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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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产品质量及法律责任,1,今天我想讲两个案例,再讲三个法律术语概念。,、产品缺陷,、产品瑕疵,、产品质量不合格。,2,经检验:送检产品贵金属首饰纯度含金量合格,但首饰印记中无厂家代号,无材料名,由此判定贵金属首饰印记不合格。检验结论:综合判定为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不合格。工商部门认定该经营业主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39,条的规定,并根据产品质量法第,50,条的规定作出处罚。,3,第三十九条(销售者的禁止行为),销售者销售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4,第五十条(假冒产品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业主认为,贵金属印记不合格属于产品标识不合格,应按产品质量法第,54,条规定处罚。,5,第,54,条(标识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处罚),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6,采用的标准为,GB-11887-200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属强制性标准)。其中,5.1,、印记的内容。,印记内容应包括:厂家代号、纯度、材料及镶钻首饰主钻石(,0.10,克拉以上)的质量。例如:北京花丝镶嵌厂生产的,18K,金镶嵌,0.45,克拉钻厂的首饰印记为:京,A18K,金,.0.45ct(D),。,7,三、工商部门处罚情况:,、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不合格戒指,2,件、翡翠佛,2,件、翡翠观音,1,件。,、罚款,62500,元。,8,焦点:对经营业主的处罚是适用产品质量法第,50,条还是适用第,54,条。因为如果适用第,54,条的话,只能责令改正,,9,这是双方争议的第一个焦点:经营业主认为,违反了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就应该按第,51,条规定处罚。,工商部门的观点一:,10,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对,产品质量法,中“不合格产品”是如下释义的,合格产品是指依据产品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吕即为合格产品,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就是不合格产品。经营业主销售的产品不符合标准,当然属于不合格产品,既然是不合格产品当然适用产品质量法第,50,条的规定处罚。,11,经营业主的反驳意见:,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专门对“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作出了解释:“不合格产品”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的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是指以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作为或者充当合格产品。所以说,这里的不合格产品指的是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是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的产品。,12,注:第二十六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要求,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13,第二十七条:产品及包装上的标识要求,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注明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日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14,工商部门的观点二:,针对经营业主的主张,工商部门进一步提出第二个观点:,、判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其依据可包括: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的要求,有强制性标准的,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经营业主经营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完全符合产品质量法地不合格产品的界定。,、第,26,条第二款第三项:,(三)、只符合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即使没有注明执行的标准的,但不能低于最低标准:即强制性标准。所以说本案的产品没有按照国家强制性的标准对印记进行标注,就是违反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的标准。,15,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是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而推荐性标准不能作为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标准。就是因为强制性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要求,所以必须强制执行,不能把强制性标准错误理解并使其神秘化。所有断定产品标识不合格的产品都是因为这些产品的标识违反了产品标识的强制性标准,只能说明这一点。不能因为标识违反了有关产品标识的强制性标准而推断出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推断,,16,(二)检验报告综合判定产品不合格,是因为印记不合格,判定印记不合格,是因为仅有纯度表示,缺少厂家代号,材料名。很明显就是指的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27,条第二款的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要求,就是因为产品违反了规范这些标识要求的强制性标准,才得出了判定印记不合格的结论,第二十六条没有关系。,17,(三)、要正确理解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的内容,该条款本来就是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所以第二十六条中的国家标准,行为标准应理解为规范产品内在质量的标准,不能把规范产品标识的标准也加进去,要结合第二十七条的内容来正确理解第二十六条。如果按对方对第二十六条的理解,那么第二十七条就成了一个没有用的条文了,都让第二十六条给吸收了,承检单位确认检验结论中的产品不合格,指的就是产品质量不合格。本次检验只对产品质量做了判定,未对产品标识作出判定。,18,(一)、这份询问笔录与鉴定报告有根本性矛盾,检验报告附页上明明写着,贵金属首饰纯度含金量合格(也就是内在质量合格),贵金属印记不合格,而这份笔录中却称:未对产品标识作出判定,只对产品质量作出判定,明显有根本性矛盾。,19,(二)、检验机构采用的,GB11887-2002,标准上明明写着:贵金属首饰的印记是指打印在首饰上的标识,而且检验报告的结论明明是写着“产品不合格”,并没有判定为“产品质量不合格。”,20,GB1887-2002,标准,5.25,,当首饰因过细过小等原因不能打印记时,应附有包含印记内容的标识。,21,达芬奇家具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22,国家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漆膜耐香烟灼烧及木工要求不合格。其余指标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综合判令:产品不合格。,23,二、工商部门的处罚:,1,、未配有中文说明书;,2,、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部分产品经检测有部分指标不合格,24,决定没收不合格的产品,并处,131.42,万元的罚款,对该公司所售产品的标签笼统标注为“木、金属十皮”“美国品牌、全球采购”等不规范行为,责令改正。根据广告法,对公司网页广告宣传上使用了“亚洲最大,档次最高”等顶级化语言的不规范行为,责令停止发布,予以更正,25,工商局内部人士表示,不合格的部分产品占有比重很少,大部分是合格产品,判定不合格部分产品的货值只有,66.71,万元,而第,50,条处罚的幅度是不合格案值总额,50%-3,倍的罚款,工商部门按两倍数额处罚,应该是很重的处罚了。另外工商机关经调查、取证得出结论“无法证实涉案家具有伪假原产地的行为”。,26,争议焦点之一:,达芬奇认为,检验部门判令达芬奇被抽检产品不合格的依据是:,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3324-2008,),而这一个标准不是一个强制性标准,而是一个推荐性标准,按照标准法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所以说推荐性标准不能作为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标准。,27,工商部门对此的回应是:,、认定达芬奇产品质量不合格,既不是仅仅以国家推荐标准作为判定依据,也不单纯以缺乏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为由,而是基于这两项违法事实而作出的综合认定。,28,、达芬奇提交的相关说明书中称:“对销售的进口产品均按中国标准执行”即视为对经销家具的技术标准做出了承诺,应达到或超过我国木家具的通用技术要求。达芬奇也同意按这个标准进行鉴定。,29,双方争议的第二个焦点:,达芬奇主张,工商部门,7,月,11,日从达芬奇公司抽取的产品,检验部门的检验依据是,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而该标准中规定,检验程序至少要,7,天,但是上海市工商局仅仅过了四天就向媒体公布了检测结果“经权威部门检验,产品不合格”,对此达芬奇提出检验程序严重违法,其检验报告不能作为处罚依据。