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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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201,1年9月,1,目录,业务规则介绍,参保缴费业务流程,待遇发放业务流程,2,基本信息登记规则介绍,基本信息登记时对登记的公民身份号码进行规则校验,同一个统筹区内不允许有重号;公民身份号码须采用二代身份证(长度18位),如果是一代身份证(长度15位)需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更换。,基本信息修改时对修改后公民身份号码进行规则校验,若有重号不允许保存,修改值合法性校验与新登记一致。,子女关系维护增加子女关系时,根据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是否有对应的信息,若无,则系统需要生成相应人员的基本信息;,特殊身份认定增加人员特殊身份信息,允许一个参保人员有多个特殊群体身份。,3,参保管理,-,规则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参保时年龄必须满十六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疆城镇户籍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断缴费时缴费状态必须为“正常缴费”,否则业务不能办理,中断时间早于制度实施时间。,恢复缴费时缴费状态必须为“中断缴费”,否则业务不能办理,恢复时间不能早于最近中断时间。,终止时需对当期未到账数据进行到账处理。如果是银行托收,则要在金融机构回单截止日之后再办理;如果是经办机构自收,可选择缴费或者核销未到账数据;终止参保后,领取账户余额中个人缴纳、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部分年内结息后的本息;,人员流动时,原村委会不能存在未缴纳的集体补助(资助)核定缴费单。,4,缴费业务,-,规则介绍,正常参保缴费年度必须为当前系统年度,同一年度不能重复缴费。,一次性补缴申报每人只能办理多次;对应费款所属期从,城乡居民,实施时间的上一年度开始逐年向前,每年生成一条记录。,补缴时最大补缴终止年度必须小于当前核定年度;最小补缴开始年度不能早于制度实施年度。,特殊人员缴费申报必须有特殊人员认定记录,否则不能进行申报。,核定产生的应缴实缴明细不可重复,同一参保人员同一缴费年度(对应费款所属期)的只能进行一次应收核定。,续费时,如果需要档次变更或是银行卡号变更需在缴费申报或是应收核定之前进行变更,变更在参保信息修改模块下进行变更,变更复合完成后才有效。,5,关系转移,-,规则介绍,转出:,必须是正常参保状态人员,个人账户结息参照个人账户年度结息的计息方式。,不转当年本金产生的利息,转入:,转入人员参保新登记前转出地社保机构已办理关系转出,且所有险种都已经终止参保。,人员关系转入前必须先办理转入人员参保新登记,转入后需进行参保人员新登记复核,复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建立个人账户,初始金额为0。,6,个人账户结息,-,规则介绍,结息范围包括正常缴费人员、缴费中断人员、待遇正常享受享受人员、待遇暂停人员,不包括参保终止人员与待遇终止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计息,年内单利,逐年复利。,按月积数法计息。,7,经办机构自收流程,注意:,1,、在,【,个人划缴凭证打印,】,模块中选择,【,经办机构自收,】,方式,既可,打印划缴凭证也可打印结算单,建议在财务自收后打印,自收后无法回退,,防治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发生。,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复核,参保人员,缴费申报,参保人员缴,费申报复核,征集通知,个人划缴凭证,或结算单打印,财务自收,8,经办机构批量自收流程,注意:,1,、批量自收流程是以村和社区为单位。,2,、,【,批量划缴凭证打印,】,模块既可打印划缴凭证也可打印结算单。,批量划缴凭证,或结算单打印,批量财,务自收,人员基本信,息批量登记,批量参保人,员新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复核,批量参保人,员缴费申报,参保人员缴,费申报复核,批量征,集通知,9,特殊人员自办机构自收缴费流程,注意:,1,、,【,特殊人员缴费申报,】【,收缴方式,】,只能做,【,经办机构自收,】,。