,收取的费用如何缴入国库,如何使用等等。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基本实现了水资源费征管的统一,对于促进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加强水资源费的监督管理及其使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5,超计划或超定额取水,水资源费累进收取,链接条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对超计划或超定额部分的取水,规定“水资源费累进收取”的目的是什么?这里所指的累进收取有没有具体的比例?,“水资源费累进收取”是指对超出用水定额的每一级次范围内的水量分别适用各级次费率的累进形式。它既是一种行政调控手段,也是一种经济调控手段。实行水资源费累进收取,水资源费会随超额取用水数量的增加而成倍地增加。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节约用水,促进节水型社会的建立。,6,超额累进水资源费标准作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一个组成部分,条例本身没有对此规定具体的比例,主要还是由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水需求情况、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省政府36号令)有一个规定: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量低于30的,超过部分按规定标准的200征收;超过30(含30)的,超过部分按规定标准的300征收。,7,水资源费标准谁说了算?,链接条款: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谁来制定?,8,此条明确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制定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水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由各省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还是比较合理的,但国务院需要把制定标准的原则明确下来。,条例规定,除中央直属和跨省水利工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中央制定外,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9,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要遵循四原则,链接条款:第二十九条,条例中规定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遵循四项原则,是基于何种考虑?,10,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充分考虑到不同产业和行业的差别。,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原则,是制定水资源费的首要原则,也充分体现了水资源费征收的目的。确定征收标准首先必须从当地水资源的实际状况出发,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统筹考虑,既要坚持地表水优先利用、地下水不至于过量开采,同时还要有利于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11,体现水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则。这是由于我国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地区之间水资源状况差别很大,而且东西部、南北方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同。因此,差别性的标准是必须而且必要的。具体来讲就是: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应确定较低的费率,水资源稀缺地区应确定较高的费率;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应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以此来调节取用水量,鼓励节约用水。,12,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差别的原则。水资源费作为一种行政、经济手段调控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也应当和国家产业政策相一致,国家鼓励的产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低于国家限制的产业。同时,水资源费的征收会增加单位和个人支出成本,这就要求既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的用水特点,又要考虑取水户的承受能力。只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既能为取水户接受又能起到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才能达到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目的。,13,因此,一般来讲:自备水源应高于公共用水,地下水应高于地表水,地下水超采区应高于一般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应高于欠发达地区,高耗水行业应高于低耗水行业,地热水矿泉水应当高于一般地下水。,14,农业生产取水开征水资源费,链接条款:第三十条,对农业生产直接取水征收水资源费的主要考虑是什么?,15,妥善处理农业生产直接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问题,关系到节约水资源和农民减负增收。考虑到农业生产取水量大(全国农业生产取水占当年总取水量的64.6%,其中农田灌溉占农业生产取水量的90%)、用水模式粗放,不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国务院决定对农业生产取水征收水资源费。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农业生产直接取水收费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促进灌溉方式转变,培养农民节约用水意识。条例施行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大投入,大力研究推广农业生产节水技术,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引导和扶持力度,鼓励农民逐步改变高耗水的生产习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发展节水型农业。,16,农业生产限额内取水免缴水资源费,链接条款:第三十三条,什么情况下农民取水可以不缴纳水资源费?,条例统筹考虑了减轻农民负担与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两个因素,分不缴、免缴和低标准缴纳三种情况。,17,条例规定,农民使用本集体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和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均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也不需要缴纳水资源费。同时,条例还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从事农业生产的,只要没有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农业生产用水限额,就不需要缴纳水资源费,也就是说,对于大量的、分散的单个农业生产者而言,基本上都可以免缴水资源费。而农民使用供水工程例如水库中的水,只需向供水工程单位交纳水费,水资源费由供水工程单位统一向国家缴纳。另外,农业生产超限额取水的,虽然需要缴纳水资源费,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也比较低。,18,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十分重视,要求对农业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条例在规定水资源费标准时,也坚持了这个原则,即在用水限额内的农业取水不缴纳水资源费,对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农业生产用水限额部分实行低标准征收。