,30,上海工商局的回应观点:,7,月,15,日媒体对外公布的部分检验结论是属于舆论监督之一,当时未出正式报告,,7,月,18,日,即抽取检验样品,7,天后才正式收到国家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权威报告,符合规定。,31,双方争议的第三点:,工商部门所称的达芬奇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标准,是指的,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GB5296.6-2004,)即:没有告知消费者其所售出家具执行的具体产品标准,也没有提供用以明示质量承诺的企业标准等文件。,32,家具没有强制性标准,你让列注明什么?推荐性标准是否采用是我企业自行决定的事情。另外没有注明标准和是否符合标准是两回事,没有注明标准也只是产品标识出现问题,不涉及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另外达芬奇称:卡布丽缇家具未配有中文说明书,也是产品标识方面的问题,和产品质量没有关系的。,33,最后达芬奇的主要观点归纳为:,、不能用推荐性标准判定我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标识不合格,只能责令改正,不能罚款。,、违反广告法中的某些行为也只能责令改下和责令停止发布。,34,即:,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及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5,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执法监管部门有农业、畜牧部门,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其它相关部门。,36,产品质量法,第,27,条的规定,,【,产品及其包装上的标识要求,】,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注意其中第四项及第五项:,(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37,第,42,条(预包装食品的标签)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箸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38,食品安全法第,42,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它事项,3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1,、食品标识应标注食品名称,2,、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3,、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4,、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标注贮存条件,5,、定量包装食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标注规格,6,、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成份或配料清单,7,、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代号,8,、食品执行的标准明确要求标注食品的质量等级、加工工艺的,应当相应地予以标明,9,、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等等,40,产品质量法,第,54,条,【,不符合产品包装、标识要求的行政处罚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 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1,食品安全法,第,86,条,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污染的食品等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稳中有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42,(,1,)、未标注食品名称、产地、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成分或配料清单、产品标准代号、质量等级的,首先是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元,10000,元以下罚款。,43,(,2,)、未按规定标注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的按产品质量法第,54,条规定处罚,44,“,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45,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有不同之处。该办法第,36,条:资质认定部门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情形之一是“出具虚假食品检验报告或出具食品检验报告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46,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报告的,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作出给予其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47,下面我们讲下一个大问题:,产品缺陷、产品瑕疵及产品质量不合格。,48,产品瑕疵”、“产品缺陷”与“产品质量不合格”是我国有关产品质量的立法文件中经常涉及到的三个概念。关于产品质量的立法主要有,产品质量法,及他的姊妹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其它的相关法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法通则,等等。,49,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5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使用了“产品缺陷”、“产品瑕疵”和“不合格商品”三个法律术语,即第,22,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51,第,35,条:消费者或其它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第四十八条:依法经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产品质量法,同时使用了“产品缺陷”、“产品瑕疵”、“产品质量不合格”三个概念,即: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它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26,条:“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52,即:,产品质量法,第,46,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53,“,缺陷”意味着物质存在危险性,产品缺陷通常所应具备的安全性,可能对身体、生命造成主动性的侵害。而“瑕疵”则侧重于产品不具备通常具备的价值、效用或契约预订效用或出卖人保证的品质,意味着造成产品交易中的价值低落。,54,第,14,条规定了产品应具备该产品应当具有的性能应当符合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55,判定某产品是否存在缺陷,就看该产品本身是否存在可以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不合理危险。这是一个唯一的标准,56,什么是不合理危险呢?也就是指产品不能提供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性,即:应以一般消费者的智力水平为依据,如果该产品的危险性程度超过了一个理性消费者所能预见的程度,则具有危险性,即为缺陷产品。,57,瑕疵的外延要远远大于缺陷,缺陷产品只是瑕疵产品中的一部分,只要产品有缺陷,那肯定是有瑕疵的,58,并不是所有缺陷产品都是质量不合格产品,有些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但它可能还是存在缺陷的,所以说产品缺陷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内涵和外延也不尽相同。“产品缺陷”这个概念比“产品质量合格不合格”更为准确,59,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实际上是颠覆了,民法通则,第,122,条的规定。民法通则第,122,条的立法明显滞后。,60,缺陷产品包括:制造缺陷、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我们来看一看警示缺陷。我们先看一看,产品质量法,第,27,条的规定,从这一点来分析一下,“缺陷产品”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不同之处。,61,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和第五项:,(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62,“,产品质量不合格”与“产品缺陷”这两个概念的不同之处。内涵相互交错,外延也有交织,也有不同之处。,63,因为有些“缺陷产品”“瑕疵产品”是质量合格的产品,只是质量不合格产品通常表现为产品存在缺陷或瑕疵而已。,64,判断某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标准是看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判断某产品是否存在瑕疵看清产品是否具备通常应具备的使用性、效用性以及其它约定的品质,而判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依据的是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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