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新入行员工应掌握的合法合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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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内部行文,1,、汇报材料,标题,字体:彩虹小标宋42P,颜色:黑色,字体:彩虹小标宋26P,颜色:黑色,内文,字体:彩虹粗仿宋12P,颜色:黑色,新入行员工应掌握的合法合规常识,法律合规部,二一一年七月,1,银监会通报案件情况,不容忽视合法合规风险,2010年银监会通报金融机构案件情况:全国六个地区的涉案金额占全国案件金额的九成以上:山东、北京、辽宁、深圳、广西、吉林。有五个地区的案件金额和数量双升:云南、辽宁、深圳、青海、新疆。,银监会提醒我们:,一、存款领域操作风险突出,大案要案凸显;,二、贷款领域外部诈骗和内部违法放贷相互交织,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不落实;,三、银行卡作案呈上升趋势;,四、网银诈骗案件发案率高。,2,内部行文,注意履行对客户信息的保密义务和重视银行商业秘密的保护,某些经办人员长期以来通过外部网邮箱向速递公司、邮递公司发送银行卡收件人资料(包括卡号、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单位地址等信息);甚至还有经办人员将绝密级的若干商户MIS终端密钥以EXCEL表存放在多名员工的电脑桌面凡此种种,均表现出我行一些工作人员对客户信息的保密意识还很不强,极易泄露客户信息,侵害客户商业秘密或隐私权。,在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金融创新越来越频繁的今天,除了对人才、市场等方面的激烈争夺之外,银行的商业秘密将成为重中之重,银行的各种信息都可能成为他行获取的目标,尤其是属于商业银行自己的未对外公开的金融新业务、新产品、新创意和商业银行的金融竞争策略等各种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其保密工作直接影响到了银行的竞争和发展。我们应当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给予高度重视。,3,内部行文,签约常识,第一,不是当事人在场就是面签;,第二,不是所有的自然人签署的协议都一定生效;,第三,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协议就一定生效;,第四,不是所有印章都可以用作签约印章;,第五,不是所有协议一经签署,相关权益就必然有效,设立;,第六,不是所有协议一经签署并设立权益即必然能够,顺利实现相应权益;,第七,不是所有持有营业执照的单位或组织都可以签,署担保合同。,4,内部行文,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法律风险,审计发现,我行在2009年全年至2010年上半年办理的单位及个人贷款业务中,存在部分贷款资金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具体表现形式包括:用于旧城改造项目建设与装修工程的贷款被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固定资产贷款用于购买我行理财产品,个人购房贷款用于归还借款人其他贷款、购买理财产品或违规流入股市。,5,内部行文,警惕担保人抗辩免责,案例:,借款合同的约定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贷款人违约,担保人(含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下同)提出免责。,前几年,我行曾因为借款合同的约定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而有一批案件被法院判决保证人免责,严重影响了贷款的安全回收。主要原因是我行对于实际用途是重组的贷款,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借新换旧”、“贷款重组”等与实际用途相符的字眼,而是约定“购买原材料”、“流动资金”等。保证人以担保法第三十条“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为由主张担保免责。现在,我行已经出现一单保证人抗辩免责的案件。虽然经过资产保全部和法律合规部的努力,我行取得一审的胜诉,但二审的结果尚难预料。,6,内部行文,重视理财业务风险揭示不充分的法律风险,审计发现,2009年期间,我行为客户开办理财业务、个人账户黄金业务时,存在客户未签署相关业务风险告知书的问题。鉴于开办该类业务的客户需自行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如银行在与客户建立该类各项业务关系之初,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提示,不违背现行监管的要求,就能够避免因客户面临亏损而与银行发生纠纷的隐患。,合同法规定,因重大误解或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如我行向客户推介理财业务时未予客户评估及风险提示,致使客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贸然办理了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业务,并最终出现客户损失的情况下,客户有可能以银行隐瞒或未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合同订立存在重大误解或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银行赔偿相应损失。,7,内部行文,员工应遵守与客户资金往来的禁止性规定,员工违规发生与客户资金往来的行为主要有:,一、通过员工账户为公司客户套取现金;,二、利用员工账户归集客户资金,为单位和个人融资;,三、是利用员工账户过渡客户资金,替客户归还贷款、办理汇划,业务或代客户理财;,四、是利用员工账户虚存空取现金,为客户办理大额存、取款转,账业务;,五、是利用员工账户过渡银行收入;,六、是利用员工账户过渡本行员工绩效工资、奖金;,七、是利用员工账户调节存款等。,8,严守底线:不能与客户资金往来,案例:,沙头角镇办事处原主任黄XX,吸收客户储蓄存款300多万元入账后出具两套存单,一套给客户,一套自己留存。客户起诉我行索取存款我行支付存款300万元,黄XX触犯刑法,被判有期徒刑11年。,9,重视监管账户的冻结及冻结期限,防范监管资金流失,我行内部审计发现:某支行在办理二手楼资金监管业务冻结过程中,错将两笔资金的冻结期限设置短于协议约定的监管期限,造成系统自动提前解冻,所幸该两笔业务均未造成资金损失。需要郑重提示的是:前述两笔业务虽未造成实际损失,但其操作方式除涉及违规问题外,还可能严重影响了我行监管责任的履行,一旦因此造成客户损失,银行须对客户承担赔偿责任。,10,强化证据保全意识,客观事实不同于法律事实,客观事实即使是真实的,但不可复原,难以证明,法律事实依证据可以证明,案例:这是一个教训。,南园办事处向客户出具收条,表明办事处收到客户支票一张,金额300万元,办事处表示出具该收条是帮助客户引资,其实客户并没有交支票给办事处,款项也没有进到办事处。但客户以该收条起诉我行,一、二审法院均判决我行赔付。,宝安、龙岗支行的个性化授权方案中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要做好证据保全工作。