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 本科课件第11章 期间和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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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主讲教师,民事诉讼法,第十一章 期间和送达,期间,送达,第十一章 期间和送达,通过本章节的学习,让学生们学习了解期间的概念、送达的概念;并且要求学生们能够熟练地掌握以及灵活的运用。,学习重点,第一节 期间,民事诉讼中的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单独或者共同实施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的时限。,期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保障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迅速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期间的概念,第一节 期间,(一)法定期间、指定期间和约定期间,1.,法定期间,法定期间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诉讼期间。法定期间通常是以特定法律事实作为起算点的,如一审的审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的。对于法定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均不得加以变更。如果他们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完成相应的诉讼活动,就会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如一审判决的当事人没有在法定的上诉期间递交上诉状的,就视为未提出上诉。,二、期间的种类,第一节 期间,2.,指定期间,指定期间是指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职权指定的期间。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法对那些比较重要的诉讼行为实施的期间都作了明确规定,但诉讼活动纷繁复杂,法律不可能对所有诉讼行为的期间都一一规定完全,而且,某些诉讼行为的实施究竟以多长时间为宜,法律也难以预先作出规定,而只能由法官在诉讼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加以确定。如法院在诉讼中指定当事人纠正起诉状的期间,指定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期间等。,二、期间的种类,第一节 期间,指定期间是法定期间的必要补充,是一种可变期间,因此,其在适用刚性上显然不像法定期间那样强。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可以任意指定期间,期间的指定应长短适当,应充分维护诉讼参与人的程序权益并兼顾诉讼效率。期间一经法院指定,就不应轻易改变,更不能任意变更,否则将既不利于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同时也有损人民法院职权行为应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期间的种类,第一节 期间,3.,约定期间,约定期间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的期间。在,证据规定,颁布之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只有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的规定。但,证据规定,为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举证期限,从而在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之外,还确定了约定期间。,二、期间的种类,第一节 期间,(二)不变期间和可变期间,1.,不变期间,不变期间是指经法律规定,非有法定情形,任何人不得予以变更的期间。如上诉期间,申请再审的期间等。对于不变期间,无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还是法院,都无权予以延长或缩短。违反法定期间所进行的诉讼行为,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二、期间的种类,第一节 期间,2.,可变期间,可变期间是指期间经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后,因情况发生了变化,在规定或指定的期间内完成某种诉讼行为有困难,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变更原定的期间。如法官指定开庭期日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而未到庭的,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开庭审理。一般而言,指定期间属于可变期间,而法定期间大多属于不变期间,但也有一些法定期间,法律规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调整。如对于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法律规定是,6,个月,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还可以延长。,二、期间的种类,第一节 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为计算单位。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节假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公共休息日,如国庆节、星期六等。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节假日是在期间当中的,则不予扣除。,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如通过邮寄方式上诉的,上诉状只要在法定期间届满前交邮,即使法院收到时已逾上诉期间,也不能认为逾期上诉。,三、期间的计算,第一节 期间,期间的顺延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故不能在法定或指定的期间内完成应为的诉讼行为时,依法采取的顺延措施。,顺延期限的申请,应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提出,过期不得再申请顺延。顺延期限的长短,因法定期间与指定期间的区别而有所不同。法定期间以实际耽误的期间为准,计算顺延期限的长短。至于指定期间,其顺延期限的长短,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四、期间的顺延,第二节 送达,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在理论上,人们往往把法院负责送达事务的人称为送达人,将接受诉讼文书的人称为受送达人。,一、送达的概念,第二节 送达,送达是人民法院的一种重要的诉讼行为,具有以下特征:,第一,送达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送达人员需是法院的书记员、司法警察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第二,送达的对象是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第三,送达的文书是诉讼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决定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通知书等。,第四,送达必须依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民事诉讼法,第,84,条至第,92,条对送达的程序和方式有比较具体的规定,人民法院实施送达行为时必须依照规定办理。,一、送达的概念,第二节 送达,(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诉讼拖延,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但是,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因为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拒绝签收,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二)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由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二、送达的方式,第二节 送达,(三)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送达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相关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委托送达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10,日内代为送达。,二、送达的方式,第二节 送达,(四)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用挂号信寄给或者用专递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居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二、送达的方式,第二节 送达,(五)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第二,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第三,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二、送达的方式,第二节 送达,(六)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之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方式。,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民诉法解释,第,138,条、第,139,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广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特殊要求办理。另外,,民诉法解释,第,14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二、送达的方式,第二节 送达,(七)电子送达,电子送达,也称无纸化送达,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电子送达是指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所进行的送达;狭义的电子送达仅指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送达作为民事诉讼的程序性内容,其送达状态和结果必须打印存卷。,二、送达的方式,第二节 送达,送达完成的标志是有送达回证。送达回证是法院与受送达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的凭证。司法人员应重视送达回证,并要求受送达人或受委托的单位寄回送达回证。送达一经完成即产生送达的效力。所谓送达的效力,是指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经送达后所产生的必然法律后果。,三、送达回证与送达效力,第二节 送达,送达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实体上的效力,即产生实体权利义务方面的法律后果,如确定的、终局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调解书送达后,义务人即应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2.,程序上的效力,即产生诉讼法律关系上的效力,如起诉书副本送达后,被告人即应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传唤当事人出庭的传票送达后,当事人有义务出庭进行诉讼活动。,三、送达回证与送达效力,第十一章 期间和送达,1.,什么是期间?期间有何作用?,2.,期间的计算原则有哪些?,3.,试述送达的概念和特征。,4.,送达有哪些方式?,5.,简述送达的法律后果。,思考题,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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