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共89页)

上传人:xc****rg 文档编号:243373844 上传时间:2024-09-22 格式:PPT 页数:89 大小:7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共89页)_第1页
第1页 / 共89页
[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共89页)_第2页
第2页 / 共89页
[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共89页)_第3页
第3页 / 共8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19,年),交底,培训,与,1,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第一部分 建筑、装饰工程,2,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1.,省基价定额人工工日单价,2019,年,4,月,1,日前按,36,元计,,2019,年,4,月,1,日后按,44,元。,2.,市基价定额人工工日单价,2019,年,2,月,1,日前按,37,元计,,2019,年,4,月,1,日后按,青建管字,20196,号执行。,汇编,P8,说明:,1.,汇编,P27,4.,汇编,P314,3,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标字,201910,号,汇编,P8,说明:,1.,汇编,P27,4.,汇编,P314,4,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体现共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就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19258,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日工资折算办法(劳社部发,20193,号),经研究决定,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35,元,/,工日、,29,元,/,工日、,23,元,/,工日,(详见附表)。二、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36,元,/,工日提高到,44,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三、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市市场情况进行测算,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该价格以及各市发布的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五、本通知自,二八年四月一日,起执行。附: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二八年三月三日,5,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最低工日单价,35,元,/,工日,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最低工日单价,29,元,/,工日,6,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44,元,/,工日,,是全省统一的计价价格,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该综合工日单价不得因合同约定等原因而调整。合同约定的人工单价仅作为工程所在地市价。,7,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青建管字,20196,号,汇编,P8,说明:,1.,汇编,P27,4,.,汇编,P338,8,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建立符合市场实际的价格体系,缓解用工供需矛盾,正确引导调控建设市场人工单价,促进建设行业持续、和谐发展,现就调整我市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通知如下:一、,建筑、安装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39-43,元,/,综合工日,,,装饰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42-47,元,/,综合工日,。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二、,2019,年,2,月,1,日以后(含,2,月,1,日),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人工工日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编制预算控制价,建筑、安装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41,元,/,综合工日、装饰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45,元,/,综合工日执行,。三、,2019,年,2,月,1,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但尚未开工的工程,应按实际开工日期,由发、承包双方依据发布指导价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签订补充施工合同,,调整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后的人工工日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四、,2019,年,2,月,1,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核实已完工作量,并按以下规定办理:,1,、对已完工作量,其人工工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2,、对未完工作量,其人工工日单价应当依据发布指导价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施工合同,,调整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后的人工工日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五、,2019,年,2,月,1,日前已竣工的工程,其人工工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二八年一月十六日,9,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调整,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的通知,鲁建标字,201913,号,(汇编,P331,),汇编,P8,说明:,1.,10,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为了满足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鲁建标字,201910,号,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规定,我站调整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以下简称单价表),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单价表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gczj.sd,)。之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1930,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鲁标定字,20193,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同时停止使用。三、本单价表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1941,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四、本单价表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2019,),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2019,),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11,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调整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和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的通知,青建管标定字,20192,号,(汇编,P361,),汇编,P8,说明:,1.,12,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满足建设工程计价需要,根据,关于调整,、,的通知,(鲁标定字,201913,号)的要求,现将我市相关台班单价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以下称本单价表)按照鲁标定字,201913,号文件发布的台班单价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gczj.sd,)。,二、本单价表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照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三、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2019,年度,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青岛市价目表,中的台班单价表停止使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二八年四月十八日,13,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按工程造价的,0.9,计取,自,2009,年,1,月,1,日起不再计取此项规费。,汇编,P11,14,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安全施工费措施项目清单附表中,列出了接料平台、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一般防护用的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三项内容。该三项内容,已在消耗量定额第十章第一节列有相应的定额子目或包括在相应的费用项目中,如:外脚手架子目综合了上料平台;单独编列了,依附斜道子目,;,水平安全网,(执行立挂式安全网子目)和,密目式安全立网,子目。这三项内容,都是,按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汇编,P11,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P50,15,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确定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时,首先应确定其结构形式。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整个建筑物的工程类别。,当用“建筑面积”指标衡量建筑物的建筑规模时,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为两种或几种不同结构形式的建筑面积合计。