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工作的风险管理与控制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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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国企改制工作的风险管理与控制,一、内部决策与方案审批,二、清产核资与产权界定,三、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四、产权转让与交易管理,五、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六、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七、管理层收购与股权激励,1,(一)改制方式,重组,联合,兼并,租赁,合资,承包经营,转让国有产权,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转让,通过增资扩股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2,(二)改制方案制定,1 国有产权持有单位 2 委托中介机构,3 改制企业(经营管理者受让的和国有参股除外),(三)改制方案批准程序,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的(分别审查,国资委协调),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的(主管部门审批),国资委出资企业改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本级政府批),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证监会、国资委),3,国企改制工作的风险管理与控制,一、内部决策与方案审批,二、清产核资与产权界定,三、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四、产权转让与交易管理,五、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六、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七、管理层收购与股权激励,4,(一)清产核资工作规定,清产核资办法【2003】1号令:是基本制度,工作规程国资评价【2003】73号:是灵魂,资金核实工作规定【2003】74号:结果认定,经济鉴证工作规则【2003】78号:结果保证,损失认定工作规则【2003】72号:核心重点,工作方案,国资评价,【2003】58号:,工作指南,各企业,实施方案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等,5,企业出资人,-国资委要进行清产核资;,目标明确,摸清家底(包括企业、事业、境外资产),界定双方责、权、利,建立业绩考核和绩效平价体系,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履行企业财务监督职责,要求高,所有企事业、建设单位都参加 统一报表,中介审计评估(涉军企事业单位除外),时间紧,主体工作4个月,6月初上报结果,10月份结束,“最后的晚餐”,这次清产核资很可能是国家允许企业最后一次通过冲减杈益来处理企业资产损失问题。,(二)清产核资工作的特点,6,(三)清产核资工作的新思路,新制度,工作规程 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经济鉴证规则,新内容,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制度完善,新突破,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作为损失认定的依据,对企业 的要求提高;给予一年的宽限期,新任务,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预计损失,并作为,结果报,财政部不再另行报批,新要求,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7,(四)产权界定工作的依据,国资法规发,【1991】12号 【1992】70号,【1992】71号 【1993】15号,【1993】68号 【1994】第2号令,财政部,财清字【1996】13号 财清办 【1997】,40号,财清办【1997】51号,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1996】895号,劳动部,函【1998】155号劳部发,【1997】181号,国科发政字,【1996】075号,8,(五)界定产权的一般性规定,借款形成的资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不作为国有企业投资,担保形成的资产,不界定为国有履行担保责任的,应追偿或转股,以厂房、设备等实物支持形成的资产,收取管理费超过实物价值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没有明确约定的,界定为集体资产,主办单位及所属人员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形成的,没有明确约定的,界定为集体资产,减免税形成的资产,1993.6.30前形成的,归国有;1993.6.30以后,国家有,规定的从规定,无规定的,界定为集体资产,9,三.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评估审计的决策与工作机构,资产评估的方法,清算价格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资产评估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予: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财务审计问题,离任审计,由收支审计转向以支出审计为重点,10,土地资产的评估与处置,处置方式,作价入股 依法出让 租赁经营 保持划拨,处置程序,总体分案 申请报批,地价评估,具体方案,县市初审 地价备案 资产登记 变更登记,处置方案的内容,企业改制形式内容 企业现状 拟处置土地状况,处置方式与价格 处置理由,县市初审的内容,11,国企改制工作的风险管理与控制,一、内部决策与方案审批,二、清产核资与产权界定,三、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四、产权转让与交易管理,五、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六、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七、管理层收购与股权激励,12,(一)产权转让的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体改委、计委、财政部国资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体改经【1989】38号,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 【1999】 89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财管字【1999】301号,国资委 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第3号令 国办发【2003】96号,13,(二)产权转让的场所,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不受地区、行业、出资和隶属关系的限制,(三)交易范围,(四),交易原则,公开信息,竞价转让,(五)交易方式,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14,(,六)产权转让的价格,定价权限,:,批准改制单位,决定产权转让单位,定价依据,主要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考虑因素:,市场的供求,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职工安置,引进先进技术等。