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政治经济学1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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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2-3-2,当代政治经济学1,#,第五章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由选民或代表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选举代表,组成全国及地方各级权力机关体系即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国家权利机关组织及其他国家机构,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从政治上和组织上保证全体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第三、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议行合一的原则设置国家机关,可以有效地保证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得到迅速执行,人民的意志得到有效的实现。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组成、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政治法律地位是:,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它在国家机关中处于最高地位。,2.,中央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处于最高地位,每届任期,5,年,。,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修改法律、选举其他国家机关领导人等,15,项重要职权。,归纳为: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2024/9/14,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程序,(,1,)会议准备工作,(,2,)预备会议,(,3,)全体会议,(,4,)代表团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2.,会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2).,提出议案,审议和表决法律草案,;,(3).,如值国家机关领导人换届,全国人大会议将选举各国家机关的领导人,;,(4).,会议期间,代表可向大会提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席团、三个以上代表团或,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由人代会选举、决定的人员的罢免案,;,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的质询案及询问,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3.,立法程序,提出议案、审议议案、表决与通过、公布,4.,选举或决定任命的程序,候选人提名、候选人介绍、选举或者决定任命,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第三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地位、组成、任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的一部分,是经常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与全国人大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机关,因此也是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5,年,并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1,.,立法权,2.,决定权,3.,任免权,4.,监督权,5.,行使全国人大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1.,委员会会议,(1).,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2).,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和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3).,对其他机关向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4).,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5).,处理常委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6).,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副组长若干人。,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2.,常务委员会议,常务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常委会全体组成人数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准备工作: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应当在会议举行,7,日以前,将开会日期、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全国公布;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四、,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议案的程序,1.,提出议案包括法律案。,2.,审议议案,3.,法律草案的审议,,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作出了规定。,4.,对议案的表决,5.,公布,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五、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他国家机关实行工作监督的程序,1.,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的程序,2.,提出质询案的程序,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第四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一、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十届全国人大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共设立了,9,个委员会: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1,.,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3,.,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4,.,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的时候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5.,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第六章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第一节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组成、任期,共有省、市、县、乡镇四个层级。直辖市划分为市、区、和乡镇三个层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2024/9/14,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即地方立法权,。,(,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大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2,)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2,、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可行使审议、决定、任免、监督等,15,项职权。这,15,项职权具体可以归纳为下列,5,个方面:,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1,)在本行政区域,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2,)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情。,(,3,)组织国家机关。,(,4,)监督权。,(,5,)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权利。,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预备会议。,(,2,)全体会议。,2024/9/14,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提出和审议、表决议案;,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决定和选举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人;,向本级人大及常委会提出工作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和询问。