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2-22SA8000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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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ISO90001:2000 国际标准,ISO9001:2000国际标准培训,*,*,SA 8000:2001国际标准,培训教材,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课程进度表,1.课程简介,2.有关SA 8000:2001,3.SA 8000:2001的,条款,及对应法规要求,4.社会责任审核过程,5.如何应对社会责任审核及客户验厂,6.案例分析,7.总结,SA 8000:2001 国际标准,2,第一节,课程简介,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从此课程,你将能:,对,SA 8000:2001,要求的了解,得知有关社会责任的基本知识,制订归避客户查厂的措施,及与外来审核者合作,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第二节 有关SA 8000:2001,SA 8000:2001 国际标准,5,一 、,什么是SA 8000,-社会责任国际(SAI-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 )制定的有关社会责任方面的标准,-SAI发展及建立出版(前身CEPAA,,经济优先权委员会认可委员会,),-全球唯一的标准,SAI 使命,-全球性的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在各行业和国家提供世界性的标准,-与全球与各地的人权和劳工组织一道工作,-提供鼓励,使企业和消费者群体可以WIN/WIN途径而受益,SA 8000:2001 国际标准,6,二 、SA 8000:2001的演进:,Levi-Strauss、NIKE、WAL-MART、DISNEY,第一版:1997年10月,第二版: 2001年 (现行版本),SA 8000:2001 国际标准,7,三、相关标准:,WRAP-,Worldwide Responsible Apparel Production,环球服裝生产社会责任组织,ICTI-,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TOY,INDUSTRIES, INC,国际玩具理事会(国际玩具协会),AVE-,Auenhandelsvereinigung des Deutschen Einzelhandels e.V.,德国零售贸易外贸联合会,BSCI-,Business Social Compliance Initiative,倡议商界遵守社会责任组织 (欧洲对外贸易协会发起),ETI-,Ethical Trading Initiative,英国道德贸易组织,ICS-,Initiative Clause Sociale,社会条款行动,(法国商业与销售联盟的成员发起 ),CSC9000T-,China Social Compliance 9000 forTextile & Apparel,Industry,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发起),SA 8000:2001 国际标准,8,SA 8000:2001,标准讲解,SA 8000:2001 国际标准,9,规范性原则及其解释,公司应遵守国家及其它适用法律,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以及本标准。当国家及其它适用法律,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以及本标准所规范议题相同时,以其中最严格的条款为准。,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0,术语说明:,1. 公司定义:,任何负责实施本标准各项规定的组织或企业的整体,包括所有员工(即,董事、主管、经理、监察以及非管理类人员,不论是直接聘用、合同制聘用或以,其它方式代表公司的人员) 。,2. 供应商/分包商定义:,给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实体,它所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构成公司生产的货物和/或服务的一部份,或者被用来生产公司货物和/或服务,3. 下级供应商定义:,在供应链中直接或间接向供应商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经营,实体,它所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构成供应商和/或公司生产的货物和/或服务的,一部份,或者被用来生产供应商和/或公司的货物和/或服务。,补救行动定义:,给,SA8000,所涵盖权益受侵害的工人或前雇员的补救。,纠正行动定义:,为确保给不符点提供及时、持续补救而实施的系统化的改进或,解决措施。,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1,术语说明,6. 利益相关方定义:,关心公司社会行为或受此影响的个人或团体。,7. 儿童定义:,任何十五岁以下的人。若当地法律所规定最低工作年龄或义务教育年龄,高于十五岁,则以较高年龄为准。如果当地法律规定最低工作年龄为十四岁,并,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第138号公约有关发展中国家的例外规定,则以较低年龄为准。,8. 未成年工人定义:,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9. 童工定义:,由低于上述儿童定义规定年龄的儿童所从事的任何劳动,除非符合国际,劳工组织建议条款第146号规定。,10. 强迫劳动定义:,任何人在任何受惩处威胁下被榨取的非志愿性工作或服务或作为偿,债方法的工作或服务。,11. 救济儿童定义:,为保障曾从事童工现被遣散儿童之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的所有必要的支援及行动。,12. 家庭工人定义:,在直接或间接合同下,不在公司场地内为公司做工的人。不论由谁,提供设备、原材料或其它物料,只要提供了雇主界定的产品或服务并为报酬而做,工的人均属家庭工人。,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2,童工,A,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童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5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3,一 童工,B,公司不得将儿童或未成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劳部发1994498号,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9条: 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4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劳部发1994498号,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6条: 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二)工作满1年;,(三)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4,二,强迫性劳动,公司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强迫性劳动,也不得要求员工在受雇起始时交纳,“,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 除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根据劳部发第309(1995)号第24条规定:雇主不可因任何目的扣押员工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7,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员工有权拒绝加班。,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5,SA 8000:2001 国际标准,三 健康与安全,公司出于对普遍行业危险和任何具体危险的了解,应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可能条件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危害隐患,以避免在工作中或由于工作发生或与工作有关的事故对,健康的危害,。,工厂安全卫生规定第87条: 工厂应该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对于从事有危险工作的工人(如电气工、瓦斯工等), 应该教会紧急救护法。