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环境法的主要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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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3,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3,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3,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3,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3,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3,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3,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3,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3,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3,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13,1,司法考试真题,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多选第,77,题,),A.,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B.,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C.,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无需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D.,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 。,答案:,ABD,1,“三同时”制度,一、“三同时”制度的概念,是指对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一项法律制度。,“三同时”制度是中国首创的一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二、“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3,三、“三同时制度”,实施的要求,(一)同时设计,(二)同时施工,(三)同时投产,4,四、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法律后果,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罚款。,5,2014,年,4,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开庭,审理,此案;,5,月,8,日,当庭宣读裁定结果,裁定驳回起诉,理由是超过诉讼时效。一审法院认为,环保部曾在,2011,年,12,月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将涉案的,“,批复,”,公开,并注明了公告期限是,7,天届满。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告观音山森林公园在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可提起诉讼。而原告直到,2013,年年底才提起诉讼,超过了法定期限,法院驳回起诉。,目前,观音山森林公园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6,该案引发的思考:,1,、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属于环境行政许可活动范围?,2,、环境行政许可活动中如何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3,、环境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是否需要重新作出许可?,4,、公告是否等于告知?,第二节环境行政许可制度,一、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的概念,环境行政机关对从事可能造成环境不良影响活动的开发、建设或经营者提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从事该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权利的法律制度。,8,二、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的作用,首先,作为事前规制的重要制度,可以强化对排污的控制和管理,保证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其次,便于将各种资源开发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在综合考虑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9,三、环境行政许可的种类,(一)针对整体环境保护的许可。,(二)防止环境污染的行政许可。,(三)防止环境破坏的行政许可。,10,四、环境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一)申请与受理;,(二)审查与决定;,(三)听证;,(四)监督;,(五)处理。,五、环境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11,法律条文链接,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12,第三节 环境标准与限期治理制度,环境标准制度,一、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概念:,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环境标准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技术规范:,、环境标准具有规范性。,、环境标准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环境标准由授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发。,14,二、环境标准体系及其制订,1,、环境标准体系,五类:,是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三级:,国家级、地方级、环保部标准。,我国的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GB”,和推荐性标准“,GBT”,。,15,环境质量标准:,以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容许含量。,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了实现国家的环境目标和环境质量标准,对污染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的浓度或数量所作的限量规定。,16,环境基础标准:,为制定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需要遵守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名词术语、符号、指南、导则等。,环境方法标准:,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中涉及到的抽样、分析、试验、检测和其他作业的方法所作的规定。,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是为了在环境标准实施过程中标定仪器、检验测试方法、进行量值传递而由国家法定机关制作的能够确定一个或多个特性值的物质和材料。,17,2,、环境标准的制定,国家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国家环境标准和环保部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地方标准。,18,19,三、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1,、环境质量标准是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根据;,2,、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3,、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方法标准是环境纠纷中确认各方所出示的证据是否是合法证据的根据。,20,2013年河北治理污染力度空前,关停取缔重污染企业,8347,家,淘汰改造燃煤锅炉,3.5,万台,淘汰黄标车,57.8,万辆,压减粗钢产能,788,万吨,压减炼铁,586,万吨,压减水泥,1716,万吨,压减平板玻璃,1488,万标准重量箱,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21,限期治理制度,一、限期治理制度的概念,是指国家法定机关对污染严重的项目、行业和区域作出决定,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环境治理任务,达到治理目标的环境法律制度。,我国特有,作用于环境保护的事后阶段。,22,二、限期治理的内容和对象,内容:在规定期限内的治理目标,对象:,位于特别保护区内的超标污染源,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源,23,三、限期治理的决定权,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第,60,条、,水污染防治法,第,76,条、第,79,条等。,24,四、限期治理的法律后果,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罚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25,第四节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一、清洁生产,1,、概念: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2002,年通过,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26,2,、我国清洁生产的主要法律规定,立法宗旨:,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调整范围:,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管理体制:,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27,清洁生产的实施:,强制性要求:,生产大型机电设备、机动运输工具的企业,应当在产品的主体构件上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28,二、循环经济制度,1,、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循环经济促进法,于,2008,年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循环经济的三大原则,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资源化(再循环):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29,第五节排污收费制度,一、排污收费制度的概念,是指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排污者,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由国家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收取一定费用的制度。这充分体现了污染者负担的原则。,2003,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构筑了以总量控制为原则、以环境标准为法律界限的新的排污收费框架体系,.,30,新 旧 法 比 较,31,二、排污收费制度的作用和目的,目的,:,填补因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社会费用,以实现社会的公平,不致于由国家或社会来承担这笔巨大的费用 。,作用:,1、利用经济杠杆调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2、促使排污者进行技术改造,开展综合利用,促进对污染源的治理。,3、为治理污染开辟了一条重要的资金渠道,增强了治理污染的能力 。,32,三、征收排污费的办法,收费对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范围和标准:,污水、废气、废固体废物、超标噪声、危险废物;按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征收。,3,征收程序,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进行,核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出,缴费通知,单;,排污单位向指定的银行,缴付,。,33,案 例 分 析,A,厂在清运粉煤灰的过程中,对清运作业监督不力,致使,10,吨粉煤灰被倾倒入,B,河,造成水体污染。当地环保部门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排污收费的规定,对该厂罚款,5,万元,同时征收排污费,20,万元。,A,厂不服,认为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环保部门不能在罚款的同时征收排污费,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环保部门能否在罚款的同时征收排污费?,34,分析:,罚款是法律法规针对企业事业单位某些特定行为的违法性规定的一种法律责任,缴纳排污费则是法律法规针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排污行为设立的一种法定义务,两者性质不同,适用条件不同,既不能互相排斥,也不能相代互相代替。一方面,不能因为已对排污单位收取排污费而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罚款及其他责任;另一方面,也不能因为已对排污单位处以罚款而免除其依法应当履行的缴纳排污费的法定义务。,35,四、排污费的管理和使用,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污染防治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用于区域性综合污染治理;补助环境保护部门检测设备的购置,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等,。,36,五、排污收费制度中的几个问题。,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不能弥补污染治理成本,不利于污染物的治理和减排。,二是排污费不能足额征收,影响了污染治理资金的筹集和环保设施的建设。,三是部分地方有截留、挪用、挤占排污费的现象,影响环境污染防治。,37,一、环境事故报告制度的概念,是指是指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然事件,使环境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严重污染或破坏,事故或事件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向可能受到环境污染与破坏危害的公众通报,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的法律制度。,38,二、环境事故报告制度的内容,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环境事件,具体包括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以及辐射环境事件等。,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2,、应急组织体系,3,、预警及措施:,预警分为四级,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转移撤离或疏散;救援、监测;封闭、隔离等。,39,4,、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时限,报告方式,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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