,上市公司:转让价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15,(七)产权转让的价款支付,原则上一次结清,分期支付的: 首付不低于30,受让方应提供担保 一年内付清,优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偿还拖欠职工的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16,(八)公告及信息披露,披露,主体,披露,形式,披露,区间,公告,期限,信息披露的内容,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受让方,应具备的主要条件,其他需披露的事项,17,(九)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出让方的主体资格与条件,受让方的主体资格与条件,主体:,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是被转让企业管理层受让的,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是自然人受让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受让的,应当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18,(十)产权转让合同的内容,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转让价格、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产权交割,事项,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负担,转让协议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协议各方的违约责任,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转让和受让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19,企业可行性研究和,内部决策,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中介机构,资产评估,、确定产权底价,编制产权转让公告、披露,转让信息,审核,受让方的条件,在产权交易机构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报告审批,机构、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十一)产权转让的程序,20,(十二)产权转让的审批,授权经营的,母公司产权的转让:,审批权限: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母公司控制权转移的:报本级政府审批。,子公司产权转让:,内部结构性调整的:由母公司审批并报备案。,涉及集团外部的:由母公司报国资监管机构审批,子公司控制权转移的:由子公司报母公司审批。,转让比例或实施方案有重大变化的:,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21,(十三)产权转让报批的必备文件,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决议文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实施方案,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22,(十四)转让方案的内容,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社会与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处置方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23,(十五)产权转让与交易管理的风险,未按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交易的;,不履行决策批准程序或超越权限、擅自转让的;,【195】,隐匿应纳入评估的资产,或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导致审计评,估失真,或未经审计评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恶意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未按规定安置职工、接续社保关系、处理拖欠职工各项,债务或未补缴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未落实债权债务非法转移债权或逃避债务清偿责任的;,以国有产权作为担保,转让时未经担保权人同意的。,以,欺诈、隐瞒等手段影响选择转让方或合同签订的;,在竞价拍卖中恶意串通压低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24,(十六)有关各方的责任问题,出让方直接负责主管人或其它直接责任人,警告 纪律处分 负赔偿责任,受让方的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追究刑事责任。,社会中介机构,通报 建议给相应处罚 不再委托相关业务。,产权交易机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不得再从事相关业务。,批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纪律处分 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5,国企改制工作的风险管理与控制,一、内部决策与方案审批,二、清产核资与产权界定,三、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四、产权转让与交易管理,五、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六、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七、管理层收购与股权激励,26,五.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1),(一)债务承担的一般性原则,尊重当事人约定原则,企业法人财产原则(债务随着资产走),(二)制止债务人借企业改制逃废债务问题,由改制后企业承担债务的情况,原企业改制时隐瞒或遗漏债务被起诉的,(三)改制企业与原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27,五.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2),(四)各种费用的提留及处理,提留费用种类,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离退休职工的各项补贴费用;,工伤及职业病人员的各项费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合同职工的补偿费;,精简下放、死亡职工遗属扶养、抚恤、补贴;,其他按政策规定提留的费用。