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教材 国家汽车三包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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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020-02-05,#,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20-02-05,#,国家汽车三包政策解读,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contents,目录,1.,汽车三包出台的背景,2.,汽车三包政策解读,3.,汽车企业的机遇与挑战,4.,汽车三包争议处理工作程序要点介绍,contents,目录,1.,汽车三包出台的背景,2.,汽车三包政策解读,3.,汽车企业的机遇与,挑战,4.,汽车三包争议处理工作程序要点介绍,2013,年,10,月以后出了不少汽车新规,其中最重要的当属取消了一些行业霸王条款,主要有:维修保养不强制去,4s,店 不强制使用原厂配件 汽车维修信息强制免费公开,目前的汽车三包规定还是,2013,年,10,月,1,号实施的版本。,事实上,早在,2004,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但历经,8,年,“,只听打雷,不见下雨,”之久。,4,“三包”出台背后的故事,- 1,5,国家,立法,法律名称,特点,美国,1982,汽车保用法,(,又称“,柠檬法,”,),柠檬是一种又酸又涩的水果,酸楚不堪,难以下咽,毛病百出、一修再修的汽车称为“,柠檬车,”。,新车,180,天或,1.8,万英里(,2.9,万公里),内,非致命问题经,4,次以上维修仍未解决,可退货、更换新品、货币赔偿或其他方式补偿。,日本,1994,产品责任法,(,简称“,PL,法”,),在修、换、退方面,没有政策层面上的规定,产品缺陷,引发人身损害,,要追究责任,,用户无需举证缺陷原因,保证期普遍为,3,年或,6,万公里,,重要部件为,5,年或,10,万公里,各汽车生产商组成“日本自动车工业会”解决消费者投诉,韩国,1994,缺陷物保修责任法,产品的缺陷确认后,要给用户赔偿。,发动机、变速器等,重要部件,,3,次修不好,(,含换总成,),,可以换车,。,欧洲,1999,关于消费者商品销售与其,担保,的某些方面的指令,强制的,销售商,最短的,质量担保期最低两年,担保期内,需承担,更换、修理、降价处理或补偿损失,的责任,“三包”出台背后的故事,- 2,6,关乎消费者、厂家、经销商利益,如何平衡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是敏感话题,“三包”权利归属问题上,厂商与经销商存在利益博弈,投诉居高不下,(,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投诉,16,805,件,同比增长,19.2%,,投诉量再创新高,汽车也因此成为,2011,年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影响“三包”出台的原因,“三包”出台背后的故事,- 3,买完车不想要了就退!,我国消费者用车观念不成熟,,更希望包退包换,而不是包修,。,不少车主觉得自己花钱买了车,出了问题肯定需要,维权,或许他们能够接受新车出一些小故障,但,经过维修乃至换件后,依然出现同种故障时,,他们更希望,4S,店通过,退换,的方式来补偿他们的损失。,规定不到位,法律不健全,,参考案例和资料有限,鉴定无门,,举证不力,维权成本高,解决效率低,退车换车难于上青天,7,国内消费者消费观念误区,汽车质量问题解决难,“三包”出台背后的故事,- 4,2004,年,12,月,,质检总局起草了,汽车“三包”规定,(,草案,),。,2011,年,9,月,,质检总局再次组织修订发布了,汽车“三包”规定,(,第一稿,),2011,年,10,月,,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汽车“三包”规定,立法听证,会。,2011,年,12,月,,质检总局组织汽车企业召开专题会,收,集汽车企业意见,。,2012,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向公众征求,汽车“三包”规定,(,第二稿,)修改意见。,2012,年,5,月,,质检总局组织国内汽车合资企业召开专题会,收集合资企业的意见。,形成(,送审稿,)。,2012,年,7,月,质检总局在湖北宜昌举办发布前研讨会,法规已定稿,汽车“三包”规定已于,1,月,15,日发布,,10,月,1,日正式实施,8,“三包”出台的关键时刻,“三包”出台背后的故事,- 5,缺 陷,保修条款各厂家自行规定,保修标准不同,拒赔的理由存在差异,损坏无法评估和鉴定,处理没有参照规范,客户对保修条款理解缺少统一认识,9,国内汽车行业的保修条款,“三包”出台背后的故事,- 6,三包,统一标准,有明确的处理规范,用数据说话,有清晰的赔偿范围,损坏鉴定有专家组,统一的信息管理,与客户建立统一认识,保修,各厂家的自定条款,经销商主观因素较多,人为因素大,赔偿范围模糊,无法鉴定和评估,没有明确信息管理,与客户达成共识困难,10,保修与“三包”的区别,“三包”出台背后的故事,- 6,目的在于明确,消费者、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汽车产品的,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应当保证汽车产品符合使用性能、安全性能要求;,规定 “三包”责任,以,解决,民事合同违约,部分的问题,保障社会财富,属于产品担保法。,侧重于汽车安全问题,。,借此提升社会和谐,,,提升产品质量。,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基础,是消费者协会,处理投诉的依据,,它能使汽车消费,利益保护有章可循,有规可依,。