具体说就是:农业生产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低于其他行业例如工业用水、城市生活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粮食作物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低于经济作物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这样既可以充分保障农业灌溉用水,也可以有效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的转变,实现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19,水资源费谁来征收,链接条款:第三十一条,按照条例规定,哪些机关有权征收水资源费?,20,为了提高行政效率,方便当事人,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条例规定,水资源费原则上由取水审批机关负责征收。其中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水资源费由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21,为什么要规定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代收?,流域机构审批的取水,水资源费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代收,一是充分发挥地方现有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体制和机构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水资源费征收的行政效率,节约行政管理成本;二是有利于流域管理机构将更多精力集中于总量控制等流域水资源管理事务上;三是有利于方便水资源费征收的行政相对人;四是中央的收益权可以通过水资源费分别解缴中央和地方国库的分成比例予以体现。,22,水资源费缴纳数额如何得出?,链接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取水单位最终要缴纳的水资源费数额是根据什么得出的?,23,条例规定,水资源费缴纳数额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确定。,这是一个总的原则,但是对于水力发电用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可以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发电量确定缴纳数额。,24,电厂取水的水资源费与发电量有关,链接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为什么要规定水力发电用水和火力发电冷却用水根据实际发电量缴纳?,25,由于水力发电用水量很大,水力发电条件和方式各异,取水量的核实和确定十分复杂,而实际发电量比较准确,为体现公平,减少纠纷,条例规定可以根据实际发电量征收。对于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由于一些发电老机组采用贯流式冷却,用水量很大,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和有利于企业发展,条例规定可以根据实际发电量进行征收。,26,按照实际发电量计征水资源费,有可能出现企业瞒报发电量的状况,这就要求收费机关要认真核实实际发电量。只要收费机关工作做实、做细,瞒报发电量的现象是可以避免的。同时,征收工作中,我们也要尊重和信任取水权人,创造和谐、诚信、公开、公平的工作氛围和环境。,27,收费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链接条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28,水资源费征收不仅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而且还要同水法第七十条规定结合起来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1.收费机关首先进行实际取水量或者实际发电量的核定;2.收费机关确定缴费金额;3.收费机关下达缴费通知,通知中应载明缴费金额、缴费地点及银行和缴费时间;4.取水人自接到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缴纳,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的申请缓缴;5. 对拒缴、拖缴、拖欠水资源费的,收费机关应当首先责令限期缴纳;6.限期还不缴的,加收滞纳金,并进行行政处罚。,29,在上述规定中,是有先后顺序的,不完成上一个程序,就不能启动下一个程序。因此在水资源费征收过程中,收费机关应当严格按上述程序进行。同时,征收水资源费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收费有异议的,有权获得司法救济。这就更加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保障水资源费征收行为合法,程序正当,权责统一。,30,逾期不缴水资源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链接条款:第五十四条,对于拒缴、拖缴、拖欠水资源费的,条例规定如何处罚?,31,条例规定对于拒缴、拖缴、拖欠水资源费的按照水法第七十条规定处理:对拒缴、拖缴、拖欠水资源费的,收费机关应当首先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32,特困用水户可申请缓缴水资源费,链接条款:第三十四条,这里的特殊困难大体包括哪些?申请缓缴有哪些手续?缓缴最多可以延缓多少时间?,33,“特殊困难”主要是指:取水户由于意外事件的发生,致使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比如出现火灾、洪灾等不可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其他诸如取水户遇到暂时经济困难等具体情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有的地方是由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34,申请缓缴的一般手续,在接到缴费通知7日内向发出缴纳通知单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并提供特殊困难的证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缓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期满未作决定的,视为同意。,水资源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35,水资源费 取之于水,用之于水,链接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五条中所说的按“规定”分别解缴中央和地方国库,目前有没有具体的规定?解缴中央和地方国库的比例是多少?,36,条例第三十五条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根据条例,财政部在制定分成比例时,既要充分考虑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属性,又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分布格局,合理确定水资源费在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比例,做到“责、权、利”三者的有机统一。,37,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印发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8】79号) 明确规定: 除南水北调受水区外,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按照1:9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确保将中央分成的水资源费及时足额上缴中央国库。,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监缴上缴中央国库的水资源费。,38,征收的水资源费如何管理与使用?,水资源费作为行政性收费,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有关要求,应当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全额上交财政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同时将其用途具体化,坚持水资源费“取之于水,用之于水”。,39,水资源费征收后的使用直接关系到水资源费征收目的的实现。,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即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因此,有必要明确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的具体内容。