,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和审议议案程序,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决定任免的程序,(,1,)候选人提名。,(,2,)候选人名额的确定。,(,3,)正式选举和决定任命。,2024/9/14,当代政治经济学1,第二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地位、组成、任期,(,1,)省、自治区、直辖市,35,人至,65,人,人口超过,8000,万的省不超过,85,人;,(,2,)设区的市、自治州,13,人至,35,人,人口超过,800,万的设区的市不超过,45,人;,(,3,)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11,人到,23,人,人口超过,100,万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不超过,29,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同本级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即每届任期五年。它行使职权至下届本级人大选出新的常委会为止。,2024/9/14,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1.,地方立法权。,2.,其他职。,保证权,领导、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大会议,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2024/9/14,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和工作程序,1,、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2,、议案的提出和审议,3,、听取国家机关的专题工作汇报;听取人大各有关机构报告。,4,、对其他国家机关和下级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建议有关机关予以纠正。,5.,质询案的提出和答复。,2024/9/14,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机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综合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地区设立工作机构,2024/9/14,第三节 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一、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县级人大一般不设立专门委员会,而只设立工作委员会。,人大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人大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人代会表决通过。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委会会议通过。,2024/9/14,二、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提出议案,审议本级人大主席团或本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提出报告,审查政府工作报告,审议质询案,审议政府决定、命令、规章和下一级人大的决议案,提出立法意见,起草法规和决议草案,2024/9/14,检查监督与本委员会有关法律、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惯窃实施情况,必要时可提出报告。,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综合上报。,办理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2024/9/14,第四节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一、乡级人大的法律地位、组成、任期,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直接代表各选区选民行使国家权力,并由它产生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是它的执行机关,向它负责,受它监督。,2004,年地方组织法进行第四次修正,规定地方各级人大每届任期,5,年。,2024/9/14,二、乡级人大的职权,保证权。,决定权。,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实施计划;,选举权、任免权。,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消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维护公共利益权。,2024/9/14,三、乡级人大的工作机构,乡级人大的工作机构有: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地方组织法规定,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责是:,(,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2,)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024/9/14,第五节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的主要区别,1.,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2.,法律地位不同,3.,与党政关系不同,4,人民代表和议员的区别,5.,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不同,(,1,)组织形式表现在立法机关体制上。,(,2,)组织形式表现在会议组织机构上。,2024/9/14,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一提高对全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自觉地维护国家的这一根本制度。,第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执法监督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立法权,可以制定全国性法律或地方性法规。,第三、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国家监督。,第四、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制度建设。,第五、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的领导。,2024/9/14,第七章 当代中国国家元首制度,第一节 当代中国国家元首制度的演变,一、国家元首概述,在君主制政体国家,国家元首称皇帝、国王、沙皇、苏丹等。,(1).,元首选举产生的办法有四种:一些国家如新加坡、土耳其、希腊等,国家元首由立法机关(议会)选举产生,在另一些国家,国家元首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如法国),或由人民通过选举团选举产生(如美国),(2).,还有些国家的国家元首由混合团体产生(如德国),或由联邦议院和各州议会代表组成的联邦大会选举产生。,2024/9/14,目前世界各国国家元首的法律地位有三种重要类型:,一是总统制国家,国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脑,如美国总统,既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又行使最高国家行政权,领导政府。,二是议会制国家,如英国、德国等。既有国家元首,又有政府首脑。,三是议会制总统制国家。,2024/9/14,国家元首的基本权力(八项):,公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召集议会权。,外交权。,统帅武装力量权。,任免权。,赫免权。,荣典权。,2024/9/14,二、中国国家主席制度的沿革,在中国,虽然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国家主席为国家元首,但从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的产生、职权、法律地位看,中国的国家主席就是国家元首。,1.,建国初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集体行使国家元首职权,2.1954,年宪法规定设置国家主席,3.1975,年和,1978,年宪法规定不设置国家主席,三、恢复国家主席制度,1.,经一步健全了我国的政治体制,2.,有利于进行国际交流活动,2024/9/14,第二节 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职权,一、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1.,国家主席候选人资格,中国宪法对国家主席候选人资格也有明确规定,,1954,年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候选人资格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3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为政治条件,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二为国籍,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三为年龄条件,要年满,45,周岁。,2024/9/14,2.,国家主席的提名、选举、任期,选举方式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决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据守 方式或者其他方式。