,11,三包的目的与意义,“三包”出台背后的故事,- 7,contents,目录,1.,汽车三包出台的背景,2.,汽车三包政策解读,3.,汽车企业的机遇与挑战,4.,汽车三包争议处理工作程序要点介绍,什么是,三包?,(买完车不想要了就退?),14,“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通俗地讲:“三包”是,销售者,违反买卖合同的质量约定,,消费者对出卖人,追究质量担保的三种请求权,包换,包退,包修,政策解读,1,什么是 “三包”,15,指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担保期内,对汽车的免费维修、更换、退货,的,责任与行为,政策解读,2,什么是汽车“三包”,汽车“三包”的定义,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消费者,国内生产厂家,进口车贸易公司,销售并开具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生者或销售者订立代理维修合同的单位或个人,经营者,16,包修期(对应,修理,),:,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对应,更换或退货,),:,不低于,2,年,/5,万公里,先到者为准,,自销售,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汽车“三包”责任期限,政策解读,3,汽车“三包”责任期限,哪些车能享受,三包?,(公务车、出租车?),第四十三条:,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18,政策解读,4,享受汽车“三包”的对象,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19,公务车不享受三包待遇,(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为公务购买的汽车),消费者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汽车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自行改装、调整、拆卸造成损坏,;,消费者未按说明使用维护产品,(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易损耗零部件超出质量保期,(超出其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政策解读,5,不享受汽车“三包”待遇的情况,“三包”有效期,内虽然采“先修理后退换”原则,但是质量缺陷如果修理次数过多、时间过久,就失去修理的意义,因此采取限时限次原则加以限制:,累计不过,35,日,同一故障不超过,5,次,修理安全性能故障,2,次,更换发动机、变速箱总成,2,次,更换其他总成主要零部件,2,次,20,限时限次原则,(,第二十,.,二十一条,),政策解读,6,立法原则,提供备用车,给予合理的交通补偿,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包修期内,,每次修理的时间不超过,5,日,为限,如果超过,5,日就必须对消费者做出相对应的补偿措施:,21,超时补偿原则,(,第十九条,),政策解读,6,立法原则,有偿更换或者退车时,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该车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家用汽车产品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1.,车辆使用补偿,=,(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2. n=0.5%-0.8%,1.,以车价为,100,000,元,行驶里程,15,000,公里,,n,取,0.5%,计算。,2.,车辆使用补偿,=100,00015,000/1,0000.5%,=,75,00,(元),22,政策解读,6,立法原则,有偿退换车补偿规定,例如:,n=0.5%,,,n=0.8%,23,政策解读,6,立法原则,税费计算,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人坦言:“因汽车相关税费处理涉与多个部门,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窗口来办理。如果发生退换车,可根据三包规定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退货的,发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税费问题,,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处理。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保险费问题,,依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操作,购车初期缴纳的保险费用同样可以申请退还。根据,保险法,要求,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只需收取投保人手续费,其余全部退还;保险责任开始后,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消费者申请退车或换车成功之后,车辆通常由,经销商,或厂家将原车购回,但这辆车是否还可以再次进行销售?,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对于三包退换车,,汽车企业,可以在修复之后按,二手车,进行销售。