,2,、特殊人员的缴费档次只能在,【,人员参保信息修改,】,模块更改。,3,、已经参保的人做特殊身份认定的流程如下:,【,特殊人群身份认定,】,【,人员参保信息修改,】【,人员参保信息修改复核,】,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复核,特殊人员,缴费申报,征集通知,财务自收,个人划缴凭证,或结算单打印,特殊人群,身份认定,特殊人员,缴费申报复核,10,特殊人员银行托收缴费流程,注意:,1,、,【,特殊人员缴费申报,】,如果特殊人员缴费由政府部分代缴,,【,收缴,方式,】,可以选择,【,经办机构自收,】,或者,【,银行托收,】,。,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复核,应收核定,征集通知,银行文件,出盘,缴费到账,数据返回,特殊人群,身份认定,金融机构缴,费到账处理,11,银行托收流程,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复核,应收核定,银行文件,出盘,缴费到账,数据返回,金融机构缴,费到账处理,个人划缴,凭证打印,注意:,1,、在,【,个人划缴凭证打印,】,模块中选择,【,银行托收,】,方式,即可,打印划缴凭证也可打印结算单。,2,、一般来说,银行托收方式经办机构不打印化缴凭证,如果打印凭证,需要缴费到账后并对未到账的数据删除后在进行打印。,征集通知,12,一次性缴费流程,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复核,一次性缴费,申报,一次性缴费,申报复核,应收核定,财务自收,征集通知,Y,N,银行文件,出盘,缴费到账,数据返回,金融机构缴,费到账处理,注意:此业务用于城乡居民实施时超过,4,6岁,但是不足,60,岁,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一次性缴费不强制补齐,15,年费用。,是否社保,机构自收,征集通知,结算单或划,缴凭证打印,13,个人补缴流程,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参保人员,新登记复核,个人补缴,申报,个人补缴,申报复核,应收核定,财务自收,征集通知,Y,N,银行文件,出盘,缴费到账,数据返回,金融机构缴,费到账处理,说明:此业务用于正常参保过程中补缴某年中断的缴费,补缴,不享受省级财政补贴,县市级财政补贴依据当地政策进行配置。,是否社保,机构自收,征集通知,结算单或划,缴凭证打印,14,参保终止并退除个人帐户流程,人员终止,参保关系,人员终止,参保关系复核,拨付通知,财务自付,注意:在做完人员终止,【,参保关系复核,】,后,不要匆忙的去做拨付通知,,首先在成功信息页面中查看一下,将拨付通知,ID,号记录下。,并且在做复核时,目前系统支持指定他人领取注意选择。,15,关系转入流程,说明:,当有统筹区外人员转入本统筹区时经办此业务。,人员关系,转入初审,人员关系,转入复核,转入人员参,保新登记,人员基本,信息登记,16,个人综合查询,说明:,在,【,个人综合查询,】,模块中可以查询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明细等信息。,个人账户的信息也可在,【,个人账户,】,中,【,个人账户综合查询,】,模块查到。,17,城乡居民征缴-其他注意事项,1、特殊人群身份认定必须在参保人员新登记之前认定才有效。如果此人在缴费期间需要认定特殊身份,需要先做【特殊人群身份认定】,然后做【人员参保信息修改】【人员参保信息修改复核】两个模块,修改此人的缴费档次即可。,2、统筹区内参保人员的转移只需做【人员流动】模块即可。,3、只有做过【特殊人群身份认定】模块才能做【特殊人员缴费申报】模块。,4、【征集通知单】发出后不能回退。,5、财务做完到账处理后,在【征集通知】模块中就看不到征集通知单了。,18,待遇发放业务详述,城乡居民,待遇发放业务经办流程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在业务经办流程基本相同,包含待遇核定、暂停、恢复、调整、发放等业务模块。,城乡居民,到龄即可享受待遇,因此,城乡居民,待遇发放的起点是参保人员到龄时,经办机构首先生成并向参保人发送到龄领取通知,而不是像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样首先由参保人申请退休并经过行政审批。