,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实务全书第2章第2节第5点: 在劳动法第55条中的“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及其他人和周围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有:,(一)电工作业;,(二)锅炉司炉;,(三)压力容器操作;,(四)起重机械作业;,(五)爆破作业;,(六)金属焊接与气割作业;,(七)煤矿井下瓦斯检验;,(八)机动车辆驾驶;,(九)机动船舶驾驶与轮机操作;,(十)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16,三 健康与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4条第3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新修订本)第3.5.1条: 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丙类厂房(见备注,),每层面积不超过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丁、戊类厂房(见备注,),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4条第6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新修订本),第7.4.7条: 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甲、乙类生产房间除外),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疏散用的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第10.2.6条: 各单位应在各疏散走道、出口及楼梯间设置事故应急照明灯。,工厂安全卫生规和第11条: 升降口和走台应该加围栏。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1公尺。,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8,三健康与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4条第5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1条: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SA 8000:2001 国际标准,20,三健康与安全,工业安全卫生基本数据手册2.4.3.16点: 甲类和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库房灭火器的数量为: 厂房每50,m,2,一个,库房每80,m,2,一个; 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库房灭火器的数量为: 厂房每80,m,2,一个,库房每100,m,2,一个.,SA 8000:2001 国际标准,2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4.0.7条: 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个,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个。,第5.1.3条: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米,其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米。,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46条: 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SA 8000:2001 国际标准,22,SA 8000:2001 国际标准,三健康与安全,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32条: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连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23,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33条: 压延机、冲压机、碾压机、压印机等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都要有安全装置。,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10条: 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1公尺,SA 8000:2001 国际标准,24,三健康与安全,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28条: 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散放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第31条: 工作场所应该备有急救箱。,第68条: 工厂应该根据需要,设置浴室、厕所、更衣室、休息室、妇女卫生室等生产辅助设施。,SA 8000:2001 国际标准,25,第74条: 有下列情况的一种,工厂应该供给工人工作服或者围裙,并且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 鞋盖等防护用品:,(一)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二)在强烈辐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等操作,(三)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的操作,(四)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第75条: 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SA 8000:2001 国际标准,26,第76条: 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睛、皮肤的,应该由工厂分别提供给工人漱洗药水或者防护药膏。,第77条: 在有噪音、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等。,第78条: 经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供给防水靴或者防水鞋等。,第80条: 电气操作工人,应该由工厂按照需要分别供给绝缘靴、绝缘手套等。,第85条: 工厂应该经常检查防毒面具、绝缘用具等特制防护用品,并且保证它良好有效。,SA 8000:2001 国际标准,27,三健康与安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5.2.3.2: 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尽量将噪声源与操作人员隔开;工艺允许远距离控制的,可设置隔声操作(控制)室。,5.2.3.4: 噪声与振动强度较大的生产设备应安装在单层厂房或多层厂房的底层;对振幅、功率大的设备应设计减振基础。5.2.3.5: 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 3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表5)。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SA 8000:2001 国际标准,28,工业企业卫生标准(试行)是根据,A,声级制订的,以语言听力损伤为主要指标并参考其他系统的改变。工作地点噪声容许标准为85,dB(A),,但不得超过90,dB(A)。,规定接触不足8小时的工作,噪声标准可相应放宽,即接触时间减半容许放宽3,dB(A),,但无论时间多短噪声强度最大不得超过115,dB(A)。,本标准只于连续稳态噪声,不包括脉冲噪声。,SA 8000:2001 国际标准,29,三健康与安全,根据,化学品安全使用规定,第,2,条: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应在使用过程中设置化学品标识,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和,MSDS,应提供给员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2,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0,三健康与安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第18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类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第38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丙类可燃固体包括: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冷库中的鱼、肉),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1,第39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第40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第41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第42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第44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2,第51条: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第52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第53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第56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3,三健康与安全,公司应给所有员工提供干净的厕所、可饮用的水,在可能情况下为员工提供储藏食品的卫生设施。