再次销售时应当标明该车为三包退换车,并且应当说清楚退换的原因,其后续的三包责任可以由双方协商后在购车合同中确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24,政策解读,6,立法原则,动力传输有限责任原则,(,第十八条,),易损件质保期,包修(免费更换),“三包”有效期,(,2,年,或,5,万公里),包退、包换期,包退换,包换,包修期,5,日以内,超过,5,日,正常服务,交通费用补偿,提供备用车,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发动机变速箱,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更换其他总成主要 零部件,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2,次以上维修,2,次以上更换总成,/,同一主要零部件,2,次以上更换,25,政策解读,7,“三包”有效责任体系,分析,:,依照“三包”规定第,20,条规定,在制动系统失效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车,但,ABS,系统是刹车防抱死系统,纵使,ABS,系统故障,但是不影响转动刹车系统的作动,车辆仍然具有刹车,刹车系统未失效,所以消费者不能选择退车。,案例:,新,车售出后,60,日之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公里之内,,ABS,系统(或,EBD,系统)故障失效时,消费者能不能选择退车?,26,案例分析,销售者是直接与消费者订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买卖合同的拘束下,“三包”责任主体当然是销售者,即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无直接法律关系,销售者,消费者,生产者,买卖合同,经销合同,27,政策解读,8,各方权利与义务(责任主体),28,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以与发票;,(二)按照随车物品清单等随车文件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备件等物品;,(三)当面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现场可查验的质量状况;,(四)明示并交付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五)明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六)明示由生产者约定的修理者名单、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但不得,限制消费者在上述名单中自主选择修理者;,(七)在,“三包”,凭证上填写有关销售信息;,(八)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政策解读,8,各方权利与义务(销售者罚则),29,修理者义务,:,第十三条,用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且质量不低于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第十四条,修理者应当保持修理所需的零部件的合理储备,确保修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因缺少零部件而延误修理时间。,第十五条,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以与拖运费、提供的备用车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盖章或签名等。,修理记录应当便于消费者查阅和复制。,第十六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驶或者无法行驶的,修理者应当提供电话咨询服务;电话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服务,并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政策解读,8,各方权利与义务(修理者罚则),30,政策解读,8,各方权利与义务(流程图),31,政策解读,9,汽车三包和汽车召回的区别,“汽车召回”是指生产者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选择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其产品缺陷的过程。,“汽车三包”是指销售者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通过修理、更换、退货的方式解决汽车产品质量问题的过程。,“汽车召回”和“汽车三包”都以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促进提高汽车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根本目标。两者都是汽车产品“后市场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起着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完善的作用。“汽车召回”与“汽车三包”在实施过程中,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服务也是两者的共同点。两者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措施基本相同,即修理、更换、退货。但是 “汽车召回”与“汽车三包”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2,政策解读,9,汽车三包和汽车召回的区别,1.,责任性质和责任主体不同。“汽车召回”属于行政责任范畴,责任主体是生产者。“汽车三包”属于民事责任范畴,责任主体是销售者,销售者在承担三包责任后有权按照合约约定向生产者追偿。,2.,调整的汽车产品范围不同。“汽车召回”的产品范围是汽车,(,包括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与汽车挂车,无论车辆是家用还是公用,无论是消费品还是生产资料,都被纳入召回监管范围内。