,40,在过去的地方实践中,一些地方将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和宣传教育、水资源管理人员培训、国内国际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水资源的计量和监测等,部分用于水源工程建设等。,实际使用中有些地方将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正常的行政管理活动经费也都用水资源费来进行支出,从发展趋势和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是与水资源费制度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41,水资源费征收的目的不是用来补偿行政管理经费的不足,主要是水资源管理、调控的经济手段之一,更主要的是用于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的专项经费。从水资源费征收的目的来看,水资源费作为国家财政收入之一,应该由国家财政统筹安排使用;但是从当前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的现状来看,我国水的问题十分严峻,但是国家限于财力,没有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的专项经费,而水资源保护和节约所需经费又十分庞大。因此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征收的水资源费应当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部门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一般而言,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主要包括:1.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监测、规划;2.水资源的管理、宣传、科研,人员的培训;3.水资源的保护,水资源公共危机的应对;4.水资源节约技术的研究、推广。,42,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使用范围包括: (一)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分配及相关标准制定; (二)取水许可的监督实施和水资源调度; (三)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和管理; (四)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水资源信息采集与发布; (五)节约用水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以及科研、新技术和产品开发推广; (六)节水示范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拔款补助和贷款贴息; (七)水资源应急事件处置工作补助; (八)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宣传和奖励; (九)水资源的合理开发。,43,截留侵占挪用水资源费将被追究责任,链接条款: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如何防止水资源费的截留、侵占、挪用?条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44,水资源费作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为防止水资源费的截留、侵占、挪用,除加强资金管理外,还应当对非法截留、侵占、挪用的水资源费依法予以追缴,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5,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及管理部门和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多征、减征、缓征、停征,或者侵占、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水资源费的,由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级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6,第二部分水资源费征收,47,一、票据使用及管理,48,水资源费征收票据的作用,水资源费征收票据的作用:,1.水资源费收入的法定凭证;,2.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3.接受审计、监察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4.贯彻落实水法和条例的证明。,49,水资源费征收票据管理原则,统一格式和内容:从2009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缴款书”,停止使用“专用收据”,分级管理:不再由省水利厅统一发放,实行“各级管各级”,也就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票据的领取、使用、发放、保管和销毁一律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强化指导和监督。,50,票据管理,领取:由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机关向同级财政部门领取,管理: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机关要做好票据的使用及其管理。,使用:使用后必须登记,建立台账。遵守会计业务和会计管理要求;一律机打,帐票相符(缴费通知书和缴款书相符。,保管:落实专人,依照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保管,51,票据填制,联数、内容、式样、规格按照财政厅的要求,一律使用机器打印(调好的格式已放至省水利网,在水政水资源处栏目下载),各联一次打印,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对填错的废票,应写上“作废”字样保存,对已开出的票据要登记缴费单位、缴费金额及票号、开票时间、送达时间,52,旧票处理,清理:由领取单位对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包括领了多少、使用了多少、票帐相符情况、剩余多少),处理:对票据使用情况要有一个说明。已经使用专用收据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存;没有使用的票据,要封存;作废的也要妥善保存,不得自行销毁。,53,二、水资源费征收,建立收费单位台账(许可证、装机、水量等),分类管理(省管、直接征收、委托征收),做好统计,强化监管(在向取水单位送达缴费通知书时,应将上次的缴费情况反馈给收费机关),做好对账(既包括财政部门、也包括取水户),细致、准确,54,(一)征收程序,取水单位报送实际取水量和发电量(含单位的开户行帐号),收费机关核实取水量和发电量,收费机关下达缴费通知和填制缴款书,并做好登记,做好缴费信息反馈(可以在下一次送达时,核实上一次的缴费情况),加强监管(交没有、交够没有),55,报单格式和内容,单位,年,月取水量(参考),开户行及帐号: 日期(章):年 月 日,56,缴费通知单(参考),取水单位名称:,经核实,你单位报送的,年,月至,月的取水量(发电量)属实,根据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具体标准),应缴纳,月至,月水资源费,万元(其中,中央,万元,省,万元,市,万元,县,万元),请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办理缴款手续。,联系人及电话:,年 月 日(章),57,(二)委托征收,省管委托的,建立收费单位名录(名称、许可证、水量等),单位按期上报实际取水量或者发电量,受托单位核实,下达缴费通知单和出具缴款书,先按应缴总额的10%交中央,再按照分成协议确定的比例进行分成。(具体分成金额应在在缴费通知单明确),建立征收台帐(包括缴费单位、缴费总额、各级分成金额、缴费时间), 并将缴费通知单和财政反馈水利部门的第四联传真处(协议书也有要求),受托单位做好统计,按要求向厅报送。