,根据,工业安全与卫生规定,第,26,条:工厂应提供员工足够和干净的饮用水。,根据,工业安全与卫生规定,第,31,条:工作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4,6.4.4: 厕所与工作地点的距离不宜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车间内的厕所,一般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污池。厕所的蹲位数,应按使用人数计算进行设计。6.4.4.1: 男厕所,100人以下的工作场所按25人设一蹲位;100人以上每增50人,增设一个蹲位。小便器的数是与蹲位数相同。6.4.4.2: 女厕所,100人以下的工作场所,按20人设一个蹲位;100人以上,每增35人,增设一个蹲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6章第26条: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6,章第,27,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5,三健康与安全,公司如果提供员工宿舍,应保证宿舍设施干净、安全且能满足员工基本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5条: 员工集体宿舍不得设置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 员工集体宿舍应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人均居住的实用面积不得小于2,m,2,。,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新修订本),第5.3.1条:,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耐火程度为1、2级且层数为2、3层的,其每层最大建筑面积400,m,2,,,且第2、3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耐火程度为3级且层数为2、3层的,其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且第2、3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第5.3.2条: 九层及九层以下,每层不超过6户, 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2,的,塔式住宅,, 可设一个楼梯。 九层及九层以下 的每层建 筑面积不超过300,m,2,,,且每层人数不超过30人的单元式宿舍, 可设一个楼梯。,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7,四,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准则:,4.1 公司应尊重所有员工自由组建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之权利。,4.2 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公司应协助所有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自由结社以及谈判的权利。,4.3 公司应保证此类员工代表不受歧视并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8,五,歧视,准则:,5.1在涉及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迁、解职或退休等事项上, 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基于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身体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政治归属或年龄之上的歧视。,5.2公司不能干涉员工行使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和政治从属需要的权利。,5.3公司不能允许强迫性、虐待性或剥削性的性侵扰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2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9,六,惩戒性措施,准则:,6.1 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协迫以及言语侮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6条的有关规定,被禁止的行为包括:,(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0,七,工作时间,公司应遵守适用法律及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的周工作时间应依循法律规定但无论如何不得经常超过48小时。员工在每七天周期中至少应有一天休息时间。所有超时工作应付额外报酬。在任何情况下每个雇员每周加班不得超过12个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令第174号修正):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执行。,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条: 在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班时间一天不超过3小时,一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部发1997134号劳动部关于推动企业全面实施新工时制度的通知: 对极个别确实有困难,1997年5月1日还不能实施新工时制度的企业,应按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及加班加点报酬,同时要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新工时制度。,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2,七 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时:,劳部发1994503号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7条: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3,八,报酬,准则:,8.1 公司应保证在一标准工作周内所付工资总能至少达到法定或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并满足员工基本需要,以及提供一些可随意支配的收入。,8.3公司应保证不采取纯劳务性质的和约安排或虚假的学徒工制度以规避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条例的适用法律所规定的对员工应尽的义务。,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4,八 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8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节录):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劳部发1994409号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第3条第3点: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除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中列举的扣除项目外,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括在内。,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雇主必须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当地标准的最低工资。