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防范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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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医疗纠纷的防范与解决,1,前言,医疗纠纷的紧迫形势,从一个律师的说法说起,医疗纠纷的文武解决,“武”医闹,“文”诉讼,医疗纠纷防范,注重: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中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两个基本点,病历:写好病历、保管好病历,医疗告知:保障患方的知情同意权,医疗纠纷的解决,医闹的处理,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司法诉讼,医闹(1),两个案例,一名11个月大的肺炎患儿在广州华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患儿家属、同乡亲友数十人到医院拉横幅、派传单、围堵医务人员。一名年轻女医生被撕下外套、裙子,一名副院长被围堵26小时。,医闹(2),杜松林的姑父张建华,因车祸受伤,5月18日被送进县人民医院治病,5月29日凌晨死亡。家属怀疑医院耽误了治疗时机,向医院索要40万元赔偿费,而院方只答应先给3000元赔偿,其余的等张建华的法医鉴定出来后再说。杜宽峰等人不愿意,5月31日上午,他们向院方发出警告:如果12点以前不给合理答复,就将棺材移到门诊室大厅内。当日下午2点,医院没给答复。杜宽峰、杜松林等6人于5月31日下午1点多,随身带了两个花圈、一副水晶棺,来找院领导“说事”。进医院后,他们把花圈和棺材放在医院门诊部门口,并燃放了鞭炮。大约20分钟后,医院大楼里边有百余人向他们冲来,中间有他们认识的县医院的王姓副院长。,公安机关还应杜松林家人的请求和群众的指认,控制了包括内乡县医院副院长在内的个人。,医闹(3),医闹的解决,原则:依法解决,注意有理有据有节,依法解决,依法,依靠人民警察,必要时拨打110呼叫,收集证据,医闹(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第6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医闹(5),有理有据有节,有理正当防卫,有据受到威胁,实施正当防卫的证据,有节注意方式、方法,避免不良后果,正当防卫也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双方和解(1),协商解决,和解,私了,私法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协商解决的基本原则,采用法定形式:制作协议书,见证。,双方和解(2),协商解决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民法中的“帝王条款”,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规避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达成协议后,应当守信用,自觉履行协商约定的义务。,双方和解(3),协商解决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协商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在协商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否则协议无效。,双方和解(4),和解协议的规范,书写格式、用词应注意规范,一次性解决。建议条款:“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因某某医疗一事产生的争议即告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对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诉、提起诉讼等”。,双方和解(5),对条例第47条的评述,要求在协议书上载明: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共同认定的事故等级、协商解决的赔偿数额、双方签字,按照第47条的规定,是否事故是签署协议的关键,因此,必须在进行鉴定之后才能签署协议。显然不符大多数的合实际调解情况。,双方和解(6),对条例第47条的评述(续),双方是否有权确定事故等级?,如果已经进行鉴定,且确定是事故,可以按照该条办理,如果没有进行鉴定,又需要调解的,则按照下面的办法进行(“人民调解”阐述),和解协议书参考文本,和解协议书,甲方:北京医院,乙方:(患者或其家属),鉴于患者李曾于2003年 月 日至2003年 月 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北京市2002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元。,北京市2002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 元。,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元。,第二条 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分项列举,略),第三条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第四条 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甲方:北京医院 乙方:,代表:,日期: 日期:,特别说明:本协议文本由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制作,仅供参考,双方和解(7),产生的问题,最后诉讼中,被对方认定为“医院自愿赠与”,不包括在法院的判决赔偿中,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法第190条,如果法院判决没有包含这部分费用,可以另行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1),人民调解,是指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共同达成协议的过程。,所制作的调解书,以人民调解组织的名义制作,并加该调解专用章,调解员签字。,这是目前我国处理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2),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双方应当自觉履行,不能排除一方诉讼,但是在诉讼中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年11月1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4),调解协议有效需具备的条件,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5),调解协议无效的条件,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6),可变更或者撤销的调解协议:,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7),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8),建议,医院应当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相当于第三方的见证和国家赋予调解职权机关的调解;,同时尽可能地要求患方在调解时要求自己的懂医的人员参与;避免对方主张有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如果能够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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