,汇编,P16,(,7,),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P50,16,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12,)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合计在,160,元以上的,为,类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合计在,60,元以上、,160,元以下的,为,类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合计在,60,元以下的,为,类工程。,汇编,P16,(,9,),17,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综合工日乘以鲁建标字(,2019,),10,号文颁发的综合工日单价(,44,元,/,综合工日),计算出人工费,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定额人工费,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汇编,P17,(,9,),18,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在,65,元以上的,为,类工程;装饰定额人工费在,65,元以下、,30,元以上的,为,类工程;装饰定额人工费合计在,30,元以下的,为,类工程。,汇编,P17,(,9,),19,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调整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通知,鲁建标字,2019,23,号,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19,10,号“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工程类别划分中装饰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进行调整,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汇编,P350,20,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一、工程类别调整,1,、装饰工程,单位:元,m2,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综合工日,乘以鲁建标字,2019,10,号文颁发的综合工日单价,计算出人工费,合计后除以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汇编,P350,工程类别,I,II,III,定额人工费,160,60,60,21,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2,、单独外墙装饰 单位:元,m2,注:每平方米单独外墙装饰面积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单独外墙装饰工程量综合工日,乘以鲁建标字,2019,10,号文颁发的综合工日单价,计算出人工费,合计后除以单独外墙装饰面积。,3,、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为,III,类工程。 二、,本通知自文发之日起施行,。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二八年五月二十日,汇编,P350,工程类别,I,II,III,定额人工费,65,30,30,22,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2,)大修理费,(,3,)经常修理费,(,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5,)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台班停滞费:,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鲁建标字,201913,号)。,台班停滞费,=,台班折旧费,+,机上人工费,+,其他费用,汇编,P19,(,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P4,23,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垂直运输机械场外运输费的确定,定额垂直运输机械是按合理的施工工期以及经济的机械配置编制的,实际使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机械安装、拆卸及场外运输费按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且实际使用的机械种类确定。,汇编,P19,(,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P4,24,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保温、防护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因工效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所增加的费用,。,汇编,P21,(,11,),25,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否包括混凝土中减水剂、速凝剂、早强剂、抗冻剂等外加剂的费用?,答: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不包括混凝土中减水剂、速凝剂、早强剂、抗冻剂等外加剂的费用。,汇编,P21,(,11,) 青岛工程造价信息,200902 P76,26,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泵送砼中的外加剂,如使用复合型外加剂(同一种材料兼做泵送剂、减水剂、速凝剂、早强剂、抗冻剂等),应按材料的技术性能和泵送、砼的技术要求计算掺量,按泵送剂换算定额(,4-4-18,)用量。外加剂所具有的、除泵送剂以外的其他功能因素,不单独计算费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仍按规定计取。,汇编,P21,(,11,),消耗量定额补充册,P78,27,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人、材、机差价的处理:,(,1,)工程招投标,企业自主报价,按规定的现行计价程序进行计价,不再找补差价。各种费用参照,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等发布的费率计取(有合同约定除外)。,(,2,)以现行的价目表和费用费率进行计价,其差价(基期价与承、发包双方确认的相应价格之间的差价)作如下处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的差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采取找补差价的办法进行处理。,其差价除计取规费、税金外,不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汇编,P28 5.,28,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社会保障费,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2019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9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汇编,P28 6.,29,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总承包服务费:,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出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许分包的工程,不包括总包单位自行分包而向分包单位收取的费用;不包括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的施工机具、检测仪器等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应由合同另行约定。,选用费率表中列出的费率时,应根据总包单位为分包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多少来取定,服务内容应在合同中具体明确,一般不宜超过表中规定费率。,汇编,P29 9.,30,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9,条文说明,4.2.6.4,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计算:,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3,)招标人自行提供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汇编,P29 9. 08,计价规范,P347,31,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材料基价,=,(供应价格,+,运杂费),X,(,1+,运输损耗率(,%,),X,(,1+,采购保管费率(,%,),材料保管费,=,材料基价,X,采购保管费率,/,(,1+,采购保管率费),建筑工程材料的采购保管费费率为,2.5%,。,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证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未包括材料的采购保管费,。,汇编,P19,、,30 10.,32,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一般鉴定、检查,是指按,相应规范,所规定的材料品种、规格、取样批量、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检测项目等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水泥、石灰、各种砌筑砖(均含空心)、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钢筋网和钢绞线)、钢结构用钢材、焊条以及钢结构连接用的高强度螺栓、焊接球、各种防水卷材等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属于一般鉴定、检查。,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砌筑砂浆抗压试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抗压试块、抗渗试块、抗折试块、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连接等施工单位自制或自行加工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也属于一般鉴定、检查。,规范规定之外要求增加鉴定、检查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属于一般鉴定、检查范围的材料,除外)要求再检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等。不包括在检验试验费内。,汇编,P30 11,消耗量定额补充册,P83,33,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1,)一般鉴定、检查所涉及的上述建筑工程材料(砂、碎石、水除外)的检验试验费,按占材料费的,3,计算。,检验试验费,=,材料费,X3,对于价目表中某种材料的取定价,则,材料取定价,=,材料基价,+,检验试验费,=,材料基价,+,材料取定价,X3,材料基价,=,材料取定价,X,(,1-3,),汇编,P30 11,消耗量定额补充册,P83,34,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2,)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相应材料单价,已包括检验试验费。,汇编,P30 11,消耗量定额补充册,P83,35,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3,),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青岛市价目表,(,2019,年)建筑分册,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相应材料单价,已包括了检验试验费。