,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5,八 报酬,8.2公司应保证不因惩戒目的而扣减工资,并应保证定期向员工清楚详细地列明工资、待遇构成;公司还应保证工资、待遇与所有适用法律完全相符。工资、待遇应用现金或支票,以方便员工的形式支付。,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须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6,八 报酬,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规定办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5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8条: 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二)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7,八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要依照劳动法第44条第(3)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1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8,八 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 每月工资必须准时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劳动者。雇主如未能有恰当的理由,不得预留部分工资或延迟支付工资。,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 雇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雇员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广东省范围: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9,八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2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 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如法定节假日恰逢休息日,则休息日顺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5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1997第2条: 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SA 8000:2001 国际标准,50,八 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9条: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于一个月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SA 8000:2001 国际标准,51,九,管理系统,准则:,政策,9.1 高层管理阶层应制定公司社会责任和劳动条件的政策以确保该政策:,a. 包括遵守本标准所有规定的承诺 ;,b. 包括遵守国家及其它适用法律,遵守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以及尊重国际条例及其解释(如本标准第二节所列)的承诺,c. 包括不断改进工作的承诺;,d. 被有效地纪录、实施、维持、传达并以明白易懂的形式供所有员工随时取阅,包括董事、经理、监察以及非管理类人员, 无论是直接聘用、合同制聘用或以其它方式代表公司的人员,e. 对公众公开。,SA 8000:2001 国际标准,52,九 管理系统,管理评审,9.2 高层管理人员应依据本标准规定以及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要求定期审查,公司政策、措施及其执行结果,看其是否充分、适用和持续有效。必要时应予以,系统的修正和改进。,SA 8000:2001 国际标准,53,九 管理系统,公司代表,9.3 公司应指定一高层管理代表,无论其其它职责,来确保公司达到本标准要求。,9.4 公司应协助非管理类人员选出自己代表以就与本标准相关事项增进与高层管理阶层的沟通。,SA 8000:2001 国际标准,54,九 管理系统,计划与实施,9.5 公司应确保公司上下都通晓、执行本标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法:,a. 明确界定职能、责任和职权;,b. 聘用起始对新进和/或临时员工进行培训;,c. 对现有员工定期进行培训和宣传;,d. 持续监督有关活动和成效来检验所实施体系是否符合公司政策及本标准要求;,SA 8000:2001 国际标准,55,九 管理系统,对供应商/分包商及下级供应商的监控,9.6 公司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程序,在评估及挑选供应商/分包商(如情况允许下级供应商)时应考虑其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能力。,9.7 公司应保留适当的纪录来载明供应商/分包商(如情况允许,下级供应商)对社会责任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书面承诺:,a. 遵守本标准所有规定 (包括本条款) ;,b. 在公司要求下参与公司的监查活动;,c. 及时对任何与本标准规定不符之处实施补救与改正;,d. 及时、完整地向公司通报与其它供应商、分包商及下级供应商所发生的任何相关业务关系;,9.8 公司应保留合理的证据来证明供应商及分包商能够达到本标准各项要求。,SA 8000:2001 国际标准,56,九 管理系统,对供应商/分包商及下级供应商的监控,9.9 除上述9.6及9.7款规定外,如果公司接收、处理或经营任何可列入家庭工人的供应商、分包商或下级供应商的货物和/或服务,公司应采取特别措施保证 这些家庭工人享有依本标准规定向直属雇员提供的相似程度的保护。这些特别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订立具法律效力的书面购买合同载明最低要求,(,应与本标准相符,),;,确保家庭工人及所有与该书面购买合同有关人员理解并能贯彻合同要求,在公司场地内保留详细载明有关家庭工人身份、其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以及工作时数的全面资料;,频繁进行事先声明及未声明的审查活动以确保该书面购买合同得以贯彻实施。,SA 8000:2001 国际标准,57,九 管理系统,处理意见及采取纠正行动,9.10当员工和其它利益相关方质疑公司是否符合公司政策和/或本标准规定的,事项之时,公司应该调查、处理并作出反应;员工如果提供关于公司是否遵守本标准的资料,公司不可对其采取惩处、解雇或歧视的行为。,9.11 如果发现任何违反公司政策和/,或,本标准规定的事项,公司应该根据其性质,和严重性,调配相应的资源予以适当的补救和纠正。,SA 8000:2001 国际标准,58,九 管理系统,对外沟通,9.12 公司应该建立和维持适当程序,就公司在执行本标准各项要求上的表现, 向所有利益相关方定期提供数据和资料,所提供的应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评审和监查活动的结果。,SA 8000:2001 国际标准,59,九 管理系统,核实渠道,9.13如果合约有此要求,公司应该给有关方面提供合理的资料和取得资料的 渠道,以供其确定公司是否符合本标准规定;如果合约中有进一步的要求,公司应该透过采购合约的条文,要求供应商和分包商提供以上相似的资料和渠道。,SA 8000:2001 国际标准,60,九 管理系统,纪录,9. 14公司应该保留适当的记录,证明公司符合本标准中的各项规定。,SA 8000:2001 国际标准,61,第四节,社会责任审核过程,SA 8000:2001 国际标准,62,1、审核的定义和理解,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发现问题,然后改进,是持续改进的有效工具,-审核证据必须是客观事实,并可被验证和再现的,而不含有臆造、猜想和推断的成分。,-审核证据应由审核方与被审核方确认。,-系统的:指有计划地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独立的:指审核员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且与被审核区域无直接关系。,-形成文件:有内审计划、检查表、审核记录、等,SA 8000:2001 国际标准,63,2、审核分类,按审核方:,A、第一方审核-组织,B、第二方审核-顾客,C、第三方审核-公证独立权威机构,按通知与否:,A、通知审核-双方确定好具体时间,B、半通知审核-双方确定审核时间段,C、不通知审核-没有约定时间,突击检查,D、观察,SA 8000:2001 国际标准,64,3、审核特点:,-抽样审核,-尊重实际,讲求证据,-没有发现问题也有可能,-寻找客观证据,不是非查到问题不可,SA 80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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