,提留费用的处理,由原企业国有净资产中扣减,由改制企业接收或原企业负责处理,28,国企改制工作的风险管理与控制,一、内部决策与方案审批,二、清产核资与产权界定,三、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四、产权转让与交易管理,五、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六、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七、管理层收购与股权激励,29,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工安置的,法律依据,职工安置的,操作途径,身份置换的,适用范围,人员分流,劳动关系处理,职工安置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资金来源, 可以,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身份置换,相关补偿费用的处理,30,(一)职工安置的政策法律依据,中共中央,中发【2002】12号,,八部委,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四部委,国资分配【2003】21,国资委,国资分配【2003】46号,三部委,劳社部发【2003】21号,31,(二)职工安置的操作途径,竟聘上岗 自谋出路,身份置换 内部退养,(三)职工身份置换的适用范围,原用人单位主体消失的,新设企业属非国有形式的,国有资本未达到控股的,企业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企业发生重大变化的,32,(四)人员分流劳动关系处理,分流到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改制企业的,与原企业解除、与改制企业重签、权利义务接续,意见不一致的,与改制企业签定3年以上合同,不足3年,延至3年;,无固定期限的权利义务续接,分流入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与原主体企业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改制企业签订合同不低于3年;,分流入国有法人绝对控股企业的,与原企业变更劳动合同,,工龄合并计算,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由改制企业接续,33,(五)劳动关系处理事项与程序,制定职工安置方案;,伤病等级鉴定确认;,清偿社会保险费,补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算拖欠工资、医疗费;,落实安置费用;,听取工会职代会对改制方案意见;30天,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职工安置方案;,主管部门或投资主体对职工安置方意见;,职工安置方案经批复后, 30天内办理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手续。,34,(六)解除合同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标准,财政部【2002】313号,劳动部 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国资委 国资分配【2003】21号规定,三部委 劳社部发【2003】21号 规定,经济赔偿:, 经济补偿资金来源,35,可以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与企业无劳动关系的挂名、挂靠人员,按劳动法第25条处理解除合同的人员,自动离职或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人员,劳动合同期满或约定终止条件出现,身份置换相关补偿费用的处理,认钱 认股 认债,36,国企改制工作的风险管理与控制,一、内部决策与方案审批,二、清产核资与产权界定,三、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四、产权转让与交易管理,五、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六、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七、管理层收购与股权激励,37,七.,管理层收购,(一)管理层收购的基本概念,(二)管理层收购存在的主要问题,(三)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环节,(四)管理层收购方案的制订,(五)禁止收购者参与的环节,(六)管理层不得从事的行为,(七)实施管理层收购的基本条件,38,(一)管理层收购的基本概念,西方企业管理层收购,目的,是利用股权安排来实现激励管理层,西方企业管理层收购,手段,经营者利用杠杆融资的办法整体或控股收购所在企业的股份,西方企业管理层收购,意义,是对建立在所有权、经营权两权分离基础上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一次批判的继承,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解决国企“所有者虚位” 和因腐败而导致高昂的代理成本问题,鼓励经营者与企业联股联利联心,鼓励经营者出资入股,目的在于盘活存量资产,39,(二)管理层收购存在的主要问题,关于持股主体问题,代表人持有,信托载体,职工持股会,单一法人载体,综合法人载体,关于收购的资金问题,直接注资 过桥贷款,融资信托,关于股权的定价问题,低于评估值90以下须经审批,关于信息披露问题,40,(三)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环节,前提,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股份制改造经营者出资,对象,董事长总经理 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部门经理 其它骨干人员,主体,出资人(股东会) 董事会,形式,增值奖股 直接购股 虚拟股份,分红权 股份期权,比例, 1:4 倍 1:3倍 30:70 40:60,来源,存量中划 净资产收益中切 赊股 奖励,资金来源,无息资本信贷 过桥信贷 信托融资,期股的偿付, 逐年分补 约定预留 离岗清算,41,增值奖股,净资产收益率超过预定目标,扣除非经营性收入,增值部分分,档、按比例提取,按当期净资产价值折股奖励,42,直接购股,由产权单位或股东商定,任期内按照当期净资产折股,一次性或分期付款,43,虚拟股份,完成目标奖,按照当期净资产折股,,享受分红权或股份增值权,适时将虚股转为实股,44,分红权,按照完成目标奖,获取分红权,奖金按照当期净资产收益折股,一般从次年参与分红,可逐年积累,45,股份期权,期股,被激励对象在任期内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期权,被激励对象在任期内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的股份的权利,前提条件,完成目标,任期内约定行权价,约定行权期,46,(三)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环节,前提,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股份制改造经营者出资,对象,董事长总经理 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部门经理 其它骨干人员,主体,出资人(股东会) 董事会,形式,增值奖股 直接购股 虚拟股份,分红权 股份期权,比例, 1:4 倍 1:3倍 30:70 40:60,来源,存量中划 净资产收益中切 赊股 奖励,资金来源,无息资本信贷 过桥信贷 信托融资,期股的偿付, 逐年分补 约定预留 离岗清算,47,(四)管理层收购方案的制订,国有产权持有人,委托中介机构,(五)禁止收购者参与的环节,转让决策 财务审计 离任审计 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底价确定等,自卖自买,(六)管理层不得从事的行为,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以企业的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作标的物为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48,(七)实施管理层收购的基本条件,改制企业,有一定的资产,改制企业的,产品或业务,有一定的市场或发,展空间,企业,经营结果与管理层经营能力有关,改,制企业,属非垄断性经营,职工认同,,经理层有信心有思路有规划,改制企业,有盈利预期,49,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东方银座12层,电话:010-84476788 13901370899,E-mail:,谢谢大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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