,汇编,P30 11 07,青岛市价目表编制说明,36,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4,),青岛材价,所列建筑材料除另有注明外为材料到达工地的价格。,汇编,P30 11,青岛材价编制说明,37,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5,)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证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未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汇编,P30 11,消耗量定额补充册,P83,38,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6,),关于地基承载力(含桩身完整性)检测:虽然属于规范规定的鉴定、检查,但地基承载力检测不是、或不仅仅是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鉴定、检查,因此,也不包括在检验试验费内。,汇编,P30 11,39,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7,),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抽样检测暂行规定,的通知(青建质字,2019266,号),文件规定:,工程结构质量抽样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工程结构质量抽样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汇编,P30 11,40,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8,),关于印发,工程结构、建材、设备安装抽样工作程序的通知,(青建质字,200030,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缴纳设备安装质量抽检费,汇编,P30 11,41,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9,)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是否包括在材料的,检验试验费中?,答:按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检验试验的建筑材料、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包括在材料的检验试验费中。,超过,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建筑材料检验试验,其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取,,该项建筑材料的检验试验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汇编,P30 11,青岛工程造价信息,200902 P76,42,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10,),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青建质字,201911,号),文件规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验收,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建筑工程室内氡、甲醛、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含量指标进行检测,依据,规范,检测合格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汇编,P30 11,43,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鲁建标字,2019,3,号)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汇编,P31 13.,44,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管的通知,青建管标定字,20191,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我市建筑安装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核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2,月,1,日起,我市对新开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实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审核制度,。该项制度的推出对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改善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汇编,P31 13. 07,汇编,P325,45,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建设单位办理安全报监前需先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全额存入施工企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账户,。施工企业可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核通过后提取使用。,施工企业应在财务管理中对该账户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不允许与工程进度款混合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此账户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管。,采用消耗量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取执行当期发布费率。采用其他计价方式的,按施工组织设计拟采取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计算费用,但,不得低于工程总造价的,3%,。,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安装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有工程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合同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费用承担及相关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及时按合同约定向分包单位转移支付。,自,2019,年,3,月,1,日起,,申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核的建筑工程按本通知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汇编,P31 13.,46,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试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登记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197,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计价的监管力度,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防止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0,号)等规定,决定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试行登记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汇编,P31 14. 07,汇编,P317,47,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其工程竣工结算应当纳入登记管理。,二、竣工结算登记是,单项工程(包含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项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发包双方结算编审程序及结果进行的登记管理。,三、建设单位应于建筑工程竣工备案前办理竣工结算登记。为保证竣工结算及时办理,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期中结算的方式(按月、季、或形象进度)。单项工程申报主体验收时,承发包双方应将已完主体工程结算办理完毕。未办理主体工程结算的将不予主体验收备案。,汇编,P31 14.,48,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四、办理竣工结算登记前,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详见附件)中相关内容(此表与竣工备案其他表格一同印发),发承包双方单位签章,与其他资料一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办理窗口。办理竣工结算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1,、,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2,、工程结算成果报告原件(三方签章)及电子版资料;,3,、中标通知书及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原件;,4,、规定应报送的其他资料。,五、竣工结算登记应于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竣工结算符合有关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中加盖,登记专用章,,,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作为竣工备案应提供的资料之一。,六、建设单位办理竣工备案时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主管部门对已办理竣工结算登记且符合其他要求的工程准予竣工备案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列入竣工备案资料。,汇编,P31 14.,49,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七、竣工结算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退件意见书,,告知当事人改正,并重新办理结算登记手续。发包方未办理竣工结算登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八、竣工结算登记管理情况将与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个人信用档案挂钩,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考核的依据之一。,九、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的工作内容,并及时提交期中结算、变更价款报告;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当及时确认工程量或办理变更签证、审核期中结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专业人员到位,公平、公正、及时做好造价确定与控制工作。施工过程中若产生计价分歧,责任各方应积极配合,报送主管部门及时解决,避免堆积拖延至竣工验收。