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新生儿科医疗纠纷特点与防范策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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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人员资质等因素。,两个层面,:,“必须”的法律层面, “可以”的事实层面,。,明确了因果关系的分级,第,12,条将因果关系定量表述为,5,级:,鉴定意见可以按照导致患者损害的全部原因、主要原因、同等原因、次要原因、轻微原因或者与患者损害无因果关系,表述诊疗行为或者医疗产品等造成患者损害的原因力大小。,关于,专家辅助人的意见,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79,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解释,第,14,条第,2,款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具有医学专门知识的人提出的意见经质证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积极主动防范社区医疗纠纷,转变对医疗纠纷的认识看法和理念,追踪医学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好各项诊疗常规,充分知情同意与良好沟通的重要性,病历记录真实及时完整规范及保存,转变对医疗纠纷的认识和理念,医方败诉率居高不下敲响了警钟,患者和家属对医疗服务要求提高,换位思考理解患者和家属的意见,鉴定机构以及鉴定意见目前现状,理解医疗纠纷的现状是社会现象,追踪医学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医学发展迅速,临床医学的发展可能一时不能实现诊疗规范的产生或者修改,但可能导致国内外“临床指南”和“专家共识”等的产生和修订,必须紧密追踪。,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各项诊疗常规,无论是医调委调解、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法院认定事实,都要以现行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药品和器械设备说明书、诊疗指南、专家共识等作为评价医疗行为的依据。,充分知情同意与良好沟通的重要性,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的第一种形式。,告知义务范围宽泛,是否履行告知义务规定要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如何做到“完善履行”告知义务,是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重要的挑战。,实践中存在大量的因知情同意问题被认定医疗过错并承担高额赔偿的案例。,病历记录真实及时完整规范及保存,病历记录的意义以及在纠纷处理中的作用,病历真实性完整性争议对纠纷处理的影响,医疗纠纷涉及电子病历的情况及案例分析,案例:“电子病历”争议,患者出院后,3,天要求封存病历,医务处和病案室人员复印封存双方签字通知主治医生。主治医生即将十几张医嘱单打印送到病案室。病人已不认可这些刚打出来的病历。,患方:根据,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在患方提出异议要求封存病历时,医院未对电子病历进行锁定,这份病历无证据效力,不同意作为鉴定检材,要求法院直接推定医院存在过错。,医院:医院正在进行电子病历试点,这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还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病历,还是在实行计算机打印病历的阶段,管理方法是不同的。最终这一主张被法院支持。,对“电子病历”的鉴定,患者王某于因,“,间断头晕,3,天,”,先后在,A,、,B,二医院住院治疗,后在,B,医院死亡。,家属,4,人诉,A,、,B,医院。提出,A,医院在患方要求封存病历时未对电子病历进行锁定,质疑病历被篡改,要求对电子病历进行司法鉴定。该案就电子病历数据的鉴定耗时一年之久,且医院提供的数据里得不到相关的、可靠的、能够证明确实没有改动的信息,无法得到司法鉴定结论支持。,医院最终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导致败诉赔偿,17,万余元并承担高达,49866,元的鉴定费用。,“,电子病历”缺陷导致败诉,(1),李,男,,21,岁,学生。某晚,23,时许在校内晕倒被救护车送至,C,医院,以,“,晕厥原因待查,”,于次日凌晨,00,:,19,收入院。初诊:,“,1.,感染性休克、晕厥发作;,2.,流行性出血热?,3.,面部皮肤擦伤;,4.,急性肾功能不全,”,。下午,14,时许,转院至,D,医院,当晚,22,时,30,分死亡。死亡诊断为:,1.,心肺复苏术后;,2.,心肌炎(急性重症型);,3.,重症肺炎、呼吸衰竭(,II,型);,4.,感染性休克、心源性休克;,5.,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重度);,6.,多脏器功能衰竭(循环、呼吸、脑、血液、肾脏)。,“,电子病历”缺陷导致败诉,(2),C,医院主张系统进行过更新,但有备份。诉讼中原告申请对,C,医院的纸质病历和备份硬盘数据进行真实性、原始性鉴定。,纸质病历鉴定结论:数处填写和添加行为不违反相关规定。,电子病历鉴定:首次病程记录修改,10,次,其中,8,次是在上级查房记录之后,,2,次修改在医嘱转院之后。上级医生查房记录在患者出院后修改,最晚一次在病人出院后第,45,天修改。入院记录共修改,8,次,末次修改在患者出院后,2,小时。,24,小时出入院记录修改,2,次,最后一次在患者已出院超过,24,小时后。病历首页修改,2,次,最晚一次在患者出院后的,24,小时以后。打印的医嘱不全面、有遗漏,打印部分与未打印部分并不完全一致。化验单多次修改,修改人员不同。,“,电子病历”缺陷导致败诉,(3),C,医院的解释:鉴定报告中所称的修改包括电脑记录操作时点击的保存、上机刷条形码及其打印材料。病历书写过程中发现书写错误可以修改。,即便,C,医院在病历书写上存在瑕疵,亦与患者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患方认为病历真实性有异议,系对患者用药有问题致使患者死亡,必须通过尸检确定死亡原因。区医院的电子病历数据保存完整,相关记录详尽,该鉴定意见书客观公正的反映了争议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和原始性。,“,电子病历”缺陷导致败诉,(4),法院认为:,C,医院从时间的连续性推断修改的正当性的主张并无事实依据,亦无其他充分证据证实鉴定结论所显示数次修改行为的正当性,且由于原始数据被覆盖,尚无证据证明修改行为并未改变原始病历的实质内容,仅解释为医生的习惯性保存行为,无事实及法律依据。,病历修改虽不会直接导致患者死亡的损害结果,但却极有可能会导致病历资料失去真实性和原始性,从而导致无法对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行为和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参与度进行司法鉴定。,C,医院作为病历的制作方应当对其不能提供原始、真实的病历材料的过错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C,医院应当就损害结果的发生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70,余万元(原告主张,90,万元)。,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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