,11,强化证据保全意识,根据分行对宝安支行和龙岗支行业务转授权方案,分行对该两支行行长授予了部分对公差别化服务审批权限,主要包括:(1)未及时提交开户资料(含申请资料不完整、或先凭复印件资料申请然后补/审);(2)印鉴卡非柜台预留(含申请资料不完整、或先凭复印件申请变更,申请资料后补/审);(3)上门送重要单证;(4)上门收送单;(5)电脑打印银行承兑汇票票面要素的审批;(6)汇兑来账账号户名不符入账;(7)账户提前使用;(8)上门审核账户资料。,12,强化严格履约意识,重视个性化条款的约定及其履行,案例:某支行资金监管协议纠纷,历时三年。没有按照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未取得双方的一直书面认可之前就释放了监管资金。一审二审勉强胜诉。,13,处理纠纷灵活化、人性化,案例一:信用证垫款案件通过上诉和调解,为分行减少十万元损失。,案例二:老年储户较真,拿到一万元后去世。,14,关联交易报送工作,总行法律部领导多次在法律工作会议上专门强调:我行是香港和国内的上市公司,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为了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小股东的利益,也为了避免被罚款,各行要认真完成关联交易报送工作。,企业会计准则(国内、国际),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关联方定义。各监管机构对如何界定关联方有不同的要求,因此没有统一的定义。,15,企业会计准则定义下的关联方,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视其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将其视为关联方 。,16,银监会定义下的关联方,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04年4月6日由银监会颁布),关联自然人:,(一)商业银行的内部人; (二)商业银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三)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四)商业银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五)对商业银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一)商业银行的主要非自然人股东;(二)与商业银行同受某一企业直接、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商业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其他可直接、间接、共同控制商业银行或可对商业银行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7,关联方举例说明,1.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原因:均为建行的发起人。,2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和淡马锡(私人)控股有限公司。,申报原因:建行的主要股东(直接持有建行5%以上、10%以下的表决权)。,3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申报原因:与建行同受汇金公司控制并且在国内影响重大的企业。,18,关联方举例说明,4,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原因:建行的附属公司。,5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原因:均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附属公司。,19,重视内外部审计与监管检查整改工作,总行对全行38家一级分行2010年度内外部审计与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综合管理进行了评价。从评价结果来看,有六项评价指标排名全行第一,分别为:2010年度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2010年度内部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2007年至2009年度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整改情况报送及时性以及整改报告质量六项指标。,20,洗钱的概念,为什么洗?,形式上合法,洗什么?,(一)毒品犯罪。,(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三)恐怖活动犯罪。,(四)走私犯罪。,(五)贪污贿赂犯罪。,(六)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七)金融诈骗犯罪,如何洗?,交易、转换、转移等方式,,隐瞒或掩饰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来源、地点、流向、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21,洗钱的过程1:放置阶段,也称“处置阶段”:,主要手法:,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混同于合法收入混入金融机构,将大额现金化整为零分次存入银行,将大额现金分散在不同网点存入,用现金购买支票、银行本票、信用证等货币工具,然后存入异地的银行账户,分散与不同对象交易,22,洗钱的过程2:离析阶段,性质,也称“分层交易”:洗钱的关键环节,方式,进行复杂多层次的金融交易,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与其真实的来源分隔,目的,隐藏首次存款的真实来源,掩盖查账线索,隐藏罪犯身份,23,洗钱的过程3:归并阶段,是洗钱的融合过程,即通过分层交易,最终持有“清洁、合法”的资产,如:,货币资产,动产,不动产,24,反洗钱案例分析,上海罗怀韬地下钱庄洗钱案,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罗怀韬等人自2004年起其受新加坡公司的委派,来沪开展跨境汇兑业务。罗怀韬先后以本人和他人名义分别在10多家商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利用各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电话银行、通存通兑或邮政汇款等方式,收取国内需要向新加坡汇款客户的人民币;负责向新加坡汇款客户指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25,反洗钱案例分析,即作为新加坡公司在上海的分支机构从事两地平衡(无跨境资金流)的汇兑业务。2005年起,该公司又在苏州、东莞两地先后设立同类机构,客户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主要集中于上海、广东、福建等。2004年至2006年4月案发,该地下钱庄在上海、苏州两地交易金额共计53.54亿元。,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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