,58,(三)直接征收,建立收费单位明细表,取水单位报送电量或者水量,,收费单位核实,下达缴费通知单和出具缴款书(具体分成金额应在在缴费通知单明确),建立征收台帐(主要包括缴费单位、缴费总额、各级分成金额、制票时间、缴费时间),做到缴费通知单和缴款书一致,做好汇总统计并按要求向厅报送,格式由厅统一确定(主要是掌握收费情况),按时对账,59,(四)要求,就地缴库(2009年7月1日后),依法按规征收,按要求报送水资源费征收、解交报表,定期核账,强化监管(年度报送总结、换发取水许可证),加大对下一级征收机关的检查与指导,60,(四)要求,就地缴库(2009年7月1日后),依法按规征收,按要求报送水资源费征收、解交报表,定期核账,强化监管(年度报送总结、换发取水许可证),加大对下一级征收机关的检查与指导,61,关于规范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0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近几年,一些省市自行出台地方性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政策,以水能(水电)资源开发使用权有偿出让名义向水电企业收取出让金、补偿费等名目的费用,不仅违反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而且加重了水电企业负担,影响了水电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建立规范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水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62,二、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规范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87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中央直属和跨省水利工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79号)的规定,各地应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水资源费及时足额征收,按规定专项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并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63,一、各地停止执行自行出台的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的规定,各地不得对已建、在建和新建水电项目有偿出让水能(水电)资源开发权,不得以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名义向水电企业或项目开发单位和个人收取水能资源使用权出让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出让金、水电资源开发补偿费等名目的费用。,64,三、凡未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各地一律不得越权设立涉及水电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不得设立涉及水电企业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凡违反规定的,要予以严肃查处。,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65,关于三峡电站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19号,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87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三峡电站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66,一、自2009年9月1日起,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三峡电站实际发电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中央直属和跨省水利工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79号)规定的征收标准缴纳水资源费。2009年9月1日以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尚未缴纳的水资源费予以补征。,67,二、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收入的10%上缴中央国库,其余90%按比例(湖北省16.67%、重庆市83.33%)在湖北省和重庆市之间进行分配,并分别上缴两省市国库。,三、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类02款02项“水资源费收入”下增设01目“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收入”,用于核算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的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收入。,68,四、三峡电站水资源费由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湖北专员办)负责按月征收,暂实行以下收缴方式。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每月10日前向湖北专员办申报上月实际发电量和应缴纳的水资源费。湖北专员办于每月12日前完成对申报的审核,确定水资源费征收数额,对中央分成的10%部分,由湖北专员办向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对湖北省分成的15.003%部分和重庆市分成的74.997%部分,由湖北专员办分别向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开具两份一般缴款书。,69,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每月15日前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两份一般缴款书规定的缴款额足额上缴资金,其中:中央分成收入,由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缴入财政部为湖北专员办开设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湖北省分成收入,由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开户银行就地缴入国家金库湖北省宜昌市中心支库;重庆市分成收入,由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从其开户银行通过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汇划至国家金库重庆市分库,汇款凭证中“收款人账号”为“278”、“附言”中应载明“地方级,103020201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收入”,同时将加盖开户银行业务印章的一般缴款书第三、四联寄往国库金库重庆市分库,第五联送湖北专员办,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寄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金库重庆市分库收到汇款和缴款凭证后,及时准确办理入库手续。收款国库与湖北专员办及同级财政部门之间要加强资金入库的对账工作,确保缴库资金准确和安全。,70,湖北专员办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年实际发电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对该公司全年应缴水资源费的清算和征缴。,71,五、缴入中央国库的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收入,由中央财政安排使用;缴入湖北省和重庆市国库的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收入,分别由两省市统筹安排,重点用于三峡库区及三峡大坝下游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相关地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具体使用范围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72,六、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要加强三峡电站水资源费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制定具体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按照职责加强对三峡电站水资源费征收缴库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73,谢谢,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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