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法律规定、分类、原因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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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局部 环境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文件,一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第二十三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措施里面就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第六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二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三未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期的措施,导致损害发生的;,四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五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六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第六十四条 有关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撤消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二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三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四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前款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决定处分的,从其规定。,?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三十一条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平安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第四十一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第四十二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水污染防治法?,第六章 水污染事故处置,第六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第六十七条 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平安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第六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第八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二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第八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第八十五条 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水污染损害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成心造成的,排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水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排污方的赔偿责任。,水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排污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检查。,第六十三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第六十四条 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平安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必须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撤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十三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有前款第一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重大事故的,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停业或者关闭。,?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 单位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排放和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危害人体健康的,必须立即采取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和平安的紧急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当地居民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排污单位停止排放污染物。,第六十一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直接经济损失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情节较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二条 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三条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防止造成大气污染损失的,免于承担责任。,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公布,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七十一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第七十二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一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二迅速控制危害源,测定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大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大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第七十三条有关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第七十四条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有关信息。,第二局部 突发环境事件的根本类型,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可分为以下6种类型: 物质分类,一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件:指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因生产、使用、贮存、运输、排放不当导致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污染事件。,(二)爆炸事件:易燃、易爆物质所引起的爆炸、火灾事故。,(三)农药污染事件:剧毒农药在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使用不当所引起的泄漏所导致的污染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的根本类型,(四)放射性污染事件:生产、使用、贮存、运输放射性物质过程中不当而造成核辐射危害的污染事故。,(五)油污染事件:原油、燃料油以及各种油制品在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当而造成泄漏的污染事故。,(六)废水非正常排放污染事件:因不当或事故使大量高浓度水突然排入地表水体,致使水质突然恶化。,按污染对象分类地域空间或介质,突发水污染事件,突发大气污染事件,突发土壤污染事件,其他突发污染事件,按发生原因分类,平安生产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违法排污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水利工程调节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开发与施工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自然灾害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其他原因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原因,1、生产事故:在化工、石油、煤炭、医药、核工业等生产过程中使用、生产极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由于不遵守操作规程或设备、管、阀破裂造成有毒物、放射性物质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2、贮运事故:有毒有害物品在贮存过程中,发生贮罐腐蚀、破损、仓库火灾、爆炸等事故;危险品在运输或输送途中,发生沉船、翻车、输送管道泄漏或爆炸、燃烧等事故。,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原因,3、自然灾害:地质、台风、龙卷凤、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工厂、仓库倒塌、船只漂浮,车辆顷翻,如果伴随危险品流失,将引发恶性环境污染事故。