,(,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的职位。,2024/9/14,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同时第一次作出了对国家主席、副主席实行现任制的规定,即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对国家领导职务实行任期制、限任制,无论在民主制度建设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避免终身制的产生,防止由于终身制而带来的各种弊端;它可以防止因领导职务终身制而可能造成的国家干部队伍老化和缺乏活力,防止出现因长期居于同一领导职位而可能出现的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2024/9/14,3.,国家主席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是独立的国家机构。它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的排列上,排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后,国务院之前。,二、国家主席的职权,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主席行使的职权有对内对外两大部分。,1.,对内方面职权:,(,1,)公布法律。,(,2,)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3,)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2024/9/14,(,4,)发布特赫令。,(,5,)宣布进入紧急状态。,(,6,)宣布战争状态。,(,7,)发布动员令。,2.,对外方面职权,(,1,)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2,)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2024/9/14,第八章 当代中国中央行政制度,第一节 国务院的法律地位、组成和任期,一、国家行政的概念具有自身的性质,行政的概念,一般可以将其视为国家对社会事务的组成和管理。,国家行政具有自身的性质,具体如下:,1.,国家行政的主公共权威性质的体。国家行政的主体是带有公共权威性质的国家行政机关,政府,国家行政权力只能由国家行政机关来依法行使。,2024/9/14,2.,国家行政的客体是国家政务和社会事务。同时,国家又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在形式上不能仅仅服务于政治阶级的利益,而必须同时以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为目标,进行社会事务的管理,推动社会整体发展,这个主要表现在国家行政的社会职能的履行上。国家的政治性更为突出,而在国家政权趋于稳定的情况下,国家的社会性增强。,3.,国家行政的目的。国家行政的目的是实现国家目标和统治阶级利益,国家行政是对国家意志的执行,因此国家政治活动必然受制于统治阶级的意志而带有浓厚的政治性,这主要表现在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职能的履行上。,2024/9/14,4.,国家行政的依据是法律规范,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等法律的规定而设立,依法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发布行政命令,采取行政措施,来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5.,国家行政的性质,国家行政都强调其“执行性”。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是同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执行机关。,2024/9/14,二、国务院的法律地位,1949,年,9,月,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是一种广义的政府概念,即包括国家立法、行政、司法等在内的机关的总和,狭义的政府仅指国家行政机关。,1954,年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和第一部宪法颁布后,将政务院改称为国务院。,国务院的法律地位:其一,从国务院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来看,按照我国国家机关的分工,国务院是全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这就明确规定了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从属地位,即具体执行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和通过的决议。,2024/9/14,三、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总理一人,副总理四人,秘书长一人,政务委员若干人组成。政务委员必须兼任政务院所属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部长,不是由政务委员兼任的主任,部长就不属于政务院组成人员。,国务委一职是,1982,年上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为减少副总理人数而设置的,地位相当于副总理,有的兼任部长或委员会主任。,1982,年宪法这样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相同。,2024/9/14,第二节 国务院的职权,1.,立法权 即国务院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全部活动就是为保证宪法和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各项法律和决议的贯彻执行,为此,国务院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2.,提案权 国务院有权建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1,)制定或修改法律;(,2,)增设或撤销行政机构;(,3,)任免国务院部分组成人员;(,4,)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国家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等等。,2024/9/14,3.,领导权,主要包括: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国防领域,行政区划领域,外事领域。,4.,监督权,5.,人事权,6.,决定紧急状态权,7.,其他权力,2024/9/14,二、国务院职能的转变,1.,国务院的职能,(,1,)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作,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区域经济合作,实现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国际收支平衡。,(,2,)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管、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全社会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2024/9/14,(,3,)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好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正。,(,4,)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推进部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和绩效评估 制度,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2024/9/14,2.,国务院职能转变的必要性,由于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当前国务院的职能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相比显得有些不适应,从而影响了社会发展。,3.,国务院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1),过多的强调弱化政府职能,忽视了相关政府职能的强化。,(2),没有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强约束性。,(3),没有恰当解决调整后的政府职能社会接管问题。,2024/9/14,目前,政府正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转变职能:,1.,依法界定政府的管理职能,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3.,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第三节 国务院机构设置,一、建国以来国务院机构设置的沿革,1.,计划经济时期国务院机构的设置,我国政府机构的设置遵循以下四个主要原则:需要原则,统一原则,精简原则和效能原则。,2024/9/14,2.,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国务院机构的设置,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机构精简,人员精简,职能转变。