,十、因建设单位原因不按时确认工作量、不按时办理期中结算、拖延结算或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结算审查意见,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其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汇编,P31 14.,50,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十一、因施工企业原因造成不按时结算或未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提报完整竣工结算资料致使竣工结算拖延的,由施工企业承担相应责任,并将其行为记入施工企业信用考核不良行为记录。,十二、因工程监理或造价咨询单位等中介机构在业务活动中专业人员不到位、弄虚作假、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等原因致使竣工结算拖延的,一经核实,由该中介机构承担相应责任,并按有关考核管理办法对其不良行为予以处理。,十三、竣工结算登记不解除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竣工结算文件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十四、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委托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以下简称市定额站)实施。五市三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工作,其业务受市定额站指导。、,十五、房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凡,2019,年,3,月,1,日后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均应办理竣工结算登记,。,附件:,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样本),二八年一月十四日,汇编,P31 14.,51,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的通知,(青建管字,201947,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鲁建标字,2019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汇编,P31 15.,汇编,P354,52,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鲁建标字,201927,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稳定建设市场秩序,合理降低工程建设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风险,切实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19369,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鲁建发,2019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汇编,P31 15.,汇编,P354,53,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一、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考虑到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的因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明确,主要材料包括的范围,,并合理约定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幅度,及超出幅度后的,调整办法,,共同分担主要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发承包双方签订固定价格合同,且合同中,未,对材料价格风险幅度以及调整办法进行约定或约定不具体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协商、调整,并,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汇编,P31 15.,汇编,P354,54,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1,调整的范围限定于,主要材料,。主要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例较高,的材料,包括的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当合同未对主要材料范围进行明确约定时,则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砂浆、砂子、碎石、保温材料、防水材料、面砖、石材、管材、管件、电线电缆、灯具、卫生洁具、散热器等。 (,2,)单种材料合价占单位工程中分专业工程造价(如土建工程造价、装饰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等)的比例在,1%,及以上的材料。 (,3,)工程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主要材料种类。,2,主要材料价格发生波动时,波动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波动幅度超出,5%,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3,主要材料价差的计算:价差为,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价格,与合同签订时双方确认的材料价格的差额。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价格按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价格,=,(某种材料每期实际使用量,当期材料价格)同种材料总用量,当期材料价格应以工程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价格为基准,。如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当期未发布材料价格信息的,或材料价格信息中未包括的材料,以发承包双方参照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认的材料价格为准。,汇编,P31 15.,汇编,P354,55,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四、本意见二、三款中计取的材料价差只能作为计算有关规费和税金的基础,不得计取其他费用。 五、未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工程,其材料的价格随市场变化,按合同中约定的办法计算材料价差。 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下降价差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下降价差由发包人受益。 七、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材料款项的,材料价格上涨价差由发包人承担。 八、对发承包双方提出争议的材料价格,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予以调解。 九、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积极跟踪市场,适时发布材料价格信息。当工程建设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较大时,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引导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十、,2019,年新开工的工程,以及,2019,年,1,月,1,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本意见执行,但本意见下发之日前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二八年九月二日,汇编,P31 15.,汇编,P354,56,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9,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汇编,P31 15.,青岛工程造价信息,200902 P66,57,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第二十六条,【,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汇编,P31 15.,青岛工程造价信息,200902 P66,58,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7,、竹(胶)合板模板制作子目中的胶合板模板,定额按方木背框、板厚,18mm,、防水性能较好的胶合板考虑。各市、地定额站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测算发布当地的,竹胶板模板参考摊销系数。,施工单位现场自制现浇混凝土竹胶板模板,按如下步骤计算模板费用:,(,1,)以按相应规则计算的模板工程量,执行定额相应构件的胶合板模板子目,并扣除其中的胶合板模板定额消耗量,计算竹胶板模板的,安装、拆除费用,。,现浇混凝土构造柱,定额未设置胶合板模板子目,可执行其复合木模板子目,扣除其中的复合木模板和组合钢模板。,(,2,)以按下式计算的模板制作工程量,执行定额,10-4-310316,竹胶板模板制作子目,计算竹胶板模板制作费用:,竹胶板模板制作工程量,=,模板工程量,X,竹胶板模板摊消系数,汇编,P33 17,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P48,59,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3,)现浇混凝土楼梯、阳台、雨蓬、栏板、挑檐等其他构件,凡其模板子目按木模板、木支撑编制的,如实际使用竹胶板模板,仍执行定额相应模板子目,不另调整。,现浇混凝土模板,施工单位报价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编制标底(控制价)时,按以上规定办理、或按市、地定额站相应规定办理。,承发包双方办理现场签证的,按签证结算模板制作费用。,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青岛市价目表,2019,年,编制说明八:以本价目表中,9mm,竹胶板模板(材料取定价为,41,元,/,平方米)为例,摊消系数按,0.26,考虑(按,4,次周转,并考虑一定的补损率)。,汇编,P33 17. 07,青岛市价目表编制说明,60,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汇编,P125,(一),土建、二次装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61,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汇编,P126,(二)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62,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说明:人工费、材料费差价,按承、发包双方确认的价格与,定额,中人工、材料价格的差价计取。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定额,中的规定执行。,汇编,P127,63,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汇编,P128,修缮工程费率表,64,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发布,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的通知,鲁建标字,2019,5,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完善我省工程计价依据体系,适应工程计价需要,合理确定修缮工程价格,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定额),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定额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凡在,2019,年,7,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修缮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二、本定额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19,41,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三、自本定额施行之日起,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0,11,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定额同时停止使用。