,4、人类战争:包括二类,一是战争破坏工厂、仓库、设施、油田、输油管道等;二是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核武器、生化武器等所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前三类是造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主要原因,由平安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事件,成为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原因。,目前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行业。,一是危化品及化工企业环境隐患突出,危化品及化工企业环境隐患底数不清,给日常监管带来很大难度。同时,一些企业仍未认真落实安监总局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催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平安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甚至连根底的环境平安防范措施都不到位,有的没有“清净下水收集处置措施,事故状态下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不力。,二是局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环境平安隐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经常有公路或铁路干道穿过,除极少数水源保护区设有检查站外,绝大多数水源地未采取措施检查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仍存在标识牌和界桩不全的现象,管理严重滞后;一些保护区内的危险化学品、油品等有毒有害物质装卸码头尚未取缔、关闭到位。,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行业,三是局部企业在破产、停产、转产过程中,遗留的大量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和放射源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构成重大环境平安隐患。,四是矿山尾矿设施存在严重环境平安隐患。尾矿库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低;局部尾矿库设施未到达环保标准,存在超标排污的现象;局部企业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应急预案不落实、应急物资未配备、应急措施不到位;甚至一些尾矿库下游就是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旦溃坝,将造成严重的饮水危机。,五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平安问题。,应急响应工作内容,环保部门十大工作职责:,1、通知相关部门履行法律责任的统一监管的职责,2、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的职责,3、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职责,4、向毗邻地区环保部门通报的职责,5、接到事发地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通报后向人民政府报告的职责,环保部门十大工作职责:,6、适时向社会发布环境突发事件信息的职责,7 、协助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的职责,8、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工作的职责,9、协调处理污染损害赔偿纠纷的职责,10、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职责,向谁报告的问题,发生以下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一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二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三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四有可能产生跨省或者跨国影响的;,五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六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件,级,级,本级人民政府,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总值班室,本级人民政府,上一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在1小时内,级以上,立即,初报,何时报告的问题,2,When),何时报告的问题,2,When),续报,当情况发生特殊变化或有重要信息时,随时,上报,在初报的根底上适时报告,结果报告,应急终止后,报告,何时报告的问题,2,When),初报,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根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开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事故类型、事件级别、信息通报与发布情况,报告什么的问题,3,What),信息来源、报告人、现场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等,或书面形式,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城镇居民集中饮用水源的: 饮用水源地的分布情况、供水范围、级别、规模,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情况,对事件的开展趋势及时做出判断,报告内容的问题,3,What),无法确认等级时:注明初步判断的可能等级,随着事态的开展,可视情核定等级并报告,续报,环境监测数据及相关数据气象,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采取的应急措施,社会舆论等,书面形式,报告内容的问题,3,What),最终报告,事件发生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处置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经验和教训,责任追究情况等,书面形式,报告内容的问题,3,What),应急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有偏差,一些地区或企业出现了迟报、漏报问题,领导不够重视,甚至不服从信息调度,直接影响了上级对事件开展趋势的判断。,接报和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五必报,因环境污染造成人员伤亡或中毒的;,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的;,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跨界污染的;,发生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或者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的;,涉及重金属污染或有毒物质污染的。,应急响应工作中的五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三快:快响应、快报告、快处置。,一、预警,预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I级- 红色,重 大 II级- 橙色,较 大III级- 黄色,一 般IV级- 蓝色,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市地级人民政府发布,省级人民政府发布,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发布,蓝色,预警或确认IV级以上,黄色,预警或确认III级以上,橙色、 红色,预警或确认II级以上, III级产生跨市级行政区域影响时,红色,预警或确认I级,以及发生跨省界、国界的,二、启动应急预案,县级应急预案,市地级应急预案,省级应急预案,国家应急预案,三、成立应急指挥部,领导机构,组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成员由各相关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及专家组成,任务:,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和调度,1、指挥各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设置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3、组织有关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和决策支持,4、负责确定向公众发布事件信息的时间和内容,5、事件终止认定及宣布事件影响解除,6、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报告,下设,综合协调组:统筹,联系,协调, 保障等,专 家 组:指导,决策效劳,应急监测组:监测,数据审核,汇总分析,信息新闻组:报送,联系,收集,编写,污染控制组:清查,整治,查处,现场处置组:防控,工程实施,现场救治组:救治,治安保障组:警戒,交通管制,疏散与撤离,文件资料组:资料的发放与接受等,应急指挥部,中的,环保部门,组长:环保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成员:,应急部门负责人、环境监察负责人、监测站站长、办公室、宣教、科技、污控、生态等部门负责人,防控指导组,文件资料组,宣传报道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污控、科技,办公室,宣教,应急、 环境监察、监测站、科技、污控、生态及相关部门,规划财务,应急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事故信息发布和通报情况不及时的问题较为严重,可能导致因信息发布不及时引发局部地区社会不安定的群体性事件。,四、信息通报与发布,1、影响和可能涉及范围内的环境敏感区域,2、毗邻和可能涉及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3、毗邻和可能涉及的国家,信息通报,实施者:,事件责任方 、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范围,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引导社会舆论,对于较为复杂的事故,可分阶段发布,信息发布,实施者:应急指挥部政府,要求,及时发布信息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在互联网时代,由于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协调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做到“统一、准确、及时发布信息,还有较大距离。