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件实务(结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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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12,讲,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直接结算,现金结算,间接结算,银行结算,尽早、安全收汇,付现款吗?,少现多票,尽早收货、延迟付汇,货,款,卖方,买方,票 据,票 据 概 述,票据的含义,票据的特点,票据的当事人,票据的种类,票据行为,票 据 的 含 义,广义的票据泛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即凡赋予持有人一定权利的凭证都为票据。例如: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狭义的票据是指以支付一定数额为目的的、用于清偿债权债务的凭证,即由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名,无条件地规定自己或他人支付确定金额的、可流通的证劵,票 据 的 特 点,无 因 性,持票人不必询问开立或者转移票据的各种原因,只要票据本身没有问题,持票人就可以取得票据所赋予的权利,要 式 性,票据的记载事项、记载方式等必要条件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流 通 性,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票据的权利可以凭背书交付而转移,不必通知债务人,票 据 的 当 事 人,出票人,开具票据并交付给他人的人,受票人,付款人,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票款的人,收款人,收取票款的人,也是票据的债权人,票 据 的 当 事 人,背书人,收款人或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字,并把票据转让给他人的人,付款人,对票据作出承兑,即为承兑人,持票人,持有票据的人,票据的收款人或背书人是票据的持票人,票 据 行 为,是指以票据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确立的法律行为,主票据行为为出票,即制作票据的原始行为,从票据行为,即提示、承兑、背书、保证、付款等,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票据,汇 票,(,Bill of Exchange,),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的无条件书面命令,要求,受票人,见票时或于未来某一规定的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将一定金额的款项支付给,某一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英国票据法,汇 票,汇 票 的 内 容,“,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命令),确定的金额,汇票的三方当事人,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地点,出票地点,其他,必备内容,未记载任何一项,汇票无效,汇 票 的 种 类,出票人的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付款时间的不同,即期汇票,远期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光 票,跟单汇票,承兑人的不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汇 票 的 票 据 行 为,出 票,提 示,承 兑,付 款,背 书,拒 付,追 索,本 票,(,Promissory Note,),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的票据 。,由于本票是出票人向收款人签发的书面承诺,所以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两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本票的付款人就是出票人自己。这一点与汇票不同,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Promissory Note,本,票,本 票 的 当 事 人,出 票 人,即为付款人,出票人必须承担付款责任,收 款 人,受领本票所规定金额的人,根据,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公约,规定,本票应具备以下内容:,1),写明,“,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承诺;,3),收款人(,Payee,)或其指定人;,4),出票人(,Maker,)签字;,5),出票日期和地点(未载明出票地点,出票人名字旁边的地点视为出票地点);,6),付款期限(未载明付款期限,视为见票即付);,7),一定的金额;,8),付款地点(未载明付款地点,出票地视为付款地点),本票的内容,本 票 的 种 类,按照国外的票据法的一般规定,本票可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分为一般本票和银行本票。,一般本票(,general promissory note,)的出票人是工商企业或个人,因此又称为商业本票;,一般本票又可以按照付款时间的不同分为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即期本票也就是见票即付的本票;远期本票则是承诺在未来某一规定的或可以确定的日期支付票款的本票。,银行本票(,banker,s promissory note,)的出票人是银行。而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支 票,(,Cheque,),支 票,定义: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是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和汇票一样,共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但支票的出票人必定是在银行设有往来存款账户的存款户,而付款人必定是该存款户设有户头的存款银行。支票就是存款户对存款银行签发的委托银行在见票时对受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而支票的本质实际上就是汇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的特殊汇票。,银行客户,付款银行,收款人,1,2,3,支票的出票人在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银行存有不低于票面金额的存款,否则即为空头支票。各国法律都禁止签发空头支票。,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述事项:,(,1,)表明,“,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24,按照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也可以补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点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出票人的签章应当与其在付款银行预留的签名式样或印鉴相符,支票的,内容,支 票 的 提 示 期 限,我国规定,10,日内提示;,日内瓦统一法,规定同一国家,8,天内提示;同洲不同国家,20,天内提示;不同洲的国家,70,天内提示。,支 票 的 种 类, 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 划线支票和保付支票。, 按照有无收款人姓名记载,分为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记名支票(,check payable to order,),是指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中记载收款人的具体名称,持记名支票取款时,必须由载明的收款人在背面签章。,不记名支票(,check payable to bearer,),,也称为来人支票或空白抬头支票。这种支票不记载收款人的具体名称,只写明,“,交付来人,”,,取款时无需收款人签章,持票人可仅凭交付即可将支票权力转让。, 按照附加的付款保障方式,分为划线支票和保付支票,划线支票(,crossed check,),是在支票的正面划有两道平行横线的支票。支票经过划线后,只能通过银行收款,不得由持票人直接提款,其目的是使不正当持票人转让支票或领取票款更为困难。根据需要,支票既可由出票人划线,也可由收款人或代收银行划线。,保付支票(,certified check,),是指付款行在支票上加上了,“,保付,”,字样并签章的支票。付款银行保付后就必须付款,支票一经银行保付,出票人及其前手背书人就被解除了付款责任。而且持票人可以不受付款提示期的限制,在支票过期后提示,银行仍然要付款。,银行在对支票进行保付时,须查核出票人的支票存款账户,并将相应金额转入保付支票户名下,专款专用。,我国,票据法,还将支票分为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三种。按该法规定普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这是指而言的。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不能领取现金。