而“汽车三包”的产品范围仅限于家用汽车产品,即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其范围比汽车召回的监管范围要窄很多。,33,政策解读,9,汽车三包和汽车召回的区别,3.,解决的产品质量问题的性质不同。“汽车召回”解决的是普遍性、安全性的产品质量问题,主要目的是防止缺陷产品对消费者和公众产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汽车三包”要解决的是个案性的产品质量问题,主要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消费者利益。,4.,涉与的产品质量问题期限不同。“汽车召回”没有期限限制,基本上在汽车产品整个寿命周期内出现的“缺陷”,生产者都应当进行召回。“汽车三包”有,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三包期,,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包修期,这意味着对于,2,年或,5,万公里以上的汽车,销售者可以不承担更换或退货责任,对于,3,年或,6,万公里以上的汽车,销售者对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按汽车三包规定来承担免费维修责任。,34,政策解读,9,汽车三包和汽车召回的区别,5.,解决问题的方式和程序不同。对于“汽车召回”,生产者必须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向主管部门备案召回计划,然后按照召回计划实施召回,包括通知每一位缺陷汽车的车主,向社会公布召回信息,向主管部门提交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报告等。对于 “汽车三包”,销售者主要是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情况和修理情况等,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如果与消费者之间有异议,主要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申诉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情景:投诉人,向,经销商反映,今年,10,月,3,日购买,了,一台,xx,车,在磨合期期间,发现该车刹车异响。到,4S,店处理了,3,次,,最终状况解决,。,但心中不快,,,仍对该车质量抱持怀疑态度,,随即与经销店交涉,要求退款或者换车,经销商表示其只负责卖车,没有责任和权利答应投诉人的要求。,1,、经销商表示其只负责卖车,没有责任和权利答应投诉人的要求,,对吗,?,2,、,能退吗,?,3,、,能换吗,?,请思考:,35,1,、不对,2,、不能,3,、不能,案例分析,各方权利与义务,案例,:,消费者的车辆在“三包”责任范围内,其已符合退车条件,但是消费者在向经销商提出退车请求时,发现找不到购车发票,经销商能否答应消费者的退车请求?,案例探讨:,36,分析,:,依照“三包”责任规定,消费者依规定办理更换、退货时,必须检附购车发票,这是形式要件,如果形式要件不符合,就不能请求换、退车,但是消费者仍可以依“三包”凭证请求经销商帮助修理。,案例分析,各方权利与义务,案例,:,“三包”退换车转售他人时,经销商对此车是否还负“三包”责任?,案例探讨:,37,分析,:,这种情况只是属于消费者的车辆已被以书面形式告知家用汽车产品存在瑕疵,依照“三包”责任规定第,37,条规定,经销商的“三包”责,任即为免除,但依照厂家的质保规范,该车在质保期内还应享有厂方所提供的质保承诺。,提问,2,:如果买了一台车,在三包期内转售他人,三包责任依然有效!(私家车如果转售出租就不享受,反之亦然),案例分析,各方权利与义务,案例,:,主要总成或系统中,前,/,后桥的控制臂上的一个胶套在“三包”有效期内,2,次出现问题,是否按“三包”规定要求退车?,案例探讨:,38,分析,:,要看这个胶套是否可拆分,如果可拆分,就按非主要总成或系统处理,不需要按“三包”规定要求退车;如果不可拆分,就按控制臂处理,按“三包”规定要求退车。因为这里是看可维修的最小单元。其余问题类推。,案例分析,各方权利与义务,案例,:,我的车辆因产品同一质量问题在,2,年零,1,个月时修理了,5,次,是否可以要求退车或换车?,案例探讨:,39,分析,:,不能,按“三包”规定,“三包”有效期是,2,年或,5,万公里,虽然修理了,5,次,但时间落在了保修期内,只能要求免费修理,不能要求退车或换车。,案例分析,各方权利与义务,案例,:,汽车召回产生的维修是否计入“三包”规定规定的维修次数与维修时间?召回和“三包”有何区别?,案例探讨:,40,“召回”很大程度上为了捍卫公共利益,而“三包”是为了防止经营者损害作为个体的消费者利益,汽车“三包”政策比“召回”政策更有利于消费者,按照程序也应该是先有“三包”后有“召回”,分析,:,不计入,汽车召回是由于非偶然性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属于行政法律责任,;,“三包”服务则是针对消费者的个别问题,案例分析,各方权利与义务,41,蓄电池,机油滤清器,空调滤清器,空气滤清器,刮水器刮片,轮胎,灯泡,遥控电池,保险丝,火花塞,制作衬片,离合器片,燃料滤清器,普通继电器,三包规定包修理的,14,种易损耗零部件,42,曲轴,主轴承,连杆,连杆轴承,活塞,活塞环,活塞销,气缸盖,凸轮轴,气门,气缸体,箱体,齿轮、轴类、轴承、箱内动力传动元件,三包规定包修理的,16,种发动,/,变速器总成主要零部件,43,总成,序号,主要零部件种类和范围,转向系统,1,转向机总成,2,转向柱、转向万向节,3,转向拉杆(不含球头),4,转向节,制动系统,5,制动主缸,6,轮缸,7,助力器,8,制动踏板与其支架,悬架系统,9,弹簧(螺旋弹簧、扭杆弹簧、等),10,控制臂、连杆,前,/,后桥,11,桥壳,12,主减速器、差速器,13,传动轴、半轴,车身,14,车身骨架,15,副车架,16,纵梁、横梁,17,前后车门本体,法规规定的三包其它零件总成,44,三包规定的严重性能故障, 制动失效,由于制动功能或制动助力功能突然失效,使驾驶员无法对车辆控制或操作,包括驻车制动突然失效。