, 及时发布信息是加强公众防范的要求。信息的及时公布,有助于公众加强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不确定性,使得公众处于不平安境地,不公布事件情况,可能使一些不知情的公众更加置于危险中。,五、应急监测,1、制定应急监测方案,2、确定监测工程,3、确定监测范围,4、监测布点,5、现场监测与分析报告,六、应急处置,1、抢险与救援,2、污染控制和消除,1污染源排查,2切断与控制污染源,3减轻与消除污染,3、应急指导,七、应急终止,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已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再次免受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七、应急终止,应急终止的程序,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应急终止后,相关类别环境污染事故专业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到自然过程或其他补救措施无须继续进行为止。,七、应急终止,应急终止后的行动,应急过程评价。,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编制环境应急总结报告,并上报备案。,根据实战经验,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报上级审批。,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第三局部 环境风险管理,环境风险隐患,隐患的全过程排查治理,环境风险管理,􀂙 环境风险源:生产、存储、使用或排放环境风险物质,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能导致环境风险物质释放从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移动源,􀂙环境风险管理:在环境风险评价的根底,上,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行政、技术、保险等各种手段控制或降低环境风险,从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降低或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第四局部:我国环境风险管理现状,平安生产管理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定义: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修订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21)?:规定了78中危险化学品名单与临界量值,对未列入名单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其危险性规定确定了临界量值;修订标准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重大危险源管理法律依据,􀀹 2002年?平安生产法?,2021?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 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研究,􀀹静态分级法:死亡半径评价法,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法,基于BP神经网络的分级法,􀀹动态分级法:基于数据聚类分析的动态分级法,模糊动态聚类分级法, 重大危险源管理执行机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控系统、平安管理措施,􀀹未开展分级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环境风险管理法律框架,􀀹?突发事件应对法?、?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未构建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完整的法律或制度框架,法律中的有关条款比较笼统,只提供了原那么,但没有实施细那么。,环境风险评价与评估技术文件,􀀹 ?建设工程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那么?,􀀹 ?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氯碱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执行机构: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企业环境风险分类分级方法研究、分级管理, 开展趋势,􀀹事后应急管理向事前预防、常态化管理转变,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与完善,􀀹环境风险技术、方法、标准研究,环境风险管理思路-管理对象, 管理对象生产、存储、使用或排放环境风险物质、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能导致环境风险物质和污染物质释放从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环境风险源, 环境风险防范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 分类:固定风险源,􀀹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生产、存储、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生产经营单位,􀀹移动风险源:?,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风险分类、分级、分区,􀀹 分类管理根据高风险行业、环境风险类型特点进行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分级管理根据环境风险分级结果,确定优先管理风险单位,监管执行主体,制定差异化管理程序,􀀹 分区管理确定优先管理环境风险区,结合区域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进行区域环境风险调控,目的提高环境风险监管水平,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第五局部 环保部门环境风险排查技术重点,1.环境风险专章检查,(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按风险评价导那么要求编制了环境风险评价专篇。,(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应急预案和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合理、有效,是否在工程设计和建设中得到实施。,2.环境敏感性排查,(1)明确各环境保护目标与危险源之间的距离、方位,提供相关图件。,(2)工程选址选线是否位于江河湖海沿岸,环境风险是否涉及临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等区域,按环境风险涉及的范围进行排查,明确保护级别。,(3)人口集中居住区和社会关注区如学校、医院等按5公里排查,查明人口分布,核对厂址合理性论证是否充分。,3.危险性物质排查,(1)按?物质危险性标准?建设工程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那么?附录A.1表1、?重大危险源区分?GB18218-200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844-85,重新判定生产、贮存、运输、“三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性物质。,(2)说明危险性物质的贮存量和加工量。,(3)对所识别危险性物质的理化性质、毒性表述中是否有危险性物质毒性消除的措施。,(4)事故处理过程是否有伴生/次生污染。,4.危险源排查,(1)按工艺过程、生产单元及易发生泄漏的重要设备,重新判定危险源是否有遗漏。,(2)事故连锁效应和事故重叠引发继发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 (3)本行业的设计标准是否与防范环境风险相适应。 (4)说明危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5.环境风险削减措施排查,(1)核查工程各种污水装置的处理能力、各种事故池、监控池的实际容量,各清、污、雨水管网的布设以及最终排放口,是否设置消防水收集系统,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是否安装切断设施,主体装置区和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储存区包括罐区是否设置隔水围堰等。,(2)排放口处于重要的水流域的企业,是否制定事故状态下减少和消除污染物对流域水体环境造成污染的应对方案。,(3)企业在发生事故、泄漏、爆炸等非正常状态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的处理处置措施和可能排放去向。,(4)是否分析了危险物质进入环境的途径,有否相应的控制措施,措施是否有效。,(5)是否提出了伴生/次生污染防治措施,说明有效性。,6.除按导那么要求检查事故原定应急预案和减缓环境损害后果的措施外,还应重点检查以下工作是否满足以下要求:,(1)环评中环境监测方案的日常环境监测因子和频次能否满足事故监控要求。,(2)事故应急环境监测方案是否满足应急需求。,(3)事故泄漏后外环境污染物的消除方案。,(4)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伴生/次生污染的消除措施。,附:排查结果处理,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无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的,建设单位必须限期补做环境风险评价,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核。,2、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完善其内容,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核。,3、尚未完成建设工程“三同时验收的,必须在验收材料中补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并在验收中检查落实;已完成建设工程“三同时验收但无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应补充制定并报原验收部门审核。,要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坚持排查到位、不留死角,整治到位、不留隐患的工作原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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