,19,待遇发放业务-待遇核定,待遇领取到龄通知,查询下月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信息。,人员领取待遇申请,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登记领取待遇有关信息。,待遇核定,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且已经办理待遇申请的参保人员核定领取待遇,从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开始发放。,20,待遇核定业务规则,必须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时进行提示。,如果存在未到账数据时进行提示。,待遇享受开始年月不能早于制度开始实施年月,也不能早于到龄年月的次月。,待遇享受开始年月若早于业务经办年月,则应该同时办理补发。,21,待遇发放业务-待遇管理,待遇暂停支付,待遇领取人员出现生存情况不明、入狱等情况时需暂停其,城乡居民,待遇,办理后暂时停止待遇发放。,待遇恢复支付,当引起待遇暂停的情况消失后,需恢复待遇发放。,待遇终止支付,当参保人员发生出国(境)定居、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或死亡等情况时,需终止参保关系,停发养老待遇,并一次性支付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22,待遇发放业务-待遇管理,人员发放方式管理,管理发放类型、金融机构、银行账户等发放信息。,人员生存认证,定期(通常为一年)由村及社区对正在领取待遇人员的资格进行认证并登记认证结果。,待遇调整,主要用于调整定期待遇、临时待遇等。可根据已定制的条件查询人员清单,进行成批调整。,待遇追回,对于多领,冒领,待遇调整,待遇暂停、终止造成的补扣信息应追回多发的待遇进行处理,。,23,待遇管理业务规则,只有正常发放状态的人员才能办理待遇暂停支付业务。,如果暂停年月早于业务经办年月,需进行扣发处理。,只有暂停发放状态的人员才能办理待遇恢复支付业务。,恢复年月不能早于上次暂停年月,如果恢复年月早于业务经办年月,需进行补发处理。,待遇调整时只能调整正常发放状态的人员。,24,待遇发放业务-待遇拨付,生成月度拨付计划,当月业务完成后生成当月待遇享受人员的拨付数据。,拨付通知,拨付计划生成后,财务部门生成拨付通知。,导出拨付数据,拨付通知生成后,按金融机构导出拨付数据进行发放。,25,待遇拨付业务规则,生成月度拨付计划前必须完成所有待遇支付复核业务。,月度拨付计划每月只能生成一次,但可以删除后重新生成。,26,待遇发放流程,-,正常缴费到达退休年龄,拨付通知,生成月度,拨付计划,导出拨,付数据,人员领取,待遇申请,人员领取,待遇核定,人员领取,待遇复核,待遇社发,实付确认,说明:,1,、正常缴费达到,15,年,并且年龄到达,60,岁。,2,、,【,生成月度拨付计划,】,一个月只能做一次,生成月度拨付计划前,必须完成所有待遇支付复核业务,27,待遇发放流程,-,制度实施时已到,60,岁,拨付通知,生成月度,拨付计划,导出拨,付数据,人员领取,待遇复核,制度实施前,待遇领取人员,待遇社发,实付确认,说明:,1,、制度实施时已满,60,岁,不需要缴费,可以直接退休,领取养老金。,人员基本,信息登记,28,待遇的暂停、恢复、终止和追回,待遇追回,处理,待遇终止,支付,待遇恢复,支付,待遇暂停,支付,说明:,1,、待遇领取人员出现生存情况不明、入狱等情况时需暂停其城乡居民待遇。,2,、当引起待遇暂停的情况消失后,需恢复待遇发放,恢复发放时会产生,待遇的补发信息,入狱的没有补发信息。,3,、对于多领,冒领,待遇调整造成的应追回多发的待遇,。,4,、当参保人员发生出国(境)定居、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或死亡等,情况时,需终止参保关系,停发养老待遇,并一次性支付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拨付通知,财务自付,29,财务管理,-,财政补贴申报,说明:,1,、用于申请财政补贴。,财政补贴,申请单到账,征集通知,财政补贴,申请单打印,财政补贴,申请单生成,30,完!,丁永华,2011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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