四、本定额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汇编,P139,一,65,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发布,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19,6,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完善我省工程计价依据体系,适应工程计价需要,合理,确定修缮工程价格,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凡在,2019,年,7,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修缮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二、本,费用计算规则,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19,41,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三、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0,11,号文件,的相关定额同时停止使用。,四、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汇编,P139,二,66,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使用,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青建管字,201932,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公平竞争机制,规范建筑市场计价秩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并发布了,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定额,)、,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汇编,P140,四,67,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一、本,定额,、,费用计算规则,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凡在,2019,年,7,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修缮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定额,、,费用计算规则,自施行之日起,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011,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青岛市辖区内使用本,定额,,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措施费费率按,费用计算规则,中规定执行,规费费率表见附件一,房屋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见附件二。 四、使用本,定额,土建分册(上),青岛市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39-43,元,/,综合工日,编制预算控制价按,41,元,/,综合工日执行,使用本,定额,土建分册(下),青岛市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42-47,元,/,综合工日,编制预算控制价按,45,元,/,综合工日执行,使用本,定额,安装分册,青岛市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39-43,元,/,综合工日,编制预算控制价按,41,元,/,综合工日执行。,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人工工日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 特此通知。,附件:,1,青岛市修缮工程规费费率表,2,房屋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汇编,P140,四,68,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汇编,265,69,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汇编,268,70,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使用,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青建管字,201933,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合理确定仿古建筑工程价格,省建设厅组织编制并发布了,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定额,)、,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汇编,P280,71,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一、本,定额,、,费用计算规则,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凡在,2019,年,7,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仿古建筑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定额,、,费用计算规则,自施行之日起,原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鲁建标发,19908,、,9,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青岛市辖区内使用本,定额,,仿古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措施费费率按,费用计算规则,中规定执行,规费费率表见附件一,仿古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见附件二。 四、使用本,定额,,,青岛市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39-43,元,/,综合工日,编制预算控制价按,41,元,/,综合工日,执行。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人工工日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 特此通知。 附件:,1,青岛市仿古建筑工程规费费率表,2,仿古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汇编,P280,72,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批准发布,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建标,2019162,号,【,发布时间,】 2019-9-5,【,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时间,】,2009-1-1,汇编,P309,有关文件之一,73,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山东省建设厅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195,号,【,发布时间,】 2019-5-16,汇编,P317,有关文件之四,74,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公布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软件评审合格名单的通知,鲁标定字,201929,号,【,发布时间,】 2019-10-17,汇编,P333,有关文件之六,75,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地区承接业务备案制度,鲁标定字,201921,号,【,发布时间,】 2019-4-29,汇编,P335,有关文件之七,76,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青建管字,201937,号,【,发布时间,】 2019-9-11,汇编,P352,有关文件之十二,77,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启用,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9,修订版)示范文本的通知,青建管字,201938,号,【,发布时间,】 2019-9-11,【,合同文本启用时间,】,2019-10-1,汇编,P353,有关文件之十三,78,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合同计价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1948,号,【,发布时间,】 2019-12-31,【,施行时间,】,2009-3-1,汇编,P358,有关文件之十五,79,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各区、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工程计价活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建立竞争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9,)的要求,自,2009,年,3,月,1,日起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计价内容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汇编,P358,有关文件之十五,80,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一、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识制度。承发包双方使用,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签订书面合同,由发包人于工程开工前,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在全部合同上加注登记标识。,未经标识登记的,施工合同,,不得作为办理各种建设手续、现场监督检查、竣工结算、竣工备案、纠纷仲裁诉讼的依据,。 二、实行定期结算按时拨付制度。工程计量和付款周期一般应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可按照分段结算的方式结算,但结算次数一般不得少于,3,次;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可按月结算,或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计量和支付工程进度款,但主体竣工时不少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装配图区 > CAD装配图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