,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区别,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区别,性 质,当事人,付款时间,汇 票,支 票,本 票,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无条件的书,面支付承诺,出票人,/,受款人,出票人,/,付,款人,/,受款人,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只有即期,没有远期,分远期,/,即期,远期不承兑,分远期,/,即期,远期需承兑,出票人,/,付,款人,/,受款人,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法,汇付,汇 付 的 含 义,是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一般是由买方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将货款通过银行,汇交给卖方,汇 付 的 当 事 人,汇款人,汇出款项的人(进口商),收款人,收取款项的人(出口商),汇入行,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出口地),汇出行,受汇款人的委托汇出款项的银行(进口地),汇 付 的 种 类,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信汇(,Mail Transfer,,,简称,M/T),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简称,D/D,),电汇支付的程序,票汇支付的程序,汇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货到付款,出口商在没有收到货款前,先交出单据或货物,然后由进口商主动汇付货款的方法,交货现付,预付货款,进口商先将货款汇付给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再发货的方法,先出后结,汇 付 的 特 点,依赖商业信用,资金负担不平衡,手续简便、费用低,风 险 大,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法,托收,托 收 的 含 义,托收是托收(,collection,)是指出口商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由出口商开具一份以出口地银行为收款人,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并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银行的联行或代理行代向进口商收款的结算方式;,托收一般都通过银行办理,所以又叫银行托收。,托收业务的当事人,委托人(,Consign or Principal,),:,在托收业务中,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方收款的人叫托收委托人,即出票人,托收行(,Remitting Bank,),:,又称寄单行、出口地银行,即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转托外国银行代为收款的银行,代收行(,Collecting Bank,),:,又称进口地银行,即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付款人(,Drawee,),:,即进口商,托 收 的 种 类,光票托收(,Clean Bill for Collection,),:,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Documentary Bill for Collection,),:,跟单托收是指由卖方所开具跟单汇票(即汇票连同一整套货运单据一起)交给国内托收行,再委托国外的代收行代收货款,跟单托收的程序,付 款 交 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出口商发货后,取得装运单据,委托银行办理托收,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才能把商业单据交给进口商,即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承 兑 交 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出口商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商,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托 收 的 性 质,托收的性质是商业信用,卖方交货后能否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买方的信誉。所以,托收的支付方式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托 收 的 风 险,卖 方 风 险,买方倒闭,丧失付款能力,行市下滑,买方借故不履行合同,买 方 风险,付款赎单时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卖方伪造单据骗取买方钱财,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法,信用证,信 用 证 的 含 义,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者开具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信用证在性质上属于银行信用,而非商业信用。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是按照合同开立,但一经开立就成为自成一体的、独立的交易关系,不受合同约束;,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银行只审查单据,不问货物;,单据要求在种类、内容、份数上与信用证一致,即单证一致;,且全套单据一致,即单单相符;,信 用 证 特 点,信用证交易的流程,信 用 证 的 当 事 人,在一般的信用证业务中,所涉及到的当事人包括:,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又称开证人(,Opener,),是指向银行提出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一般为进口商,就是买卖合同的买方。开证申请人为信用证交易的发起人。,开证行(,Opening Bank/Issuing Bank,),:,是指接受开证人的要求和指示或根据其自身的需要,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是进口地的银行。,受益人(,Beneficiary,),:,是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信用证的人,一般为出口商,也就是买卖合同的卖方。受益人通常也是信用证的收件人(,Addressee,)。,通知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是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通知(或转递)给受益人的银行。通知行一般是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而且通常是开证行的代理行。,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又称押汇银行、购票银行或贴现银行是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人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及,/,或单据银行。开证行可以在信用证中指定议付行,也可以在信用证中不具体指定议付行。在不指定议付行的情况下,所有银行均是有权议付的银行,付款行(,Paying Bank,),:,付款行是开证行授权进行信用证项下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的银行。付款行通常是汇票的受票人,开证行一般兼为付款行,但付款行也可以是接受开证行委托的代为付款的另一家银行, 此外在信用证业务中,根据需要还可能出现一些其它的当事人,如保兑行、承兑行、转开行、第二受益人等。,信用证项下各银行间的关系,信用证项下的贸易流程,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开证行的资信,开证日期,有效期限和地点,货币和金额,信用证号码,申请人和受益人,货物的描述,单据条款,价格条款,信用证的主要内容,装运期限,交单期限,偿付期限,银行费用,特别条款,统一惯例文句,信用证业务的结算程序,信用证的开立,信用证的通知,受益人的审证,信用证的履行,银行审核单据,信用证的结算,信 用 证 的 种 类,附有单据,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开证行的责任,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否加以保兑,保兑信用证,非保兑信用证,信 用 证 的 种 类,交单结算方式,即期付款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受益人权利,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业务和贸易方式,对背信用证,预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信用证的欺诈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行骗,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利用软条款信用证进行诈骗,防 范 措 施,资信调查,利用信誉好的银行,与银行制定完整的操作规则,认真审核单证,掌握商检主动权,认真缮制合同,合同中信用证支付条款,即期信用证支付条款,买方应于装运月份前,天通过卖方可接受的银行开立并送达卖方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有效期至装运月份后第,15,天在中国议付,远期信用证支付条款,买方应于,年,月,日前通过,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见票后,天付款的银行承兑信用证,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述装运期后,15,天在中国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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