,二、现阶段国务院机构设置,2003,年,3,月,10,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其主要任务是:,(,1,)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9/14,(,3,)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4,)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商务部;,(,5,)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6,)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7,)不再保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24/9/14,经过改革后的国务院机构设置的基本情况如下,:,1.,国务院组成机构,2.,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3.,国务院直属机构,4.,国务院办事机构,5.,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6.,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2024/9/14,第四节 国务院领导体制和会议制度,一、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领导体制是实现政府职能和各项政府管理制度的操作规范和科学程序,是连接政府管理活动的重要环节。,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本内容,:,1.,国家权力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并按法定程序决定行政首长的人选。,2.,行政首长全面领导本机关的工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行政首长工作,并对行政首长负责。,3.,行政首长须对本机关的工作担负个人责任。,2024/9/14,总理负责制的具体内容:第一、全面领导权。第二、最后决定权。第三、认识提名权。第四、行政首长负全面责任。,二、国务院会议制度,1.,国务院全体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2.,国务院常委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2024/9/14,三、国务院工作规则,1.,国务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国务院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努力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2.,推进依法行政,3.,推进政务公开制度,4.,实行科学民主决策,5.,加强行政监督,2024/9/14,第九章 当代中国一般地方行政制度,第一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律地位、组成和任期,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律地位,我国是单一制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行政体制的基本特点是中央政府统率全国各级地方政府,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实行垂直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当代中国政治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作为各级国家机关的执行机关,地方人民政府从属于本级国家机关。另一方面,作为各级国家机关的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了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外,还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是我国单一制的国家行政结构决定的,。,2024/9/14,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和任期,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任期,第二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一、地方政府职权的规定,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职权,执行权、地方行政立法和制令权、管理权、,领导和监督权、保障权、关于乡、民族乡、,镇的建置的决定权和区域划分权。,2.,地方市人民政府的职权,执行权、制令权、管理权、领导和监督权、保障权,2024/9/14,二、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1.,省级政府职能的转变,(,1,)省级政府职能的转变的必要性。一个国家政府机构和职能设置的原则之一是分层原则,分层设置的目的在于更好的实施经济和社会管理。,(,2,)省级政府职能的转变的途径。,1.,加强法规制定与规划引导,强化宏观经济管理职能。,2.,实行有进有退,弱化微观经济管理职能。,3.,完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转变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4.,加强宏观指导,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5.,理顺省级政府与市县级政府的关系,提高行政效率。,2024/9/14,2.,县乡级政府职能转变,(,1,)县乡级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2,)县乡级政府职能转变和定位。,第三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和领导体制,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作用:一方面,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政策措施和规章,实施对市、县的领导和指导,。,2024/9/14,2.,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政府机构设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均设立审计机关。,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体制和会议制度,1.,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三权一则”,即:第一、全面领导权。第二、最后决定权。第三、人事提名权。,2.,会议制度,政府会议、政府行政会议、政府扩大会议,2024/9/14,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规则,1.,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必要性、依法行政的难点、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法行政的内容、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2.,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政务公开的要求;政务公开的任务;政务公开的途径;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2024/9/14,第四节 当代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概念及实质,我国是单一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在历史上便形成了按照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政府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国家事物的惯例。,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三种模式,中央与普通行政区域关系模式;,中央与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关系模式;,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模式。,2024/9/14,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基本原则,1.,利益原则和法治原则,2.,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原则,3.,应当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和责任原则。,四、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现状,1.,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关系,(,1,)在主权问题上,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主权,地方各级政府,各省、直辖市、经济特区、少数民族自治区及特别行政区,都不是独立的主权实体。,2024/9/14,(,2,)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政权机构,其行使职权,既要遵守法律、法规,又要服从中央统一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中央和地方的人事关系,(,1,)实行党管干部原则,(,2,)干部人事管理的组织体制,(,3,)实行统一的公务员制度,3.,中央和地方的法律关系,(,1,)立法主体多元化,(,2,)法制的统一化,2024/9/14,4.,中央和地方的经济关系,(,1,)财政关系的重要性,(,2,),1992,年以后的财政关系,分税制改革,(,3,)加强税收管理,防止税源流失,5.,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202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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