, 转向失效,汽车在行驶中,由于转向功能或转向助力功能突然失效,使驾驶员无法控制或操作汽车的行驶方向。, 动力失效,由于动力系统原因导致汽车突然自行加速或无法减速。, 约束性失效,汽车在碰撞时约束系统无法对驾乘人员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如安全带、气囊、座椅固定装置失效,汽车行驶中车门自开。,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45,三包规定的严重性能故障,车辆火灾,由于汽车的电气故障、易燃油液泄漏或局部过热等原因可能引起火灾风险。,视野丧失,汽车在行驶时车外前方视野突然受阻,不能自行解除。如行驶中发动机舱盖自行掀起等。,车辆姿态失控和行驶轨迹突变,汽车在行驶时由于汽车本体受力构件如车轮、轮胎、悬架、前,/,后桥、动力传动、车身等部件的质量或构造原因,使车辆失去保持稳定平衡的能力,导致车辆姿态突然失控和严重行驶轨迹突变。,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contents,目录,1.,汽车三包出台的背景,2.,汽车三包政策解读,3.,汽车企业的机遇与挑战,4.,汽车三包争议处理工作程序要点介绍,“三包”是,“,危机,”?还是“,转机,”?,47,48,“三包”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三包”规定出台后对我们有哪些影响?,哪些不利因素?,我们该怎么办?,49,法规,13,年,10,月,1,日,部分车企,13,年,9,月,1,日,请思考以下问题,汽车企业的机遇与挑战,对我们的影响,4.,汽车三包争议处理工作程序,要点介绍,contents,目录,1.,汽车三包出台的背景,2.,汽车三包政策解读,3.,汽车企业的机遇与挑战,一、产品质量争议处理相关问题,1,、产品质量争议处理工作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法定职责,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 质量问题,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与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产品质量,产品质 量问题 申诉,违法行为 的举报,争议,一、产品质量争,议处,理,相,关,问,题,2,、处理产品质量争议的工作规范,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调整范围,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工作程序,一、产品质量争议处理相关问题,3,、产品质量争议的解决途径,协商,:消费者,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调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仲裁机构,诉讼:各级人民法院,一、产品质量争议处理相关问题,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的,方式,采用,行政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相对,于仲裁、,诉讼等解决,争议的方式,,行政,调解具有程序简单、成本低的特点,二、汽车三包争议处理相关问题,1,、汽车三包争议处理的特点,家用汽车具有产品价值高、,产品结构,复杂、零部件种类多、引发产品故 障的影响因素多等特点。,以电冰箱为例进行对比,:,二、汽车三包争议处理相关问题,驾驶习惯,汽油品质,道路路况,环境温度,电压稳定性,保养习惯,二、汽车三包争议处理相关问题,相比其他消费产品,涉与家用汽车三包争议 的处理难度加大。特别是对一些故障问题的产生 和处理方式,争议双方的认识很难达到一致。,作为,处理争议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受专业知识的,限制,,也难以对争议问题做出客观评价。基于,上述问题,,在汽车三包规定的争议处理环节,引入,了,专家,技术咨询,的形式,目的是借助汽车专业,人士的,经验,为行政调解提供技术支持。,二、汽车三包争议处理相关问题,2,、专家参与技术咨询的形式,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三包争议调解的,工作人员,,对争议中涉与的专业性的问题,向专家 进行技术咨询。,争议双方根据实际需要,经协商可在相关,争议,处理机构的组织下,选择专家对争议中涉与的 技术问题,进行技术咨询工作,专家出具书面技 术咨询意见。,3,、专家参与技术咨询工作时的身份,参与技术咨询活动时,专家不代表所在的单 位,而是以个人身份参与工作。专家依靠自身,经验,,通过资料审核分析、车辆查勘与测试、,以与评议,等方式,对三包争议问题进行判断。,由于专家是以个人身份参与技术咨询活动,,选择专家时只需注重专家的从业经历和专业侧重,方向,二、汽车三包争议处理相关问题,4,、保证技术咨询工作公平、客观、公正性的措,施,选择的专家与争议产品经营者无隶属关系,与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专家本人应主动回避,二、汽车三包争议处理相关问题,三包争议的受理,争议问题与三包期的关系,争议问题与三包责任免除的关系,三包争议的,处理时限,的问题,处理方式问题,调解的程序问题,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的问题,三、三包争议处理工作需注,意,的,几个问题,四、汽车三包争议处理,程,序简介,受理申诉,信息登记,申诉材料审查,不通过,补充材料,通过,处 理,终止调解,调解协议书,*,信息归档,信息报送,终止调解书,技术咨询,*,行政调解,协商一致,协商失败 无法协调,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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