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安全法】图解新《安全生产法》2021完整版(1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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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安,全,生,产,法,全文,(2021,版,,9,月,1,日生效),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这次修改决定一共,42,条,大约占原来条款的,1/3,,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贯彻新思想、新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转化为法律规定,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规定,为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二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这次修改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的精神,增加规定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报告、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等重要制度。,三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一,,强化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这次修改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第二,,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同时,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如果不太明确,法律规定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管部门。第三,,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四是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深刻汲取近年来的事故教训,对生产安全事故中暴露的新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比如,要求餐饮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且保障其正常使用;要求矿山等高危行业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不得非法转让施工的资质,不得违法分包、转包;还比如要求承担安全评价的一些机构实施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同时,对于新业态、新模式产生的新风险,也强调了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义务。,五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第一,,罚款金额更高,。现在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的罚款。第二,,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第三,,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保障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2021,版安全生产法修改亮点解读,01,总 则,0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0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0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0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06,法律责任,07,附 则,目,录,01,总 则,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4,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3,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2,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制定本法,1,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2,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3,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安全生产理念,以人为本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3,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改善安全生产条件,6,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4.1,生产经营单位,4,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7,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8,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1,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4.2,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6,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 会,7,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国务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相衔接,制定,应当根据,8.1,8.2,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应当,8.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应当,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2,国务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3,1,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9.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9.2,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10,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序号,单位,职责要求,1,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度,修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11,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12,序号,单位,职责要求,1,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2,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计划。,3,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4,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多,种,形,式,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13,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1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15,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法设立),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16,17,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18,国家对以下方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19,0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具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0,21,4,7,6,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2,3,5,主要负责人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22,成,本,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2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矿山,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10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100-,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设,置,设,置,2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5,职,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的经营决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听取,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应当,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告知,26,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具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考核合格,安全知识,管理能力,矿山,金属冶炼,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配备,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27,考核不得收费,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措施,知悉权利和义务,安全培训,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培训合格,上岗作业,28.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学校实习生,学校协助,28.2,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9,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30,安全设施,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31,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生产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下列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32,33,设计单位,设计人,生产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部门,审查人员,对,设,计,负,责,对,审,查,结,果,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必须,34.1,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储存、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建设单位组织,投入生产,和使用,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34.2,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设施、设备上,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35,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报废,安全设备,1,2,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3,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生,产,经,营,单,位,3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矿山井下特种设备,专业生产单位生产,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取得安全使用证和安全标志,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检测 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测、检验或者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37,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淘汰目录,具体淘汰目录,制定,公布,制定,公布,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淘,汰,危险工艺,危险设备,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38,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接受 监督管理,3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40,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排查治理情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技术,管理措施,4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危险物品,车间,危险物品,商店,危险物品,仓库,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员工宿舍,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禁止锁闭,禁止占用、封堵,42,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爆,破,吊,装,其他危,险作业,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和措施,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4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如实,告知,遵守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44,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符合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教育,按规则佩戴、使用,从业人员,45,安全问题,或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处理,应当,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性检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发现,46,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安排,经费,47,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工程名称:,甲方:,乙方:,1.,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3.,甲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4.,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协调,协调,48,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项目,场所,设备,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发包或者出租,不得,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单位,个人,49,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发生,安全事故,5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51,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0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劳动合同,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生死 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52,3,5,4,1,2,6,从业人员权利,知情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建议权,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提出建议,索赔权,因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除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批评、控告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拒绝违章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停止作业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6,53,54,55,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从业人员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59,57,58,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2,3,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4,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60,5,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 会,派遣,人员,从业人员,权利,义务,61,0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严格检查,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6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活动,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应当撤销原批准,6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审查、验收,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64,监,督,检,查,时,可,行,使,的,职,权,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65,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66,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6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作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68,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69,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作 出 决 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解除 规定,70,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工作人员,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71,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72,资质条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电 话,信箱,电子邮件,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调查核实,公,开,举,报,书面材料,形成,需要落实,整改措施,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举报制度,7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需要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涉及人员,死亡的举报事项,,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核查处理。,举 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74,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存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7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76,义务,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权利,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新闻,出 版,广播,电影,电视,单 位,7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向社会公告,行业,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78,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通 报,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示。,0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重点行业及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其他社会力量,鼓,励,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国 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地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通过推行网上安全信息采集、安全监管和监测预警,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79,并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建立,制定,组织,有关部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体系,8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定期演练,制定,应急,预案,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81,生产经营单位,建筑施工,金属冶炼,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城市轨道交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生产规模较小的,应当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82,+,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本单位负责人,应当指定,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接到事故报告,83,生产经营单位,单位负责人,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事故,汇报,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84,事故抢救,统一指挥,协同联合,生产,经营单位,其他,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85,事故,调查处理,科学严谨,1,依法依规,2,实事求是,4,注重实效,5,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一年内,,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对不履行职责,导致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86,ABC,安全,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对安全生产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查明,有失职,渎职行为,依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87,生产经营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8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89,06,法律责任,责,任,主,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0,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4.,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前款规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降职或撤职,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分,追究刑事责任,责,任,主,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违,法,行,为,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违,法,后,果,91,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责,任,主,体,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违,法,行,为,出具失实报告的,违,法,后,果,92.1,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违,法,行,为,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后,果,92.2,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93,生产经营单位,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投资人,个人经营,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生安全事故,追究刑事责任,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资金,逾期未改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未构成犯罪,构成犯罪,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后,果,94,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生安全事故,未构成犯罪,构成犯罪,撤职处分,追究刑事责任,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法,后,果,95,上,一,年,年,收,入,40%,60%,80%,100%,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构成犯罪,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96,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1,、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3,、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6,、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7,、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后,果,97,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1,、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2,、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3,、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4,、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违,法,后,果,98,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4,、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5,、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6,、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7,、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8,、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违,法,后,果,99,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违,法,后,果,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 犯罪,100,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3,、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4,、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5,、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违,法,后,果,101,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法,后,果,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102,构成犯罪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违,法,后,果,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03.1,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违,法,后,果,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未改正,103.2,责,任,主,体,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违,法,后,果,103.3,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以上施工单位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责,任,主,体,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违,法,后,果,104,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逾期未改正,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2,、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违,法,后,果,105,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未改正,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违,法,后,果,106,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违法后果,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构成犯罪,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107,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违,法,后,果,108,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改正,拒不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未构成犯罪,责,任,主,体,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违,法,后,果,109,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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